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孩哽咽了,眼泪哗地一下又淌了下来。
“不着急,如果不想说的话就别说了,在姐姐怀里好好哭一场,哭出来就好了。”纳兰月儿将女孩紧紧抱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脸上充满了关切的神情。
女孩一听这话,便一头扑进纳兰月儿的怀里,呜呜大哭起来。
“好孩子,哭吧,哭出来心里就舒服了……”纳兰月儿轻拍着女孩的背低声说道。
我在一旁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拧着上衣的水,一些不能脱下来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湿湿的,凉凉的。
“阿嚏!”我不由得闭上眼打了一个很响的喷嚏,睁开眼时就看见了纳兰月儿那双瞪得溜圆的眼睛。
“你就不能憋着啊?”
都已经快冬天了,我从这么冰的河水里上来,不被冻感冒才怪!我辛辛苦苦把这个寻短见的女孩从河里给救上来,难道连个自己无法遏制的喷嚏都不能打吗?
一个女孩子年纪轻轻,看起来比我年纪还要小很多,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寻死觅活的?
我把辛辛苦苦地就上来一个人,这是见义勇为的好现象,本想得到一句夸奖的,可是却因为一个喷嚏而换来了纳兰月儿的责怪,我这是图个什么啊?
女孩还在呜呜地哭着,我却在瑟瑟地抖着。
今天来这公园可真倒霉!
跟纳兰月儿在一起本身就是很倒霉的一件事情。
我们坐上公交车,就这么急匆匆地向着人民公园进发。
“今天天气很不错嘛!”纳兰月儿坐在座位上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句听起来很废话的废话。
“嗯。”我点点头。
如果对纳兰月儿的话——无论是再怎么无聊得废话——没有任何反应或者只是保持沉默的话,那就会很倒霉的。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对于我来说,情况就是如此。
“人还挺多的嘛!”
是不少。座位已经坐满了人,站着的人也几乎要把整个车厢给占满了。
人多车少。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深切地体会到,中国人真是多。
“给你。”纳兰月儿说着递过来一个白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我迟疑地接了过来,疑惑地问道。
“这是小郁的文章。”纳兰月儿笑道,“只是她早就要我交给你了,我给忘了。”
早就给纳兰月儿了?
怎么上个周末她来的时候就没有听她提到过?
白色信封上印有犬夜叉、桔梗和阿藜三个人的图案。三人的眼神都有些忧郁、悲伤,以及明显表现出内心矛盾的迷茫。
我慢慢地打开信封,里面还是那种印有犬夜叉的粉红色的信纸,只是这回的图案是犬夜叉躺倒在草地上,静静地闭着双眼。阿藜在一旁歪着身子,默默地看着犬夜叉,眼睛里充满了关切的神情。
我将信纸展开。
题目是一个人的名字:李亚峰。
李亚峰是谁?
这个暂且不管,先看下去:
遇见李亚峰,那是在一个宁静夏日的午后。
当时他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树下的长椅上,手捧着一本书默默地读着。
凉爽的夏风拂动着他白色的衣角,亲吻着他那坚毅的额头。
他的眼神有些悲伤。
李亚峰,这个孤独寂寞的人儿,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孤独,多年来一直是孑然一人的,因为他这个人本来就很简单,同时又追求着更高层次的简单。
我轻轻地走到李亚峰身边,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把书放下,冲我微微一笑,是那种永远感到满足的微笑。
“坐吧!”李亚峰伸手示意道。
“嗯。”我点点头,回敬他一个自认为算得上是甜蜜的微笑,然后在他身边缓缓坐了下来。
在舒适的夏风吹拂下,这种感觉很令人惬意,我心里不禁有了一丝感动。
“你一个女孩子大中午的跑这儿干什么?”李亚峰开口道,眼睛盯着斜下方,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与人说话时眼睛总是看着别处,并且,他每次讲话的语速总是有些缓慢,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感觉。
然而,这种漫不经心却又充满着浪漫。
“没什么,只是因为无聊了,所以出来走走,不经意间就来到了这里。”人生处处充满着变化,所以,不要去刻意追求什么,那样结果只能是悲剧,因为你无法去抓住这种变化。
所以,人生还是这种不经意的好。
“嗯,人还是随意些比较洒脱。”李亚峰点点头,微微叹了一口气。
是的,人要学会去放弃一些东西,背负太多,只能把自己的心情压弯,人生也就没了乐趣。
“你在看什么书?”我伸出手去想要拿起李亚峰放在一旁的书,也许他也是这样想的,我们的手就这么碰到了一起,然后闪电般地分开了。
“没,没什么,乔治·桑的《瓦朗蒂娜》……”李亚峰的脸微微有些发红。
“嗯,乔治·桑的呀!”我曾读过乔治·桑的一些作品。她是法国著名女作家,同时也是大作曲家肖邦的情人。她热情地倡导着女权主义,作品里也渗透了女子在婚姻上的不幸以及悲哀。
我喜欢李亚峰,可是我不想把这种感觉说出来。我认为喜欢一个人不必用语言表达出来,如果这样,反而会失去原来那种美好的感觉。“此时无声胜有声”,指的是那种无言时朦胧的意境。
人们大都喜欢那种朦胧的意境,因为它暧昧而又充满了不确定,所以人们对未知的将来就会充满了好奇心与探索的欲望。
“你喜欢读书吧?”我轻声问道。
“嗯。”李亚峰点点头,“书对于我来说是我的第二生命,就好像酒对于酒鬼来说是他的第二生命一样……”
“哦,这样啊!”我点点头。
“那你呢?”李亚峰转过脸来,看着我。
“什么?”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你的第二生命是什么?”
“也许是画画吧!”我喜欢一个人握着画笔画画的感觉,那感觉就好像是在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
人总要有寄托的,也就是自己的第二生命,只有这样,人才会坚强地活下去。
然而,这种寄托最好不要是某个人,因为人是善变的,如果将自己的心灵寄托在某个人身上,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我一个女孩子,在感情方面并未有什么大的奢望,只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人每天能够有一点点的时间来关心我就足够了,我们既要相互扶携,又要相互独立,能够给双方一些自由的空间。
人既是群体的,又是独立的。这一点处于恋爱期的人们必须明确。
“好了,该回去了。”李亚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是的,美好的东西永远是短暂的,永恒的并不是美好的。我们不要去刻意挽留美好,该消逝的你永远也留不住,一切顺其自然吧。
我虽然喜欢李亚峰,但我不会刻意去接近他,因为他有着属于他一个人的天地,一个人的梦想。孤独适合他,所以,为了他,我宁愿选择在远处静静地牵挂着他,为他祈祷,为他祝福。
夏风吹来,困意渐渐涌了上来,我也站了起来,与李亚峰并肩而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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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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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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