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老板的异样,因为背对舞台的关系,王斌扭头顺着杨林的目光望去,自然也是看到了那个女人。
那女人化了淡淡的妆,一如邻家女孩般的清纯,是有些好看的。
但是作为杨林的安保,杨林平常生活中所见的人他们其实也都是见过的,好看如陈清雅,以及……老板的正牌女友许悠然。
酒吧里的这个女人或许也算的上美女,但是跟前面那两位比起来,她并没有什么胜算。
而且,以杨林在生活中的表现,他并不是那种见了美女就拔不动腿儿的人。
因此,能让老板面露异色的,并不是见色起意,而是只有另外的一个可能。
他认识。
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安保,王斌可以在孙航保持清醒的情况下陪杨林喝酒,也可以对杨林做到有问必答,但是好奇老板的私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绝对的禁忌,所以,他并不会问杨林诸如“您认识?”这种没脑子的话,而是微微侧身,让杨林的视野更好一些,同时用眼神示意孙航,注意一下周围的情况。
毕竟“认识”这种事情,也是分很多情况的。
有可能是前女友,也有可能……是有过节的呀。
孙航明白王斌的意思,将座椅稍稍往后退了一点,让自己保持一种随时可以用最省力最快速的方式站起来的姿态。
只是他俩的这种紧张,在不久之后被杨林的一句话冲散。
“不好意思啊,刚才在想点事儿,我觉得舞台上的那个歌手我好像见过,但实在想不起来了。”
杨林在一边使劲儿回忆思索的时候,他们这个小桌自然就冷场了。
眼见苦思无果,杨林也就放弃了,见孙航和王斌俩人都在东张西望,赶紧解释了一下来缓解尴尬。
杨林也是有些无奈的,他自诩记忆力是不错的,可也正因为记忆力不错,他有些弄不清舞台上那个女人是自己在这个时代见过的还是……前世。
“来来来,喝酒。”
对于想不出来的事情,杨林的一贯做法就是不去想。
如果事情有结果,那么努力是获得结果的唯一方式。但如果明知道没结果,还要去努力而不是改变,那就是傻了。
谁都知道,一件事想不明白而非要使劲儿想,除了让自己遭受不明的折磨之外再无好处。
而且杨林拎得很清,就算想起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如果是熟悉的人,杨林又怎么可能想不起来嘛。
王斌有点懵,老板的这种态度让他很意外,如果换做自己,至少要上去打个招呼,问一句: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吧?
搭讪,礼貌一些,抛开身份不谈,单凭老板的相貌也不会被拒绝呀,问一下,你不就想起来了嘛。
他方才还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怎么转而就直接放下了呢?
不过,记忆这种东西,或许会出现断层,也或许会深埋在脑海深处。而唤醒它,往往需要一点契机。
比如……
台上的女孩唱了一首人们耳熟能详的流行歌之后,跟酒吧里的听众们做了简单的互动,转而垂首拨弄着琴弦,当她再次开口演唱的时候,杨林终于想起来她是谁了。
“听说白雪公主爱逃跑,小红帽在担心大灰狼……”
这……特么不是当初自己在滨城“忽悠”许悠然的时候唱的么?
瞬间涌上心头的记忆立刻让杨林想起了那个跟自己“买”歌的女歌手。
虽然现在他已经记不起她叫什么名字了,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自己还是得谢谢她。
自己当初投入股市的启动资金,也是卖歌给她赚来的那一笔小钱钱。
想想当初,杨林自己也觉得好笑。
因为有了文娱之后,虽然众合文娱跟娱乐圈并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关,但是其中的一些内部信息杨林从王新元口中也能得知不少。
就像自己当初卖歌给她的这种举动,如果是卖给大公司,且在不卖断的情况下,自己的收入至少得加好几个零。
可要说杨林后悔么?
真的一点都不。
一方面他根本就没想当歌手,也没想指望这个能赚多少钱,另一方面则是他当时实在是太缺钱了。
就好比一个快要饿死的人手里有一块价值连城的宝石,在换成“价值连城”之前,它就是一块石头而已,甚至比不上街边十块钱一碗的牛肉拉面。
或许对于真正的歌手或者音乐公司来说,那些歌会很有价值,但对于杨林来说却一文不值,能换来初入股市的一点资金,杨林并不觉得自己亏。反倒是能让它们在真正认识它们价值的人的手中,才能发挥出它们原本应有的作用。
不过,想到这里,杨林又有些意外。
自己当初卖给她的那些歌,怎么说未来的传唱度也都蛮不错的。
或许自己后来搞了互联网公司,对于流行音乐什么的不怎么在意,但仔细回忆了这几年,杨林还真没听到自己当初卖过的那几首歌。
要说那些歌不行,杨林是不信的。
不管是旋律还是歌词,都具备流行起来的元素呀。
而在看看此时于台上的她,杨林也有些无语。
在滨城的时候她就是酒吧的驻唱歌手,怎么到了京城……还是酒吧的驻唱歌手?
合着这两年,她只不过是从滨城到了京城而毫无成就?
杨林心里不由地觉得有些可惜。可惜了那些本来应该火起来的民谣。
不过,想了想杨林也觉得正常,毕竟娱乐圈的水深,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在毫无背景又没有大公司支持的情况下无法出头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毕竟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嘛。
杨林在这儿感慨着,却见台下有个一头金黄头发的小青年,端着一杯啤酒晃晃悠悠地走上了舞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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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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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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