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我朝兴盛大计,可不能有任何疏忽!”
连忙将桌子上的那些情报全部收拾起来,随后又取来一张宣纸。
手持毛笔,将自己的那些见解全部写在上面。
主要内容无非就是:孙杰对于咱们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能够将孙杰招揽过来,入主中原将会成为现实。
洋洋洒洒好几千字,用各种各样的论证,来证明自己这个办法非常正确。
夜更深了,他将写好的信装在信封当中。
随后又装进一个竹筒里,用火漆封好口。
找了一个随从,把这个东西,交给了他。
太阳刚刚升出地面,他的这个随从,便带着这个东西一路往辽东而去。
他也没有闲着,早早的出了秦香楼,在西安府外面的街道上转悠。
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蜜糖阁,里面的生意很好,带着好奇心走了进去。
来的时候,也带了不少钱,进去买了一些糖霜。
和辽东那边的价格相比,蜜糖阁中的这些糖霜便宜的就像是大白菜一样。
“晋商这些人,一个个的无利不起早,辽东那边的糖霜要比这里贵上两倍不止!真是该死!”
提着一个布袋子走出蜜糖阁,看着里面的那些糖霜,不停的骂着。
带着这些糖霜回了住处,随后又开始在秦商居住的地方溜达。
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在没有确切的掌握所有情况时,能不暴露自己,就不暴露自己。
……
此时的孙杰,正在城外的一处田间地头。
这里有一个水井,上面本来安装的是手压式水泵。
这种水泵虽然结构简单,但缺点也很明显。
出水量很小,想要大面积灌溉农田,费时费力费工。
水泵旁边放着一个体积较大的木头箱子,木头箱子下面,便是用来转运的拖车。
箱子不是很大,里面装的正是蒸汽机抽水泵。
前几天,孙杰去了一趟现代,将工厂制造好的那些抽水泵运了过来。
因为有先进的机床,再加上成熟的技术。
所以这些蒸汽机抽水泵的体积,相对于历史上的蒸汽机抽水泵要小很多。
效率同时也增长了很多,比手压式水泵好上不知道多少。
王笔站在他的旁边,不停的猜测着箱子里面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周围围满了百姓,他们有意无意的和孙杰保持距离。
不是他们故意疏远,正是因为太过尊重。
觉得距离太近,会染上自己这些人身上的土气。
孙杰指着眼前的这个水泵,看向王笔,“把这个水泵扒了吧,重新换一个!”
王笔二话不说,带着周围的那些百姓围了上去。
水泵周边用水泥加固过,但也架不住十几个百姓用锄头把来回敲打。
没费多少功夫,加固的水泥面全部被敲了下来。
孙杰让人把木头箱子拆开,十几个人抬着蒸汽机抽水泵,来到了水井旁边。
也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使用简单,安装也简单。
差不多一刻钟,水泵便换好了。
往蒸汽机的锅炉里面加了一些水,把带来的煤炭塞进了燃烧室。
顺便塞了一些引火物进去,做完所有的准备工作,点燃了引火物。
煤炭开始燃烧,锅炉上面的泄压阀有水蒸气冒出。
抽水泵开始工作,没一会儿,旁边的管道当中,便有清澈的清水喷了出来。m.jieyidazhiye.com
周围的百姓一脸震惊。
本以为手压式出水泵已经足够厉害,没想到还有比它更厉害的神器。
“我的娘累,这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厉害!”
“天呐,这水竟然能自己往外面喷。有了这,一天能浇好几亩地!”
王笔更是震惊,眼睛揉了又揉。
远处走来一个人,手中拿着一本厚厚的册子。
并不是别人,而是很早就认识的杨临。
如今的他,已经投靠了孙杰。
家中事务,全交给了自己的亲生弟弟。
不能和孙初文相比,人家毕竟是孙杰的老丈人。
寻常财货,孙杰不一定看得上,不如直接投靠过来,横竖家中也没啥大事。
本事确实不小,过来之后就进入了角色,和王笔一起,负责各项事务。
手中的册子,是秦商最近送过来的账册。
他现在已经核算完毕,过来让孙杰过目,顺便签个字。
刚刚走到跟前,看到了轰鸣声响的蒸汽机抽水泵。
不停的揉着眼睛,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光。
“这……神物!”
连连感叹,站在旁边。
看着不断涌出的水流,倒吸冷气声不断响起。
“啧啧啧,厉害,厉害啊。从来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东西,有这神器,也不怕没水浇地!”
啧啧称奇。
孙杰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胳膊肘下面夹的册子。
“杨兄,可有事情?”孙杰问道。
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目光还在眼前的出水泵上。
孙杰连连喊了好几次,他这才反应过来。
急忙应付了一声,走到孙杰面前。
“这是我们秦商的账册,已经核算完毕。还请大人过目!”
举起手中的账册,态度愈发恭敬。
孙杰喊他一声杨兄,那是谦称,自己不能不懂轻重。
接过账册,大概的看了一下。
“杨兄办事我放心,此事就这样吧!”合上册子,接过杨临递过来的笔,签上自己的名字,又还给了杨临。
杨临收回账册,又看了一阵眼前的这个水泵,便又回去了。
杨临走后,孙杰又带着人,把其他的那些手压式水泵,换成了蒸汽机抽水泵。
这东西操作简单,也就十来分钟,就能教会他们如何使用。
忙活了一天,终于把所有的水泵更换完毕。
看起来只是一件小事,但水为生命之源,没有水,农业无法展开,百姓就无法生存。
这是事关生存的大事,得要盯着。
天气越来越热,一身臭汗难闻的厉害。
大夏天里临睡前洗个澡,别提有多舒服。
月升到高空,孙杰换好衣服,走出洗澡房。
城外传来了马蹄声,城头上放下一个竹筐。
刚刚躺下,门外响起来敲门声。
陈虎站在门口,声音急促:“大人,西安府有急事!”
已经闭上的眼睛猛然睁开,孙杰穿好衣服。
“有事吗?”
已经睡下的孙玲看着孙杰的背影,问了一句。
孙杰回过头,声音柔和,“你先睡吧,没事的!”
“还是要保重身体,莫要耽搁的紧了!”
孙玲劝道。
孙杰点点头,走了出去。
陈虎手中拿着一封孙初文送来的书信,有些焦急。
“大人,西安府城中,好像多了建奴的探子!”
本来还有些迷糊的孙杰,瞬间清醒,困倦消失的烟消云散。
“去书房说!”
从陈虎的手中拿过书信,往书房走去。
坐在书房,打开桌子上的太阳能台灯,认认真真的看着这封书信。
鲍承先将消息往辽东送去之后,便盯上了孙初文。
最近这一阵子,一直在孙初文家附近转悠,创造偶遇时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终于被他抓到了时机。
他装作一介小商旅,来西安府采买糖霜或者镜子。
这样的人,目前经常遇到,所以孙初文并没有过多怀疑。
鲍承先是山西人,口音和陕北那边差不多,进一步消弭了孙初文的戒心。
现在来西安府采买货物的山西商人不少,秦商可不管他们是不是晋商,有钱不赚白不赚。
卖给他们也是原价,还剩去车马劳顿的运送。
不过,狐狸总会露出马脚。
刚开始的时候,这人的目的还是糖霜或者镜子。
可说着说着,就不对劲了。
注意力来到了孙初文和孙杰身上,有一种打探消息的感觉。
有时候,还会把晋商和秦商作比较,说一些秦商比晋商厉害的话。
起初,孙初文只以为这人是个大嘴巴,喜欢说道,可后来,事情愈发诡异。
那天鲍承先从孙初文家中出来,便回了秦香楼。
可他随身携带的玉佩,落在了孙初文家中。
孙初文想都没想,就让管家把这玉佩给送去。
管家刚刚走到秦香楼不远处,就看到他正在和晋商会馆的一个管事,在秦香楼门口说话。
西安府中的晋商会馆,里面的管事几乎所有秦商之人都认识。
毕竟是竞争对手。
时间不长,也就是一刻钟。
这立刻引起了孙初文的警觉。
要知道,鲍承先之前口口声声说,自己和晋商人不熟。
前后差距太大,让孙初文心生疑虑。
要是就此打住,孙初文还不会多想。
可鲍承先毕竟任务在身,哪里会放弃?
隔三差五,就找各种理由上门。
这种出乎寻常的频率,很难不让人怀疑了。
于是,孙初文就生了试探的心,拐弯抹角的打听他和晋商之间的关系。
鲍承先嘴很严实,不管孙初文怎么说,都没有承认。
可百密一疏,在一次宴席上,还是露出了马脚。
鲍承先在秦香楼邀请孙初文,说为了以后的合作。
孙初文没有拒绝,便带着人去了。
三言两句,话说开了。
不知不觉间,酒喝多了。
喝多了酒,就要出汗。
如今又是大夏天,更是闷热。
鲍承先头上戴的毕竟是假发,为了防止露馅,还用浆糊粘的。
出汗加上闷热,头皮慎痒。
伸手去挠,可有外面的假发阻挡,无异于隔靴搔痒。
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还越来越难受。
不由的加大了力气,假发有些变形。
额间的发际线有些开裂,发青的头皮,尽入孙初文眼底。
发青的头顶,必是没有头发。
鲍承先不是和尚,头上没有头发,又带着假发,欲盖弥彰……
稍微一想,便觉得鲍承先来历蹊跷。
祖上毕竟是朝堂大官,好歹也有些见识。
很快就想到了辽东那边的建奴。
其实也不难猜,晋商和建奴有勾结,这是人尽皆知的事。
这个鲍承先和晋商会馆管事认识,自然而然能想到这些。
听说那边的人,尽是金钱鼠尾辫,剃个大光头,就一根老鼠尾巴一般的辫子。
但不敢万分肯定,于是出言试探。
不停的咒骂着建奴,不停的说着建奴坏话。
甚至还当着鲍承先随从的面,逼鲍承先表态,逼着他一起骂。
鲍承先虽然也骂了,可那不自然的表情,以及明显变化的语气,让孙初文心中的疑虑更深了。
想到这里,草草的吃完饭,孙初文便告退了。
回家之后,急匆匆写了一封信,急忙让人送来。
坐在书房中的孙杰,看着手中的书信,皱起了眉头。
“建奴的手伸的这么长了?不应该集中在京畿之地吗?怎么跑到我陕西来了?”
有些想不明白,和历史上的出入太大了。
其实,打孙杰来到明末,历史就已经出了偏向。
原来的历史,只能仅供参考了。
又看了一遍书信,还是想不通建奴此举何意。
把书信交给了陈虎,道:“你看看这上面的内容,说说你的看法!”
陈虎接过书信,认真的看了起来。
他本来不识字,可孙杰很早之前就有规划,几乎一有时间,就会亲自给陈虎他们三人教授。
后来王笔来了,就把这事交给王笔了。
陈虎他们学习也很刻苦,如今掌握了不少字,看懂书信,倒是寻常事。
良久,陈虎放下书信,一脸茫然,“大人,末将也不知道建奴的目的。
咱们这里又不是京畿之地,建奴实力再大,也插手不过来。
这里也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没有道理啊!”
“是啊,此事实在蹊跷!”
孙杰站了起来,一脸忧虑。
不知道敌人的目的,最搞人心态。
“此人或许不是建奴?只是,还俗的和尚,或者疤瘌头?”
陈虎沉思道。
“不可能,还俗的和尚不会欲盖弥彰。疤瘌头是病,头上会有癣屑,光着脑袋都瘙痒难耐,更别说带着假发了。再说了,如今是夏天。除非这个叫张从隆的人脑子有问题,不然不会如此!”
孙杰的目光,再次放在了桌子上的书信上。
张从隆,便是鲍承先的化名。
“既然如此,何不亲自过去一趟?”孙杰看向西安府,下定了决心。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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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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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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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建奴奸细?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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