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慎行放开他后,他就坐到了桌前,开始吃蔓越莓沙拉。
沙拉酱不是常见的凯撒或者千岛,像是奶油般细腻的口感,混合着浆果酸酸甜甜的味道一点也不腻,反而层次丰富。
他用勺子舀着吃的时候,略微一转头,发现陆慎行一只手撑着头,正眯着眼睛在看他。
极其认真的注视。
他转回头,咽了咽喉咙,吃沙拉的动作不知不觉慢了几分,咀嚼的速度也放缓了,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第二天,季维和陆慎行起得很早,阿历克塞已经等在酒店外面了。
他们进了车。
阿历克塞坐在副驾驶上,黄伯坐在前排,他的目光落在空出来的座椅上。
陆慎行似乎看出了他的困惑,替他理了理衬衫领之后说:“他不去。”
季维默然点头。
应该是他爱豆没有告诉应关霄吧,即使他们关系那样好,应关霄也对自己的事知之甚少,让他能够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不被打扰。
阿历克塞给司机指路。
山路陡峭。
幸好开的是辆改装越野车,在山间行驶没什么压力,一直开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盘山公路的尽头。
路没了。
“得走上去。”阿历克塞指了指山巅,“差不多要走半小时。”
季维抬头看向离得极为遥远的山巅,被郁郁苍苍的针叶林覆盖着。
他们走到山顶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
山顶是一片平坦开阔的土地,除了边缘陡峭的山壁,只有一间被山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木屋,屋身斑驳,角落长着绿色的青苔。
“他生前就住在这个木屋。”阿历克塞不敢靠木屋太近,离了有数米的距离,“他看见小孩儿就要给糖,可他给的糖已经过期很久了,皱皱巴巴的。”
季维突然没有勇气踏进屋。
上午的山风带着一丝寒意,吹在他脸上,像钝乏的小刀割一般,他却并不觉得难受,反而让他无比的清醒。
越清醒,越不敢踏出这一步。
陆慎行静静地向他伸出手。
仿佛光明骤然划破漆黑的长夜,极具蛊惑力地吸引着季维,将他所有的恐惧都压在心底,循着光亮而去。
他和陆慎行走进了木屋。
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鼻而来,蛛网肆意地从墙角一直织到天花板,悬空垂下。
木屋应该是守林人废弃的屋子,还安着电话,只不过电线被扯断了。
木屋一共有两间屋,最外面的这间屋子面积狭窄,四处散乱着拆封的食品盒,食物早已腐烂化成水,现在已经成了虫窝。
可以想象居住人的生活状态。
肮脏的、凌乱的。
除了柜子上的一罐糖,什么也没有。
糖是很普通的牛奶糖,罐子上的标签已经辨认不清了,应该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
而放在柜子上的油罐、盐罐等全都空了,阿历克塞说他是饿死的,想必死前饿得什么都往嘴里塞,直到什么也没有了。
可他却没有碰那罐糖。
季维抿了抿唇。
他走向另一间屋子。
木门掩盖着,却掩盖不住浓烈刺鼻的味道,像是尸臭味,他推门的手停了停,闭了闭眼推开了门。
他猛地睁大眼。
想象中的画面没有出现,只不过因为曾经尸体停留的时间太久,地上勾勒出了一个人的身形,气味也是从此处而来。
不过令他震惊的不是木板上的痕迹,而是墙壁上挂满了画卷,收放自如的笔触,色彩冲击性极强,像是突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或许是,叶朗的世界。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一定会为这些叹为观止的作品而激动,因为当世再找不出这样的艺术风格,足以在天才辈出的绘画史上留下一个名字。
可季维和陆慎行的注意力却落在了房间里狭小的书桌上,上面有个陈旧的牛皮本子。
季维走出去,翻开。
是一个日记本。
他的手指颤了颤,可还是翻开了。
日记本的主人显然不是一个有耐心每天写日记的人,时不时记上两笔,有时候隔上一年才会写。
家里的钱终于还完了,赶在今年回到学校,花了半年时间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卖了一头牛当学费
带了一牛皮口袋橘子来学校,室友们说我傻,但还是接过去了,晚上去食堂打饭的时候,给我夹了好多肉,第一次吃到这么多肉
……
季维看着日记,一个热情开朗的瘦削青年浮现在他眼前,青年的人缘很好,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他,明里暗里照顾他。
渐渐地,日记本里多出一个人,代称为“老师”的人。
今天把油画课作业交上去,还是只有六十分,其他人都不能理解我的画,只有老师欣赏我,告诉我要相信自己,晚上还请我去他家看画,我很感激他
我发现自己不是不能画好画,在老师家里临摹了齐白石那张墨虾,他欣赏这幅画,我送给了他,但我还是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
唉,期末考得普普通通
……
季维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画作,风格的确太超前了,在那个年代注定不会得到太多欣赏,他那幅墨虾能以假乱真,却没有走上卖假画的歧路。
一个念头也没有,只是感慨不喜欢临摹别人的作品,哪怕是大师,何其骄傲的一个人。
他继续看下去。jieyidazhiye.com
毕业了,老师说可以帮我留校,可我的成绩实在普通,不能老麻烦老师,委婉地拒绝了,但画卖不出去,愁啊
不眠不休地画了两天画
老师要给我介绍他侄女,我吓了一跳,不会还是未成年吧,可幸好只比我小三岁,安安静静地不爱说话,但没关系,我喜欢说话
青年结婚以后,季维从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他油然而生的喜悦,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卖出一幅画,他们还是过得很开心。
季维翻到下一页的时候,顿住了。
今天女儿出生了,我给她取名叫叶知
林逸秋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最近他总会想起叶朗,
他第一个学生。
他忽然想喝酒了。
他慢慢走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没有任何光,黑沉沉的地下室,以前是有灯的。
后来怎么没了呢?
他记起来了。
那个有着一双淡色瞳孔的青年说他要赚钱养家,去画那些令人厌恶的商业画作,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叶朗了。
怪他。
温室里养不出动人心魄的兰花。
就是在这个阴暗的地下室,他囚禁了叶朗,并且冰冷地占有了他,灯也是那个时候打碎的。
不是出于情欲,只是对他精神上的征服,他想要青年的臣服,但无可否认地,那是他一生最具快感的时候。
哪怕之后自己的手被他划伤,也不后悔。
叶朗就是自己一生最好的作品。
看到叶知女士名字的那一刻,季维终于确认,屋子的主人就是他的外公。
叶朗。
一辈子默默无闻,被人记住只因为划伤恩师右手的叶朗,疯疯癫癫直到最终饿死在异国他乡的叶朗。
他怔了很长一会儿,才有勇气翻开下一页,上面只写着一句话。
他是疯子,我们得逃开
这一页纸上写的字大得触目惊心,可笔锋尽力保持冷静,叶朗这个时候的精神状态应该还是正常的。
紧接着下一页也只有一句话。
阿静也死了
字体已经扭曲了,他都能感受到字里透出的绝望,那应该是他未曾谋面的外婆吧,这个“也”字让季维莫名感觉恐惧。
叶朗不是自己疯的。
是被逼疯的。
他甚至逃到了遥远的西津,在那里日复一日地画画,身边站着一个喜欢发呆的小女孩,默默地在父亲身边背圆周率。
在路边带着小叶子画画的时候,有个弹古琴的手艺人总往我这边看,除了小叶子,我不想和人说话,那人送了她一个糖罐,她很喜欢
翻到最后,只剩下四页。
我感觉自己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每天只有上午是清醒的,可弹琴的那个人却说我的画却越来越好
我决定送走小叶子,她是个很听话的孩子,不哭也不闹,没有带上她最喜欢的糖罐,也没有回头看我
我想小叶子了
很想很想
季维大概知道那个弹琴的手艺人是谁了,叶知女士是他爷爷带回边城的,因为不满足收养条件,只得送去福利院。
不过十天有七天总会把叶知女士接过来,疼叶知女士要比疼他爸爸多,他爷爷患骨癌死的时候,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叶知女士落泪。
季维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画面。
遥远的边塞,一个青年沉默地画画,另一个人谈着古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可却能把至亲相托付。
于是,在大雪纷飞的一天,他爷爷把叶知抱回了边城。
而叶朗只身到了俄罗斯,在山巅的木屋里画下了惊世之作,不知道他死前的最后一刻是否清醒。
应该是清醒的吧。
桌上摆着日记本。
或许叶朗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
季维合上日记本,心里沉甸甸的,他抬头看着墙壁上的油画,没有任何人触碰的痕迹。
阿历克塞的父亲也许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他是一个好人,彻头彻尾的好人,屋里的画随便哪一张都能为他带来巨额利润。
可他只带走了叶朗的遗体。
没有带走任何画。
他默默地说了句“谢谢”。
当季维和陆慎行走出房间,经过最外面的柜子时,他看到柜子上的糖罐,说不上为什么眼眶一热,低下头说了句:“我外公不是天生的疯子。”
他连最饿的时候都舍不得吃那罐牛奶糖。
“他不是。”
男人握紧了季维的手。
语气笃定。
听到陆慎行的话,一直横亘在季维心头上,那片会发疯的阴影似乎也随之消失不见,像是慢慢融化的牛奶糖,他知道是温暖的。
叶朗的血脉也是温暖的。
不再恐惧。
他带走了那罐陈旧的牛奶糖。
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季维忽然也想写日记了。
他从行李箱里拿出日记本,翻开新的一页,在上面写字。
今天和陆慎行去了叶朗生前的居所,会把画作运回国落叶归根,我不再怕他了,也不再怕自己了,甚至以他为骄傲,也会把糖罐带给叶知女士
陆慎行走过来,略微低头,看到他日记上的内容,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敛了敛眸。
当季维写完后合上日记本,发现陆慎行也拉开了椅子坐下,像他一样写日记,只写了一句,转头时不可避免地看见了。
有时候我会想,和我的季维相遇是一件多么庆幸的事
我的季维……
他看得脸上陡然一热,想要问陆慎行在写什么的话吞吞吐吐哽在了喉咙里,最终咽回了肚子里,转身收了本子上床。
过了一阵,陆慎行也上床了。
并没有再谈日记的话题,他紧闭着的眼才渐渐放松,呼吸平稳而又悠长。
关了灯,房间陷入一片黑暗。
季维想到叶朗,有点失眠了,他翻了好几次身,似乎打扰到陆慎行了,听到身旁的男人嗓音带着困意地问:“睡不着?”
怕他爱豆在说梦话。
他很小声地“嗯”了一声。
男人侧着揽住他的腰,低低地说:“给你讲个睡前故事吧。”
季维没想到他爱豆还会讲睡前故事,愣了片刻才说了一个“好”。
“从前有个很可爱的小朋友叫维维,有一天他睡不着,走去河边,担忧地问河神怎么才能睡着。”男人平淡地说道,“于是河神从水里钻出来了。”
“然后呢?”
虽然不觉得会是个有趣的故事,倒像是随口编的,但季维还是很捧场,免得他爱豆没面子不开心。
“河神说”男人顿了顿,才慢条斯理地开口,“维维念一百遍喜欢哥哥就会睡着了。”
“你念,我听。”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应该算睡前……恐怖故事小声逼逼
叶朗和维维爷爷是高山流水遇知音
一个画画,一个弹琴
维维的书法和古琴都是传自他爷爷
上一辈的故事这章就收回来了
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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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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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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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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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1 章 第九十一章(捉虫)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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