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村长一番话说下来,其实手心里全是冷汗。
这小村子交通闭塞,各种意义上都不发达,自己真要死了,别说哭了,甚至都不一定有人知道。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尽快离开这里。
唉……看来自己还是太天真了,小说里写得那么多勾心斗角,波云诡谲,都是因为权势,现在切身来了才知道,有利益的地方就又争斗。不然新闻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为了几块钱就动辄大打出手,甚至出人命的实例呢?
现在一回想,便后悔起刚才让那个燕星澜走得太快了。目前来说,自己唯一有可能逃离的办法,就是抱上这位名门望族之后的公子哥儿的粗腿。
可自己脑子一抽,就这么叫人直接走了,现在就真的只能全看命了。
正这样想着,完全没有注意到原本破旧的房子忽然飘出了炊烟。久违的香甜气息钻进了鼻子,原本是不太饿的,结果也被这味道勾得馋虫起来,肚子咕咕直叫。
季宛后知后觉意识到这是自己家有人在做饭,连忙跑去灶房那边看。
因为柴火有些潮了,烧起来烟火很大。她还没进去,就和里面的人一起被呛得咳嗽连连。于是随手抓起一把破扇子,使劲掸了掸烟尘,“谁?是谁?!”
努力地往里去看。
终于发现是很老又很瘦的妇人。穿着一身布衣,很旧,被洗得几乎发白,但是又很整齐。背有些驼,头发用一块巾帕裹住。皮肤又黑又黄,满脸都是年纪留下来的纹路。明明才四十岁,却老得让人辨不出辈分。
是原主的母亲,刘氏。
“小宛呀,你回来了哇。”刘氏很亲热地叫了一声,又过去赶她,“你快走快走,这里烟味太重,把你呛坏了不好。”虽然乡音浓得不好辨认,可这扑面而来的热情比油烟还要呛人。
季宛回忆了一下,然后发现原主对母亲的回忆竟然都是美好的。
只是是一种以旁观者的角度看起来会格外可悲的美好——吃饭的时候把白白圆圆的馒头特地留给自己,然后把好不容易才能吃一次的肉全都夹给哥哥;去山上采药换了几十文钱,买了过年裁新衣的料子,还特地为她做了一身,虽然只是边角料,其他都给父亲和哥哥了;犯了什么错误,母亲只骂姐姐,却并不太责备自己……
虽然在季小宛的记忆里这一件件都是微小又值得纪念的,为数不多的温暖。
可是在季宛的旁观者视角来说,这桩桩件件,无不是身为女子的血泪苦难。
而最让她感到可笑的是,这样的情景非但不陌生,甚至是在现代时的她同样也经历过。辛苦劳累的妈妈,喜欢碎碎念叨,她自然是爱孩子的,但是她的爱又没有那么无私公平。季宛比弟弟只大两岁,可总是被区别对待,从小到大的不公平和冷遇遇到了太多太多,甚至刚刚大学毕业,家里人就迫不及待地希望自己可以反哺回去,并且可以帮忙抚养弟弟,殊不知在这个大学士多如草芥的年代想在大城市养活自己的都很困难。
她只是委婉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困境,结果招来了排山倒海般的责难。其实她的家境没有那么糟糕,可是在父母嘴里,自己就是一个赔钱货,一个养了十几二十年却不能回报他们一分一毫的废物。
天知道她毕业那的那一年过得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日子,原以为可以迈入社会,踏入新的人生,结果却被现实重压到抑郁,生活几乎都是黑白的。每天面对的都是茫然的未来和父母变着花样的责难,最后说:再这样呆在家里,不如嫁人去了好了!
于是那时的季宛做出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断舍离——逃离原生家庭。
她联系了大学时的同学,用自己上缴之后为数不多的兼职存款买了一张去往陌生城市的车票,在临走前收拾东西,才发现自己原本就不大的房间除了过时的书之外竟什么也带不走。甚至各种柜子抽屉里放得都是弟弟的杂物,六岁时的玩具,十二岁时的赛车,桩桩件件,都被妈妈当做宝贝似的收着。
而她记得她从小有一个粉色的兔子玩偶,并不贵重,甚至手感也没有那么柔软。但是因为从小就抱着,所以积累了极其深重的感情。大学之前一直都是走读,她便与粉兔子形影不离,每天睡觉都要带着它。
后来上大学因为手忙脚乱,并没有带上这只兔子。结果在她请求妈妈帮忙把兔子快递过来的时候,得到了‘早就把那个脏兮兮的兔子扔了’‘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要那种破东西干嘛’‘带去学校不是让人笑话吗?!’这样的回复。
导致她一整个大一都在失眠中度过,到最后几乎有些精神衰弱。不过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向父母提起,不然说起来就又是:
“哎呀,我们那个时候从来就没有这种问题的。就是太矫情了。”
“你就是闲的。花这么多钱和时间供你读大学,结果因为一个破娃娃就不好好学习,你怎么对得起我们?”
“再多说就烦了。有你这样子一天到晚传送负能量的人吗?!真是,我们季家怎么有你这样的女儿!”
……
至于那一天为什么醉醺醺地从天台摔下去,好像是因为整整两年没有回家,终于觉得鼓起勇气回去,试图和自己,也和父母和解,结果回到了熟悉的家,却发现里面早已换了住户——他们搬家了,再打电话,也是空号。
之后季宛又问了很多亲戚,才知道他们一家三口搬去了更好的小区,日子过得幸福又快乐,甚至这两年,从没有人提起过自己的消失。
自己就好像是……不被需要的,不应该存在的人。
那天喝了好多酒,脑子里就只有这一个丧气的想法在翻来覆去地转。只是后来因为穿越的事情冲击太大,又或者是原主的脑袋受到了伤害,所以季宛原来的记忆也模模糊糊。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看到了刘氏,尘封的痛苦记忆一下子如潮水般涌了回来。
几乎将她淹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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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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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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