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神迅速的互相交换了下眼神,连他们四人都要被赶出去,只留黑子长嘴,这架势,肯定就是最机密的“机密事”了。
志远曾经交待过,此行途中,他会和“箩筐”秘密会面。
“箩筐”又是谁?
徐常青!
明面上是境内“常胜”绺子的大当家“徐大个子”,暗里是抗日联军桦甸独立大队队长的徐常青!
可此行,已经发现被人吊尾了,还继续与“箩筐”见面?
是不是冒险了点?
虽有疑惑,虽有密级仍低于黑子长嘴不能参与高级别机密的不甘,但四神都没说话。
因为,他们相信志远,也认真服从,守志远的“规矩”。
林有领头站起,应声:“是!”,就和三神一起退了出去。
当晚,何四爷何明正家大张筵席,镇上有头有脸的士绅及多家商铺的掌柜受邀过来吃饭,甚是热闹。
应酬之间,柳明烨总有些心不在焉、患得患失的感觉。
总听到有人称赞李纳年初在红石济危救困的义举,一个半个这么说,明烨只当他们是在拍李纳的马屁,可说的人多了,让人不禁疑心或许真有其事。
明烨有些迷惑了,难道,自己对李纳误判了?他虽跟着日本人一起去了红石,但并没有作恶,而是真的行了善?
可是,李纳和日本人走得那么近乎,享有种种特权,分明就是个日本人的狗特务啊……
为解这心中的疑惑,明烨在午饭后,特意去之前和陈润生相遇的那家小饭馆,想找陈润生。他很想和陈润生再聊聊,问下年初在红石,到底发生了些啥。
明烨刚回桦甸那会,在大勃吉偶遇说唱艺人陈润生,与陈润生分别时,因自己表现出的对李纳的厌憎,陈润生曾经隐晦的娓娓相劝:“就算是和日本子的大官同坐一辆小车,也不一定就是坏人,不必恨得咬牙切齿的,有些人有些事,得放长了眼,慢慢的去看……”
陈润生的话,明烨当时,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如今回想起来,那陈润生,似乎知道的不少,而且,话中有话……
明烨一心想找陈润生问个明白,小饭馆的掌柜却告诉明烨:“老陈早就走了,可能和人搭伙去唱蹦蹦戏了,不知去了哪。”
筵席未散,已有两人,按志远之令,趁着天黑,悄悄的离开了大勃吉。
一个是单名扬,去了红石,去找红石森林警察大队的大队长赵有志;另一个是长嘴,去向成迷,连四神都不知道,但四神都相信,这肯定与“机密事”有关。
散席已是晚上八点多,到能各自回房休息,已经是差不多晚上十点了。
李阎王洗完澡,回到东厢的大房。
今晚,他和志远一起住,一行人出门在外的,还被那吴小屁儿觊觎,四神事事小心,定了最有警觉性的李阎王,和志远一个屋。
那小祖宗爱干净,所以李阎王特意去洗了个澡。
那小祖宗最会体谅人,身边的伙伴,就算是一身汗臭,那小祖宗也不会出言埋汰人,但不经意间,还是会偶尔蹙眉。
而李阎王,最见不得这个,不管何时何地,不管因为什么,只要志远一蹙眉头,他就心疼。
李阎王进屋,就见志远已经钻进被窝了,但却没睡,倚着被子卷,半坐半躺,手里拿着本书在看。
李阎王一进门,就大咧咧咋唬:“哥儿,我洗过澡了,现在,已经香香的啦……”
“哦。”
志远就慢不经心的“哦”了一声,眼睛仍在书上,头都没抬。
李阎王边擦脚上炕,边向志远手里瞄了一眼,想看下他在看的,是什么书。
瞄也是白搭,李阎王本就识字不多,何况志远手里的,是一本洋文的书,李阎王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李阎王有心套近乎:“这是李大先生给哥儿找的书吧?哥儿真厉害,连洋文的书都能看得懂。”
“嗯。”
志远慢应一声,眼睛仍在书上粘着。
“天不早了,哥儿早点歇吧,这儿的灯,没家里的亮堂,洋文还又密又小的,就别看书了,坏眼睛……”
“嗯。”
志远仍旧是一声慢应,仍旧没有一点要放下书的意思。
他手里的书,是李熙帮他找的,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李熙不仅希望志远从中提高英文和推理水平,还要志远从中了解英国的社交礼仪及风土人情。
李熙“抽身退步”的计划,正在按计划推进,一直在英国发展的李家二小姐李纬,已经于年初带同英国籍的未婚夫,一起回国省过一次亲,在长春的上层社交圈里大造了一番声势,为的就是在之后必要的时点,李家全家能借口去英国参加李纬的婚礼,名正言顺的,远走英国。
不论是李熙,还是志远,为至爱亲朋安排的“后路”,都是英国,去英国之后,当然要设法融入当地社会,以期继续经营事业,所以这段时间,李熙没少找相关的书籍给志远看。
志远一直被书的内容所吸引,直到耳边有人轻唤一声:“哥儿……”
志远一扭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李阎王已经挨挨挤挤的,贴在他边上坐下了,说话时哈出的热气,弄得他耳朵都有点痒痒。
志远歪着头看着李阎王:“啥事?”
“我……我做事欠思量……”
志远一怔,“昂?”
李阎王眼神闪烁,半低下头,忸忸怩怩的:“我……我不该为个窑姐儿,就和孟青山起杠头,结果惹得那吴小屁儿暗里和哥儿死磕……”
李阎王的脸皮,突然一下子就红了:“是我不好,让哥儿坐蜡了,哥儿……对不起……”
“我还以为啥事呢!谁怪你了?”志远说着头就又转回去了,继续看他的书。
“哥儿不怪我?”
志远连眼皮子都没抬:“嗯!”
“真的不怪?”
“真的!安心去睡吧,没人怪你!”
志远正看到书中情节紧张处,巴不得李阎王赶紧钻进边上的被窝筒摊尸去,别来扰他看书。
李阎王却一下子高兴得左摇右晃:“哈!我就知道,哥儿不会怪我!哥儿最疼我了!”
跟着就死乞白赖的凑近志远的侧脸:“哥儿,你最心疼的人,就是我,对不?”
志远有些烦了,但好书在手,还真不想和这犊子纠缠,仍旧是头都不抬:“嗯,之一!快去睡吧!”
李阎王听了,乐坏了,咧着嘴,笑得那个舒心!
李阎王心里,是真的惬意极了:以前,自己总在林有他们面前夸口,说自己是哥儿最心疼的人,为这,没少被大鱼那瘪犊子白眼和晒笑,这回,可是哥儿自己亲口认了,自己是他最心疼的人!
看着粉堆玉砌的志远,李阎王哪里肯去睡,乐呵呵的,一双眼睛就黏在志远身上,心想要是能这样天天对着他,短命十年都愿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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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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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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