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随手接过来浅浅的抿了一口,尔后抬眼扫视了一圈篝火周围越来越多的、或坐或站的已经拥挤了不下上千人的红衣军将士们,不紧不慢的笑道:“我刚说到哪来着……哦对,一定要识字、一定要读书!”jieyidazhiye.com
“我知道大家伙儿听到这话,心头肯定会想:‘我一个小卒子,识字读书有什么用?杀敌用不上、种田也用不上’。”
‘但我要告诉大家伙儿,你们这种想法是错的!’
“而且是大错特错!”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你才能做营长、做团长、做师长,当将军!”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才能做县令、做郡守、做州牧,当大官!”
“易地而处,你们敢让一个连军令都看不明白的将领,来指挥你们去跟敌人作战吗?那不是带着大家伙儿去送死吗?”
“同样的,你们相信一個连王廷的政令都无法理解的官吏,能治理好一个郡、一个县?能带领大家伙儿过上好日子?”
“就算你既不想当将军、也不想当大官,就一门心思的想着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我也敢保证,能读懂农家书籍的人,一亩地也能比旁人多打几斗粮食!”
“以前,大家伙儿是没这个条件,没人教你们识字儿,也无书可读。”
“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了,王廷请了教书先生来教大家识字儿,还给每个营都提供了一批书籍,大家伙儿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懈怠呢?难不成认个字儿、读本书,还能比咱们打仗还难?”
“武艺,可以武装我们的体魄!”
“书籍,可以武装我们的头脑!”
“咱们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哪怕不为了自己,为了后人们不必活得像咱们这辈人这么辛苦呢?咱是不是也得多认几个大字儿,好日后教自个儿的儿女读书写字?”
“咱大汉信奉的乃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讲究血脉、门第那一套。”
“谁能带着袍泽弟兄们打胜仗,谁就能做将军!”
“谁能带着父老乡亲们奔好日子,谁就能做大官!”
“大家伙儿都是为咱大汉打过仗、为咱大汉流过血的有功之臣,你们不努力、不保卫咱们的胜利果实,难不成还要将咱们抛头颅、洒热血打下来的江山,再拱手让给那些世家大族?”
“那岂不是又和以前一样了?”
“那咱们爷们折腾这一遭,图个啥?”
陈胜操着一口大白话,不断砸着手背,将读书认字儿的重要性掰开了、揉碎了,告诉这些红衣军将士,并且不断抛出一个个扎心的问题,去刺激他们那颗懒惰、畏难,甘于平凡的心……只差挨个挨个拧着他们的耳朵,大声的告诉他们:给了你们机会,你们就要争气啊!
篝火周遭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红衣军将士都定定的望着陈胜。
听得懂的,都从他的话中看到了一扇从未见过的大门,在自己眼前徐徐打开,露出大门后又宽又直的通天大道,直恨不得现在就去读书认字儿。
听不懂的,即便仍然稀里糊涂,但也能从他这一席话中,听出那股子满得都快溢出来的恨铁不成钢之意。
以陈胜今时今日的地位与威望,还能这般掏心掏肺的逼着他们上进,对他们而言……已经够了!
听得懂、听不懂,都够了!
“咚咚咚……”
忽而,一阵雄浑的鼓声从中军传来。
陈胜端起冷却的蛇羹,仰头一口倒进腹中,而后一把抓起兜鍪扣在自己脑袋上,起身豪迈的大笑道:“弟兄们,出征了!”
篝火旁所有红衣军将士当即齐声高呼道:“万胜、万胜、万胜!”
“哈哈哈……”
陈胜翻身上马,催动真气长身道:“我今日再教大伙儿一首战歌!”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抑扬顿挫的雄壮高呼声,在他一身磅礴王道真气的加持下,随着呼啸的北风浩浩荡荡的传遍整座军营。
四万余红衣军将士尽皆停下手中的动作,仰着头认真的聆听着。
僵硬都身躯不再抖动。
坚毅的眼神深处燃起一点火光。
陈胜拨转马头,徐徐往辕门外行去,一边前行,一边举起纯钧剑,高呼道:“岂曰无衣?”
四万红衣军将士齐声回应:“与子同袍!”
陈胜:“王与兴师!”
四万红衣军将士:“修我戈矛!”
陈胜、四万红衣军将士:“与子同仇……”
无须将领调度,四万红衣军将士在歌声的呼声的指引下,自动汇聚成一条玄色的长龙,有序跟着陈胜的步伐,迎着呼啸的北风,开赴城阳郡。
作为大军统帅坐镇中军、却被一首诗歌‘剥夺’指挥权的蒙恬,眼睁睁的看着大军从行动迟缓的半死不活之态,一瞬间就切换到雄赳赳、气昂昂的虎狼之姿,突然就真正明白了他与陈胜的差距,到底差在哪儿!
论沙场运筹帷幄、审时度势。
陈胜虽天纵奇才、才华横竖都溢。
但蒙恬自问,他也并不差多少,当初商丘之战,他不就与陈胜有来有回的打了那么久么?
他与陈胜最大的区别,也是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对士气的把握。
他是通过种种统兵手段,居高临下的以战局把握士气,只要战局在他的掌控之中,那士气就在他的掌控之中。
而陈胜却是用自己心头那一点火焰,点燃整支大军,只要他身处军中,全军上下便是一群嗷嗷叫的豺狼虎豹!
就这一点区别,就决定了。
他蒙恬顶多只能算是一名优秀的统帅。
而陈胜却能成为一位伟大的统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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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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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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