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快穿:反派他每天在读心术疯批面前作妖>第54章 七王爷天生丽质难篡位9
  吴忆希这被打扰得也写不成信了,索性搁下笔,慢条斯理地接过士兵端进来的茶。

  “老师,您先坐,北地风沙大,喝些茶润润嗓子。”

  林将军也不客气,大刺刺地坐下,一口气就喝光了茶杯里的茶水,“王爷,您得小心叶丞相。”

  “知道了知道了,就凭叶丞相,是杀不了我的。”

  他饶有兴致地去瞧林将军,“能杀我的,只有他儿子,还有,皇上。”

  林将军一把将杯子剁在茶案上,狠狠“呸呸呸”了几声。

  “多不吉利,咱们现在行军打仗,可是在做九死一生的事儿呢,您也不避讳着点儿。”

  “是是是,都听老师的。”jieyidazhiye.com

  两人就这样坐着倒也尴尬,吴忆希想了想,重新提笔。

  “老师,我一直很喜欢一副对联,只是从来都不能把它写出来。”

  “你小子该不会是要写造反的对联吧?”

  吴忆希笑而不语,索性铺了一张新纸。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林将军虽然是个糙人,可瞧着这对联还是能默出几分意思,“七王爷您可别吓我,现在的天呈,若是离了您,那还能是天呈吗?”

  “我啊,就是做够了这七王爷,被百官忌惮,被皇上猜疑,若是哪日能给我个自由身,卸下这一身重担,不必操劳国家琐事,指不定我还能多活几年。”

  “呦您说点儿别的吧,皇上如今尚且年轻……”

  然后吴忆希就笑了,语气温和而强烈,他说,“林将军,老师,您可别再逗我了,皇上过了今年也该弱冠,是我当年辅政之时的年岁,你们可不要小瞧皇上,也不要将他当做一个孩子来对待,他是天呈万人之上的国君。”

  吴忆希笑着去瞧林将军,“皇上他比你们想象的都更强大,他只是被我保护得太好,缺少了一点点历练而已。”

  “老师,您得帮我实现归隐山林的心愿呀。”

  林将军到底是没再回话,他着实不知该如何去说,吴忆希的意思他好像明白,又好像不明白。

  那烛光影影绰绰,虽然又温暖又明亮,可是若离得太近,也只会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星星之火,也可以烧掉整座城池。

  吴忆希这心愿,到底是无法达成的,但是该给吴允铺的路,他自是要竭尽全力。

  待林将军走后,吴忆希听见了几声鸽子叫,默了默,随即走到那声源附近,回应了几声。

  “王爷,是我,百梓国的严大人回信了。”

  当初的那封求救信看来起到作用了,若是百梓国那位首辅大人不想管,大可不必回信,既然回信了……

  吴忆希轻轻一笑,想必是十拿九稳了。

  严大人的回信里除去落款,就只有十六个字,其中八个字还是吴忆希信中写给他看过的。

  “山辙以南,万人就绪,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吴忆希将这封信折了一下,凑近烛火,可是随即又收了回去。

  百梓国那位首辅大人可不是省油的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封信,还是暂且留下吧。

  军帐之外的天地已是漆黑一片,天气不太好,就连星星也看不见,篝火,是营帐之外唯一的光。

  而此时,京城之外已经聚集了数万灾民,在城门口施粥的宫女太监已经忙活了一整天,这才刚刚发完吃食,一个个已经累得腰酸背疼了。

  叶朝钧此刻正在皇上的御书房,将一个匣子放在了吴允的面前。

  “皇上,这是七王爷出征之后,王府中的秋姨给臣的东西,里面是王府的所有财产,共计三千七百四十万三千七百六十两的银票。”

  吴允吃惊地睁大眼睛,“三千七百多万……这可比国库里的钱还要多上数倍……”

  为什么,七王府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他是从哪里来的……

  叶朝钧听着吴允内心的慌乱,连忙安抚他,“皇上,七王爷先前大办自己的寿辰,微臣猜测,他是为了筹备这些银钱,来解国难当头的。”

  吴允这才反应过来,“是了……七皇叔在出征之前执意要提前办寿辰,原来是这样……”

  他仿佛松了口气,又好像还有一团气压在他的肚子里,不知为何,就是散不去。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那么多人纳谏,都说七王爷恐有不臣之心,这些钱他交给叶朝钧,却没有交给吴允,他手里有兵符,难道就真的不是暂时让叶朝钧帮他保管,用来购买兵马粮草,起兵夺位的吗……

  这些银票的数值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这个小小的天呈国举国之力也没有这么多钱,吴允从来没有如此心慌意乱过。

  叶朝钧听着吴允的心声,一直蹙着眉抿着嘴,他甚至开始后悔,后悔把这个匣子拿到吴允面前。

  可是他还是说,“皇上,七王爷交代了,这些钱微臣如何使用都可以,微臣可以把它献给皇上,也可以用它来赈济灾民,七王爷绝顶聪明,既然他敢把这些银票交给微臣,那必然是会考虑到这些的。”

  吴允愣怔了许久,终是接下了叶朝钧手中的钱匣子。

  不论如何,他都不会轻易伤害自己的皇叔,可是皇叔也教过他,防人之心,不可无。

  叶朝钧此刻,实在有些疲惫,可是他不能一直帮吴忆希说话,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

  半个月后,北地传来捷报,时隔半年,天呈终于迎来了一场胜仗。

  可是战争并没有停止,所有人都在战斗,吴忆希在军帐中战斗,林将军的沙场中战斗,叶朝钧在朝堂里战斗。

  其实这世界上的每个地方都是战场,人们习惯了战斗,总会忘记让疲惫不堪的心休息片刻。

  吴忆希率领的大军与百梓国的援军汇合,妙计连出,不出三月,便收回了全部失地。

  吴忆希虽然惧怕利刃,却也免不了要上战场,好在他的盔甲很硬,身手也不错,直到如今也一直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

  只是到了晚上,他就总是一夜一夜的失眠。

  他其实很困很困,可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在这样冷的天气里睡着。

  于是他就会起身,扒开营帐看看外面的天空,看看什么时候能放晴,只是天气一直不太好,云彩黑压压的,即使在白天很也难透光。

  他会从最里层的衣服里拿出当初叶朝钧送他的簪子,!只是轻轻抚着,都会觉得很安心。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露出一点笑容,耐心地研墨,然后开始写信,一封又一封。

  “北地要比京城冷得多,如今已然开始下雪了,原本我一直在想啊,这又漫长又寒冷的时光该如何度过,可是一看见你留给我的簪子,我就会充满希望,因为我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你会挂念着我,每次想到这些时,好像就突然有了想要变得更强的勇气。”

  冬去春来,冰消雪释,叶朝钧每天都会练习剑术,昼夜不分,星辰为伴,他不能太过文弱,那样保护不了心上的人。

  夏日炎炎,不论是雨天还是晴天都是无比激烈的样子,他要在名医的指点下每日泡药浴泡足一个时辰,他得有健康的身体,那样才能一直陪着那个人,才有底气承诺他一辈子。

  月色萧萧,光影斑驳,蜀中的秋天来得很突然,叶朝钧去了桂苑居,放了一盏莲花灯,许愿他平安归来。

  大雪纷飞的冬日,叶朝钧总是会一筹莫展,遥远的地方一直没有再传来捷报。

  他一封一封细数着从边塞送回的书信,算算日子,下一封信明日也该到了,于是在处理完繁琐公务之后,他提笔在信的最后画下一壶桂花酿,愿他归来对酌。

  在数九寒天,他跑去桂苑居买来了几壶桂花酿,然后托人将信和酒一同送去北地,希望吴忆希看见这些,就会记起那天的吻。

  转眼间,已经去了一年半,最后这一个月,竟是一封信都未曾收到了。

  叶朝钧开始担忧,开始寝食难安,夜里也时常会梦见小时候的事情,他时常会失眠睡不着觉,裹着厚重的貂绒披风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王府。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吴忆希的时候,其实有被那个人的美貌所惊艳到,于是总是不由自主地跟在他屁股后面跑。

  可是那个人心眼坏,故意跑的很快,自己年岁尚小,总是跟不上他的步伐。

  他摔了一个跟头,前面的人却还是只顾着自己跑,也不知是没有发现他摔跤,还是故意走这样崎岖的路,引他摔跤。

  于是这个时候,和他年纪相仿的吴允出现了,他伸出手拉他起来,还会对着他笑,“你就是叶丞相的儿子,叶朝钧吗?”

  他笑起来很可爱,眉眼之间与吴忆希有三分相似,内心也很温柔,叶朝钧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是的。”

  其实仔细回想,他发现自己并不是一开始就讨厌吴忆希的,那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讨厌他的呢?

  对了,他听不见吴忆希心里的话。

  所有人都有面具,一边拿出笑眯眯的面具戴着,一边在心里说着相反的话,大臣们各怀心思,洒扫宫女们满腹抱怨,就连那些接近他和他做朋友的人,也都是因为他有一个做丞相的爹。

  那么吴忆希有面具吗?

  他好像永远都在笑。

  当年的叶朝钧找到的唯一一个没有面具的人,是吴允。

  吴忆希也经常会寻吴允,吴允也很喜欢他这个皇叔,只是叶朝钧从小就不明白,为什么吴忆希对所有人都可以温和包容,唯独对待吴允,尤为严苛。

  吴允的父亲,是先皇最喜欢的儿子,可惜他死在了战场,先皇在痛哭数日之后,不顾群臣反对,执意要立皇孙吴允为太子,这让当初几乎所有的皇子都心情极度郁闷。

  可是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找吴允的麻烦,不过见了吴允,也还是没什么好脸色。

  吴忆希作为当初年岁最小的皇子,却是独树一帜,照样笑,照样和他们玩儿在一起。

  吴允被封为太子的那天,叶朝钧成了太子的书童,当年的吴允还很小,一个人住东宫会觉得害怕,因此叶朝钧有时会留在东宫陪他。

  而吴忆希,则常常会从皇子的住处溜过来,他总是会带着两个罐子,会把蜡烛都吹熄,会把帐幔全都放下来。

  然后,三个小孩坐在一处,吴忆希打开第一个罐子,里面会飞出许许多多发光的小虫子,一闪一闪的,就好像为他们摘下了天上的星星。

  打开第二个罐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糖,叶朝钧和吴允都很爱吃,睡觉前,吴忆希还会给他们讲笑话,所以此后的每个梦都是甜的,都是快乐的。

  不过叶朝钧清楚地记得,吴允后来闹牙疼,吴忆希就再也不带糖过去了,睡觉之前还要勒令他去漱口,说是要把小虫子洗掉,不然那小虫子就会从他嘴巴里钻出来,钻到被子里,钻到吴忆希身上,如果是那样,他就再也不来了。

  吴允当时哭得厉害,怎么哄都哄不好,不过他哭完之后,也确实养成了每天睡觉之前漱口的习惯。

  那个时候的叶朝钧也依然不讨厌吴忆希,他还会偷偷去瞧吴忆希,因为那个人,是他所见过的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了。

  所以,叶朝钧思来想去,一切的改变,似乎都是从那件事开始的。

  那年吴忆希十六岁,吴允十一岁,叶朝钧十岁。

  那天,他们上了林将军的骑射课,要求他们进山,每人都得在天黑前猎回一只兔子。

  吴忆希最年长,也甚是骄傲,他瞧不上兔子,说要猎鹿,让他们两个小孩别跟着。

  吴允却玩儿心大起,不依不饶,非要比赛谁的马跑得最快。

  他偷偷凑到叶朝钧耳边说,“七皇叔那匹马之前生过病,才刚刚初愈,马还没多少力气,咱俩这两匹可都是最精壮的汗血宝马,瞧着,这次咱俩也赢皇叔一回!”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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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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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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