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突然从外面传进来的一句话,如果只从字面上来理解,还以为江豹又多了一个纠缠者。
可是,这声音听在江豹的耳朵里,却犹如仙乐。
“她怎么来了?难道也在逛街?抢去的九十多根金条,如果只是逛街消费,可要多久能花完?”
没错,上面这段话就是那个姓叶的女贼说的。
话音刚落,小叶已经从外面走进了成衣店。
今天的她,烫着大波浪的卷发,正是时下最大胆的发型,只有那些从某个大学毕业并且在洋行里工作的知识女性才敢烫这样的发型。
她穿着一身粉色的洋装,飘逸中隐含着诱人的气息。
江豹有点迷惘,这种气息是她自己愿意释放的,还是衣服带来的效果呢?
同时,他还注意到她的脚下,那是一双与衣服同色的细高跟皮鞋。
“算上今天这一次,我一共见过她五次。这五次,她有三次穿这种细高跟皮鞋。看来,她就喜欢这样的着装。可是,万一她突然被人识破身份,这样子可不方便逃跑啊!”
江豹痴痴地看着小叶的眼神,也被宁小姐看在眼里。
“怪不得他看不上我呢!哪个男人身边有这样的佳人相伴,也不再想着其他的女人……我输了,输得心服口服……可是,我不甘心啊!还不如就此毁掉这一切,他死,我也死,让这个女人伤心好了!最好能伤心一辈子!”
江豹虽然不知道宁小姐心里想的是什么,却看到原本有点偏的枪口又一次对准了自己。
“宁小姐,你可不要乱来啊!”他大叫道。
这时,小叶娇笑道:“这位妹妹,我一看就知道,你没用过枪!枪其实不是这么用的。你这个姿势,根本瞄不准的!”
宁小姐一愣:“不会吧!我以前用左轮打过靶,就是这个姿势!”
就在她一愣神的工夫,小叶身子一闪,从她的面前掠过。
“咦,我的枪呢?”宁小姐大吃一惊,将两只手翻来覆去地看。
“你的枪在这儿呢!”小叶将左轮手枪的保险退了,又扔给了江豹,“哦,对了,这不是你的枪,是我家江郎的!”
这个年代的男人、女人,在对爱侣的称呼上,还保留着前清的某些韵味。
比如,在林觉民的《与妻书》中,就有这样的开头:“意映卿卿如晤……”其中的“卿卿”就是林觉民对妻子陈意映的爱称。
女性对爱郎的称呼,“先生”一词用得最普遍,知识女性最喜欢。
但是“郎”字明显更有味道,有一种欲拒还迎的娇怯。
但凡有点文化的女人,都不会称老公为“孩子他爸”的。
“江郎?”乍一听还美滋滋的,“我还江郎才尽呢!可别经你这么一叫,我的功夫就没有进步了!”
他接过手枪,又把枪套也拴了起来,勒在腰间。
经此一回,他再也不会这么粗心大意了。
宁小姐没了枪,连殉情的想法也淡了:“这个女人虽然长得美,却像幽灵一样,一下就夺了我的枪。将来,江豹万一与她吵架,那可有得受了,穿一身黑衣,悄无声息地往他床前一站,就能吓死他!哼,他看不上我,有人替我治他!”
想到这里,她又哼了一声,自顾自走出这家成衣店。
宁小姐刚走,几个巡捕就进来了,其中领头的还是叶正黄。
“豹子兄弟,你也在啊!”叶正黄笑道,“刚才有人报案,说是这里有人动枪。既然有你在,那我就放心了!”
同时,他也看到了江豹身边的小叶,惊艳之余,还以为这是一对情侣在闹别扭。
作为江豹的好同事、好朋友,他绝不愿意在这里当电灯泡。
于是,他大手一挥:“兄弟们,危险解除,我们到别处看看!”
几个看似精明的巡捕,就这么走了,轻易就放过了江豹身边的女贼。
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
叶女贼上次在众目睽睽之下抢走金条时,她是穿着夜行衣,带着面纱的。
现在的她,千娇百媚、腰肢如柳,谁也不会把她往那个拎着近二十斤黄金飞檐走壁的女贼身上联想!
“谢谢啊!”江豹向叶女贼抱了抱拳。
“你要是真想感谢我的话,就请我喝一杯咖啡!”女贼竟然主动发出邀请。
“那太好了!”江豹喜出望外,“那边就有一个红磨坊,我们过去坐坐!”
二人并肩走出成衣店时,街上已经恢复了平静。似乎,刚才的动枪案就是一阵风,吹过之后,什么也没留下。
如果是和老牛来“红磨坊”,江豹会随便找个座位。和美女来这里,他肯定要找个幽静的角落。
服务生端上咖啡之后,江豹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自己先端起来,轻轻地抿了一口:“今天这么巧,又遇到你了!”
“我正在逛街,听到那个成衣店里有人尖叫着跑出来,就凑过去看个热闹!”
女贼就是女贼,艺高人胆大。别人见到危险,第一反应是逃离现场;她的第一反应是,过去看个究竟。
江豹伸出手去:“认识一下,我叫江豹!”他是想跟对方握手。
“我姓叶,名阑珊!”女贼可能不习惯这种一百年之后的礼仪,她轻轻将他的手打开,脸上却没有什么不悦,反而笑着答道。
“叶阑珊?夜阑珊!这个名字取得好!”江豹半真半假地称赞。
作为曾经的网文作者,他可以随口给书中的人物取个非常有味道的名字。
他又问道:“我在阑珊小姐的眼里,还是贵妇人的面首吗?”
“是啊,一直都是!”叶阑珊笑吟吟地说,“一天是,就一辈子都是!”
她的这句话,让江豹又想起了包租婆的话:“你一天是兔子,就一辈子都是兔子!”
幸好,这话是包租婆骂裁缝胜的。
“既然阑珊小姐对我的印象这么差,刚才为什么还要帮我?”
叶阑珊认真地说:“你刚才跟那位宁小姐说了一句话,深深打动了我!”
“那句话?”
叶阑珊复述道:“我这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钟情,未来,也只对她一个人好。哪怕有繁花过眼,我只当红粉骷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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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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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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