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没有?”
“师父想听,大家伙畅所欲言,说错了也不要紧。”陈胜对黄贺是盲目的崇拜,他觉得就算大家都会错,自己的师父永远也不会错。
陈胜点名道:“宋留,你来。”
宋留长身而起,先对黄贺陈胜微微颔首:“大人,我是大王手下先锋大队的中队长,铚县人。”
“我觉得咱们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秦军并非只有两万人,单就这几日斥候探查,他们在竹邑、缁丘、灵璧、彭城等地已征集了不下五万民夫,如此庞大的一股力量,怎么能够轻视?”
“所以我们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能单单将目光放在孙谷堆眼和王庄子。”
黄贺笑道:“宋中队长所言不错,看来对秦军的动向非常关注啊。”
“陈胜,你来总结一下。”
建议不是越多越好,尤其在军事方面,最不应该的就是民主。
黄贺让大家畅所欲言,是为了集思广益。
但有些时候人多嘴杂,反而会影响主官的判断和决断。
陈胜点头道:“秦军远道而来,不具地形之利;如今已是十一月,天气寒冷,早上起床已有结霜之象,天时亦不在对方,更何况咱们有我师父提供的防爆装备。”
“这装备的性能,想必大家都已经试验过,刀枪不入,若是上了战场,起码可以减少五成的伤亡。”
五成已经是陈胜少说了,在座的心里都明白,凭借那套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只要不是倒霉被刺中要害,根本死不了,顶多就是四肢残废。
单单就那个透明的防暴头盔,就称得上一件神兵利器。
有了那个东西,盾牌就可有可无,无形当中,给大胜军减轻了很大的负担。
陈胜指着地图说道:“秦军陈兵在北,我军列阵在南,中间无险可守,但是咱们必须要转换思路,虽然秦军气势汹汹,可来者不善这个词,并不只是针对我们,更是针对秦军。”
“毕竟对整个秦国而言,我们才是来者!”
“宋留!”
“属下在,你带领一个大队,在铚县驻守,等候命令。”
“喏!”
“周文,你带领一个纵队,进攻王庄子村,此战只许胜,不许败,若是败了,你周文提头来见!”
“喏!”
“周市,你带一个混成队,进攻孙谷堆眼,但是只围不攻,若敌军出击,你只需将其打回,不让其逃跑或去支援王庄子村。”
“喏!”
点兵点将,部署完毕,陈胜小声问道:“师父,您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
黄贺笑道:“我只负责后勤,具体战术指挥,由你决定。”
一众队长哈哈大笑。
这么富裕的仗,他们可从来没打过啊。
……
十一月二十六日,孙谷堆眼村。
大战的阴云不但笼罩在蕲县百姓的头上,同样也笼罩在秦军的头上。
这几日,秦军斥候与大胜军斥候多有交锋,互有胜败,前线传来的情报,让秦军知道,眼前的这支农民军,并不如开始想的那么无能。
恰恰相反,这支农民军装备精良,作战素养根本不输他们中尉军。
秦国太平了几十年,军备早有些废弛。
除了戍边的三十万秦军,像他们这些守卫皇城的中尉军,虽有训练,但是没有见过血的训练,只能称之为过家家。
孙谷堆眼村的几个大堆已被秦军搭建了许多帐篷,因为这些古堆高于地面,可有效防止蚊虫叮咬,还能登高跳远,防备敌军偷袭,实在是天然的好营地。
公子高的主帐就设在最大的西谷堆,谷堆旁的孙家祠堂,则被打扫一空,里面的牌位全扔出去当柴烧,重做公子高的临时指挥所。
北谷堆上,驻扎着一支部曲。
秦军军制,每个将军统率苦干个部,部的长官称校尉,即一部一校;
每个部下设若干个曲,曲的长官称军候。
一个校尉一般统领五千人,手下有一个军候和五个千人长(亦称二五百主)。
此时北谷堆上炊烟袅袅,军士们正在埋锅造饭。
锅里煮的,是从竹邑运来的糙米,其间夹杂着几根肉丝。
煮饭的名叫张佳玉,他在秦军里混了五个年头了,算是老兵一个。
“今日又是喝糙米粥,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叔,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再吃肉?”
张佳玉的身旁蹲着一个年纪比他小不少的年轻人,看样子,也就十七八岁。
年轻人叫张文浩,是张佳玉的侄儿。
因秦国的男子,只要成年,必须服兵役或者徭役,家里人看躲不过去,便将其送到叔叔张佳玉身边,一方面是为了有个照应,另一方面。
中尉军守护咸阳,一般不会轻易调动。
可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从来没有调动过的中尉军,因为陈胜起义,千里迢迢来到四川郡,却也是命运使然。
两个人同属一个部曲,也在同一个屯长下面当兵。
张佳玉没好气道:“想要吃肉,自己去抓,天上飞的,河里游的,地上跑的,只要你能抓到,老叔就给你煮了。”
张文浩舔舔起皮的嘴唇:“老叔你别开玩笑了,这附近哪里还有活物啊?早就被斥候那群畜生给吃没了。”
“你说这皇子大人也真是,让我们千里迢迢过来打仗,也不给咱们吃好点,皇帝还不差饿兵呢,我这肚子都快饿扁了。”www.jieyidazhiye.com
“你个小兔崽子,敢编排起皇子来了,小心你的脑袋!”张佳玉连忙捂住侄儿的嘴巴,“这话可不能在别人面前说,你老叔我还没活够呢。”
张文浩点点头,张佳玉才放开了他:“在军中恶意揣测上官,可是要被斩首的,我宁可你是个哑巴,也不想陪着你一起被宰。”
张文浩叹气道:“当兵真没意思,这也不能说,那也不能说,连饭也吃不好,我想我娘烙的饼了。”
今年骊山大丰收。
大量的小麦涌入咸阳城,粮价下跌,就连普通人也能花一两个秦半两买上一些小麦,磨成面粉,做白面馍馍、烙大饼。
张文浩家里在咸阳城有个烙饼铺子。
张文浩从小就是吃母亲烙饼长大,这骊山小麦磨得面粉又白又细,是张文浩吃过的最好吃的烙饼。
这饼没吃几天,就要打仗。
咕咚咕咚——陶瓷罐里的米粥翻腾起来,飘出阵阵香气。
“开饭了!”
……
公元前208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蕲县的军营营门大开。
一列列身着黑色作训服,高帮战靴的大胜军军士,迈着整齐的步伐,昂然而出。
这些军士十个一小队,一百个为一个中队。
化整为零,以中队为单位,列队出发。
黄贺和陈胜站在军营的高台上,望着走出军营的众人,叹道:“这些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回来?”
黄贺不喜欢打仗。
尤其是不喜欢跟秦国人打仗。
在他眼里,无论是抱有敌意的冯嚣亭,又或是公子高,他们本质上都属于自己人。
他们和自己的矛盾,属于内部矛盾。
只不过公子高等人属于贵族阶级,他们享受着广大老秦人,提供的福利,躺在他们祖先的功劳簿上,吸着百姓的民脂民膏。
严苛的刑罚、繁重的徭役,成为压垮底层百姓的稻草。
秦国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改制,废除繁重的徭役、刑罚,与民休息。
可历史的惯性,非个人能够改变。
秦始皇创立的国家太大、集中性太高,这股前所未有的权力,足以让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迷醉。
就算是起义军,当他们品尝到权力的滋味,恐怕也很难保守初心。
大胜军的骑兵已然先一步出发,他们沿路探查,十里一骑,方便报信。
换上马镫、马鞍和马蹄铁的战马,恍若新生。
大胜军的斥候可以用更短的时间来传递消息。
三军未动,斥候先行。
作为大胜军的眼睛,斥候队充分发挥着其作用,在河流、路口、山岭等处放哨、示警。
防止秦军设伏偷袭。
蕲县至王庄村只有十公里的距离,急行军的话,只需要两个时辰便可到达。
行至中午,周文率领的5000大胜军就赶到了王庄子村村外,开始列阵。
大胜军排列的是一个整齐的方阵,周市传令下去:第一大队做前锋不动,第二大队和第三大队分列左右翼掩护中军,第四、第五大队做预备队。
这是典型的雁形阵。
因斥候查明,此番驻扎在王庄子村的秦军没有骑兵,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从两翼夹击。
阳光下,列阵整齐的大胜军让空气都开始凝结。
哗啦啦——
大胜军开始穿戴头盔、盔甲,发出了一阵衣服摩擦的声响。
周市双眼发光。
他此时坐镇中军,手下指挥5000装备精良的大胜军,心痒难耐。
敌军的统帅是圣魏东手下的一个校尉,名为董子杰。
早在一个时辰以前,他便接到手下斥候来报,说蕲县大军出动,直奔王庄子村而来。
听到这个消息,董子杰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幻听。
“一群土匪,面对我军来袭,居然不投降,还敢主动出战,怕不是脑子坏掉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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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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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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