服装队的妇女们看够了稀罕景回去继续干活,这样只有王忆陪着他。
王祥高显然觉得这人手太少了,做出躺椅之后他感觉如今是自己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候,突然之间就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踏步巅峰如人穿锦衣,此时没人给他见证他的巅峰那与锦衣夜行有什么区别?
于是路上他碰上几个乘凉老人,一起给拉来大队委办公室:“来嘛、走嘛,一起去玩嘛。”
到了办公室王祥高把躺椅拿给王向红后。
老支书一眼挪过去顿时挪不走眼睛了:“大高,这是你做的?这就是你做出来的家伙?”
“还有小叔帮忙,更有王老师指点和服装队的社员配合,这是我们群策群力的结果。”王祥高谦虚了一把。
跟来的老人们对于这结果非常震惊,他们并不知道王祥高在做躺椅这件事,于是他们便围上去询问起来:
“高,这东西不是王老师从城里买回来的?我记得我看他买了这么个东西在沙滩上躺着来着。”
“真的,我也看见了,高这是你做的?伱还会做这样东西?以前没听说呀。”
“这家伙几根棍子来撑着,能结实吗?来,支书给我看看……”
“我先看看。”王向红说着拎起躺椅仔细查看起来。
他先通看一遍又打开又闭合,开开合合、拖拖拽拽,然后还亲自上去试用了几种功能,看的是一个劲的乐呵:
“好好好,好东西啊,这东西太好了,我去城里的时候研究过了——没有,城里没有这個东西,哈哈,太好了。”
王祥高兴奋的说:“那咱能把这椅子卖到县里去是不是?”
王向红卷了两根烟炮仗,递给王祥高一根自己叼嘴里一根,然后兴致勃勃的说:
“卖到县里?不,大高,你这个胆子太小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我认为咱可以卖到市里去!”www.jieyidazhiye.com
王祥高恭敬的接过这根烟炮仗,美滋滋的抽了起来。
这是一种荣耀。
老支书平日里抽烟袋锅,所以他不跟人让烟更不会亲自给人往烟袋锅里塞烟。
这种情况下他如果亲手卷一根烟炮仗分给一个人,就表示他对这人的肯定和赞赏。
王祥高美的就在于这里。
他学做支架躺椅的行为被王向红大为看重。
因为这代表巨大的收益空间。
海边人家都能看出这一点。
王忆蹲在旁边看着两人美滋滋的抽烟炮仗,心里暗暗侥幸。
得亏自己不吸烟,要不然他怀疑老支书每天都会给他卷一支烟炮仗。
烟炮仗这东西他不介意,可老支书卷的烟炮仗要用舌头在卷烟纸边缘舔一下以粘起来……
王忆这人活的随性,他不怕脏也不会瞎讲究——
算了说实话吧,这事他挺介意的。
他觉得恶心。
因为王忆和王向红都已经有躺椅了,于是第一把躺椅被王向红以生产队的名义赠送给祝真学老爷子,以感谢他退休后来支援天涯岛教育这桩义举。
其次他还准备将后面生产的两把躺椅分别送给徐横和孙征南,这是感谢两人为生产队赚来一艘好船的义举。
王祥高满嘴答应,一支烟炮仗抽完,他高高兴兴的回去继续忙活了。
王忆挪到王向红旁边蹲下,问:“支书,明天还要去赶海挖沙虫吗?”
王向红摇摇头:“不去了,今天恰好碰到个大活潮所以才有好收获,明天再去也弄不到什么硬货了。”
王忆松了口气。
终于可以歇歇了。
他这边还有别的安排。
于是他说:“我准备明天去城里一趟,有点事得去办一办,下午的时候张有信给我捎了个信,说满仓哥拿到老枪的补药了,让我抽空过去拿,我想明天去拿。”
王向红听到后愣了愣,说:“我还寻思着明天领着你去捞墨鱼,给你弄个墨鱼蛋补一补。”
王忆笑了起来:“不行,我明天有安排了,再说了,支书,我一个棒小伙还用补啊?这不是乱来吗?”
一个老人问:“你不是要去拿老枪的补药吗?老话说的好,药补不如食补,墨鱼蛋是好东西,挺补的。”
王忆给解释道:“不是,我拿老枪的补药不是为了吃,是要去城里找机构给分析一下这些药物的成分,这事支书了解,是吧,支书?”
他一边问一边暗暗庆幸。
还好自己提前说了明天的安排。
要是让王向红先说出捕捞墨鱼也就是鱿鱼的工作计划,那他再说自己明天有其他安排容易被人说成他这人不热爱劳动。
虽然王老师这人确实不热爱劳动,但他也不拒绝劳动,劳动挺好的。
算了说实话吧,王老师这人确实不热爱劳动,而且他还不爱被人说!
听了王忆的话后,王向红点点头。
老枪的事他也在跟,王忆跟他说过想要找化学机构分析一下老枪家里补药成分这件事,他根据之前同宿舍老师杨晨的话来分析,断定老枪的补药有问题。
然后王向红说:“这样,你明天忙你的,今晚我来做个工作安排。”
“今晚我让人领着你去挖白蚬子吧,还有蛤蜊、海瓜子、毛蛤蜊、泥蛤蜊的,都可以去挖——晚上可以去赶晚潮,你还没有赶过晚潮呢。”
他还特意给王忆解释:“别看就差一个晚上,这潮水完全不一样,今晚还能再赚一个晚上。”
王忆头皮发麻:“晚上还要干活啊?不至于吧,支书?晚上咱渔家人不得好好休息吗?”
这怎么回事?
本来以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让我能逃避一次劳动。
没想到老支书愣是来了个我命由我不由天,他逆天改命给自己找了新劳动!
王忆的话让几个老人哈哈大笑。
一个老人吐了口烟笑道:“晚上去摸个蚬子蛤蜊的算什么活?你在咱外岛随便逮一个人问问,上到九十下到九岁,谁没有晚上下海挖蛤蜊的经历?”
还有老汉当场忆苦思甜:“不过听支书的意思是今晚一起出动?哈哈,这是男女老少一齐下海挖蚬子啊?其实以前咱还真不是一起摸这个,这东西有啥好的?是、是从六十年代开始这么搞的?”
“不是,是59年,59年困难时期第一年,内陆多少地方要么大干旱要么洪涝,他们自己种不出粮食来咱外岛更没有粮食吃,于是当时是找到什么吃什么。”
“嗯,当时那日子——唉,不说了!现在我听说城里人喜欢一起结伴挖蛤蜊、找蚬子,喜欢赶晚潮,说这是沟通感情、加深了解、收获海鲜的事情,时代不同喽……”
王向红给王忆说道:“你记住了,蚬子、蛤蜊喜高温,所以七月八月的时候成长快,肉是最肥、最丰满的。”
“七月八月都适合挖蛤蜊找蚬子,不过现在咱渔家日子好歹能过下去,这东西不值钱,所以也没多少人稀罕这玩意了,平日里没什么人去摸。”
“可是蛤蜊蚬子是宝贝,越是灾年越能长,所以你还是得好好了解挖蛤蜊找蚬子这些事,以后你当家了再碰上灾年,那你就得指挥社员们去想办法谋生了。”
话说到这份上,王忆能说什么?
他能说自己是从22年来的知道以后四十年再也不会有饥荒这种事发生?
没法说!
对饥荒的恐惧是刻在中华人民基因里的东西,居安思危,中华人民总是抓住机会为可能的灾荒做准备。
王向红还给他解释了一下:“我安排你今天晚上去赶海,是因为天气快出暑了,看黄历上初五是今年的处暑对不对?今天阳历是19号,农历是初一,是吧?”
王忆把日子过糊涂了,但老人们最熟悉日子和节气,纷纷说:“对。”
“今天是初一,所以今天有大活潮嘛,早上王老师你们不是去赶大活潮挖沙虫了?”
“对。”王忆也点头。
赶海与潮汐息息相关,潮水涨落有大小之分,每逢农历的初一、十五是跌大潮,也就是渔家俗称的大活潮。
潮汐每天两次涨落,学术上白昼的称潮,夜间的称汐,也就是早潮、晚潮。
内陆人有所不知的一个冷知识,落潮时候晚潮通常会比早潮更大一些,所以赶海的合适时机是晚上,就是赶晚潮。
可问题是赶晚潮必须要有照明灯。
外岛资源匮乏,渔家又不通电,这时候可没有充电灯,要么用电石灯、煤油灯要么用手电筒,这都得消耗资源。
再一个渔家人白天要干活,正如刚才有老人说,现在城里流行赶晚潮,外岛渔家很少赶晚潮,毫无疑问赶海会有收获,但跟白天摇橹撒网那不能比。
诸多原因之下,导致外岛多数是赶早潮而不赶晚潮——赶早潮可以起的早点去忙活一下,不耽搁白天的活计,赶晚潮不行,白天干完太累了,晚上真的不愿意动弹。
王向红这边得到确切答案后说:“下一次再有大潮就是处暑以后,处暑就是秋天了,秋天冷、晚上海水里的冷气扎骨头,所以你要赶晚潮,今晚是最后的机会。”
王忆讪笑。
他其实不想要这个机会。
赶晚潮这事是自愿,蚬子、蛤蜊不像沙虫,这些东西有的是,以后肯定是饭店里的常备菜,在码头随便买。
于是王向红没有亲自去组织人手赶晚潮,而是傍晚等社员们都下工,他打开了喇叭放起了广播:
“现在是1982年8月19日,首都时间18点整,晚间新闻广播正式开始……”
“今天的新闻有——西哈努克亲王于今日结束对南斯拉夫的国事访问;羊城对合同工临时工等抽样调查表明,99%的青年赞成劳动合同制;为转变机关作风,锻炼培养人才,江南五千多机关干部下基层任职……”
慷慨激昂的广播声响起来不多会被切断,王向红的声音响了起来:
“咳咳、嗯,咳咳,那个各位社员请注意、各位社员请注意,今天是初一,今晚上有个大活潮,那个王老师准备组织人手去挖蛤蜊、找蚬子,有意去赶晚潮的社员请跟王老师联系。”
“我再重复一遍……”
正蹲在门口吃鱼肉饺子吃得开心的王忆愕然抬头看向大喇叭,有没有搞错?怎么成了我有意去赶晚潮?怎么还是我准备组织人手?
算了,广播放出去了,王忆无话可说只好继续低头吃饺子。
好吃不过饺子,好受不过倒着。
嗯,这野生大黄鱼鱼肉水饺滋味不一般,明明没放什么佐料,只用了油盐料酒一点秋韭菜来调调味,结果味道特别好。
王忆一边吃一边琢磨,或许可以给22年的生产队大灶再加一个主食。
黄花鱼肉水饺!
等他把冰柜拉过来,然后让漏勺用鱼肉拌陷,他直接把肉馅给送到22年去,这样没人知道所用鱼肉是野生大黄鱼的。
他正在吃的开心,一些妇女成群结队来找他报名了:“王老师吃着呢?”
“呵,好生活,不年不节的吃上白面饺子了?什么馅的?鱼肉?大黄鱼肉?嗨,白瞎了这么好的面皮子。”
“王老师今晚算我三个,我领着两个孩子去跟你一起赶晚潮。”
大家伙报名很踊跃,后面还有人到来。
赶晚潮得有组织,因为有危险。
去多少人必须得回多少人,一旦把人落在海滩上,那等到海水涨潮会出事的。
王忆打了个饱嗝让王新国去登记,然后刘鹏程和林关怀两个人也来凑热闹。
早上赶早潮起的早,天不亮就得起来收拾,他们两个可起不来。
赶晚潮那没问题,我们起不了早但我们能睡得晚!
报名的人很多,然后有人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今天赶早潮有方便面吃,王老师,那赶晚潮回来有没有什么吃食?”
有人带头立马有人跟上:“就是、就是,王老师,有没有那啥,就是夜宵?城里人都说夜宵是不是?咱能不能吃夜宵?”
王忆挠挠头说:“没有夜宵,不过有一种好电棒子可以卖给你们,你们有需要的去买个电棒子,给家里增加个电器。”
他放下碗去门市部拉出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满满的全是一支支手电。
充电手电!
他之前摸知了猴的时候带了充电手电过来,社员们啧啧称奇,但没有引起什么轰动。
现在手电已经非常多见了。
渔家因为经常需要晚上作业,多数人家省吃俭用会买一根手电筒使用——不过这手电筒要用干电池。
一号干电池,短的用两节、长的用五节。
而这年头干电池不便宜,内陆的价格王忆不清楚,反正外岛这边一节一号电池要五角钱,跟一斤鸡蛋钱持平。
现在外岛销售的电池只有这一个型号,因为外岛常见的电器无非是手电筒和收音机,他们都是用一号干电池。
电池品牌叫双鹿,由于电池皮子是红色的,外岛人家都叫它红双鹿。
可能是技术不行,红双鹿电池的蓄电能力差,渔民家里备上电池轻易舍不得用。
像天涯岛上只有王向红用这个电池用的多:他得给收音机用电池。
其他人家可能一个月用不出一套电池来。
这种情况下王忆带来了充电手电,社员们挺好奇的,不过考虑到这手电筒得充电才能使用,这样他们并没有感觉这是什么神奇宝贝。
所以王忆一看大家并没有很为充电手电筒感到惊奇,于是他索性准备了一批。
下午听王向红说晚上要赶晚潮,他便从时空屋里搬了出来。
一支手电十块钱。
对外岛人家来说不便宜,一个强劳力满打满算干一个月,还不到四个手电筒!
当然,外岛人家把这东西叫电棒子。
王忆订这个价格也是没办法的,他解释说:“这是首都那样的大城市里才有的先进手电筒,现在虎头牌铁皮手电筒还要五块钱呢,人家这个卖十块不算贵。”
社员们很犹豫。
十块啊……
王忆拿出手电筒给大家看,介绍道:“别看这不是虎头牌的名牌手电筒,可它是高科技,不用塞电池,它带着个充电插头,回家以后插到电插板里就能用。”
其实他买的这个手电筒也是虎头牌,虎头牌手电真是个很厉害的品牌电器,它诞生于1921年,在22年依然经营,不过已经是羊城轻工集团所属的子品牌。
王忆现在买的这个手电筒就是虎头牌复古手电,外形上打眼一看跟七八十年代流行的这种老铁皮手电没有区别,但细看其实区别挺多。
从灯泡到外皮用料再到外皮线条都不一样,更别说里面了,里面构造肯定差别更大。
这是他在东子家里找到的好东西,之前他带来的那款充电手电筒是自己DIY的:
他买了个22年常见的充电手电筒结果外形过于优雅,在82年太吸睛,于是只好自己拆掉换进了现在常见的铁皮手电里。
结果要进行这样的DIY工作肯定得需要买充电手电筒和铁皮老手电,王忆都是在网上买的。
然后——
某一天他再打开网上商城,系统就把虎头牌复古充电手电推给他了。
当时把他给气的够呛。
一气自己都DIY完了才出来这东西有啥意思?他白DIY啦?他也成一无是处手工耿了?
二气现在网络太危险了,用户完全没有隐私可言,你买个电池它给推销手电筒,你买个润滑油它给你推娃娃……
总之这手电筒仅从外形来说带到82年没问题,当然它的内里对于这个时代而言过于神奇,但队里人自己用就没什么事了。
天涯岛孤悬海上,这东西不至于流传的太广。
实际上队里人都不想买,他们嫌贵。
可是林关怀识货,他拿到手电筒去试了试,顿时爱不释手:“这就是现在杂志上说的充电产品?好东西,那我买一根。”
“大刘,你不买一根吗?”
刘鹏程推了推眼镜说:“我家里有一根电棒子了,不想再买。”
林关怀瞪了他一眼:“你鼠目寸光!这是充电的电棒子,有了这个就再也不用买电池了。”
社员们慢慢也琢磨出这个道理。
十块钱是不便宜,但是队里现在换了新的发电机,前几天林关怀又给家家户户加装了一个电插板,那等于是花十块钱以后可以免费用电棒子。
想通之后他们开始下手。
不过下手的人不算多,多数人家里已经有电棒子了,他们不想再花冤枉钱。
这结局让王忆挺意外的。
他以为这么先进的手电筒肯定能在生产队引发一场电气革命,家家户户都会来买一支。
为此他做好了准备,一家一户只准买一支,不准买了往外送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守手电筒技术、避免流通去外界。
结果他总共卖出去二十五支,而且没买的人也不只是不舍得出钱,他们对这东西并不是特别新奇。
或许这跟手电筒的外形有关,仅仅看外形这手电除了新一些、亮一些,其他的跟渔家的老式铁皮手电区别不大。
另一个社员们这次过来不是要花钱的,他们想问问王忆晚上不能来蹭一顿饭。
上午的泡面太香了,让他们回味到现在。
王忆本来不准管饭了,管什么夜宵啊?社员们又不是给他干活。
结果社员们都在期待而饥渴的盯着他看,那眼神挺楚楚动人的,这样他只好去找漏勺问了问。
漏勺说:“要是请队里人吃夜宵,那就做个鸡蛋炒饭吧?最近队里送过来的鸡蛋挺多的,天热容易臭。”
“臭了炒着吃,臭鸡蛋可香了。”大迷糊说。
漏勺说:“那家伙确实香,不过咱也不能为了吃臭鸡蛋而放坏好鸡蛋呀。”
黄小花说:“这算什么?我听说城里人有些爱吃臭鸡蛋,他们专门把好鸡蛋放阳光下去晒,晒成臭鸡蛋再炒着吃,这东西是闻着臭吃着香。”
后面的青婶子推她一下子,说:“你想不想吃鸡蛋炒饭了?”
黄小花赶紧闭嘴。
王忆说:“行吧,正好菜园里小葱多、黄瓜也下来了,那就做鸡蛋炒饭当夜宵。”
这家伙好了。
消息很快传出去,一传十、十传百,队里除了要看孩子的老人还有摇橹一天太累了不想动弹的强劳力,其他人都赶来要参加赶晚潮。
王向红也来了。
他从容的向王忆解释:“早上我没跟着去挖沙虫,所以我不吃你的饭,今晚你说只要去赶晚潮那就能吃一碗鸡蛋炒饭,那我也去,我也吃!”
王忆说:“那支书你来组织吧……”
“你来组织。”王向红摆摆手并且叮嘱他,“你不能光组织学生,你得熟悉组织大人的工作。”
“没事,你有信心就行了,天天在学校里组织学生劳动和开展活动,再组织个社队劳动工作不是简简单单?”
王忆见此只好亲自上手。
王向红在旁边抽着烟提醒他,教他怎么分组、怎么设置组长、怎么传帮带,吵吵闹闹但组织工作很顺利。
王家人被老支书已经捋顺了,这种集体工作推动起来轻而易举。
赶晚潮那必须得有照明工具。
渔家几乎家家户户有手电筒但多数人家舍不得用,他们拿着嘎斯灯,也叫电石灯。
这灯在渔家的普及度很高,是国家给渔民专门配备的生产工具,它们一般是用无缝钢管经过车、钳、铆、焊加工制成。
整体来说这灯体是圆柱形,直径约有七八厘米左右,高约有十七八厘米左右,下面带个钢制小壶。
嘎斯灯上面有盖子,在盖子的中间有一根十多厘米长的细灯管,有的头上弯曲着,灯管头上有一个小灯眼儿。
这样往小壶里面放上电石、倒上足够的水,过一会儿电石和水反应就可以放出可燃气体点燃着火。
从反应上来说电石放出的气体是乙炔,不过电石中容易含有杂质,没法提纯,导致真正燃烧的时候也不知道都有什么,反正味道臭烘烘的熏鼻子。
正是这个原因导致渔民们在家里用光还是得靠煤油灯,否则在屋里特别是冬天门窗紧闭的时候,嘎斯灯一经点燃实在让人绝望。
更别说吃饭时候点嘎斯灯了,吃饭时候谁家点嘎斯灯那指定是全家感冒鼻子不通气了。
王忆站在码头领着王新国、王新钊兄弟还有孙征南一起来清点人数,看着大家伙拎着嘎斯灯上船。
孙征南看到这么多嘎斯灯出现有些担心,特意叮嘱道:“在船上都别点灯,有需要用光的让身边人打开手电,反正充电的手电不用花钱买电池。”
社员们明白他的意思,大家伙对此表现很随意:
“嗨,孙老师你太胆小了,嘎斯灯很安全的。”
“现在是傍晚,用不着嘎斯灯。”
“就是,今天这个傍晚的天色还挺好。”
王忆站在码头上看向西方的天穹与海面。
这个黄昏确实很好。
晚霞照海,海风停歇,水面安静,无波无浪。
不过海上不可能像湖面一样平静,但对于平日里的海洋来说今晚水面已经平静的宛如巨镜。
橙红的霞光遍洒,海上倒影着云彩与飞鸟,云是橙红色,飞鸟也是橙红色。
夕阳如醉酒佳人的双颊般酡红,碧绿的山林、洁白的沙滩都有片片的嫣红,白天时候姹紫嫣红的渔家海岛如今被染成了渔家灯火。
天涯岛夜晚亮起的灯光也是这样的昏黄色。
风停歇、云住下,初一的新月隐隐约约不可见,这样繁星变得亮堂起来,还是黄昏已经有星辰明媚亮起。
初秋的黄昏是一年中最美的,它最有味道,春天和清晨、秋天和昏黄总是格外搭配。
这时候秋渭水正好上码头,王忆便跟秋渭水站在一起,两人窃窃私语,共同去遥望夕阳、扫视海上。
初秋的黄昏真是明艳又温柔。
夏天的黄昏过于张扬霸道,冬天的昏黄缺乏生机,都不如秋天的黄昏更有魅力。
向海看夕阳,一海皆璀璨。
此时落日熔金,漫天红霞逐渐带上了金色光彩,于是海面由橙红转为一点金灿灿,王忆一个不经意间扭头看身边的姑娘,却见夕阳金辉洒在姑娘脸庞上,素颜描金,时光忽然停滞。
他忽然发现,秋渭水脸上竟然有婴孩般的胎毛——不是汗毛,她脸上的毛纤细又短且是白色,很可爱。
可惜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好时机,孙征南上来拍了他一把说:“王老师,人齐了,上吧?”
王忆瞪了他一眼:“上上上,上!”
孙征南满头雾水,他挠了挠鬓角,搞不懂王老师明明刚才还目光柔情似水,怎么就突然眼睛开始冒火了?
赶晚潮首先要保障安全,不能光想着节省,所以王向红批准动用天涯二号和天涯三号。
这么多人如果乘坐木船那得十多艘,可换成机动船两艘船就行了,大家伙挤成沙丁鱼,然后渔船轰隆隆的开走。
社员们见此兴致勃勃的讨论起来:
“我草,这机动船就是厉害,油老虎果然有劲,咱这多少人啊?它一口气就窜出去了。”
“那肯定了,柴油不是白烧的,高科技的东西就是好,你看我这个手电筒,二伯你家没买一根吗?多亮堂呀,而且不用电呢。”
“谁照我眼睛?真他么刺眼,这电棒子确实厉害。”
“这叫手电筒,王老师说这是手电筒,跟咱家里的电棒子还是很不一样的……”
两艘渔船直奔梅花滩而去。
赶晚潮的人少,这时候去梅花滩肯定收获多。
果然。
天涯二号和天涯三号赶到附近的时候夕阳正好要落下,最后一抹余晖照亮了海面,王忆看到海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四五艘船。
两艘船吨位大、吃水深,而梅花滩又没有码头,所以只能先抛锚然后放下船舷侧立的木筏子轮流把社员们摆渡上沙滩。
王忆第一波上沙滩,然后再次清点人数。
王向红叮嘱他:“赶晚潮千万不能怕麻烦,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咱们当领头的要对社员们安全负全责!”
王忆点点头,他领着人把人员全给清点结束,这样挥挥手说:“各组长领好自己的组员,一个都不能少,待会结束的时候全员给我带回!”
“好了,以各小组为单位,解散!”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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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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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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