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城里人心里就美得很,这时田野上,农夫们一个个拿着锄头准备回城了。
“哎,老王走啊。”
这时有农夫大声叫道,老王这时还在闷头的锄地,处理杂草,这些该死的杂草总想跟他的麦苗抢土地,抢营养,这就很讨厌,必须斩草除根,才能让他的麦子长得更好,打出更多的麦子。
现在归化城好啊,他以前在陕北的米脂县过活,那个地方是真穷啊,穷到什么程度,穷到知县穿的裤子都露着腚呢,当然那是他们开始不知情况,后来县里出来了大贼寇,叫做李洪基,哦,对了现在有人叫他李自成,带兵打进了米脂县,这才在那个穿着破衣的知县家里搜出了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啊,足足两大箱子,白花花的银锭,当时他就在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脏跳动都加快了,不知道这该死的知县这么有钱,为啥穿衣服的裤子还要打着补丁。
后来,后来就更有趣了,知县被大贼寇李洪基,李自成啊,枭首示众,脑袋挂在了城门口之上,自己当时还跟着鼓掌呢。
至于为什么鼓掌?不知道,反正感觉自己脑袋上的父母官被干掉就有一种畅爽,可能是对这些以前作威作福县官的一种仇恨吧。
其实不单单是县官,大明任何一个官被杀头,老王觉得都应该鼓鼓掌,也不管这个人是好是坏,再说这年头大明的官有好的吗?
县官被杀了,老王以为自己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可是没想到灾难来了,县官死了,李自成得到了银子,可是并没有得到粮食,这些年,年年有灾荒,那里还有粮食给大军吃啊,大家伙吃的粮食都不够,县衙的官仓就更加没有粮食了。
然后呢,李自成的大军也缺粮食了,开始李自成说大家都是老乡,他用银子买,不过这年头银子再好,那里能顶得上一口粮食,毕竟饿肚子的时候,你可以对着掺着麦麸的杂面馍馍咬一口,肚子也会饱一下,可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对着银子咬一口,肚子就饱了啊。
因此大家伙都是不愿意跟李自成换的,然后灾难就开始了,李自成见自己的部队换不回粮食,顿时就翻脸了,开始派人挨家挨户的抢劫,人家不给,他就杀人,然后烧了这家人的房子,告诉这家人,这是帮他们。
只有把房子什么的都烧了,大家伙才能跟着大军走,跟着大军走就可以抢劫下一个县城,那里有粮食,有肉,有银子,还有女人,只要你们想要,都可以给你们。
于是整个米脂县就完了,全县百姓都被贼寇洗劫一空,老王家的六十岁老母亲,就被贼寇一刀砍死,那个可恶的贼寇还笑嘻嘻的对自己说:“恭喜啊,兄弟,死了这老帮菜,你就算熬出来,跟着统领大人,杀官军,抢粮食,好日子就来了。”
说完周围一群禽兽都抱着拳哈哈笑道:“恭喜,恭喜。”
听着周围人刺耳的笑声,看着倒在血泊中的老娘,老王心态崩了,可是当贼寇想裹挟百姓,谁能逃得掉呢?
于是老王就在贼寇的裹挟下,加入了贼寇,可是老王恨他们于是在一次劫掠县城的行动中,老王跑了,跑了也就跑了,李自成也没有追,就这样老王又从贼寇变成了流民。
可是逃难的日子不好过啊,没有吃,没有喝,就在老王以为自己要饿死的时候,他遇到了一批人,他们说要招收人到塞上开荒种粮,每开荒三亩地,自己就能得到一亩,而且不用交税,最最关键的是,只要愿意去,现在人家就管饭。
管饭啊,对于当时的老王来说,管饭,那就是天大的事情,在当时的老王眼里,除了食物,就是土地,至于其他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那是地主老爷能过得日子,他这辈子也过不了了。
于是他就跟着一个商队来到了归化城,到了这里之后,他们被分配了房子,平时就是负责开荒,然后还可以帮着修城墙,这里有汉人的里长,他们说他们是蓝田人。
蓝田老王听说过,那是陕南天堂一样的地方,据说那里老爷为官清廉,而且对百姓极好,那里的百姓都过着神仙一般的日子。
老王曾经想过往那边逃荒的,可是中间却隔着王嘉胤,高迎祥的贼寇大军,老王怕被大军再次裹挟去了,成了马前卒,炮下灰,所以就没敢去。
结果却阴差阳错的来到了这片土地,老王很开心,于是老王就努力开荒,这片大草原太辽阔了,一群人开荒也只能开垦一小片,比如他一番努力就开垦了十五亩地,于是他就得到了五亩地,属于自己的五亩地。
可惜那时候归化城还是蒙古人说了算,虽然有里长,大里长的帮助,汉人被欺负渐渐少了下来,可是蒙古人依旧不把汉人当人,一直对着自己这些人喊:“卑贱的奴隶。”
气的老王都想跟他们拼命,结果老王没拼命,蓝田大军到了,抓了蒙古人,还打死了三千多鞑子,收拾鞑子尸体的时候,他偷摸看了一眼,那尸体铺满了半个荒地,血液把草地都染成了暗红色。
现在好了,土地有了,粮食也够吃,蒙古人也被县尊大人抓起来,再也不用看他们对自己吆五喝六了,好日子眼瞅着就要到了,而且最开心的是街坊张大娘还帮自己说了媒,是隔壁街道马家的姑娘,自己曾经远远的瞧了一眼,很能干,屁股还大,一看就是个能生养的。
咱老王的幸福时光就要来了,想想就开心,不过马家说要十两银子的彩礼,这个还差点,不过也差不多了,这三年自己兢兢业业,卖粮食给商会,攒了一些银子,大约有八两多点,等今年,今年麦子熟了,留下自己的口粮,其余的就可以卖给商会,彩礼就够了。
到时候自己就可以讨上媳妇儿了,想想老王就很激动,日子正在一点点的变好,想想老王心里就美的慌。
可是现在地里的杂草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这些该死的杂草,拼命的想要吸收麦子的养分,他们要是把麦子的养分吸收了,麦子就长不大了,麦子长不大,自己就不能卖钱,不能卖钱,彩礼就不够,马家姑娘就不能娶了。
不能娶马家姑娘,就代表着自己要打光棍,这想想老王就有些黯然神伤。
我与杂草不共戴天!
这是老王心里喊着的,而周围的农夫陆续走出了田地,有人叫老王一起走,不过老王执意要把地里的杂草除干净再走,这些该死的东西,他一天也不想它们长在地里。
农夫们慢慢离开庄稼,远处有巡逻的士兵,士兵看看时间,归化城有严格的农令时间,每天早晨六点到下午四点这段时间为农开时,百姓可以离城,进行农耕。
其余时间必须留在城里,因为这时城门会关闭,归化城作为塞上之城,随时可能面临着蒙古游骑,或者是草原上马匪袭击,因此每次出城耕种,归化城都会派兵守护。
而士兵一般会在三点钟的时候收队,督促百姓们回城,因为这里离归化城还有将近半个小时的路程。
士兵们要提前离开,免得耽误关城门的时间。
百姓们也都会遵循归化城的规章制度,也没有谁会瞎搞,可是今天老王着急娶媳妇,就没有准时回去。
士兵只有守卫之权,并没有管理之权,他们会按时驻守,可是他们不会清点今天出来多少农夫,毕竟这个工程量太大了,要知道这农夫并不是准时来,准时走的。
有的农夫早上六点跟着第一趟军队就出发了,然后上午八点就干完活了,就往回走,有的七点溜达的出去,十点回来。
有的下午一点去,三点回,不一样,这人来人往,你查数,总有纰漏,也忙不过来,所以就把时间牢牢的告诉百姓,并且要求士兵临走的时候,要喊一嗓子:“两点五十了,收拾收拾走了!”
而这时百姓也就跟着出了农田,往回赶,可是今天老王就没听,他想城门四点准时关,每次跟军队回城都才三点半,还有两刻钟呢,自己剩下这点地,两刻钟肯定完事,到时候自己一路小跑回去,肯定赶得上关城门。
老王很自信,自信的认为自己肯定可以成功的赶上关城门,因此他看了一眼军队开始收队,百姓开始回城之后,他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加快了锄地的进程。
军队走了,整个农田区静悄悄的,当老王把最后一根该死的杂草从自己的土地上除下来之后,脸上浮现出了幸福的笑容,脑海里还在回想麦子大丰收,收了地,卖了钱,娶媳妇的幸福场景。
这时老王很满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扛着锄头就要走,可就在这时老王看到远处地平线上出现了十来个骑兵,草原上看到骑兵可不是什么好事,不是马匪就是蒙古游骑,老王吓坏了,扛着锄头就跑。
而对方也发现了老王,这时呼号着,就追了过来,两条腿肯定跑不过四条腿,人也肯定跑不过马。
当骑兵追过来的时候,老王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奔跑着,眼睛向后瞄了一眼,瞬间血都凉了,这是一群光脑袋,只在脑袋正中心留了一个丑陋的小尾巴的脑袋。
这东西叫做金钱鼠尾,是鞑子的标志,看到这一幕,老王腿就软了,鞑子,竟然是鞑子!
鞑子对大明百姓就是恐惧的象征,就像侵华战争时日本鬼子的形象一样,都是残忍嗜血,禽兽的代名词。
老王这时都快尿裤子了,当看清楚是鞑子的时候,老王就知道完了,就在这时一阵风从自己身旁略过,紧跟着老王就感觉后背一紧,下一刻整个人就被人薅了起来,两腿也瞬间离地了。
“救~”
“咳咳!”
老王刚想喊救命,紧跟着就被人狠狠的摔在了马背上,下一刻就听一个鞑子喊道:“大人抓到了,终于抓到汉人的舌头了!”
听了这话这时骑兵里一个大秃头笑道:“走,带回去问问,注意点,别她娘的给弄死了,老子还要从他嘴里知道主子爷想要的情报呢。”
“放心大人,小的对付汉人有的是手段,绝对会让他舒服的,哈哈哈。”
这时一个鞑子骑兵哈哈大笑,大秃头道:“行了,撤,她娘的,归化城这里的骑兵厉害得很,小心被他们发现。”
说完鞑子骑兵点点头,紧跟着带着老王就消失在农田区。
老王的失踪是第二天邻居张大婶发现的,张大婶本来是想给老王带来一个好消息的,原来马家的老爷子松口了,彩礼可以少给点,八两银子就行,他们看老王人不错,而且马家姑娘也看上了这勤快的小伙子,所以决定给老王透口气,让老王早做准备。
结果到了这里一看,老王竟然没在家,问了相邻的邻居都说没看到老王,还有人告诉张大婶昨天看到老王没有跟着大队伍回城,这一下让张大婶警觉了,连忙把这事情告诉了里长,里长听了这话立刻跟带人出城查看,这老王不会是让狼掏了吧。
结果到了农田区,机警的里长一下子看到了地上的马蹄印,然后连忙通知军队,军队里有看马蹄印的高手,这些高手光凭马蹄印就能看出是什么马,哪方势力。www.jieyidazhiye.com
紧跟着军队勘查高手的结果出来了,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这农田的马蹄印是军马,而且是鞑子的军马。
上次战斗蓝田剿灭三千鞑子骑兵,因此获得很多鞑子军马,这些人对这些军马的蹄印进行分析,现在一眼就能看出这是鞑子的军马。
当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里长眼睛顿时凶戾起来,他知道战争要开始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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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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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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