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七零空间:下乡知青嫁糙汉成团宠>第144章大结局(3)
  一年后的春天。

  乔十依靠在周映越的怀里,沐浴着温暖的日光时。

  对方问起来:“十依当时那么忽悠他们,就不担心他们两个生气?”

  乔十依眯着眼,会心笑了:“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再说了,秀秀本来就喜欢阿七,而且当初阿七为了救秀秀,吃了多少苦,最后又因为心中的正义,成了英雄。这种长得好,心地好,脑袋又聪明的男人,不多了。既然命运让他们相遇了,为什么不把握住呢?”

  周映越脱口而出:“缘分?”

  “对啊,缘分。”乔十依手指托着周映越的下巴,开心的抿着唇,“就像你我一样,不就是因为缘分才相遇嘛?”

  周映越轻嗤了一声,不以为然:“难道不是看脸的缘分?”

  “那……你不是看脸啊?”乔十依抬手拍了拍周映越的胸膛,“当初从火车站下来,你就调侃我长的可爱的事儿,忘啦?”

  周映越没否认:“我当时在想,怎么有这么可爱的知青来大队,到底几岁啊,怎么天天都在吃的道路上?”

  乔十依噘着嘴:“哪个知青刚下乡都有些不适应吧,毕竟从来没有干过农活,突然要干这么多农活,谁会受得了。”

  周映越嗯了一声:“随时随地能找出东西来,估计也只有我的小仙女能办到了。”

  “小仙女?”乔十依以为只是一个饱含爱意的称呼,想都没想就承认了,“对啊,我是小仙女,所以映越,你千万不能欺负我,不然啊……某一天我就离开你了。”

  周映越着急的握住了乔十依的手,心神不定的点头:“不会,我……我一定会对十依好,在我活着的时候,永远听十依的话。”

  “喂,别说的这么渗人啊。映越,我都跟你过了这么多年了,连朝朝都上学了,你还觉得我会离开你吗?”

  周映越拥抱着乔十依:“可我还是有些害怕,毕竟这么多年,十依都没老。”

  “因为我保养得好啊。”乔十依转过身,手指指着自己的脸,“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我每天都在擦脸,尽可能不要老的那么快。”

  “是嘛,那我希望十依永远不会老,这样就不会因为老而难过了。”周映越下巴抵着乔十依的肩膀,柔声说,“不管是小仙女,还是普通人,只要你陪着我到最后那一天,我就心满意足了。”

  乔十依把周映越这奇怪的话当成对自己的爱,却不知周映越说的话,是发自内心的表白,更不知道自己在对方心里,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神秘都成了外衣。

  朝朝心力交瘁的跑上山坡,双手叉腰,看着两人:“爹,娘,你们两个在这里休息,却让姑姑和姑父他们干活,实在是太过分了。”

  乔十依无奈摊手:“小朝朝,都说好了,我们割那块田的草,你姑姑割另一块田的草啊。任务分配了,特别的公平公正好嘛?”

  “可是妈咪,你确定你跟爹到时候可以把那块田的草除干净么,你们要是再不去,我估计天黑了也除不完啊!”朝朝替爹娘操碎了心,“这次要是再回晚了,我就不给你们留晚饭了。”

  乔十依扬起下巴,得意的回:“不怕,婆婆会给我们留的。”

  朝朝摇摇头:“咳咳,娘真的有不要脸的潜质!”

  “谁不要脸了?”乔十依气急败坏的嚷出声,“朝朝,小兔崽子,竟然说你娘不要脸。”

  “啊,娘吃人啦——”

  越长大,朝朝越调皮,可能是长得太好看,以至于学校里,成了万人迷。

  但太调皮太活泼了。

  一开始上课睡觉还让老师崩溃,可月考满分,又让老师难以置信。

  就在这种一会儿地狱,一会儿天堂的刺激下,朝朝成了老林嘴出名的孩子。

  “哦,娘,暂停一下,胡爷爷说让你们去找他。”

  乔十依站住脚,看了一眼周映越。

  夫妻俩都不理解,怎么这个时候,胡叔要见他们。

  胡家。

  “胡叔,你找我们?”

  “这两年,老林嘴家家户户要不是因为十依打爆米花的生意,估计好多都活不下去了。现如今,允许做小买卖了,好多人都给你写了感谢信。”胡光年披着蓝色的外套,笑着解释,“哦,还有很多是你学生写的。”

  “写给我的信啊。”乔十依火急火燎的打开了一封,随后递给周映越,“哪,看看,还有向你道谢的呢。”

  “我?”周映越本来还怀疑,直到打开信封以后,才明白,感谢自己的,是那个被他从河里救起来的苟小胖。

  “好啦,要看信回家再看。叔这会儿要跟你商量其他的事。”胡光年示意乔十依和周映越坐,“来,你们先坐。”

  胡光年跟着又说:“十依啊,现在学校的老师都快走光了,好多都跟着家人去城里做小本生意了。叔在想,你呢,一直在老林嘴,也没出去,孩子们又那么喜欢你,要是你能来做学校的老师,我就给你涨一倍工资。”

  “叔,你的意思是,又让我回去当老师啊,可是……你是公社的队长啊,你……”

  胡光年还没等乔十依说完,就抬手打断她:“你上次跟我说有个地方特别勇敢,竟然摘了人民公社的牌子。昨天呢,我还听到大家说起这事儿。所以啊,叔想了想,咱们老林嘴也不能干等着,也得跟着大家一起,摘牌子,进步了!”

  这是乔十依想到的,毕竟她记得,当初摘掉公社这牌子,就是从80年的川某地开始的。

  “那叔你当时有没有到那地方去看看?”乔十依拍拍胸膛,得意的说,“其实我就了解过。他们那边的人,刚开始也跟我们一样困难,可摘掉公社的牌子以后啊,现在人家专门利用自己的肥沃的土地种粮食。如今人家都有饭吃,不会像咱们老林嘴这样,有时候还得用红薯和马铃薯以及玉米充饥,连稀饭都很少有。”

  “唉,可不是嘛,所以叔才跟你说,要学着他们,努力发展老林嘴嘛。”胡光年握着茶杯,猛喝了口,看着乔十依,“十依啊,那你到底来不来当老师啊?”

  “嗯,既然老林嘴没人,那我就做吧。”

  就这样,乔十依找到了一份既有意义,又可以利用空间物资的好工作。

  留守在家的孩子们在她的带临下,过上了梦寐以求的生活。

  乔十依基本每个早上都会给那些没吃饭的孩子们准备一杯豆浆或者一杯牛奶,外加一个鸡蛋。

  早上就带着孩子们出去跑步,锻炼,或者替老林嘴的人干活。

  为了让家里出去做生意的人们可以安心工作,乔十依直接承担了照顾孩子们的重担。

  刚开始还好,后来孩子多了,乔十依就把朝朝哄到学校,从别处请了几个没参加高考的知青到老林嘴帮自己的忙,自己拿物资卖了,换取工资,给老师们。

  又能看管儿子,又可以照顾孩子们,真是两全其美。

  毕竟老林嘴的孩子们,他也教过,都挺乖巧认真,有些个性活泼的被她安排做事,十分靠谱。

  她拿物资换钱,在老林嘴的学校里修建了平房宿舍,又自己拿钱给孩子们修了洗澡堂,让孩子们注意个人卫生。

  老林嘴的老人们看着孩子们脸上绚丽的笑,也越发认可乔十依。

  后来年末的表彰大会里,乔十依被授予老林嘴最美教师。

  公社的牌子摘掉以后,师傅麦婶闲了下来,某次听到乔十依说要喂猪,她就笑话:“你说你,又养猪,又教书,忙得过来么?”

  “当然行。”乔十依胳膊肘碰了碰麦婶,“师傅不是不知道做什么么,那你还是跟着我一起喂猪?”

  “猪哪里来啊?”

  “我买猪崽。”乔十依一脸真诚的看着麦婶,“到时候我再给你请几个人,我就当老板,给你们发工资。”

  “你发工资?”麦婶捧腹大笑。

  乔十依知道她不肯相信,为此在某个下午,特地找胡叔帮自己挑了猪崽回来,特地找了专门养猪的师傅们到了老林嘴。

  麦婶一瞧猪圈里猪崽来了,请的人也一起到了,满眼带笑。

  不会有人知道,为公社里忙活了大半辈子,一门心思养猪的人,在公社的牌子摘掉以后,找份工作,会有多么心酸。

  乔十依让麦婶重新得到了一份工作,一份舒适的,她擅长的,喜欢的工作。

  “师傅,看见了没,未来我们师徒还可以齐头并进,而且这一次,吃不吃猪肉,由我们自己决定!”

  “可是冬天,这没猪草,咱们……”

  “像以前那样。”乔十依拍拍麦婶的肩膀,“别担心,咱们有钱!”

  麦婶心宽了,眼里也有了光。

  ……

  周密和周石,两个孩子中考的那一天,一拿到通知书,就奔到乔十依跟前,给她看奖状。

  在弟弟和妹妹的心里,这些年,能够上学,都是因为周映越和乔十依。

  他们甚至把哥哥和嫂子计划到了自己的人生里。

  乔十依一问,他们就说:“千里马很多,发现千里马的伯乐却很少啊。”

  呵,敢情是把自己当成伯乐了。

  后来的某一天,母亲吴婶的病情恶化,到了医院,就病逝了。

  离开前,丈夫周映越跪在地上,一滴眼泪也没流。

  伤心到了极致。

  乔十依日日陪伴,才让他走过那段痛苦的日子。

  弟弟妹妹到城里上高中,秀秀也跟着周七去了外地工作,知青李红跟着丈夫,到城里买了房子。

  公社变乡镇,老林嘴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只是富裕的同时,反而没多少人在老林嘴发展了。

  大哥和嫂子考上大学,就在京发展了,乔十依心疼乔父,和丈夫周映越商量了一下,就去城里接父亲。

  刚开始乔父不肯,说他要陪伴母亲,因为那是他们的家,家不能没人守着。

  直到他身体不好,必须有人照顾的时候,乔十依才将他带回老林嘴。

  刚开始乔父还觉得老林嘴日子不好过,但到了以后,才明白,老林嘴生活真是舒坦。

  孤单的病弱老人,有了女儿陪伴,也在老林嘴里遇到了同样年纪的朋友。

  他们在树下喝茶,在夕阳下散步,偶尔聊聊孩子们,幸福,不言而喻。

  看着日日开心的父亲,乔十依心满意足极了。

  学校教室里。

  “乔老师,你还不回家吗?”

  乔十依站在板凳上,笑着回,“哦,你先回去,老师把灯泡换一下,教室太暗了,对你们眼睛不好。”

  “哦,那好。乔老师再见。”

  忙完了,刚准备回去,就听到窗外闪电。

  轰隆一声。www.jieyidazhiye.com

  骤雨急下。

  正站在廊檐下,手足无措的时候,就看到一人撑着把黑色的大伞,站在院子里,笑着喊她。

  “小东西,让你不带雨伞吧——”

  这么多年了,她和映越或多或少都老了许多,但喊她名字时,映越的眼睛里,还是布满了灼灼的光。

  虽然感情再好的两个人,未来总有一个会先走。

  但是她希望那一天来得再慢点,再多一点儿时光……说,我爱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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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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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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