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薇在地图上找了找,很快在斯特罗郡的边上看到了普林西亚的名字,确实很近。
这让她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我记得你说过要和艾伦合作的吧?普林西亚不是有码头吗,那你再在斯特罗建码头没关系吗?”
两个码头距离太近的话,必然会影响彼此的商贸往来了。
这点费利克斯早有考虑。
他也点了点斯特罗郡的地图,道:“虽然普林西亚拥有海港,但实际上它的海港规模其实并没有真的发展起来,目前只有一个供船只停靠的码头,其他的配套设施却很少,只能算是一个船只补给点,而且是外来船队不太愿意停留的那种。”
他的手指从普林西亚一路往左,也就是地图西边移动,停在了一处地点。
“这里是普拉迪帝国最大的皇家海港,靠近王都,周边几个区域也都是帝国最为富饶的贵族领地,外来商人的最终目的地,而从普林西亚到这个港口,走陆路需要至少十天,但海陆最多不超过两天。”
普林西亚虽然本身算是个富饶的领地,但相比富人权贵聚集的王都极其周边区域,他的富饶就完全不能看了,外来的商人都是奔着赚大钱来的,自然是要把货物送到最容易出手也最容易赚到大钱的地方去了。
“所以普林西亚的港口平时主要还是为了方便他们自己运输,往来的贸易也多以国内的商人船只为主。”而且还多是到这边来收粮的粮食商人,所以除了秋收季节,其他季节的码头大部分时间都很冷清。
“而萨丁森如果有了自己的码头,我们和普林西亚的贸易就能极大缩短运输的时间,而以我们这里现有的产品,完全是有可能吸引到众多外国商人来萨丁森的,到时候必然会有一些船队愿意在普林西亚停留,不管是做生意还是休息,对普林西亚都是好事,毕竟我们是真的很近。”
以萨丁森和普林西亚的距离陆路需要走两三天,水路说不定半天就能到,斯特罗就更近了,而以斯特罗沿海的情况能够修建的码头不可能是那种大型港口,最多也就是中小型的程度,如果以后来萨丁森郡的船只多了,码头停靠不了,那么分流到普林西亚是必然的。
何况费利克斯和艾伦的合作是已经确定了的,费利克斯也有心带一带自己的好友,大家一起致富,到时候普林西亚也跟着发展起来,还愁没有吸引外来船队的可能吗?
所以费利克斯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在斯特罗修建码头,最终不仅不会影响普林西亚,反而能带动当地的发展。
他说的头头是道,魏薇也不由跟着点头同意,同时她还眼睛一亮,想到了另一个好处:“如果码头修建好了,以后我们再要去王都,就不需要坐那么久的马车了!”
他们之前坐马车去王都,走的可不是直线,欧洲的地貌虽然总的来说是以平原为主,但丘陵也多更有不少马车无法翻阅的山脉,所以此时的人修路基本都是绕山而行,导致路程加长,耽误的时间更久。
而海陆就不一样了,只要不遇上风暴之类的灾害,基本都是畅通无阻,而且沿着陆地行驶的船只危险性也更加小一些,顺风顺水的船速还能更快呢。
“是的,如果是坐船的话,基本三五天就能抵达皇家海港。”
魏薇不解:“那之前我们为什么不从普林西亚坐船去王都?何必来回折腾那么多时间。”
费利克斯咳了咳,无奈的提醒她:“普林西亚冬季是不开船的,而且出海的船只有规定,女人不能上船。”
魏薇闻言,胸口立刻堵了一口气。
是了,当初不就是因为这个,她才没逼着系统把她送到华夏去吗?
虽然早就知道这点,但现在再次听到这个封建迷信,她还是闷闷不乐:“只是在沿海一代走也不可以?又不是要出海,你也觉得女人上船会出事?”
见她不开心,费利克斯绕过桌子,把她搂进怀里,轻声安慰:“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等我们有自己的船了,你爱怎么坐都行。”
其他人觉得女人不能上船出海,他管不了,但自己的船,他爱让谁坐就让谁坐。
甚至对那些关于女人上船会招来厄运的说法,他也是完全不相信的,如果真的会出事,魏薇还会出现在这里吗?如果她没有上船出海,以两地之间的距离,自己穷尽一生也不可能遇到她。
所以海员们的那一套,他一点也不相信,海上的生活本就瞬息万变,什么都可能遇到,不管有没有女人上船,灾难该来的还是会来。
魏薇被他一安慰,心情总算没有再变差。
不过再谈码头的话题显然不太合适,反正这还是没影的事情,干脆就继续转回斯罗特的归属权上。
一个甜菜糖的配方,换一块领地,确实是个合算的是买卖。
说干就干,费利克斯拿出纸笔开始写信,魏薇在旁边帮他润色文字,两人一起合力写了一封给国王的信件,阐明了想要用糖的配方换取斯特罗的意思。
魏薇:“这次走水路,信件很快就能送到。”
显然,她还对之前的事情有些耿耿于怀。
不过水路确实要快得多,而这事自然是越快办成越好,所以他当然是听她的了。
信件送出后,在等到回信之前,需要不少时间。
而萨丁森的春耕也开始了。
今年的春耕,萨丁森郡的领民们都用上了新式的农具,其中改变最大的就是犁,以前他们犁地用的是轻犁和重犁,轻犁价格较低但不能深耕,地肥力得不到最好利用,所以用轻犁犁过的地种植的作物往往长势一般。
而重犁则适合翻耕粘地和森林地,深耕过的土地也适合作物生长,但重犁不仅价格昂贵,使用时需要几头牛才能拉动,甚至就算是轻犁,想要耕地也得有两头以上的耕畜才能拉动。
而一般的农夫,别说是几头牛了,有一头就算是家中富裕的了,所以往往都是几家人凑在一起组成队伍轮流耕种,往往还会因为谁家先耕种而引发争端,一个不注意就会延误了春耕。
但今年萨丁森郡出现了曲辕犁,这是去年魏薇交给费利克斯的农具图纸中的其中一种,去年虽然没用上,但费利克斯一直有召集领地里的木匠和铁匠一起打造,囤积了一年,数量十分可观。
相比以前需要几头牛才拉得动的犁,只需要一头牛或者一匹马就能拉动的曲辕犁简直不能再方便,而且使用曲辕犁耕地的深浅完全自由掌控,犁上的犁铧有菱形和V形两种也可以进行替换,满足不同的需求。
最重要的是,曲辕犁的大部分的构造都是木质的,只有破土的犁铧必须使用铁制的,这样一来,它的价格可就大大降低了,不说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至少大多数人是没问题的。
而匠人们准备的曲辕犁,不仅能够满足领民的需求,还能往外售卖一些。
所以曲辕犁一经推出就引来了极大的热潮,家里穷的领民就用一点粮食租用曲辕犁,而富裕一些的领民则直接找木匠做犁架再找铁匠买犁铧,自己带回家一拼装就能用了。
外来的商人们虽然对这种新式农具很感兴趣,但他们不会买,因为曲辕犁只要看一看就能知道怎么做了,与其买了带回去,不如直接回去找人定做,当然,如果是自家有田地需要耕种的还是会买一些带回去,毕竟定做的话还的等不是,而春耕可不能拖延。
所以多余的曲辕犁其实是准备卖给萨丁森郡周边的贵族的,之前他才跟那些贵族谈好了合作,现在一家送几架犁,也算是联络一下感情。
除了新式的犁以外,新式的马轭套也是好东西,耕地的耕畜不仅有牛还有马,但以前人使用马耕地要非常小心,一个不注意就可能让马断气窒息,这是因为以前的马轭是系在马脖子上的,不仅容易让马出事,还不容易发力,但现在改成套在马肩膀的部位,就没那么多的顾虑了。
于是今年的春耕,不需要几头牛拉一个犁,又加入了马拉犁,耕地的速度比往年快了几倍不止,等所有的土地都耕完了,领民们一看,往年这个时候他们三份之一的田都没弄好呢,现在却节省了那么多时间,心里别提多美了,都觉得这钱花的值。
而在萨丁森郡其他领民都开始按照计划开始播种时,萨丁森堡去年新建的地窖也被挖开了。
一筐筐去年存放进去的红薯土豆以及其他需要低温存放的种子都被取了出来,全部送到别墅那边去,放入别墅的地窖中,暂时存放。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魏薇和费利克斯都住在了别墅这边,她指挥着精挑细选过的奴隶,把三月份种植的作物种到了田间,其中包括玉米红薯土豆和小麦。
大部分的作物奴隶们都没见过,但他们住在城堡之中,自然知道伯爵夫人曾经在城堡的花园里开辟田地种植从远东带来的作物,想来这些种子就是了。
只是别的还好,小麦种子他们认识啊,可这个时间并不是种植小麦的时间吧?
被选出来的奴隶有大有小,但都是平时干活卖力又老实本分的,这会儿发现魏薇要种小麦,到底还是没忍住开口告诉她这个时候不适合种小麦。
“尊贵的夫人,现在种下去的话,它不会结麦穗的。”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先祖留下来的经验,不是没有人想在更温暖的春季种植小麦,希望温暖的气候能提高麦子的收成,但这么做的人并没有成功,春季种下去的小麦在夏季只会不断的分枝,完全不结穗,所以别说增产了,尝试过的人最后几乎颗粒无收。
所以在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尝试过了。
对于奴隶的好心提醒,魏薇回以微笑:“是的,冬季种植的小麦不适合春季种植,但这些小麦种子并不是冬小麦,它只能在春季播种秋季收获,如果真的等到秋末的时候种,它们会冻死的。”
竟然还有这种区别吗?
站在一边的费利克斯这才注意到这些原本被他忽视了的种子,突然道:“这种小麦是不是可以在更冷的地区种植?”
他们现在种植的小麦是需要越冬才能长得好的,等如果是比萨丁森郡更北的国家,就算是小麦也会在冬天冻死,早春种植的话又不会结麦穗,所以北边的地区和其他国家是不种小麦的。
但如果有魏薇手里这种麦子的话,北边是不是也可以种小麦了?
他正想着,就见魏薇点头道:“是的,这种麦子在我的故乡,就是北地种植的品种,虽然它无法过冬,但北边春夏季节的温度正适合它,而且常量也比你们现在种植的麦子要高。”
具体高了多少,有外人在她没说,但是费利克斯想到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些高产到离谱的作物,心里便知道这个数字怕是不会小,不然以那些作物的高产和美味,还会有人稀罕种小麦吗?
等打发走奴隶,他还是忍不住询问魏薇这些小麦的具体产量。
魏薇示意他附耳过来,低声道“管理得当最低也有五百斤的亩产,听说种的好能有七八百斤,非常厉害的上千斤也是可能的。”
亩产,这个费利克斯知道,丝国的土地按亩算,一亩地只有一英亩的六分之一。
换算一下,费利克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本来以为玉米土豆红薯那三种高产作物已经是最大的惊喜了,没想到竟然还有隐藏彩蛋吗?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魏薇无辜道:“你又没问,而且当初收小麦的时候是你不敢兴趣的吧。”
他不敢兴趣是以为这就是普通的小麦,而且他的认知和奴隶一样,都觉得春天种的小麦最后恐怕长不好,即使抽穗也是空壳居多,而他那时候又忙着秋收的事情,领地里的作物都增产了虽然是好事,但也让他忙了好一阵,魏薇没说,他自然也就忘记了。
他无奈询问:“除了这些,你还有没有什么产量很高的作物没告诉我?”
魏薇想了想道:“同样的品种,我种的基本都比你们种的产量高算吗?另外,虽然不是粮食,但一些果蔬和香料之前的种子,有些不太适合萨丁森堡的气候,如果能种到更适合的地区去的话,基本都是高产品种吧。”
“……你这说的可真是让我吃惊了,确定是所有品种吗?”
“当然,我的种子都是优化品种,是在我们那儿都极少有的好种子,不然我带着它们干嘛。”
费利克斯想到魏薇那些还在城堡中□□的活着的不开花不结果的植物:“那你还有种子吗?城堡里的那些恐怕长不好的吧。”
“当然有,”魏薇道:“那些只是实种品,知道萨丁森堡的气候不合适,我哪敢全部都用了,何况试验田也没那么大的空间呢。”
她手头一百种种子,后花园的地方就那么点大,除了确定气候合适能种植的她尽量多种全种了,气候不合适种了差不多就得挂的,她自然是不能那么瞎折腾,只拿了一小部分实验而已,剩下的种子都留着,虽然放久了可能会影响发芽率,但总比全军覆没的好。www.jieyidazhiye.com
说道这里,她还有点得意,如果去年都把种子霍霍了,等他发现萨丁森郡南部的梅尔克镇其实可以种一些喜温作物后,她不得哭死。
所以,等别墅这边该种的作物都种下,他们还得往梅尔克跑一趟,之前魏薇虽然没去过,但梅尔克本来也属于费利克斯,之前他收回了一些租出去的田地,就是给魏薇准备的。
之前相比高产的粮食,费利克斯对其他种子的兴趣并不算太大,哪怕是价格昂贵的香料也是如此,因为萨丁森就那么大,不可能什么都种,而他觉得粮食才是领地的根本。
不过他也不介意魏薇去培养那些不是粮食的作物,种植蔬菜可以丰富餐桌,香料也是消耗品,种上一些总是好的。
当如果那些种植都是高产种子的话,那么以后他们完全可以把种子交给其他合适的领地贵族合作耕种,他们提供种子,代价只是一部分产出或者直接换取钱币不也很好吗。
怎么想都是非常赚的事情。
但既然这些种子同样都很高产,那么梅尔克那边的土地就要做些保护措施了,比如盖个栅栏什么的,免得被人偷了。
“不如在那边开个农场吧,招人种地,以后也方便扩大生产规模。”魏薇提议道:“不仅是梅尔克镇那儿,乌克镇那边也可以建个,那边不是有很大一片草原吗?建个牧场养家畜就很合适。”
说到这里魏薇就想到了之前她和大厨鲍勃煽的猪崽子们,最初一批煽的猪里只有两头没挺过来死了,剩下的全都很快长好了伤口,之后脾气变温驯了不说,食欲也增加了,不过几天,明显比其他同龄的母猪崽子长得快多了。
“干脆乌克镇那边也不养别的了,就先开个养猪场吧,以后肉酱厂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肉类,我们总不好一直靠买的,自己养才划算。”
而且三个镇子里,乌克镇那边本来也是以畜牧业为主,耕种的土地比较少,开个养猪场还能提高一下乌克镇的经济发展。
现在的猪因为肉腥味重不好吃而价格很低甚至上不了贵族的桌子,要好吃就必须使用大量香料,花费太大,所以他们做的肉酱也基本都是使用的是羊肉,如果能养出大量没有腥味的猪,那么就能用更便宜的猪肉代替了。
一说到猪崽子,费利克斯就忍不住嘴角抽搐,原因无他,在第一批被煽了的猪崽子顺利成活后,魏薇就盯上了萨丁堡内所有属于费利克斯的猪,她直接找了屠宰场的负责人,要他召集人手磨练一下技术,然后把庄园内的大部分小猪崽子都给煽了,只留下一些最壮实的做种猪。
这个命令中的大部分包括农奴们养的那些猪,只有自由民养的猪因为主人身份的关系,可能可以暂时逃过一劫。
虽然目前这个命令因为大部分怀孕的母猪还没有生产而没有开始,但可以想见等屠宰场开始行动后,所有人看魏薇的目光就会和他身边的骑士们一样纠结了。
不过不管如何,魏薇的话既然是合理的,费利克斯就会听,于是梅尔克镇的农场和乌克镇的养猪场就同时开始选地修建,让春耕提早结束的领民们又多了个打工的地方。
而在他们离开别墅跑到梅尔克镇种地的时候,王都的来信也送到了。
就如费利克斯预料的一样,国王对于他的提议非常感兴趣,糖这种调味品在此时是非常昂贵的商品,如果掌握了制糖的方法等同于拥有一座金山,尤其费利克斯还在信里著名他提供的制糖方法需要的原材料在普拉迪帝国内就有,尤其是国王的领地内也很适合种植,国王当然会感兴趣。
而他所要求的不过是一块其他人不想要的领地,而国王何等精明,一看他说想要斯特罗,就知道他是看上了斯特罗适合修建码头这一点,而萨丁森郡的产品吸引的可不仅只有商人和贵族,国王也非常喜欢这里的特产,还不仅仅是喜欢它们的价值,也包括作用。
他本人现在也会使用萨丁森出产的香水和花露消除体味和口气,意面和肉酱的搭配更是时常出现在国王的餐桌上,更别提羊毛衣羊毛裤,这可是让他穿了一个冬天的保暖物。
而现在看来萨丁森郡似乎还会出现不少好东西的样子,国王陛下觉得如果有条水路,那么以后这些东西的运输也就方便多了,再有什么好东西,他也不用等待太久。
所以,在制糖配方和自我满足之下,国王大笔一挥,立刻同意把斯特罗给费利克斯了。
所以这回信可不仅仅是回信,送信来的使者还带来了领地任命书,也就是说,从现在起,费利克斯不仅是威廉姆斯伯爵,他还是斯特罗伯爵了。
不过信的最后,国王还提到了一点,一件他们忘记了的事情。
他把信件递给魏薇,一边道:“陛下在询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把答应好的化妆品送过去。”
魏薇一愣,懊恼道:“我忘了。”
是的,她本来答应了王都的贵夫人们一回来就把化妆品的生产提上日程,结果回来以后忙的事情实在太多,就给忘记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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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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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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