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都市小说>重生1997,开局救下老婆女儿>把吴庸揍到服气
  那是一个青衫布鞋的中年人,留着长须,头发很长,头顶扎着一个揪揪。

  清瘦的身子,看起来颇有几分道骨仙风之姿。

  林臣当即目露精光!

  这tm不是‘年轻’时的刘中云吗?

  刘中云,当代文坛巨匠,曾写过许多散文。

  其中最知名的就是那本《苦旅》。

  里边记载了全国各处他曾涉足的景点。

  也正是因为他的影响力,向全国乃至全世界火了无数景区!

  想不到运气这么好,林臣知道,如果平阳山能被他写进书中。

  平阳山还不得千古流芳?

  村民还能过不上好日子?

  意识到自己的念头,林臣一愣。

  他不是心中只有妻女的资本家吗?

  怎么现在什么都在为别人考虑了??

  想着想着,又不由得笑了出来。

  算了,他只是做了他该做的事。

  老话讲,人情不讨。

  林臣深谙此道,可不久他就会发现。

  他无意中所积下的德,会为将来埋下多少的福报。

  售票处窗口。

  展朝阳望着来人,偏头低声问,“臣哥,我怎么感觉这人有点面熟啊?”

  “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林臣笑骂,“那是刘中云,镇上新华书店门口不是有张他的相吗?”

  展朝阳差点被口水呛死!

  这他妈的…平时书里才看的到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娘的,这么大的人物,臣哥,你不去接待吗?”

  林臣两手环胸,摇了摇头,“我不去,不过可以给他安排一个导游。”

  他知道,文人骨子清高,脾气多少也有那么点抽象。

  不喜欢被区别对待。

  因而,林臣觉得最好的做法就是找个导游过去…

  而这个导游,不仅得嘴皮子利索,还得擅长随机应变。

  其次就是不能太丑。

  下一秒,林臣脑中浮现出一张面孔。

  “吴庸?朝阳,你去把他叫过来。”

  展朝阳大腿一拍,也觉得此人再合适不过,拔腿就找人去了。

  没几分钟就把人给带了回来。

  与此同时,林臣刚卖完第一张票,递给刘中云。

  票根是叫程勇提前做好送过来的。

  长方形,面上印着平阳山的几笔随笔画,旁边写着‘平阳山旅游卷’几个大字。

  票价定的5块,同明德山一样,不算高,但在这样的年代和这样的小山村,也不算低了。

  文人就是文人,他们有近乎苛刻的敏锐度。

  刘中云拿着票,语气没什么起伏,却莫名有股穿透力。

  他说,“希望今天花的钱值当。”

  林臣自然感受他那股偏执,心中暗笑,“那是自然。”

  话落,刘中云朝他瞥去目光,淡漠的视线也没多作停留,便往山路上去了。

  人是激不起刘中云兴趣的,唯有自然风光才能打动他。

  此刻的他还不知道,接下来他会遇见怎样的奇观!

  吴庸在路上就已得知林臣叫他过来干嘛,心中满不在乎,嘴里还叼着一根谷草。

  桀骜不驯的模样,展朝阳瞧的差点发火,“你小子怎么回事啊?给你这么体面的活,你还这副德行!!”

  “没事。”林臣失笑,直奔主题,“刚才朝阳都告诉你了吧?我要你去刘中云做导游,目的就是想给他留个好印象。”

  吴庸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那么多人,为什么选我?”

  林臣上上下下的打量他一眼,开了句玩笑,“因为你长的最好…唔!”

  话未落音,胸口砸过来重重的一拳。

  “你他妈再讲一句!?”吴庸恶狠狠的抓住林臣胸口的衣裳,脖子的筋都鼓了起来。

  他这辈子,最他妈讨厌的就是别人说他好看!

  皮肤白,偏女相,吴庸小时候常常被认作女生。

  同龄人都说他除了好看一无是处,所以才叫‘无用’!

  他从小就没少因为这个跟人打架。

  许是这名字有心理暗示的作用,再加上叛逆的年纪,他也变得越来越有点破罐子破摔…

  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瞧不上。

  “吴庸你别识好歹!给我放开!”展朝阳脸都气红了!

  敢在臣哥面前叫嚣,他怕是活腻了吧?!

  林臣不怒反笑,轻易而举就把吴庸的心理洞悉了个十之八九。

  趁人没注意,猛地反嵌住胸口的手腕子。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直到吴庸胳膊被扣在背上动弹不得时,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反擒了!

  痛的呲牙咧嘴,脖子脸涨得通红,他却咬牙一声不吭!

  林臣冷笑,“有骨气。”

  他又加大了手指的力量。

  一次,“服不服?”

  “不服!”

  两次,“服不服?”

  “不…服!”

  三次,“服不服?”

  “不…,我服我服,林臣,臣哥,放手…好痛…”

  林臣手松开,吴庸一下跌在地上。

  “有傲骨是不错,可那要与实力匹配,如果你不想被人说只空有一副皮囊,那就证明给我看。”

  林臣居高临下的望着地上的人,神情淡漠,显得极为陌生。

  瞧的吴庸心肝都颤了颤,他从没见过林臣这副面孔。

  无所畏惧,气场极强!

  这还是那个烂好人林臣吗?

  而且,他竟能如此准确的洞察自己的心思!吴庸此刻心情无比复杂…

  是他低看了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两岁的男人!

  林臣说的没错,傲骨要同实力匹配!杰伊文学网

  不就是当导游吗?

  能有什么难?!

  念及此,吴庸咬牙起身,转身就朝刘中云的方向奔了上去。

  这时候的他还没料到,再过不多久,他就会赢得全村人的刮目相看。

  展朝阳二仗摸不着头脑,“不是,臣哥,这样的人你还用啊?”

  林臣浅笑,“傲气的人,多多少少有几分才气。”

  展朝阳似懂非懂,呆呆‘哦’了声,心说臣哥说什么便是什么吧。

  眼见他那呆头呆脑的模样,林臣失笑,这傻蛋,以后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对了,你告诉他们,最近村里外人的越来越多,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特别是治安问题,多长点心,看好自家孩子和财物。”

  “最重要的就是要习惯关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农村不像城市,村民出工都不爱关门,想是安全感太足。

  而今平阳村会渐渐对外开放,若再不重视这些,迟早要出麻烦。

  可他没想到的是,麻烦会第一个落到他头上!

  以后林臣会时常记忆起这件事,哪怕过去几十年,他心底仍旧会一阵后怕!

  甚至痛恨他一手打造的平阳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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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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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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