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项研究还没什么进展……”
想最后挣扎一下,那少年却已被推到了跟前。
他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柔软的微卷的金发,白皙到接近透明的肤色,瞳孔是深邃的紫色,像是宇宙中的漩涡,轻易能将人的注意吸进去。灵力绝缘材质编织的高领银色实验服勾勒出纤细而单薄的身形。若不提前说明身份,还以为是妖。
从见面起,他就在偷偷打量盛喻,湿漉漉的眼中带了些许怯懦,更多的却是好奇和期待,像一只等待领养的金毛犬。
盛喻没养过宠物,更别说养判官了。可他推不掉,唯有定了三个月期限,将这个麻烦带回了家。
说是家倒不如说是另一个实验室,大部分区域都堆满了各种冰冷的仪器和瓶瓶罐罐,屏蔽门装了一层又一层,而他的生活区域只一个卧室。卧室也是清一色的白墙、白床单、白被套,干净、单调到令人发指。“小金毛”的房间被安排在卧室斜对面的一个小型生物实验室里,那里刚好能放下一张单人床。
盛喻很少运动,将一张折叠单人床挪进去已经去掉了半条命,唯有气喘吁吁地指着另外半边堆积的实验器材道:“自己搬,都堆到杂物间去。”
说罢也不理会提着行李箱可怜巴巴看着他的少年,留了个呼叫器,便又一头扎进了屏蔽所有信号的暗无天日的实验室里。
一口气忙到深夜,对着主机敲打键盘的盛喻终于从跑量的数据中找到了一些眉目。然而关键时刻,忽然铃声大作,惊得他一下子断了思路。
还道是出了什么大事,脱下白大褂摘了手套全身消毒后奔出来,却见着那少年手里捧着个玻璃罩子对他腼腆地笑。
“盛博士,这是什么?”
双层的圆柱形玻璃罩内,一棵几寸高的植物舒展在营养液中,四、五片卵状披针形的细长的叶,带着可爱的不规整的锯齿。
盛喻抱起胳膊,冷冷俯视着这只因为好奇心而打断了他实验的“小金毛”,“小金毛”终于意识到他打扰了盛喻的工作,立刻结巴起来:“我……我已经把东西都搬走了,只剩这一样……”
“失败的试验品。”盛喻打断道,“一株改良基因的桔梗,一直没有生长。”
“小金毛”“哦”了声,犹豫了一下,摇着尾巴小心翼翼道:“那我可以留下它吗?”
盛喻本是有些烦躁的,可不知怎么,看到那无助、讨好的眼神,想起小时候,孤儿院门口那只没有办法捡回来的小狗,终究是没说出让他拿去丢掉的话,只是道:“随你。”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这盆被移植到花盆里的桔梗,便出现在了盛喻卧室外头走廊的窗台上。
每天早上,盛喻睡眼惺忪地从卧室里走出来,就会看到顶着一头发梢胡乱翘起的金毛的少年,提着个喷壶,给这盆植物浇水。
“早!”少年笑起来几乎要将阳光的明媚比下去。
这里是盛喻去实验室的必经之路,他不得不每天起床就和少年打个照面。
被问起为什么非要将桔梗放在这里照顾,少年红了脸,支支吾吾道,这里阳光最好。
盛喻瞥眼那桔梗,离开了营养液,它不但没有枯萎,竟还长高了一寸。这突如其来的生机焕发,自然是因为某只小狗动了手脚。
自己的灵力分明少得可怜,还非要分给一棵植物。
不过这个少年似乎唯一爱好就是照顾他人,他来了之后,盛喻被迫过上了饮食规律的生活。
早餐是一个鸡蛋、几块饼干和一杯热牛奶。中午是速冻食品大拼盘,晚上会比较丰盛,有些能看出厨艺在不断长进的家常菜。
菜都是少年要求盛喻报给负责每隔三日采买一次生鲜蔬菜的实验室聘用的内务人员的,盛喻从前只要求买冷冻食品和压缩饼干。
除此以外,盛喻的人生自由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剥夺。
每天下午两点以后,如果他不听劝告小歇片刻,实验室就会惨遭拉闸。晚上洗完澡,总是有在电热片上烘过的睡衣搁在架子上。睡觉时,被子总是松软的,带着股阳光的味道。
为此,盛喻为此也生气过,尤其是他在帮助少年恢复能力的过程中,发现他竟然在那样痛苦的侵入实验中睡着了。
“你知道那样有多危险吗?”拉闸冒着生命危险将少年从舱内拽出来后,盛喻用毛毯抱着湿漉漉的他,愤怒地数落道,“那些无用的事根本不需要你来做!”
少年因为被侵入意识的关系,还不怎么清醒,身体微微颤抖着,许久后,才睁开眼虚弱道:“可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盛喻愣住了。
白大褂的衣摆被少年苍白的手指紧紧拽住:“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和那株桔梗一样。他们将我交给你,不过是死马当活马医。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些了。”m.jieyidazhiye.com
他的出生,从一开始就是个痴心妄想造就的错误。两个月后,也不会发生任何奇迹。
只是少年不知道的是,在他体力不支地晕过去以后,那位看起来不怎么喜欢他的盛喻博士,和自己十分不喜欢的杨仲师兄通了个电话。
彻夜未眠地守在他身旁,翌日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在窗台上的桔梗上时,盛喻做了个此生最疯狂也最理智的决定,换了身衣服,亲自去见他的恩师。
走前,他给那株桔梗浇了水。
少年醒来时,发现自己孤零零地躺着,他依稀记起自己前一天说了什么,用手臂遮着双眼,懊悔不已。
幸而盛喻当晚就回来了,他脸色惨白,穿着厚厚的大衣,将自己包裹得严实。
少年焦急上前时,他不着边际地了一步,冷着脸居高临下道,郑宇又交给他一些新项目,之后他会阶段性地消失几日,让少年自己照顾好自己,别给他找麻烦。
少年站在那里,保持着距离,心道,果然是打算疏远他了。
毕竟谁会喜欢一只天生残缺却摇尾乞怜的小狗呢?
他不该把话说破的。
或许是怀着一星半点的歉疚,盛喻亲手做了一只毛毛虫造型的玩具送给了少年,让他打发时间。
那毛毛虫拥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两只可爱的触角。彩色的大脑袋和身子由好些个打磨得光滑的球形组成,球形之间有吸铁石,可以拗成任何造型。
少年捧着它,略一凝神,那一个个巴掌大的木球便散发着光分散开来,毛毛虫的脑袋化为燃烧的太阳,两个触角变成两颗小卫星,另外八个木球则漂浮成八大行星。
它们神秘而美丽,将狭小漆黑的实验室幻化为微缩的宇宙。
这或许是他收到的最后的礼物了。
少年珍惜地想。
盛喻时不时消失的那段时间里,又瘦回了他们初见时的模样,脸色也越来越差。
少年依旧为盛喻做着力所能及的事,盛喻没有再说他,有时候,甚至故意放缓吃饭的速度,捧着他晒过的衣物发呆,就好像,他在努力将他们印刻在脑海里。
可能是因为将要到来的分别吧?
心照不宣。
少年想,在他消失的漫长的以后,如果能偶尔被盛喻记起,也算是好好活过了。
他还时不时担心他的桔梗。
“我走了以后,能替我照顾它吗?”少年轻生恳求道,“你看,它已经长出三个花苞了。”
他是注定看不到它们开花了。
“好。”盛喻答应着,看也不看少年,径直走向了实验室。
阳光落在他的白大褂上,他的背影依然干净、干练,像是不会为任何多余的感情所动摇。
离开三个月期限还有一周时,少年生了场大病,发起了高烧。
之前他也会偶尔高烧,但吃了药就能压下去,这次却不一样。
高烧一直不退,浑身衣服都湿透了,还吊了盐水。
盛喻也不知去了哪里,只有两个实验人员被抽调来临时照顾,
迷迷糊糊间,听到了他们的议论,少年明白,他可能是熬不过去了。
他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来得那么着急。
他努力回忆了一下和盛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能记起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相处中的每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让他觉得死亡并没有那么孤独和可怕。
隐隐约约,他成了那株桔梗,晒着太阳,看着睡眼惺忪的他从房间里走出来,柔然而纯净。正巧一阵微风吹过,他轻摇花瓣向他打了个招呼。
然而,少年不知道的是,他的心上人就躺在隔壁的房间里,正要接受手术前的全身麻醉。
“请等一等。”穿着手术服的盛喻勉力支起身,轻轻将耳朵贴上雪白的墙。
就在那个位置,应该就在那个位置,他的小金毛躺在那里,可能正在流泪,可能正在呼唤他的姓名。
可是,他什么都没听见。
只此一生,他可能都无法再被少年用那样温柔、缱绻、深情的目光注视着了。
可他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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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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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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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盛喻的记忆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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