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才一个月大。
而且,还被他尿了一脸。
我吃了酒,在黄昏前,便离开了十万大山。
我不想久留,不是因为我和他老婆不对付,而是因为我怕我在这里呆的太久,就不愿意离开了。
可是我又必须离开,只是早晚的问题。
既然如此,那我何不早些离开呢?
临走前,我拍了拍那个孩子的屁股。
杨鼎天看出了我的不舍,就开玩笑的说:“大哥,你这么喜欢柒柒,要不就带他一块走吧,去闯荡闯荡江湖。”
说实话,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虽然我从没带过孩子,但是我有自信,将这个孩子带好。
不过,最后还是拒绝了。
毕竟这是他和他老婆两个人的孩子,我不可能真的带着他们刚刚满月的孩子去闯荡江湖。
而且我很清楚,他老婆绝不会答应。
我不想看他们夫妻两吵架,因为我知道,他肯定吵不过他老婆。
更何况,他还是个妥妥的妻管严,哪里敢违背他老婆的意思。
即便我有自信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挑起他们夫妻两之间的不合,但我不会这么去做,因为他是我最好的兄弟,我是他最信任的大哥。
后来再见他时,已是天人永隔。
我没有见到这位好兄弟的最后一面,我甚至都没亲眼看见他是怎么死的。
我只知道,他是死在了梅花山庄庄主的手里。
从前的我,跟那位复姓梅花的大侠其实没有什么仇怨,但从我的好兄弟被他一枪穿喉时,我就知道,我跟他之间,只有不死不休。
我没有去梅花山庄,虽然我是天下第三,但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打败梅花大侠。m.jieyidazhiye.com
而且,我从得知杨鼎天死讯的那一天开始,就已经疯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晚,江湖上传出杨鼎天被各大门派围攻,惨死在梅花大侠枪下的那一晚。
我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江湖传闻,我放下了手头上的一切事务,不顾一切的奔向了十万大山。
只是,在途中,我遇见了一个人。
他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也是江湖百晓生高手排行榜上,稳坐第一的人。
他叫做烂命华。
他在月夜下等我,睁着一双死鱼眼,甩着一头光滑飘逸的长发,说是等了我很久。
我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时,几乎就已经猜出他等我的目的。
可是我不愿相信,我必须等他亲口说出那句话,亲自证实那件事。
于是他就告诉我,杨鼎天死了,真的死了。
我当时就崩溃了,因为我不信江湖传言,却不得不信他。
我知道,他不会骗我。
我也知道,他在这里等我,其实是为了阻拦我。
他想阻拦我去十万大山,阻拦我为杨鼎天复仇。
“杨鼎天死了,他的儿子被送出了十万大山,下落不明。”
在从烂命华的口中听到这句话时,我几乎整个瘫软在了地上。
我的头发,也是在那一晚,悉数苍白的。
我一夜白发,也一瞬疯魔。
我不是魔,但我却疯了魔。
我祭出了圆月弯刀,想要大开杀戒!
我心中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为他复仇。
我必须为他复仇,我已顾不得其他,包括我自己的性命。
可是,我打不过烂命华,完全打不过。
我被他伤了,连圆月弯刀也被他夺了。
可是他没有杀我,而且还将刀还给了我。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走了,直到他跟我说了一个秘密。
当我得知那个秘密后,我就知道,我的义子,未来不可限量。
但是,我必须先找到他。
他必须,还活在这个世上。
于是,我和烂命华做了一个约定。
我答应他,永远不向各大门派寻仇,永远不找梅花山庄的麻烦。
他也答应我,会暗中教导我的义子,将他培养成下一代的人间守护。
我当然必须答应他,绝不是因为我打不过他,而是我必须去找到杨鼎天的儿子,毕竟那也是我的儿子。
我独自一人,走遍玄武国的各个城邦。
我不敢相信任何人,因为我的好兄弟是魔教的教主,而他的儿子,也是武林的公敌。
我害怕别人会比我先找到他,然后利用他,或是杀死他。
所以我必须先找到他。
我觉得,老天还是眷顾我的。
因为在那一年的寒冬,我在一座荒城的角落,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才五岁。
他的身上只穿着单薄的布衣,小脸冻的通红,整个人就像只瑟瑟发抖的小猫一般,缩在角落。
看得出来,他熬不过这个冬天。
如果不是他身体里流着魔族之血的话,或许早就已经冻死了。
这是我唯一感激他妈的一点,因为他身体力流着的魔族之血,来源于他妈。
我当时很高兴,即便我白了头,即便我疯了魔,即便我被烂命华重伤,即便我当时几乎一无所有,但我依然很高兴。
因为我找到了这个孩子,是我最先找到他的。
那个孩子的眼神很冷,他甚至都不愿意叫我一声义父。
我知道,他早已不记得我是谁。
毕竟我和他只见过一次,那时候,他才一个月大。
我拉过他的手,带他去吃了饭,买了衣服。
然后,在离开这座荒城时,我又tm的遇上了烂命华。
我在看见那个邋里邋遢的家伙时,甚至有种被玩弄了的感觉。
我觉得,他是不是一开始就在算计我?
算计我的好兄弟,算计我的干儿子!
我不想理他,我现在只想带我干儿子离开玄武国,找一个没人地方,隐居起来。
在找到他的那一刻,我什么都没有想,因为我不想将那么大的责任压在他的身上,更不想他这一生为了复仇而活。
他本就已经很可怜了,而且,他才五岁。
可是烂命华不同意,他来这里堵我,就是为了截下这个孩子。
他说,这个孩子必须继承他的衣钵,为了守护这个世界而活。
我不信,我根本就不信。
哪怕真是如此,我也不愿意。
因为他是我的干儿子,不是烂命华的,现在他亲爹死了,必须由我这个干爹亲自照顾,绝不可能将他交给烂命华,交给那个天下第一大帮的掌门。
我害怕烂命华会利用他,毕竟他还这么小,毕竟他的人生,几乎还只能算是一张白纸。
于是,我又跟烂命华打了一架。
结果没有任何意外,我是被纯虐的那个。
我根本打不过烂命华,即便他空手跟我打,我也毫无胜算。
最后我被打的吐了血,他把我的干儿子给带走了。
最后我才知道,他将那只有五岁的孩子交给了杨鼎天的妹妹。
我知道他那个妹妹,一个十分冷血,十分刁蛮的女人。
她一定不会好好对待我这个干儿子,她一定会将他培养成一个杀人的工具。
我必须阻止,但是我打不过烂命华。
我当然不会罢休,因为当时我只希望我好兄弟的儿子可以平淡幸福的过一生,而不是被训练成一个复仇的工具。
直到,我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之时。
直到,我那天做梦,梦到了我的好兄弟后。
在梦里,他七孔流血,满目狰狞的质问我,为什么不为他报仇,是不是贪生怕死?
我被惊醒了,这绝对是一个噩梦,即便我梦见了他。
从那以后,他便是我的噩梦。
而我,也彻底红了眼。
我戴上了他少年时期送给我的面具,开始了我毕其一生的筹谋与事业。
我要建造一个不弱于天龙帮的势力,我要将围攻十万大山的名门正派全部铲除。
我要为我的好兄弟复仇。因为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
于是,我创建刺客联盟。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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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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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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