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对了。
他是跟一个女人一起跑的。
那个女人跟他有着共同的爱好。
对方同样忍了老公很多年。
之后。
对方老公独自带着闺女浑浑噩噩过日子,幻想有一天能等到这对不要脸的,把拳头狠狠砸到他们脸上。
让木叶镇一整条街的口水把他们彻底淹没。
我就没他那么坚持了。
我改嫁了。
不。
说改嫁也不准确。
应该是找了个因为种种原因半辈子没讨到婆娘的单身汉搭伙过日子,彼此,各取所需嘛。
唉。
谁叫我是个行动不便的残废呢。
没办法。
天妒红颜。
老天爷见不得我比街上别人日子过得好太多,所以天降横祸,葵花点穴手,一下点中我腰部的某个穴位。
从此过上了“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好日子。
啧。
谁都知道久病床前无孝子。
更何况修炼了忍者之术的狗男人。
没多久他就带着他的小姨子……哦说错了,是街头陈老三的婆娘,一个五岁小女孩的亲妈遁走了。
远遁他乡,双宿双栖。
我就惨了。
得了疑似股骨头坏死的病,还要养活两个孩子。
以前时常来家里吃饭的那些狗男人的狐朋狗友也在背后笑话她这一家,更别提说可怜孤儿寡母的提供点帮助了。
人心凉薄如斯。
我是看清楚了。
苦熬了两年,实在没办法,家里粮食吃完,存款也尽数花光,关键,我发现自己光是站起来就很费劲了。
有人给我介绍了个四十多岁隔壁镇的单身汉。
头发油腻。
样貌清瘦。
浑身邋里邋遢。
也没有工作。
跟狗男人比简直天差地别。
可我还是答应了。
他同意我带着两个孩子过去,并且承诺会把他们当作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儿子们还小,我却废了,如果不另找出路,我们母子三人的结局,只有饿死在家里这一条路。
我,苟且偷生了。
可惜我的大儿子坚持要在家里等他那个不是东西的爸爸,我只得带着小儿子先过去,等他想通了再回来接他。
临走前。
我特意找了二姑子。
让她时不时下来看看她侄子,这是她老郑家的长孙,她弟不管,她当姑姑就该管,这是她老郑家欠我的。
我走了。
家里还有米粮,又给大儿子留了些钱,农村的孩子早当家,我并不用担心孩子会饿着。
然而,等半个月后我托人回来问。
却得知我大儿子辍学了。
被他幺姑送到千叶城当学徒。
她们说得信誓旦旦,找的都是熟人,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我找不到人。
那个年代也没有电话。
再说,亲姑姑还能害亲侄子吗?
我只有选择相信。
半年后,大儿子回来了,是被抬回来的,到县里就不行了,意识完全昏迷,看着我喊了一声妈就没了声息。
眼角一滴眼泪没入枯黄的头发里。
才仅仅十二岁的少年永远闭上了他的双眼,结束掉他短暂的一生。
死男人没回来。
我捏着大儿子的手。
他原本肉乎乎的小脸变得无比消瘦发黄,颧骨高高凸起,胳膊跟腿一点肉都没有,像两根细细的铁棍,头发黏糊糊的,我还看到有虱子在里爬,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散发出一股十分难闻的气味。
我质问郑秋娥到底给孩子找的什么学徒,怎么连命都给丢了。
她却说孩子得的是白血病,跟她没关系,还找来个穿白色大褂的男人证明。
还拿出一张什么图给我看。
我看不懂。
我不认字。
这里是医院,有权威证明,我想我儿子应该可能就是得了那什么血病才死的。
人呐,生老病死,说不准的。
再之后,我一直带着小儿子在单身汉家里生活,几年后,我生了个小女儿,而我的身体,也彻底垮了。
日子,每天都一样。
我没有办法出门。
我就像个刚学走路的婴童,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踉跄着走几步就会摔倒,即便有人搀扶,顶多也就走个十来米。
我每天坐在屋子里的凉椅上,看电视,或看外面那一方小小的天空,竹林,偶尔飞过的麻雀,由夏到冬。
这,就是我所有的世界。
儿子渐渐长大。
女儿也长大。
我想我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虽然上天给我关上了门窗,只留给我一条打不开的门缝,但我至少还活着,再过几年,说不定还能看到孙子出生。
可我到底没能看到。
人就是不能贪心。
老天爷随时都在盯着你。
一旦发现你有产生了什么非分之想,就会pia的一巴掌,直接把你打落到泥里,抠都抠不起来。
我就是这样。
我死了。
那是很普通的一天,我在家里摔倒了,只是轻轻摔了一下就骨头断了。
单身汉去街上买了膏药给我贴上。
但一点用都没有。
我痛得要死。
吃不下饭,睡着了没几分钟又痛醒。
家里没钱。
我也没给儿子说,他一个人在外面打工不容易,我给不了他帮助,也不能拖他后腿,便就一直瞒着。
也许,痛几天就好了呢。
我才五十多岁,除了年轻时落下的这一身病,其实过得很轻松,儿子懂事,女儿乖巧,坐吃等死。
是啊。
坐吃,等死。
我的生命力在快速流失。
我能感觉到,我没有精神了,我能闻到自己身上散发出的那股腐坏的气味。
我,快要死了。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生命最后的时间里,老想起那个许多年都没想起过的死男人。
他毁了我这一生。
毁了我两个儿子的一生。
我还是恨他的。
即便半生过去,我的心里也无法释怀。
想当年,我们一家在木叶镇,多令人羡慕呀,他在外面开车,我在家里卖煤炭,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
门庭若市,宾客满座,欢声笑语……
孩子在门前嬉笑打闹。
我们还打算在农忙过后再起一间房子,等两个儿子长大了,一人一间。
可惜……
不甘呐!
好不甘心!
虎毒尚且不食子,死男人例外!
以上,是裴雨欢为客户苏翠玉做出的信息剖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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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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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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