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都市小说>英雄本色>第29章 重回广周
  第二天早上6点钟,宾馆服务员把常有两人叫起来,告诉他们车票已订好,7点钟的始发车,让他们直接去车站坐车就行了。

  两人在宾馆吃了免费的早餐,出发前往车站,其实车站就在宾馆不远处,不足300米,一路上唐小红都在东张西望,生怕昨晚那帮小年轻在哪个地方等着他们,常有又好气又好笑,怜爱地对她说:“操这么多心,会老得很快。”

  唐小红振振有词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小心一点总不会有错。”

  常有笑道:“这种事情我信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们来了我不怕,他们不来我不愁。”

  说笑间两人进了候车厅,时间刚刚好,便上车走人,一路无话,到晚上9点才回到广周。

  两人回到云顶山豪苑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唐小红去卫生间洗漱,等她洗好出来,常有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把常有弄醒,让他去洗漱,常有睡眼朦胧不想动,被唐小红生拉硬拽推进了卫生间,待里面水声响起,唐小红才摇头叹气:“真是长不大的孩子!”

  第二天早上,唐小红起床时,常有已经电话向梁飞龙汇报了自己已回到广周的事情,梁飞龙关切地询问了常有的身体恢复状况,听常有说一切正常了,便指示说将会和刘师长联系,估计再过两天便会安排他去进行一些训练,让常有做好准备迎接。常有一一答应了。

  常有煮了面条,两个人吃了,常有说想去小旅馆探望一下刘叔,唐小红没有意见,说让常有去买点礼物,最好是吃的东西,再给点钱给刘叔。于是两人去买了些干海鲜,又买了点水果,便打车去小旅馆。

  小旅馆并没有什么变化,刘叔对常有的到来显得异常兴奋,他上下左右地打量一通常有,见他除了头发剃得很短外,确实恢复了健康,才开心地笑了,只是埋怨常有不应该买那些礼物,说年轻人刚出来挣钱,这般花钱不妥当,然后又不停地夸赞唐小红标致可人,问她是不是常有的女朋友,总之很是高兴。

  三人就坐在小旅馆的门口,闲聊了好半天,中饭时间时,唐小红不知道在哪个酒楼里打包四个菜回来,还带了几瓶啤酒,三个人开心地吃了一顿。

  临走时常有记下了小旅馆的电话,说他会时常打电话来的,让刘叔别和他客气,有需求时尽管开口,并说只可惜他现在没有稳定下来,也不能留联系方式给刘叔。

  最后,常有又给了刘叔1000块钱,也不管刘叔的再三推拖,硬让他收下了。

  离开小旅馆,常有说:“去火车站看看吧,前天晚上打架那小子,也许在火车站摆摊。”

  唐小红知道常有过两天就要去训练,便特别的乖,对常有的决定没有任何意见,两人很快到了火车站,只可惜两人找遍了火车站附近,也没有找到那个小伙子,唐小红埋怨道:“你个猪头,这地段哪里适合摆摊修自行车?你让人家来这里修车,分明是脑子进水了!”

  常有苦笑道:“我怎么知道这些?当时只想帮一帮他,那个小伙子身手不错,教养不错,似乎还读书挺多,就算不能一起做事,交个朋友也不赖,让他来这里相会也只是临时起意。怎知会这样?”

  两人正说话间,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天涯何处不相逢?兄台,我们又见面了!”

  两人回头一看,好家伙!他们找的那个小伙子就在他们身后不远处,静静地看着常有。

  常有一见是他,心头大喜,几步跨过去,伸手朝那小伙子肩膀拍过去,嘴里大笑道:“有缘千里来相会!兄弟你好!”

  小伙子没有闪避,任由常有的右手重重地拍在他的左肩上。

  常有指着唐小红对小伙子介绍:“我叫常有,这是我女朋友,叫唐小红。兄台尊姓大名?”

  小伙子朝常有和唐小红抱拳行礼:“常大哥好,嫂子好,小弟田小虎这厢有礼了。”

  打架当晚,唐小红并没有见识过田小虎这酸腐样,这回一见,不由抿嘴偷笑。

  她笑道:“小虎你的摊摆在哪里?刚才我们怎么没有找到!”

  田小虎答道:“这地方不适合也不允许摆这种摊,所以小弟并没有在这儿摆摊。”

  常有道:“是我的错,才让你来这里,不过也好,现在你可以随便就走了,走吧,去哥住的地方聊聊去。”

  田小虎答应一声,跟着常有就走。

  唐小红奇怪道:“你不收拾一下你的行李?”

  田小虎说:“小弟没有行李,这两个晚上小弟就在候车厅过夜,白天便在这附近转悠。”

  唐小红端详了一下田小虎,佩服道:“姐墙都不服,就服你!如此这般,你还能保持好你的形象,不服不行!”

  田小虎云淡风轻地说:“小弟是从家里逃出来的,生活条件有限,让嫂子见笑了。”

  唐小红豪爽地说:“就冲你这声嫂子,我也必须把你打扮得潇潇洒洒的,走,买衣服去。”

  田小虎却忸怩着不肯听从唐小红的安排,常有奇怪道:“怎么回事?莫非你还准备跟我们客气一番?”

  田小虎半晌才说:“倒也不是小弟要跟大哥客气,小弟只是想问一下,你们能否给小弟介绍个体面的工作,如果不能,便不用如此这般。”

  唐小红“哦”了一声,便不说话了,她觉得田小虎说得有理,把田小虎打扮得体体面面的,却让他去摆摊修自行车,的确不妥当,但说给他介绍个体面的工作,倒也不是不能,而是不合适提这问题。常有自己还没有站住脚哩。

  常有手一挥,说:“先不扯这么远,我们先去喝酒吃饭,工作的事慢慢再谈。”

  常有和唐小红已经吃过中午饭,但田小虎还只吃了早餐——事实上,田小虎每天也只吃两顿饭,他上午10点多吃早饭,晚上9点多吃晚饭。常有带着他去买了个盒饭,责怪道:“前天才给了你钱,你这么苛刻自己干啥?睡候车厅,一天只吃两顿饭,你这么年轻,怎么顶得住?”

  田小虎扒拉着盒饭,平静地说:“小弟用这种方式等大哥,如果钱用完了大哥也不来,小弟便不会再等。”

  唐小红插嘴道:“你觉得这样子就不欠我们什么了?”

  田小虎看着她,说:“不,这样子只说明我们没有缘分。”

  常有不让唐小红再说话,对田小虎说:“别听她乱说,我帮你,是我的性格决定的,和对方是谁无关,也不存在对方欠不欠我的问题,我帮助他人的时候,会找到成就感和帮了人的愉悦感,那就是我帮助他人的回报,这回报我已经得到了,所以,我从不认为被我帮过的人欠了我什么。”

  田小虎已经吃完了饭,他把空饭盒扔进了垃圾桶,回头跟常有说:“小弟相信,大哥不会认为被大哥帮过的人欠了大哥什么,但大哥会不会觉得,大哥也并没有欠下帮过大哥的人什么呢?”

  常有深深地看了看田小虎,没有回答他。

  但唐小红不干了,她想了半天才弄明白田小虎这一段话的意思,句子里那么多大哥小弟让她觉得非常绕,于是她冲田小虎不满道:“以后跟我们说话,不准大哥来小弟去的说,听得人一头雾水!”

  常有看着她,“扑哧”就笑了。

  田小虎看向她,一脸严肃地说:“好的大嫂,小弟知道了!”

  看着田小虎这德性,常有忍不住,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唐小红听了这话,却哭笑不得,只得狠狠地剜了田小虎几眼,拿他甚是无奈。

  三人顺着大街逛,路过一家服装店时,唐小红开口道:“那个田小弟,你换洗衣服也没有,去这店里买两套吧,要不迟早臭死你大哥大嫂。”

  常有向两人看去,见唐小红一脸促狭,田小虎一脸尴尬,于是也不说话,直接走进那店里,唐小红和田小虎也跟了进去。

  这是一间面向普通人的店面,衣服都很便宜,三人挑了些衣服,最后屈服于田小虎的坚持,只给他买两套秋装,老板说要120元,居然被唐小红砍到了80,外加送了一对内裤。出门后唐小红还洋洋得意,说:“常有,干妈好厉害哦!她教我的法子还真管用,真不知道她老人家在哪学的。”

  常有笑道:“农村有集市,妈妈也会去赶集买东西的。”

  说笑间三人拦了辆出租车,回了云顶山豪苑。

  两个男人一进门,就泡茶开聊,唐小红则进卫生间去清洗田小虎刚买来的衣服。

  常有问:“小虎,你是哪里人?我很好奇,看你的状况,你应该受过良好的教育,家境应该也不错,怎么会流落到这个地步?”

  田小虎沉默了一会,说:“大哥,不是小弟不肯告诉你,实在是有难言之隐,还请大哥见谅。”

  常有爽朗一笑,说:“不说也没事,谁还没有点隐私?”

  田小虎说:“前日承蒙大哥仗义相助,小弟深感大哥之豪情,小弟幸而有点小谋略,他日大哥若有些许事情用得上小弟,小弟当万死不辞。”

  田小虎一番文绉绉地叙说下来,神色又正儿八经,常有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忙道:“小虎你要听小红一句话,万不可如此文绉绉地和我们说话,我也是刚刚跟了老板,还不知道会和些什么人共事,今后待我站稳脚跟,说不定会和你一起发展,你这般说话,怕是多有不妥。”

  田小虎尴尬道:“并非小弟故意如此,实乃自小养成,今后当注意改之。”

  常有不再纠结这事,告诉了他刘叔的情况,叮嘱田小虎可以在刘叔的小旅馆附近觅地摆摊修车,吃住都可待在旅馆,待他训练完成后再谋后事,田小虎连连应承,常有又问他可还有钱买工具摆摊,田小虎说还有,常有也不管他,又给了他500。

  晚饭是在会所吃的,因为没买菜,外出又太远。点了四菜一汤,花了三百多,吃饭气氛还行,吃完后田小虎也说这里菜式不怎么样,服务模式更不行。

  唐小红待田小虎进卫生间洗澡后,悄悄跟常有说:“小虎绝对出自豪门,而且见过大世面。他的言谈举止皆有大家风范,真不知道他怎么会离家出走。”

  常有点点头,表示认同。

  当晚三人同睡一屋,常有建议田小虎和他同睡一床,但田小虎不肯,非要睡在沙发上,常有也就算了。

  第二天,常有和唐小红送田小虎去了刘叔的小旅馆,安排田小虎住下,刘叔对田小虎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告诉三人,在这附近摆摊修自行车非常好,因为这片地方住了许多外来打工的人,很多人都是用自行车做交通工具的,而且,这儿是城中村,政府也不大理会有人在这儿摆修理摊。

  四人吃了中午饭,这次是刘叔和唐小红去买的菜,由常有主勺,就在刘叔的小厨房里炒的,菜有点辣,除了常有,其他三人都辣出了汗,但却大呼过瘾,说下次聚会还要常有主勺。

  然后,常有和唐小红回云顶山豪苑去了。

  晚上九点多,梁飞龙打电话来,说王凯明天上午会来接常有去刘师长那儿报到,并顺便把唐小红带回珠宝公司上班。

  于是,唐小红一脸怨愤和不舍,怨愤当然是对梁飞龙的,不舍才是对常有的。

  常有心中既激动又忐忑,激动的是终于要面对未来了,忐忑的是这未来太神秘,他不知道能不能应付得来。

  唐小红问常有:“这回你出去,估计会要多长时间?”

  常有说:“至少一个月,最长半年。”

  唐小红依偎进他怀里,悠悠道:“你会想我吗?”

  常有弹弹她光洁的额头:“傻丫头,当然会!”

  唐小红于是满足地笑了,说:“我也会想你,只是半年好长哦!你可要努力,争取早些回来。”

  停了一会,她又恨恨地说:”我会时常去纠缠刘伯伯和梁飞龙的,让他们早点结束你那该死的训练。”

  常有哭笑不得,说道:“这个万万不行,我是去做正经事,如果训练期间马虎了事,往后一定吃大亏。你该不会让我以后吃大亏吧!”

  唐小红想了想,才说:“也有道理,那我放过他们好了,可是常有,半年时间真的好长的,古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算算看,半年得有多少秋?我怕等你回来,我都老掉牙,你不认识我了。”

  常有闻言,心中感动,便更加抱紧了唐小红,动情地说:“无论天长地久,还是海枯石烂,我都能在千万人中一眼认出你来,因为,我爱你,你是我生命当中,最耀眼的那颗星,永远的星!”

  唐小红也紧紧地抱着常有,慢慢地就睡着了。

  常有待她睡熟,才小心地把她抱进卧室,把她放在床上,又帮她脱了鞋,盖好毯子,又站在床边深情地看着她娇美的容颜,好一会儿以后,才亲了亲她光洁的额头,回自己的房间睡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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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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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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