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升旗仪式结束以后,几人就又回到了酒店。
没有了其他的事情,大家就都分开了。
唐谦和盛卑,决定在北京多走走看看,毕竟好不容易来一次,等回去以后,他就要接着去奔赴他的战场了。
太久没有在手术台上,说实话他还有点想念。
毕竟,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理想。
至于顾延和肖鄯,则是踏上了前往四川省一个小山村的旅程。
两人并没有坐飞机,在他们那个小地方,有直达的火车,就是这火车需要坐二十多个小时。
所以,他们订了软卧,两个人都是在下铺,住在一起。
等着前往,那个名叫鸳溪村的小山村。
目前,小山村依旧还是在山里,那里的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和大城市里的生活,完全不一样。
可能是真的距离很远,他们的软卧这边,一直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住。
坐躺在床上,凝视着窗外的景色,肖鄯有些恍如隔世。
“阿顾,我们得有近二十年没回去了吧?”
他今年41岁,阿顾今年42岁,时间一晃真的太快了。
“嗯,差不多吧。”
肖鄯凝视着窗外的景色,而顾延则是一直看着肖鄯的侧脸,眉眼都染上了温柔。
几乎是肖鄯说什么,他就应什么。
可能是他们真的分开太久的时间了,顾延现在怎么都想把空缺了六年的时光给补上。
“你怎么一直看着我。”
缓过了神,肖鄯一转头,就撞上阿顾的眉眼,有些许无奈。
都老夫夫很多年了,他都有点不太能招架得住这眼神。
“嗯,太久没见到了。”
顾延低笑,站起身走到了他的旁边坐下,将人揽进怀里。
“还记得吗?我们出来,就是坐的这一趟车,不过那个时候的火车可破了,和现在是真的没法比。”
他眉眼都染上了几分恍然,脑海里隐隐间掠过曾经的那段时光。
“没错,那个时候,我们也没那个钱买什么卧铺,只能买硬座,足足坐了几十个小时。”
肖鄯把头靠在顾延的肩膀上,姿态十分地依赖,想到那个时候的阿顾,就忍不住想笑。
那个时候,火车也没有现在这么快,坐火车去北京的时候,坐了三十多个小时。
他们只能买得起硬座,还好买的是靠在一起的。
那会儿,他18岁,阿顾19岁。
两个少年时就形成羁绊的人,就想着一定要出去。
然后,他们真的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他和阿顾都是孤儿,也可以说是留守儿童。
小山村里,邻家户都是亲戚,他的父母早就去了外地打工,后来死在了外地,就只剩下他一个。
他从小就是在亲戚家长大的,亲戚一直看他不顺眼,对他是非打即骂。
从他五六岁能记事的时候起,他每天就必须四点钟起床做饭,再去给牲口喂粮食,还要去地里干活。
不干活,就完全没有吃的。
他背后没有人撑腰,谁也不会在意一个小孩子的心理,那所谓的亲戚也只会压榨他。
更何况,这个亲戚,和他父母之间并没有多近的血缘关系。
与他不同的是,顾延从小没有父母,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
爷爷奶奶对他很不好,因为他并不是父母亲生的,而是被抱养过来的。
当初,他的父母生不出孩子,就想着抱养一个孩子,亲戚之间送孩子也是常有的事。
尤其是家里比较穷的,多一个孩子就多一张吃饭的嘴,能送出去也是给孩子一条活路。
顾延就是这么送出去的,可没想到他刚进家门几个月,父母就相继过世。
父亲是在一个盛夏的太阳下,在地里干活中暑导致心肌梗死去世。
母亲则是患上了食道癌,应是被熬死的。
那个时候,也没有那个钱去做什么手术,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病,就只能熬着。
抱到家里没多久家里就基本上家破人亡,顾延自然是不被喜欢的。
用村里人的话来说,那就是顾延的身上带着点煞气,来这世界上走一遭,就是为了克长辈的。
农村的人都很迷信,这一番下来,顾延一直都不被喜欢。
爷爷奶奶也不喜欢他,但好在是唯一独苗苗,即便不是亲生的,也没有太过苛责。
比他生活的要好上很多。
顾延从小就非常懂事,等到会说话了以后,就会帮爷爷奶奶做很多的事情。
久而久之,爷爷奶奶对他也是真的有点喜欢了。
等到顾延五岁的时候,爷爷才翻着词典给顾延取了一个名字。
用的是爷爷的姓氏,名字是延,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就只是代表着生命的延续。
在这之前,顾延一直都没有名字,被爷爷奶奶叫大孩。
可惜,好景不长,在顾延八岁的时候,爷爷奶奶也相继过世了。
就只剩下了顾延一个人。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真正意义上的认识了顾延。
还记得,那是一个下午。
他抱着盆去河边洗衣服。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父母已经过世了,为了过的好一点,就必须要干活。
这个时间,在村里也有不少孩子在洗衣服。
当时是夏天,刚好有个小孩子很喜欢玩水,直接就掉了下去。
然后,是顾延救了那个孩子。
就是那个时候,他认识的顾延。
明明都是在地里干活的,可顾延就皮肤很白,看着文文静静又很清秀,脸上永远挂着笑容。
就好像,没有什么能打垮他一样。
一直以来,他都知道顾延这个人,可从来没有打过照面。
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就知道有个小孩一直被孤立,因为他天生犯煞。
亲戚也不让他接触顾延,怕从顾延身上带点什么煞气回来。
因此,他对顾延有一定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就觉得这个人肯定不是什么好孩子,不然为什么都不跟他玩。
直到顾延第一个跳河里把人救上来,他才觉得好像……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坏。
年幼时的他,就只是觉得这个爱笑的哥哥很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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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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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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