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女生小说>全球追更[快穿]>第 171 章 第 171 章
  天光破晓。

  大梁边陲的一座小镇上,来了一位头戴斗笠的棕发男子。

  他的身形高大,头发蜷曲,操/着一口地道的官话,长相除了发色外也是正宗的本地人模样,腰间佩着一把镶嵌着红色玛瑙和各色宝石的西域弯刀,一路上吸引了无数行人的注意。

  走江湖的人都眼光老辣,只一瞥,就知道这刀价值不菲,甚至是有价无市。边陲地带本就混乱,这人居然敢这么大大方方地把如此宝贝示于人前……

  只能说,如果不是傻子的话,就一定是有所依仗。

  男人走到街边的一处茶水铺前,坐在板凳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端起老板放在面前的茶水,仰起头一饮而尽,放下茶杯时神色有些无聊的怠倦,一双深色的重瞳漫无目的地扫了一圈四周,最终落在了老板倒扣在柜台上的一本连环画上。

  这连环画的封面只有黑白两色,除了勾勒人物和背景的线条外就是大片大片的阴影,十分简洁明了。男人被勾起了一丝兴致,随手拿起画册,看了到了上面《入江湖》三个大字。

  右下角还有两行小字:

  “改编自晏河清同名小说”

  “镜书坊出品”

  为了打发时间,他随手翻了翻,本以为是给小儿看的睡前故事,没想到故事情节却一下子把他吸引住了。眼看着这位看得入迷,柜台后的老板忍不住重重咳嗽一声,见人依然没反应,忍无可忍地抽走了他手中的画册。

  “你该走了。”他冷冷道。

  老板在这镇上开了几十年的茶水铺,见过太多自以为是的愣头青和暴发户,面前这人兼而有之,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找麻烦,他可不想自己的茶水铺遭殃。

  “这么小气做什么,”男人这才回过神来,满不在乎地扯了扯嘴角,身子斜倚靠在桌边,露出一抹轻慢的笑容,双眼仍旧意犹未尽地盯着他手中的画册,“这连环画你是从哪里买来的?好生有趣。”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画面感如此强烈的连环画。不仅是人物的对话、动作、神情都刻画得异常真实,剧情更是扣人心弦,虽然才看了不到几分钟,但男人光凭几页就能脑补出主角平明天和人交手时的全部过程。

  要是那些门派珍藏的武功秘籍也都按照这个方法来画,他想,至少现在的江湖上不会遍地都是蠢货。

  “大梁城。”老板显然不愿意和他多话,视线在男人异于常人的重瞳上停留了一秒,便面无表情地低下头,继续擦拭起了手中的茶杯。

  “大梁城啊,”男人却不以为意,自顾自地感叹道,“我也很多年没回去了。”

  他说完,眉眼之间又浮现出一种百无聊赖的感觉,一手把玩着手中的空茶杯,一手撑着下巴,半阖着眼睛,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一阵风掠过街道,把茶水铺上方的白色亚麻帐篷吹得如海浪一般抖动起来,树叶抖动的声音中,一道尖锐物体破空而来,目标直直地对准了坐在桌边的男人,却被对方似是无意间的偏头动作轻巧地躲了过去,擦着鬓角,深深钉入了后方的树干上。

  老板的脸白了一下,但不等他反应过来,男人便反手将空茶杯朝着那个方向掷了过去。没人能看清他到底是怎么出手的,快如闪电的一道白影闪过,远处的草丛中立刻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四周一片寂静。

  “你……”良久,老板颤声开口了。

  他望着那对重瞳,终于想起了十年前,自己曾在一位客人口中听到的传说。“啊呀!”那男人一拍脑袋,懊恼道,“糟糕,忘了茶杯了!”

  他看上去是真心实意地在自己打碎了老板的茶杯而懊恼,于是从怀中掏出了一两碎银放在柜台上,还认真地询问老板能不能把那本书也卖给自己。

  在得到老板的肯定答复后,男人高高兴兴地把画册拿了起来,找到自己上次没看完的地方,接着往下看了起来。

  老板僵着脸拿起茶杯,擦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道:“你就是那位‘魔眼’?”

  “这名字真难听,”男人皱了皱眉,厌烦道,“要是我知道是哪个混蛋给我起的,我非得把那家伙头朝下吊到大梁城的城墙上三天三夜不可。”

  他又翻了一页,淡淡道:“我叫叶东风,记好了。”杰伊文学网

  说来也是巧合,这位大梁江湖上的传奇人物,既拥有一身盖世武功,名字也和乔镜在《君不见》中写过的一位人气角色相同。只是两人性格千差万别,老江湖都知道,“魔眼”最是喜怒无常,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一句话就触怒了对方,虽然他从不杀人,可被扒光了吊在城门外的体验对于大部分好面子的英雄好汉来说,那绝对是生不如死的。

  而他现在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正是镜书坊出品的《入江湖》漫画第一册。

  景星阑总觉得乔镜这本书如果只有文字版未免太可惜了,于是找008学习了一番漫画分镜的知识,雇了城中几位画家,耗时半月,画出了漫画版的第一册——对应的剧情只有开头五万字。但是这样新颖的连环画已经足够给读者惊喜了,很多已经买过《入江湖》的人都会跑到镜书坊,再买上一本漫画对应着看。

  因为是漫画,所以画风不可避免地会和传统绘画有很大区别,人物线条更加抽象简洁,背景也偏向于写实而非写意。在镜书坊的漫画出售后,又在大梁掀起了好一阵波澜,不少画家对镜书坊破口大骂,说这种画法毫无美感可言,镜书坊是在荼毒百姓,贻害无穷。

  这种骂法未免太过耳熟,别说乔镜了,就连梁帝也听腻了。

  漫画版的他也看过,说实话还挺有意思的,和正统宫廷画、西洋油画和传统水墨画比起来完全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格。百花齐放有什么不好?

  也不知这帮人怎么个个都跟被踩了尾巴一样,一跳老高。

  乔镜自然知道原因,哪怕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有些人总归是看不得别人好的。他对漫画这方面并没有多么在意,除了两位男主的长相他让景星阑稍稍做了一些调整,更接近于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外,基本就没有再插手过了。

  他笔下的平明天是一位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他的身上带着一种独属于天之骄子的光彩,有点儿像之前的杨柳,但要更加活泼、更加外放,是那种少年风流红烛昏罗帐的感觉。一双桃花眼总是噙着笑意,无论站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论家世、论天赋、论武功高低,毫无疑问,他都是年轻一代最出彩的那一位。

  他是顶尖武林世家唯一的继承人,自打出生起就顺风顺水,朋友遍天下,几乎大半个江湖的少女都对他心生爱慕。这种人生,任谁看了都会感叹一声真是命好,年纪轻轻就拥有了一切。

  但平明天却不满足于此,他有个非常天真而宏大的理想:希望自己将来能够成为武林盟主,率领天下门派,除魔卫道,携手朝廷,为公为民。

  作为四大家族之一,平家在江湖上的地位超然,跟朝廷的关系也很不错,平明天还曾作为太子伴读保护过对方一段时间。只不过他的父亲一直叮嘱他,绝不要参与到朝政大事之中,也不要和太子或者任何一位皇子走得太近,否则几十年前的那场岭门之祸就是前车之鉴。

  众所周知,写武侠,总是免不了要牵扯到一些陈年旧事。岭门之祸是乔镜从开篇起就埋下的一条线,也是牵扯出另一位男主的重要剧情。

  和平明天不同,另一位主角吴晟同样惊才艳艳,却因为身份是罪人之子,童年时便随着母亲寄人篱下。孤儿寡母,免不了遭人欺凌,也造就了吴晟看似温和有礼,实则愤世嫉俗的性格。

  吴家原本也是江湖一大世家之一,但吴晟的父亲却因为遭人构陷,在调查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死人不会说话,于是所有罪名都被按到了他的头上,吴晟的母亲更是因为多年忧思成疾,在他十三岁便撒手人寰,只留下一句遗言,让吴晟去找父亲曾经的那些旧友们,为吴家洗清冤屈。

  然而,当初与吴家交好的各大家族如今对吴晟却是避之不及,谁也不愿沾染上这个大麻烦,只是好吃好喝地款待着敷衍了事,时间一长,还对他冷眼相对,逼着吴晟离开此处。

  少年辗转多地,最终,在十八岁那年,他来到了平家。

  他来到平家的第一天,恰逢平明天十八岁成人礼,一条街上访客络绎不绝,来道贺的人都快要踏破平家的门槛。吴晟背着行囊,坐在平家给自己提供的别院屋顶上冷眼望着这一幕,心里想着的却是该如何利用这次机会,让平家卷进接下来的那场漩涡里。这些年的颠沛流离,已经让吴晟变成了一个冷心冷情、不择手段的人。他虽然今年刚满十八岁,但却已经将一个局布置了整整五年。他知道,要不了多久,整个江湖都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届时些人,都会被卷入其中,脱身不能。

  吴晟沉浸在这种报复的快意中,清醒地看着自己如何一步步将人们拉入深渊,并为之沉醉。可就在这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吴晟的身体瞬间紧绷起来,而当他猛地扭头时,看到的却是今天的主角正坐在自己身边,嘴里还啃着一枚果子,正朝他扬起一个毫无阴霾的灿烂笑容:“这地方借我躲躲,没意见吧?”

  作为《入江湖》的主角,平明天表里如一,心思纯净,性格和他从小到大的经历十分匹配,也是吴晟最讨厌的一种类型。

  但大概是因为孤寂了太久,或者是那天的鞭炮声太过吵闹,他最终还是没有躲开少年的手,而是望着那双带着一丝好奇意味的深色重瞳,轻轻微笑起来:

  “当然可以。”

  这次因缘际会的结识,注定了是一场孽缘的开始。

  乔镜在做人设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把这两个男主当做是不同的人来写,他们是相似的,也是互补的,更是截然不同的一体两面——

  一位生而自由,却追寻着一种能够束缚自己的理想;一位身带原罪,却妄图用手段去实现母亲的遗愿,让自己得到心灵上的解脱。在最风华正茂的十八岁年华里相遇,他们注定会彼此排斥又彼此吸引,就像所有鸟儿最后的归宿都是天空一样。

  写武侠就是写江湖,写江湖就是写人,乔镜很清楚这一点。

  所以在这本书中,他花费了很多笔墨去写那些形形色色的人。

  他走过了这么多世界,在下笔写作时,总是会不自觉地联想起那些曾在生命中驻足过的人们:高行路、韩有朋、王城、别鸽、文春秋、左向庭、胭脂、乔景、廖长义、程流、卢笙乐……他默念着他们的名字,回忆起往事,每一个字的音调都含在舌尖,就像是什锦糖果融化后带来的不同滋味。

  大概正是因为他对这些人太过熟悉,所以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乔镜几乎是一气呵成,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卡文的阶段。

  当然,他只是根据自己曾经见过人们的性格特质,从他们身上摘取一部分,重新组合创造成一个崭新的人物,甚至连原型都算不上。

  但乔镜总觉得,他们是有生命的。

  在这个偌大的江湖中,围绕着主角你方唱罢我登场。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哪怕他已经写了很多年的书,都是少有能体会到的。

  在写完《入江湖》后的某一天晚上,乔镜洗漱完毕后,靠在床头翻着景星阑刚从城里带回来的第二册漫画,但却盯着其中的一页,发了很久的呆。

  就在景星阑都快要睡着的时候,他忽然道:“我是不是老了?感觉最近经常会想起往事。”

  窗外枝头的树叶在寒风中飘零,放在角落里的香炉飘着淡淡的白烟,悬挂在墙上的煤油灯在床头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摇晃的光焰驱散了秋夜笼罩的寒意。身旁的男人换了个姿势,一只手搂在他的腰间,呼吸声和胸膛中心跳的频率一样均匀。

  他依旧闭着眼睛,说:“我陪你。”

  作者有话要说:五月了,明天如果再不加更就拿小皮鞭鞭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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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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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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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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