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远志的一再要求下,府里的里里外外都重新布置了一番,居家用具也都换了一遍,毕氏有些肉疼,虽说皇帝刚赏了银子,可这穷家薄业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又一天的迎来送往终于给打发完,一家人刚用完晚膳正闲聊家常,下人送过来一张大红的洒金请帖,“方才门房送过来一张永安长公主府的请帖,说是邀大公子和大小姐踏青,白日里夫人正忙,门房耽搁了一下就忘记通报了。”
毕氏的幼女林紫菀年方两岁,从没见过请帖的样子,觉得这个红颜色的东西漂亮极了,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盯在那个请帖上看,林紫苏看在眼里,笑着接过请帖扫了一眼,就递到了林紫菀小手中。
“妹妹,你是不是想要呀,以后记得,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记得跟大人说哦。”
“好的呀,谢谢大姐姐”,林紫菀含糊不清的应着,眼睛笑成了月牙,圆鼓鼓的肉脸蛋让人总有一股想要捏一捏的冲动。
林紫苏亲昵的揉了揉妹妹的头发,林紫菀抱着请帖朝毕氏跑去。
“母亲,永安长公主殿下三月三去城西踏青,邀哥哥和女儿一道前往。”
听说是永安长公主的所邀,毕氏顿时心花怒放,突然不知道该用哪些话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了。永安长公主可是皇帝唯一的胞妹,连这等尊贵的人都注意到了自己家,这在以往可是不敢想的!她觉得今年带着女儿参加赏花宴实在太明智了,自从女儿得到了皇帝的称赞后,家里的客人就络绎不绝,现在长公主的请帖也送到了家里。毕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等忙完了这几日,一定要到城西的灵潭寺去送些香火钱。
一动了钱的念头,毕氏的心里便收不住了,康宁伯府在京中有地位自然是好,但处处都要花钱就愁人了,就比如说这踏青,自家儿子踏青肯定是要骑马的,可家里那几匹用来牵马车的驽马骑得出去吗?
林远志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阿云,既是长公主的邀约,那自然与众不同,儿女们难得与贵人一起出门,不能短了面子,明日让下面的人寻个贩骡马,给府里购几匹良驹。”
一听到买马,林紫苏顿时眼前一亮,前一世里因娘家是武将世家,林紫苏对马匹毫不陌生,但以威远侯府的家世,根本不需要自家的主子亲自去马市选购马匹。
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当然不能放过,林紫苏放软了声音,同林远志说道:“父亲,这马匹让女儿自己去马市挑选可好?”
“大姐儿,这等粗鄙的事,还是交给下人去做吧”,女儿的这个请求林远志显然是不太乐意,他可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去马市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抛头露面。
“父亲,都说学以致用,女儿前几日正好读过一本《伯乐经》,正好能派上用场,你就让女儿去试试嘛。”
“父亲,有我陪着妹妹一块儿去,不会出什么差池”,听妹妹说要到马市相马,林问荆心里也蠢蠢欲动,他见父亲不为所动,开始向毕氏求助,“母亲,妹妹很厉害的,让妹妹去马市,说不定能给您省下不少银钱。”
林问荆自以为摸准了母亲的软肋,然而这一次毕氏的态度比林远志还要坚决,“伯爷说的没错,大姐儿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去马市那种地方,咱们家现在不同往日了,可不能为了省点银子就让自家姑娘去犯险。”
一家人来来去去的商量了许久,最终林远志还是架不住林紫苏的软语相求,松口答应了下来,毕氏又交代了一堆的禁忌,这才不情愿的给林紫苏备了银子。
第二日,林问荆和林紫苏主动起了个大早,兴高采烈地去了城北宣德门内的马市。
这马市是京城最大的一个马市,街道两旁扎着围着马群的木栅栏,路边还栽有拴牲口的木桩,甚至还有专门为远路客商栓养牲口的骡马店,整条街上都弥漫着马粪掺杂了青苗的古怪味道。林紫苏皱了皱鼻子,这里的味道比家里侧院马厩的味道更重一些,不过好像还可以忍受。
兄妹俩都是第一次来马市,看见马匹总要装模作样的凑过去看上一圈,沿着街道转了半个时辰,才看过四家马行。
“妹妹,你说我们今天能不能遇到千里马?”林问荆对林紫苏出奇的信任,虽然在他的记忆中,自己的妹妹从来都没碰过马。
“哥哥你想多啦,牙侩每日都在这市场里转,哪有那么多的千里马等着咱们呢,今天买的马是踏青用的,只要仪态雄伟、性格温顺就可以”,对于哥哥近似于天真的说法,林紫苏有些无能为力。
虽遇不到千里马,不过林紫苏此行总算收获不小,以前看《伯乐经》是纸上谈兵,今天终于能一一对照了。
“这匹马牙齿发黄,应该三岁以上了”
“那匹马口鼻发红,睫毛杂乱,眼下无肉,肯定性子不好”www.jieyidazhiye.com
“这匹马鼻纹纷杂,寿命不长”
“那匹马眼睛小而且眼白多,胆小易受惊”
......
林紫苏边走边说,如数家珍地向哥哥介绍着每批马的特点,不疾不徐的又到了一个马圈,这个马圈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人们正对着马圈中的马匹指指点点。
林问荆护着妹妹挤进了人群,只见这家马圈中至少有八十多匹马,马主正在围栏门口高喊着。
“各位老板长眼了,我这一百多匹马,可是从北边乌普族运过来的,个个都是不可多得的骏马。”
其实不用马主招揽生意,他这马圈里的马匹个个高大威猛,皮毛发亮,一看就是北境草原上出的良马,所以整条街上也就数这家的生意最好,一眨眼的功夫就卖出了二十多匹。
这短短的时间里,林紫苏一直盯着马圈最深处一匹枣红色的马匹,别的马匹或是在吃草,或是在嬉戏,或是在嘶鸣,只有这匹马无精打采的卧在阴凉下。
“...马头高俊如削成,额方而平...”
“...眼如悬铃,满而有泽,眼下卧蚕...”
“...马鼻大而方,马耳小而锐,状如撇竹...”
林紫苏在心里一一对照着《伯乐经》,还没见到这马站起的雄姿,已然觉得这匹马就是书中提到的千里马了。
“老板,你的马怎么卖?”林紫苏向那个马主招了招手。
那马主正在跟一个年轻公子谈生意,听见有人叫自己,扭头见林紫苏一身普通小姑娘的打扮,想来也不是什么有身份的人,便装做没听到。他身后的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厮刚入行不久,本没说话的机会,见老板正忙,就凑到林紫苏跟前唱了个喏,满脸堆笑道:“小的王十两,问姑娘好。姑娘您也来买马么,可有家里人相陪?”
林紫苏见这王十两面皮白净,言语间也亲切友善,便指着林问荆含笑说道:“我想给我哥哥选匹骏马。”
“姑娘可是好眼力,我们的马可是这里最好的了,个个都是神骏高足,与这位公子的气质正好相得益彰。”
“劳驾把那匹马牵过来瞧瞧”,王十两顺着林紫苏手指的方向看去,脸上有些不自然,又看了看林紫苏天真的小脸,说道:“姑娘既是有心买马,就莫要抱着捡漏的心思,这里这么多马,你可以再挑上一挑。”
林紫苏摇了摇头,说道:“我看这匹马不同寻常”,王十两叹了口气,心道:这一匹病马瘦骨嶙峋的,自然不同寻常。但他又没法明说,就吩咐人将那马牵了过来。
那匹马本是怯生生的跟在人身后,见了林紫苏竟长了几分精神,不住的朝林紫苏低鸣,林紫苏甚是欢喜,隔着木栅栏摸了摸马颈,问道:“这马什么价钱?”
王十两迟疑了一下,低声道:“既然姑娘喜欢这马,就与姑娘结个善缘,五两银子得了。”
那马主刚谈完一笔生意,转过身听到了王十两的报价,当下揪着王十两的耳朵怒骂道:“你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老子前脚赏了你吃饭的营生,后脚见人家姑娘长的水灵,就来砸老子的锅,老子今天非把你的头给拧下来。”
这马主的声音有点大,四周的人巴不得看热闹,纷纷围了上来看个究竟,马主松开了王十两,朝林紫苏赔笑道:“伙计不懂事,教姑娘和公子见笑了,我这里的马都是三十两银子一匹,概不还价。”
大衍立国百余年,北境草原和西河地区都是产马之地,又与北面的北狄国有边关互市,平时不缺马匹供应。也就英宗时战乱四起,各地纷争不断,才有了马匹价格上涨的情形。纵观整个大衍一朝,马匹最贵也没到过三十两一匹,看那匹马站不稳的样子,买回去能养活就不错了,这马主明显就是欺负林紫苏年纪幼小,四周围观的人纷纷窃窃私语。
林问荆和林紫苏方才一路看过来,早问过市场里的行情,见四周人群不住的交头接耳,心中也知道大概,林紫苏眨了眨眼问道:“老板,十两你卖不卖?”
那马主差点没笑出声来,心里面寻思着,这马虽然是匹好马,可自从到京城之后就一直水土不服,马医灌了几次药也不见效,这两天还一直担心着卖不出去死在自己的马圈里,居然有人愿意花十两银子买下,这小姑娘既然是个冤大头,那可要宰一下才行!
马主强忍住心中的得意,板着脸说道:“十五两,爱要不要!”
简直是坐地起价!两世里林紫苏没机会跟这等奸商打过交道,有些生气欲转身离去,那匹马却把头伸出栅栏,不住地在她身上蹭着,林紫苏心下又有些不舍,抬头看了看哥哥,林问荆正笑着朝她点了点头。
王十两见林紫苏犹豫,在马主身后怯生生的开口道:“姑娘,方才还没试马,要不先让令兄试一下马再做决定?”
这马已经病了十几日,哪里还能跑的动?马主听出了王十两的意思,顿时火冒三丈,转身朝王十两腹部踹了一脚,王十两本就瘦弱,直接被踹倒在地,紧接着那马主又朝他身上狠狠跺了两脚。
马主骤然间行凶,在场围观的人均是意料不到,众人眼见他如此凶狠,纷纷出言指责。林问荆上前扶起王十两,朝那马主怒道:“你这等混人,出手如此狠毒,就不怕闹出人命么?”
马主一脸志得意满,说道:“这可是老子花十两银子买的奴才,签过卖身契的,要打要骂碍不着旁人!”
“我出三十两银子”,林紫苏盯着那马主说道:“买下那匹马,赎回这位小哥的卖身契。”
马主有所心动,咽了下口水,随即笑道:“小丫头片子,这小子我养他两三年的吃喝,花费了我不少银子和心血,可不是你说赎就赎得了的!”
“我朝开国之时便有严令,庶民不得存养家奴,你区区一个商人也敢压良为奴?”,林紫苏的语气变的凌厉,“现在要么乖乖拿了我的银子,要么就去京兆府受杖一百。”
马市中人大多目不识丁,便是有识文断字者,朝廷法典内容也知之甚少,只知豢养家奴者甚多,从未见朝廷追究,这时听林紫苏一个小姑娘搬出朝廷禁令,均是半信半疑。
一旁帮忙的几个伙计见有人闹事,上前堵住林问荆和林紫苏。王十两素知自己主子的恶行,向身旁的林问荆低声说道:“这里是非之地,公子这便带着姑娘走吧”
围观人群见这几个伙计膀大腰圆,纷纷为为这兄妹俩捏了一把汗。林问荆心中也突突直跳,打定主意,若是出什么事情,一定要护住妹妹先行离开。
林紫苏却似没有看到那几个大汉似的,只冷冷的盯着那马主,仿佛已经将他看的通透。那马主被盯的有些发毛,眼见着面前也不过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且一身打扮与寻常人家的姑娘无异,心里恶念顿生,正准备提起林紫苏抽两巴掌,却听到人群外传来一个声音:“你们几个蠢人,知道冒犯了贵人是什么罪过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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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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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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