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重回八零女首富养成记>第十四章 不如让我死了
  可没有钱,我爸和我妈的争吵只会越来越多。以前没有沈米珠还好,现在四个孩子上学。万一哪天他们吵崩了,命数峰回路转,我爸又死了可怎么办?

  我很为难,不开金手指,我重生的意义就完全失去了。我等于回来和他们一起捱苦受累,那我还不如就死在三十五岁那年好了。

  “我让你上车,你一直发呆做什么?”我爸又喊了一声。

  “哦,哦。”我慌忙攀上车后座,冰冷的铁架子,我屁股被硌得生疼的。就这永久牌自行车,全村就几个人有。听我妈说,去年我大叔把家里烘干的白莲卖了后就置办了自行车和收音机。自行车是用来送沈米珠和沈明成上学用的,收音机是因为我大婶子爱听黄梅戏给买的。

  我妈也爱听黄梅戏,为此,她还酸了我爸好一阵子……我想到这里时突然灵光一闪,对啊,我为什么不把我妈拯救起来。

  在前世,我爸死后,我妈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上山下地,愣是靠着自己把我们养大。她要强,最大的短处就是没文化。要是有文化,用她的话说,她早就上天了。

  没文化,没文化,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这三个字,没文化真的是短板。

  那就从教她认字开始吧,我妈要发了财,应该是不至于甩了我爸的。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要想个什么样的法子来拯救我妈。我绞尽脑汁,把我能想到的办法全往我妈身上套了一遍。然后我发现,我首先过不了第一关。

  我妈凭什么听我的?

  我说我要教她认字,让她以后做个文化人,有朝一日她就可以和我爸谈人生谈理想?我猜我妈会抡起家里扫坪专用的大扫帚追得我满村子跑,没打到我满地找牙绝不罢休。她那个人自尊心超级强,谁都可以瞧不起她,但我是她女儿,胆敢提让她认字,在她看来,那就是连我一个屁大点的小孩都在嫌她没文化。

  通过我爸去说服她?我觉得这个办法也不太可行,我爸虽然不知道我的真正用意,但他和我妈结婚这么多年,要真有心帮我妈摆脱睁眼瞎的困境,就不会和我妈结婚十来年都不教她认字了。

  到底要怎么办?我很苦恼。

  可我不能再拖下去了,我记得早在一九八零深圳特区就成立了。此时已经是一九八八年,等到了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强劲吹来。我妈不提前做好准备,一个文盲就算走了狗屎运挤上了时代的红利班车,一个浪头打来,她也要立马翻车。

  连着几天,我都有点坐立不安。而我奶奶趁着我妈不在家,又偷偷了拿了小半袋米准备送去她大儿子家。她从屋后檐走过时,我正好坐在后山那棵大松树下冥思苦想,看着身材矮小满头白发的奶奶佝偻着身体慌慌张张地往小路跑,我别过头,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我那个大伯家也实在是太穷了,分田到户也有好几年了。家家户户都种杂交水稻,家家户户饭都是管饱。偏偏他家就见了鬼似的,不管是水稻,白莲和还是烟叶,经了我大伯和大伯母的手,东西就跟霜打过一遍似的,产量减一半都轻松,更夸张的时候能颗粒无收。

  所以,他家每年都要青黄不接,村里人背地里都说我大伯父点儿背。

  沈米珠住了四天医院回了家,这次回家后,她变得格外勤快,不管做什么事情,她都抢在前头。

  我妈表面上没说什么,但看得出来,她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眼看着快要开学了,家里卖了白莲我爸就要去县城还白月光钱了,我这边却一点办法都还没有想出来。www.jieyidazhiye.com

  我不由得长吁短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用了。

  说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沈米珠回家的第二天晚上,关了灯后,我看窗外的月光,双手抱着后脑勺放空自己,企图在这样的状态里会一个好主意自动找上门来。时间长了,我就有点迷迷糊糊。

  “沈米蓝,你有病吗?”沙哑的嘶吼声传来。

  我一个激灵睁开眼睛,大客厅,长沙发,灰黑色的落地窗帘,五十五寸的索尼电视,以及浴室里传出的抽水马桶的冲水声。

  我晃了晃脑袋,眼前的场景并没有消失。我抓紧胸口,脚步下意识地往大门口退。不,不,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我在做梦。我不可能从十岁又重生到我二十二岁这年来了。不,不,我宁愿被施星帆砍死也不要再见到孟明辉。

  我快退到大门口时,厕所的门拉开了,我只觉得浑身的血液从脚下往头顶冲,整个人不由自主的就开始发抖了。

  “你哑了吗?”孟明辉的语气恶劣。

  隔着大约三米左右的距离,我清晰地看到他下垂的嘴角,凸起的肚腩,最可怕的是那凹陷的双眼,发出像恶狼觅食时的绿光,就像随时随地就要把我撕碎一样。

  “我,我没听见你刚才说什么。”我捏紧了手心,哆嗦着说出这句话。

  他瞪着我:“今天几号?”

  “十,十九号。”我说出这个数字时,心里就绝望了。

  “去拿排卵试纸测一下。”他说着就脱掉了上衣往卧室走去。

  我手脚步冰冷,不知道自己怎么进的厕所,看着排卵试纸上的阳性显示,我机械地起了身。我瞒不了孟明辉,他就是这个世界上剩下的最后一只鬼,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我进了卧室,孟明辉像一只癞皮猪一样躺在那里,那松弛的皮肤,那因为缺乏锻炼而堆积的肚腩。

  我一个字不敢多说,一件一件脱了自己的衣服,然后爬上了床。闭上眼睛,我趴到了他的身体之上。

  无尽的深渊,无尽的绝望。

  我只恨自己不是一只提线木偶,做一个活着的人,太痛苦了。

  孟明辉猛地翻身将我推到一旁,然后扑到了我身上。我闭上眼睛,双手徒劳地抓着床垫。我有无数次,想抓过床头柜上的台灯将他砸死,我不怕坐牢,也不怕一命抵一命。可每次想到我妈,想到我弟弟和妹妹,我就不敢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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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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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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