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人间事?
枫林岛上又刮来了一场暴风雨,这个地方在我心中之所以感觉它神秘而又遥远,不过是它一半海天如梦,一半红林似火,一半浪击石窟,一半群峰岑寂下,我仿佛又听到了从山的那头传来的一阵又一阵轰隆隆的惊涛拍岸声。
烟雨濛濛中,岛上的那片红叶林,吸收了来自天赐的水份,即使在寒风中,也仿佛是一个化了艳妆的水灵灵的美少妇,沉睡在大地之上。
我如约所至,来到了水晶宫“异渡香魂”图书城二楼,原大绪的办公室门口,现在已经变成了那公子哥经理人和孔雀女孩的地盘了,占山头为王,他可真是江山美人两不误啊,哦,他姓啥名啥?我都忘记问了,亦不知这是不是大鱼和小花的地盘?
一路上,我只感觉自己的心间又像是顶着一座好大的山,山上安放了一个似山野间里鱼塘般大的锅炉,锅炉下面升起了柴火,锅里面正在煮粥,这锅粥不只是八宝粥,百宝粥还差不多,各种不同的材料,黄米,大米,红豆,红枣,薏米,赤豆等等,在锅里面不停的翻滚着,在柴火上焚烧着。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般感觉?或许一直向外扩张的人是没有时间去感知疼痛的,所以他们时常与自己身上的灵性擦身而过了;那么一直向内探索的人们本身就是在加工痛苦,于是痛苦就不再是痛苦了,反而成了一种成就他们的养料;人最难受的时候是一股向内的力量与一股向外的力量在抗挣的时候,那是一种被撕裂般的疼痛感。
我不知道接下来等待着我的又是什么?离开了那个窗外层层梦,窗中梦梦身的书库,又得踏入了一片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及领地,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种割舍,对“安适”和“熟悉”的割舍,原本向内拓展的自己,这会儿又得向外扩张了。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一次又一次对命运馈赠于我顺畅平安的割舍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感觉它如剥洋葱般,割掉一些自己熟悉的人,割掉一些自己的熟悉的事,这些东西看似是自己安全堡垒,看似让自己骄傲无比,但仿佛它们又会无声无息的让自己筑起了一堵堵自恋的高墙,把自己囚困在高墙之内了。
我突然又想起了“即知身是梦,一事任红尘”这句话,我很清楚,真正牛逼的人比如各行各业大佬们,人家都是一事任红尘的,可我这如一只跳蚤似的,蹦东蹦西的,蹦内蹦外的,总是显得那样弱弱的,小小的,毛毛躁躁的,一点儿也不牛逼。
可话又说回来,大佬们每天高昂着头颅雄纠纠气昂昂的,那还不是因为他只在这山,没到那山,他在自己熟悉的山头占山为王,换过山头试试,可能也和我一样了,小小的,弱弱的了。
我这蹦一蹦,跳一跳,不就是为了把那座看似牛逼的让自己产生神一般的幻觉的围墙一堵一堵的推掉它们吗?我不需要那一堵堵所谓安全的高墙,年纪轻轻的呆在高墙之内,它会让我变得骄傲,变得自大,变得傲慢,会让我身在热闹中人群中心却无比孤独等等,会让我一不小心就颠倒了。
我并怕自己在他人眼中是坨狗屎,还是一坨猫屎,怕就怕对自己能力分界线的误判,判低了判高了都不是什么好事?力度使错了方向更不是什么好事。
这不?才要一个点一个点的去踩吗?要想知道自己是什么?首先得彻底推翻掉自己不是什么?我觉得这是拆掉那堵名叫“自恋高墙”的最好的法子了?我总感觉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就呆在高墙里面的人,他们很容易把自己当成神,这个“神”可不是什么好鸟,它以为它无所不能,他一手指天,就得一呼百应,它一有所求,就得一求百应。这什么鸟神,谁碰上谁就倒了八辈子霉。
我又突然变成了驴逼的感觉,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牛逼,直接把自己“裸露”于苍天之下。
这个‘生命的洋葱’我还得继续剥,要剥到最后几层,才能见到那个最纯粹最真实的自己,去见到那个身处在寂静中,心却欢喜无比丰盛无比的自己,也许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好像在梦游似的,我捏了一下自己的手臂,很疼,我确定这不是在梦游,这是真实的生活。
趁年轻,再次就地为自己披一件五彩云霞,做一个追太阳的女孩吧,管他们是大鱼还是小花,都得去瞧一瞧?我给自己壮着胆。jieyidazhiye.com
不得不说,在“异渡香魂”图书城的书库里,我是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寄托的,我并不想离开那块领地,可是又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推着我,让我不得不往前行走着。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向往安稳的人,只是感觉情感无处寄托时,才想着去追寻,不断的去追寻,这样说来,情感对于一直向外拓展的人来说,是软肋,于是万物便成为了他们的可使用的工具,他们的终极目的地: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宝殿,他便成了无所不能的神,这就是向外拓展人所追寻的感觉吗?
但情感对于我来说,却是前行的动力,于是我与万物平起平坐,终极目的地:是成为一个能在天地万物之前自由奔跑却又无比放松的人,那就不能成为高座宝台不能动弹的神了?
我也知道,我要寻的情很可能也是虚无的,亦或许它就在自己身上,它就如车轮上抹的润滑油,给我奔跑的力量,至于自己之外的情,也许寻到了世界尽头,世界尽头依然是情无处寄托,无一人可依托,亦或许世界尽头原本就是空无一人,但只要遇到了那个最纯粹的自己就好,就挺好,就再也不会害怕孤独了。
谁又不是来时一人,还时一人,终究要去面对一个人,还不如更早更早的去适应它。
“你来了?”那公子哥经理人正在办公桌前处理着什么文件。
“对不起,我迟到了。”
我脸颊被雨水淋的湿淋淋的,大概妆容也花掉了,头发被风吹的凌乱着,高跟鞋上还沾满了泥沙,连脚上的丝袜也被泥水浸湿了,斑斑点点的,沾在腿上,显得十分的不雅观,我的手里还握着一个没有啃完的鲜肉包子,忐忑不安的站在门边,就这副落难的模样,不知道是进好,还是退好。
“进来,你进来啊,你这是上从哪儿逃荒回来了,你有几天没有吃饭了?啊。”
“我?”连忙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没有啃完的肉包子收了起来。
“没关系,你吃,你吃完了咱们再聊。”
“忘了告诉你了,我们这上班时间是早上十点。”他接着说。
“哦,十点?”
“对,这是你的工装,吃完早餐后去给我换上,整一下妆容,你看你这像什么样子?这像是来上班吗?”
我缓缓的把脚步往前挪动着,收好了自己的工装,抬起头看了看办公室的位置布局,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坐在哪个位置的。
“你就坐这儿。”他指令着。
我又把脚步往办公室内挪动了一步,这每移动一步仿佛有千斤重万斤重。
“嗯,我?经理,您能给我一份职责表吗?我不知道来这儿是做什么的?”我终于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了。
一向不太喜欢跟人提要求我,这算是生平第一回了。
“我叫姜飞扬,你以后直接喊我名字就可以了。”他的声音倒是很爽快。
我抚平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好的,以后就叫你的名字,我叫秋梦寒。”
“秋梦寒。”
“嗯,对的。”
“那好,我先找一份职责表给你,你坐,你坐,那儿有水,渴了就自己倒水喝。”
我还是心成感激的,这如此被动且混乱的我,如此状二和尚摸着头绪的我?居然还给我来客气的。
我静静的等候着。
“这是你的职责表,跟着我做事很轻松的,习惯了就好,心态放轻松,不用想得太复杂。”
“是嘛?可是,我感觉头顶上顶着一座大山似的,好沉重的,还是坏话说在前面吧,如果我做的事情让你不满意了,或者你找到了更适合的人选了,请早点告诉我,让我离开这儿,我不会生气的,不会怪你的。”我吱吱唔唔的说着,紧张的傻笑着。
很显然,在这陌生的与自己前程相关联的权威人物面前,我是做不到示万物为无物的,之前所有的气吞山河,什么洒脱,什么自由,什么自然,瞬间化为了乌有。
我只能说,没有九分的功力,人啊,都是环境的产物,随着场与境与人而改变着自己的内心的。
“没关系,慢慢来,咱一步一步来,不着急。”他安抚着内心慌乱的我。
“嗯,我尽力而为吧。”我轻轻的点点头。
我唯一能做的是给自己设一个底线,如果这个领地的人,要让我走向迷失,让我不堪负重的话,那我想就会马上撤退的,我入职场,首要遵循的是快乐原则,次要的才是功利原则。
我仔细的阅读着职责表一,二,三,四,五条等等,一直往下排的那么多任务,那么多要求,且一切又是那么的陌生的我从未听过的从未见过的专业名词,专业术语,内心里面的那座大山仿佛又加高了一点,心灵世界的百宝粥在锅炉里面不停的翻滚着,无序的,无节奏的,在烈火上烧煮着,这如何是好?还是不要自不量力了,赶紧逃吧。
到时,闹出笑话来了,还担误别人挑选适合职员的机会,还有,如果让一个大学生本专业人市来做此事,一定事半功倍的,比如悦悦,让悦悦来做这件事情,她一定比我做得好,做得轻松愉快。
我这样,二傻愣子,如果占着坑位,又不会来事,把好好的事搞砸了,我心里会充满愧疚感的。
一边读着,一边脑子里胡思乱想着,正在我起身,想借个理由偷偷的溜走时,他又开口说话了。
“行了,别老看那玩意儿了,从明天起,你要协助我一起完成一个任务?”
“什么任务?”一听到有具体任务了,内心里面的不安感突然又减轻了一点点。
只要不让我去做触犯法律法规的事,我想还是没问题的,我是比较喜欢协助人做事的。
其实一路走来,我一直都在协助他人做事,一来,可能是怕承担责任,二来,冲在前锋,我神经太过纤细,怕难以抵挡住枪淋弹雨的。
他起身,走到了二楼办公室的窗户前,手指着那片漫山遍野的红叶:“看见没,从明天起,我打算在枫林岛上那片枫叶林下开办一场“异渡香魂”读书节,联合B城其它几个店一起来完成,到时可能还有一个全体员工大会,到时,你要给我主持会议的,另外还需要找人来在那片枫林下布置现场。”
“什么,员工大会?读书节?主持会议?可是我?”
从始到今,在陌生的人事物面前,我从来就没有自信过,是的,从未真正的自信过,都是被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推着往前走的,乱碰乱撞的,颠颠撞撞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撞到了这儿来了。
我走到窗户前,望向那片红林遍野,这个点,那个沉睡的“艳妇”似乎从大地之间睡醒过来了,那片林天相接的红叶林还带着点烟与雾,一切显得是那样生机勃勃的,突然又感觉前路又没有那么可怕了。
“对了,你先写一篇会议主持演讲稿,活动策划我交给策划部处理就好了。”
“哦,可是?”我依旧云里雾里的。
写演讲稿?不得不说,也许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由一个点一个点组成的,只要脚步一直在往前移动着,最后这些点硬是连成了一条线,都会变成生命的养料,点点相接,变成一条路后,便会畅通无阻了。
难怪,难怪?那时万生总是强迫我每天要写工作日记,打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用文字记录工作生活的习惯,从未间断过,所以,写演讲稿,这个倒没有问题,信手拈来。
好吧,又算是干掉了一块心间的石头。
未知可怕吗?割舍“熟悉”的人和“安适”环境可怕吗?的确好可怕的,就如自己双脚踏在高山之底,从高山上峰不断的有大石头滚下来,一不小心就会被砸死的感觉;
又如成百上千万人的唾沫星子向我喷来,积流成河,要把我淹死的感觉;
还如万一我掉进了陷井了,周围黑麻麻的一片,喊天天不应喊地地无声,就这样一个人要困在地球上慢慢消失的感觉;
又如万一一场大病来袭,活不能好好活,死又不能痛快死,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但我依然觉得,立于天地之间,来去要做一回自在人,的确是人世间最难的事,但又是最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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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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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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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红尘惮(74)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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