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他喝不下这水。
作为一个有洁癖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想用别人的杯子喝水,尽管这个杯子的主人是原主,也就是这具身体用过的。
更何况,原主是个典型的糙汉子,在生活中可能有些不太讲究,导致他一手教出来的孩子,也不那么讲究。
因此狗蛋刚刚给他倒水的时候,并没有先冲洗一遍杯子,便直接倒了水进去,这多少有些不卫生。
好在狗蛋此时的注意力并没有在这上面,听他问起这事,连忙点了点:“嗯,我去求了孙叔过来给爹看病,孙叔说等您醒了再送药钱过去。”
孙叔是村里的赤脚郎中,原主之前因为感冒着凉发了高烧,人被烧得有些迷迷糊糊的,让狗蛋急得不行,便去求了孙叔过来给原主看病。
绫修谨穿越过来的时候,这具身体还有些低烧,不过总的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
“嗯,知道了,孙叔有没有说需要多少银子?”绫修谨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随口询问了一句。
狗蛋现在还是个孩子,再加上家里没什么钱,原主也没有给他钱,狗蛋没钱交医药费也很正常。
狗蛋:“要五十文。”
绫修谨闻言,从身上摸出了一个布袋子,从中取出一把铜板数了数装进另一个小布袋,递给了狗蛋并叮嘱道:“给,替我谢谢孙叔。”
“爹,我记住了,您要不要再躺下来休息一会儿,我很快就回来。”狗蛋接过小布袋,一脸郑重地点了点头。
他的神色看起来微微有些紧张。
五十文不算多,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可是不少钱,狗蛋应该是担心自己会不小心把银子弄丢,才会这么紧张。
“嗯,你去吧,爹没事,不用担心。”绫修谨点了点头,不过并没有再躺下来的打算。
等狗蛋走后,绫修谨低头看了看盖在身上这张,不知道有多久没洗过的被子,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嫌弃的神色。
随即下床穿好鞋子,根据原主的记忆,往厨房的方向走去,他准备烧一锅热水,先洗个澡再说。
“孙叔,我给您送药钱来了,我爹让我替他向您说一声谢谢。”孙叔,也就是孙郎中住的地方离得不算远,狗蛋没走多久便到了。
“狗蛋来了,你爹已经醒了?烧已经退下来了吧?”
孙郎中此时正在院子里晒着草药,听到声音,抬头看了狗蛋一眼,笑着问了他一句,语气十分温和。
“嗯,我爹已经醒了,就是我爹让我过来的,我没问,不知道爹有没有退烧。”
狗蛋说完,把手中的小布袋子递给了孙郎中,脸上闪过一丝懊恼之色,他怎么忘了问爹这点了。
孙郎中接过银子,笑着安慰了他一句:“你爹既然只是让你过来送药钱,说明他应该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你不必太担心。”
这个年头,谁都不容易,他也是要吃饭的,孙郎中也没有矫情不收银子。
更何况,狗蛋家虽然有些穷,但还不至于连这点药钱都拿不出来。
“孙叔,能不能麻烦您再跑一趟,帮我爹再看看?”狗蛋闻言,心里不由松了口气,不过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主要是他心里还是不太放心,想让孙郎中跟他回去,亲自确认一下他爹是不是真的没事了。
“行吧,我跟你回去。”孙郎中听了他的要求,也没有拒绝。
在这个医疗落后的时代,发高烧不是小事,还是要注意一点比较好,反正也没有多远的路。
孙郎中的妻子已经去世了,他儿子目前在镇上念书,所以此时并不在家中。
狗蛋和孙郎中回来的时候,绫修谨刚烧好水,准备去洗个澡,孙郎中知道他要洗澡,也没有说什么。
给他把了脉,确认他已经没有大碍后,嘱咐了他一句要记得按时喝药便走了。
绫修谨洗完澡,又把被套、席子和枕头等床上用品,都里里外外清洗了遍后,才开始整理原主的记忆。
原主姓丰,名叫丰永年,是大兴村的村民,同时也是一名老光棍,十年前收养了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便是刚才那个叫狗蛋的孩子,今年也有十岁了。
原主年轻那会儿因为家里太穷,家中又有个卧病在床的老娘,根本没人愿意嫁给他。m.jieyidazhiye.com
不过原主的长相还不错,因此曾有提出过让他入赘,给人当上门女婿,原身自己也有些意动,不过他老娘说什么也不同意。
原主是个孝子,既然母亲不同意,原主便也没有答应。
好不容易等到老母亲过世,原主也慢慢开始积攒了一点家底的时候,原主又意外摔断了腿,成了个瘸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好姑娘更加不愿意嫁过来了,愿意嫁过来的,都是那种嫁过人的寡妇。
不过原主这人也有自己的骄傲,宁愿没有媳妇,也不愿意如此将就,以至于拖到三十好几,成了个老光棍。
好在原主这人想得开,对于娶不娶媳妇这件事,倒是没有太过强烈的期望。
在原主看来,他如今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也没什么不好,俗称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不需要操太多的心。
不过也不知是老天见不得他这般‘咸鱼’,还是怜悯他一个人过太孤单,竟给他送来了一个孩子。
原主某次干完活下山的时候,在山脚下捡到了一个婴儿,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家人遗弃的。
这个孩子当时哭得声音都沙哑了,呼吸也有些微弱了,原主便把孩子抱了过来。
原主后来四处找人寻问,看下附近是否有人丢了孩子,结果一无所获。
原主眼看着好几日过去了,都一直无人上门认领孩子,又不好让这个孩子自生自灭,便生出了收养这个孩子的心思。
原主想着,这个孩子虽然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孩子跟他姓,养大了也和亲生没什么区别。
于是给这个孩子取了名字,大名丰收,寓意田里的粮食日后年年丰收,至于小名则叫狗蛋。
俗话说贱名好养活,村里子叫这样的名字的孩子不在少数,什么大毛二毛、石头、铁牛、虎子、大锤、傻蛋,叫什么小名的都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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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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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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