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雄兔眼迷离>关于不知春
  好像是六月份开过一个活动,猜薛凌为什么会写“不知春”。

  那时候我说,大概会在十天后写到答案。

  感谢上帝,我当时并没说会在十天后写完答案。

  总之,守信是种为人称道的美德,而朕,美德如洪水泛滥滔滔不绝。

  我确实在十天后写到了不知春这章,只是数个十天后,才写完。

  书越往后写,越是怪的很,明明很小的细节,我总要写很长很长的内容才能把那么一丁点细节铺垫的合情合理。

  有时候我也怀疑,难道我变成了一个水货?技术不够,反应来凑?哎,这该死的身体,干的多了,它主动就....

  我说码字啊,就是手用多了,还没动,水自己淌出来了,所以就....

  但是不能啊,人家水多人家有钱,我是个扑街,不能如此...duck不必....啊。。

  总之,矜持是种待价而沽的商品,而朕,恰好卖不出去砸在了手里。

  此处是广告时间(一个扑街的无力呐喊:加钱啊,你们加钱啊!你们都不加钱,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迸发?你们不加钱怎么看我那什么四溢..其实我职业素养极高,专业能力极强,能口能手...

  具体表现为,语音输入可达到两百字每分钟,键盘输入可达一百字每分钟。写得慢主要还是因为矜持,子曾经曰过,语迟则人贵。

  甭管能不能卖出去,就说朕贵不贵吧,朕无价!)

  总之,灵感迸发需要金钱催化,才华四溢需要金钱助力。

  概括一下就是,我蠢是因为我穷,这句话倒过来说也成立。

  鲁迅在他的后园看了本小章一眼,他说以上是废话,以下也是。

  不知春这一章,又写了好久,值得我给她个单章。

  如果她死在某个时间点就好了,那所有人都不会遗憾,包括她自己。

  就像当初我看绝命毒师,如果老白能死在那一刻,是最好的结局。他赚了足够多的钱,还没失去最重要的人,名声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化学老师,诺贝尔奖贡献者。

  薛凌死在平城那场火里就好了,是最好的结局,她并没有手刃魏塱,但是战事还没起,老李头还活着,她可以带着骄傲葬身在火里。

  但是最后老白穷途末路,而薛凌.....大概差不了多少吧。

  人就是,停不下来啊。

  我写她成了朽木,朽木知春,至少能长出些绿意来,哪怕是苔藓。

  不知春,只会烂成一滩淤泥,又黑又臭。

  非要追溯到一开始的伏笔,是在我两年前开书的那天,我就知道我的主角会参与挑动一场战事。

  之所以说参与,是因为,她大可不必承认是她一人挑动了这场战事。古代的战事,从史书上读来,细枝末节处都是吃人。

  我想了很久,要如何去写她与过错碰面。是看到伏尸百万,还是看到赤地千里。

  但是,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于她而言,百万也好,千里也好,都应该只是个数字。

  上位者看到数字,非要说触动很大,那不是我的写法,也不是我认知中的事实。

  我也没有指望这个过错可以唤醒她什么,只是想写她在一路走到黑的过程中,往回看看,其实自己遇到过光亮。

  如果当时停下来,或然会有别样超脱。

  当然,不停也好,我这一路走的艰难,眼看要到头了,凭什么要停呢。

  所以,我在开书前十万字的时候放了件貂儿,直到两百二十万字的时候,这件貂儿才正式穿在了身上。

  当不知春三个字作为章结尾语发出去的时候,这本书完不完结,其实对我而言都不重要,因为写到这,我当初最想写的东西,已经写好了。

  在这一章里,关于春的意向非常多,它的时间线,准确来说其实是从立春那天开始,到立夏截至。

  不过,我的章节名相关内容往往要到下一章过半才结束,所以正文里时间线还没到立夏。

  我还用了好些乱七八糟的春鲜春花去堆叠,从个人情感出发,是种暗暗的讽刺吧,她一日日与春打交道。

  到头来,不知春。

  这是明面上的意思,实际上的内容,应该是三件,第一是齐府,去岁在齐世言处那段时间,也正值春日。

  有时候会想,如果我写个爽文,那该是薛凌和齐府连手,最后大功告成,皆大欢喜。

  平城寒冷,所以格外期待春天,第一个春天,她错过。

  而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临春。我已经记不起这个地名最早出现在哪一张,约莫是百万字左右。

  老李头身死,绿栀一家说要回故居,就在临春。而前十万字的那件袍子,正是绿栀补了一道。

  在薛凌拿到黄家舆图时,我曾用了将近一千字去描写她想过临春数次,但怎么也想不起谁说过。

  她不在意齐家,或者说她不在意除了仇恨权力以外的任何事,所以她更不在意绿栀。只听过一次的地方,要再回想起来也确实很难。

  更难得是,让她看到罪孽。

  皇城裘马声色,红粉生香,是她对黄旭尧的讽刺。而今她在皇城,屁股决定脑袋,也就只能看得见裘马声色,红粉生香,怎么可能听得见垣定嚎啕。

  我知道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知道世上并无报应一说,成王败寇,窃国者侯。

  但是,我还是想给主角一些基本的道德观。她可以是个烂人,但不能烂的洋洋自得。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她不讨喜。

  她可以逃避,但总要遇上,她总要有一个合适的契机去享受她造出来的时势,去忏悔她错过的亮光。

  所以,我把那件袍子又丢到了她面前。

  书里有准确的描写,说她最喜欢平城的春天,积雪化的只剩薄薄一层,天上飘的也只是零星小点,一样的银装素裹,还不耽误玩。

  她始终在固执的追寻,早就逝去的春天。偏偏是活了十七八年,她自己写的,年年岁岁,不知春。

  生命中总有许多好东西,像石亓,像绿栀,这两个人是薛凌最初的遇见,这两个人都不坏。

  不坏的意思,是可以往好了走。但是那件袍子,薛凌没要。

  我开着上帝视觉,一次又一次的给提示,金玉之物虽贵,木石不可言轻。木是绿栀,石是那位蠢货。

  然而我一陷入角色,就什么也听不进去。就像,我一陷入生活,就什么也想不起来。

  but,人就是与自我斗争的一个过程。除了事儿本身,没什么事儿过不去。

  她总会知道,怜花春长在,停烛夜自明。

  早点和解吧。

  以下是剧透。

  不知春的第三层意思,是个伏笔,这章其实已经写了,李敬思发现二月春不是今年的新茶。

  人不会因为一两句话反目,但往往一两句话会成为反目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薛凌甚至都没记起,自己说了这么谎话。

  她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和苏姈如一样的人,只求哄得旁人开心,无关紧要的谎话张口就来。

  除了这三个最主要的,应该就是一些细碎的讽刺,关于薛弋寒临死喝的也是二月春,薛凌不知。

  绿栀一家准备回去的时候,曾对临春充满向往,而实际上,临春不知春,因为临就是靠近,但是没到。

  就像张棐褚说的,最大的输家,根本不在赌桌上,而是被赌客牵连的无辜众人。

  我是如此喜欢这个伏笔,以至于写完这章,让我觉得整本书都有意义。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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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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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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