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三夜,去了重庆的磁器口,朝天门和洪崖洞。
磁器口是一个古镇,全国的古镇大同小异,特色小吃,古风饰品……孟夏最喜欢吃的是榨菜萝卜干,酸辣清脆,特别好吃。
来重庆不吃火锅那岂不是白了。之前买过网上的重庆火锅底料,味道一般,不是她喜欢的口味。而孟蕊带她来的这家是一家网红店,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尝一尝,嗯,真香。
洪崖洞。
夜景盛美,霓虹灯勾勒出房屋的棱角,灯火辉煌,地上天空,传说中的现实版的千与千寻,果然名不虚传。
过了一点时间,她在朋友圈看见他去重庆的旅游照片,时间比她早了一个星期,他们算是跨越时间的相逢。
这次破天荒的他们没有聚会。她心里松了一口气,见面难免尴尬,不见是最好的。
原本少联系的他们一下子断了联系,孟夏想现在大家都不叫忙,忙着找工作,现在只有她一个人还没有毕业。可能大家忙着忙,忘了聚会这事,上一次因为快毕业的缘故,大家时间不同意,索性取消了。希望大家这次也能淡忘,她现在还不想见他,也没有做好见他的准备。
皇甫潇在她回来的第一天约孟夏,说其他人见不见,她不管,但是她们俩要见。约在了十里河滩骑自行车。孟夏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第二天她说欧阳流光也要去。欧阳流光约了她,她约了孟夏,自然而然就是三个人喽。又是三个人的约会,明天的场面又会陷入尴尬。
孟夏崩溃,这货一定是上天派来坑她的。有什么好怯场的,事情都过去快一年,想必,可能,大概,或许,他依旧忘了,他不是记忆力一向很差,真希望他能清空那段记忆。
唔嗯,她刚剪了一个特丑的刘海。见潇潇可以,见他!她捶胸顿足懊悔,为什么答应!
到站,可怕的约会要开始了。
见面时,她到底要不要捶他一拳?最近看一部电视剧《请回答1988》,阿泽在知道德善喜欢过善宇后,见到善宇时捶了他一拳,然后说高兴。
孟夏也想用一拳解决一切。她现在已经不怎么喜欢他了,可是心中还有一口气,可能打出来就真的放下了。这才是她今天赴约的在最终目的。
到了目的地,不见皇甫潇,不见欧阳流光。联系了皇甫潇,她说她回家换件衣服让她先联系欧阳流光。他已经到了,让他们之间先会合。
孟夏好想喷一口凌霄血。又不得不硬着头皮上。欧阳流光就在车站,她也在车站啊!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但她就是死活找不到他。左右转了两圈,还是没找到。潇潇迎面走来朝招手,这时她才看到旁栏杆前立着的欧阳流光。
这一次出游算得上愉快。没有什么不高兴的事,一切平淡无奇,正常不过。骑车,吃饭,逛街,喝奶茶,回家。
x年x月x日,星期二,大雨转小雨。
十年的暗恋我从未想过是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坦诚相见,互诉衷肠。将暗恋只是提到明面上来讲,将一次次努力和暗示说给你听。
昨天见面之前以及见面之时,我一直嘀咕,你来干嘛,你为什么要来。
大半天下来我们没怎么说话。在奶茶吧时,你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大体上的意思就是,你是一个渣男,我一点都不了解你。我喜欢的人跟我眼前的这个人不一样,你早就变了。暗示着这就是你拒绝我的原因之一。
真正步入主题是在我们送走潇潇后。
其实我今天没想提表白被拒的事,心里的打算是,上车之时,和你说再见。然后自己打车回家。我可不想走路回家。
没想到,三言两语的就谈到了这事。你说不直接拒绝我,是不想伤害我。
你说当时的情况,你在寝室,室友四个人都在,你也没法直接拒绝。
那一拳我借机打出去了,那叫一个爽。你说,该打,我这个憨憨。
其实我表白之前就知道结果。我要的不是在一起(也不可能在一起),而是一个结局。直截了当,明明白白的结局。一句我不喜欢你,我们不合适……什么都行。你说什么我还是了解你的,我了解你什么,我一点都不了解你。你知道吗,你的回答差点让我崩溃。
直说,那太伤人了。(欧阳流光)
其实你伤不到我的,能伤到我的只有我自己。
我向你坦白了喜欢你的全过程。初中报名的第一天开始到此刻还没有截止(当时原话),10月3,平安果,《追风筝的人》的意义,那首词,生日聚会,第一次十里河滩骑单车,连从什么开始准备表白都说了,校园门口的偶遇……还和你说了我有特异功能:在人海中我可以一眼找到你的身影,我可以分别你和别人的脚步声,你的磁场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哈哈,看来我没有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欧阳流光)
当然现在我做不到了,在无数次放弃你后,它消失了。现在我连你的身影都判断不出来。
你也跟我说了很多,你的改变、之前的女友、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友情之上,恋爱未满)异性朋友——潇潇、高中喜欢的女生……jieyidazhiye.com
你说完这些,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悲哀,因为令你记忆深刻的事情一件都不关乎于我。我只是你记忆边缘近乎模糊化的存在。
我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喜欢你,每次聚会我都会不怎么和你说话,对你的态度冷淡。为了不让你发现我喜欢你,我假装八卦你恋爱的进程,你什么时候谈的,什么时候分的,和谁谈的,谈得怎么样,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你知道我和潇潇是怎么认识的吗?我之前是一个内向的人,高一时,她是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找我聊天的人。(欧阳流光)
这一刻我终于明白我输在了哪里。第一个人和其他人的区别到底有多大,我比谁都清楚。
性格决定了,我和你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高一那年,我每天都在余光里观察你的一举一动,会因为看见你而激动,会因为跟和你说了一句话而高兴好几天,可是我从来没有勇气主动向你走去,向你靠近。三年,我连举起手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
这么些年我一直想不通喜欢你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命中注定,还是前世未了的情缘?此刻我明白了。你对我就如潇潇对你,只是你的表现为友情,我的表现为喜欢。小的时候,我不怎么招人待见,不知是太优秀没朋友,还是性格问题。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人在乎我,关心我。你是第一个不讨厌我的人,在那你不记得的时间里,你的光芒(也可能不是你发出的光,而是你身上的露珠折射的阳光)照耀了我,埋下了一颗不知名的种子。也就是那微乎其微的阳光,在重逢的那一刻发了芽,长成了一株名为暗恋的花。
这些年我无数次的抱怨老天,我的执着、我的恳切、我的虔诚为什么就不给我一次机会呢?现在想来,我是感动了上天了的,他给了我一次遇见你,和你深交的机会。可我硬生生地把三年变成了一年,把机会变成了陌生的同学。我和正八(金正焕)一样,怪缘分不够,怪时机不对,是我一次次的犹豫,一天天的迟疑,造成了后来的结局。我鼓起勇气的那天已经迟了。
潇潇如你,就像是姚起云的司徒玦,司徒玦的吴江,是救赎,是阳光。我一直都不能接受司徒玦和吴江在一起的结局,但此刻我明白了。是那个人才是那个结局。姚起云的性格决定了他和司徒玦的结局。我庆幸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然我可能真的会是姚起云。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除了性格不合,我和你的前女友一样,我不能接受我的另一半有一个比我还有重要的朋友。
你问我为什么这些年不谈恋爱。我不是没有机会,是不想。
我不想在忘掉你之前,在不喜欢你之前,去谈恋爱,那样对别人不公平。
这一点我们挺像的。(欧阳流光)
是挺像的,某种程度上我们是一种人。向往渴望阳光和温暖的人。我们会因为一点点的给予而对一个人不言放弃,永远珍惜——潇潇,照耀你的同时,也让你慢慢发光。
我们是挺像的,珍惜同一个人,被同一个人照亮——潇潇。
我是在上次七夕那天潇潇让我给你买花,我才有所怀疑。(欧阳流光)
我当时说,我只给我喜欢的人买玫瑰花。(欧阳流光)
我不记得了你说过这些话,那时我和潇潇商量三个人互送,要么你送我花,要么你收到我的花,哪一个,我都乐意看见。可你的眼神,已然让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我们虽然不常联系但是我一直把你当朋友,除了潇潇,就是你。(欧阳流光)
可在我这,你是第一位。
可我不想和你做朋友。我们之间做不了朋友……也不是,我们没谈过,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曾经有某些时刻,我感觉你也是喜欢我的。你有很多次向我示好,我的感觉没有错,只是会错了意,你是把我当朋友,而我以为那是喜欢的表现。
我对你的好是因为喜欢,你对我的好只是因为朋友。
很多时候,我都认为是因为我不爱搭理他,他才喜欢和开朗活泼的潇潇搭话、嬉戏打闹。
原来潇潇在你心中是如此重要,一束主动洒向你的光。
10.3的那件事一直都是我心中的梗,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或者感觉到我是喜欢你的(但你真的是一个榆木疙瘩,毫无察觉),你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你才敢凶我。
可是原来你那天在生我们所以人的气,我撞到了抢口,我以为你要杀我,实则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我说:我们之后不会再见了。
他说,可能吗?
我十分笃定,只要我不想见,就可以不见。聚会我也不会参加了。在我忘掉你之前,在我不喜欢你之前,我不会再见你了。或许,哪天我想通了,聚会我还是会来的。
我说,我想听你说,我不喜欢你。
他说,我是个善良的人。
我说,我从来不善良。
他是,我不喜欢你。
我说,谢谢,再见。
之后她还说了什么,转身的那刻我就忘了,至今没有想起。
这一次我没有乏力,腿软,稳稳当当,扎扎实实的一步一步地大步向前,这一次我没有回头(回头看车不算)。
心情也不像表白那次沉重低落。平静的跳动,正常的心率。
回到家,好渴,说了这么多话,三杯半的水。摸摸狗揉了揉它的脸,才十几个小时不见这么想小爷吗!
好饿,来一碗酒酿圆子,再来点小零食。
在他身上我一共失过三次恋。第一次高四10.4,那天我回学校,艳阳高照和我当时的心情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第二次,表白那晚,月色朦胧,乌云遍布,心情也跟着月色走笼罩了一层又一层的阴霾。第三次,昨天,暴雨连连,小雨纷纷,洋洋洒洒飘荡在我的发丝,肩上,手掌,鞋子……淋的衣服湿润润的(此时他撑起来伞,雨淋不到我了),下了小半天,我才知道其中也有为我而下的那一份(失恋必有雨)。(恋得比别人长,失恋的次数都不别人多。)心情一般,不悲不喜。
孟夏本以为至少要用几个星期,几个月,至少也要用几天吧!没想到一个晚上,或者在他说出“我不喜欢你”时,她就已经不喜欢他了。
为了回答她什么时候忘了他这个问题,她发了一条说说当做申明:哈哈,忘了告诉你,那一捶之后,还有一句话,以后就是朋友了。他点了赞,算是知晓。
孟夏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开怀笑着将一只手放在心口:“咦!原来没有喜欢的人,是这种感觉。”暂时找不到一种好的比喻,反正就一个字:爽。舒坦。像是当游戏通关的感觉,就像终于挑出伤口里的刺,就是杂乱无章的地方,把它重新归类放置,满足又舒服。原来最复杂的事,只需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十年的执著,原来是可以在一夕之间,说放下就放下。原来她不仅可以执著,还可以洒脱,不拖泥带水。
果然是心病还需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
那次谈话之后,她更敢直面自己的内心。和他说完之前多年,那一刻她心中的乌云一飘而散。当时她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她知道了。她被治愈了。
某天,孟夏做了一个梦。可能这是梦里那个次元的欧阳流光来给她告别吧。
梦里欧阳流光的形象不在清晰,模糊得只能靠感觉。梦里他们不再变变扭扭,相处和平、愉快。
梦醒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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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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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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