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只要离开长安就好,至于什么时候到达扬州,自家老爹也没有再做要求,那就索性放慢脚步,趁机散散心也挺好。
他不慌,随行的护卫,官员自然也不着急,就算是着急,也不敢催。
所以,一路上,李泰一行人慢慢悠悠,如闲庭散步一般。
李世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反而稍稍松了一口气。
摆了摆手。
“算了,随他去吧,散散心也好——”
李泰这边离开了长安,每日优哉游哉的,如游山玩水,每到风景秀丽,人文鼎盛的地方,必然驻足数日。
一路南下,倒是让不少人知道了风头很盛,最得陛下赏识的魏王殿下,如今已经离开长安,要赶赴扬州赴任的消息。
对于,这些,李泰反而不太在意,只是每天都要看一看每日一期的《大唐晚报》和《士林新语》,虽然在路上,没办法像在长安一样,看到当天的报纸,但这也比他留在长安的人传来的消息快上几分。
这两份报纸,尤其是《大唐晚报》,建立了专门的运输通道,直接利用朝廷驿站,每日八百里加急,在全国各地传送。
不过跟寻常的八百里加急不同的是,这大唐晚报的八百里加急,有自己专门的服饰标志,只要看一眼,就能分辨得出,倒不至于会给百姓带来不必要的恐慌。
“这个王子安不得了啊——”
李泰看完手中今日份的报纸,抬起头来看向一旁刚刚同样拿着一份报纸的崔相直,忍不住轻声喟叹了一句。
他万万想不到,当日街头地摊上遇到的一个年轻人,竟然能有那么大的能量。
“这占城稻难不成真有那么高产?”
崔相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今日份的报纸上,竟然详细的报道了占城稻的事,并表示,占城稻已经进入试种阶段,此稻一经始试种成功就会大面积推广。
而主持人,就是如今风头正盛的长安侯王子安。
而副手赫然是长孙冲以及魏叔玉。
李泰点了点头。
“我让人专门打听过,听说去过林邑的商人讲,那边的稻子确实高产,当地人,即使是简单地撒种,也能高达两三石,可惜之前从未听说过,也不知道那王子安到底是从何处听到的……”
“这个人——”
崔相直沉默了一下,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个对手。
憋了半天,才挤出几个词来。
“深不可测……”
李泰起身走到窗边,长叹了一口气。
“是啊,此人深不可测——”
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地想,如果自己当初姿态再低一点,态度再诚恳一点,或者是出手化解了他跟王家之间的那点小矛盾,现在的自己,会不会是另外一番局面?
此时,那王子安又立大功,定然是风光无限吧?
……
被李泰心心念念地想着的王子安,此时正悔不当初。
“我真傻,真的,我早该知道的——”
杂交水稻的培养,并不是有技术有经验就能解决的事,还需要长期地蹲守在田间地头,寻常三倍系的水稻,所谓三倍系,其实是指的水稻细胞质雄性不育系、水稻细胞质雄性不育保持系和水稻细胞质雄性不育恢复系的水稻。
这才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最最关键的是,这一环没有丝毫取巧的机会,哪怕是承袭了袁老的技术,也得老老实实的去田间地头蹲着。
唯一好一点的是,因为承袭了技术,知道什么是三倍系,知道三倍系的作用,也知道培育的方法,找起来和培育起来更轻松更便捷一些罢了。
他自然是不会亲自去找的,所以,他老早就选了魏征。
既然能从魏征身上蹭到,那就说明这技术跟人家魏征有缘,所以,用上魏征,说不准会有奇效也未可知。
但他想好了一切,却没想到魏征的可怕。
自从决心投入到杂交水稻这个伟大的事业当中后,魏征直接就住下不走了。
吃点住点,还不可怕,可怕的这老家伙成了跟屁虫,晚上睡觉都恨不得跟王子安一个床上,更可怕的是,想起点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他半夜就能登门求教,第二天一大早,鸡还没叫你,他就起来催你起床。
这日子还有法过吗?
此时,王子安都想把自己脑袋里面关于杂交水稻培养的知识挖出来,直接塞到这个老东西脑袋里面去。
“看着,这就是三倍系水稻——”
终于勾勒完最后一笔,王子安啪地一声,把手中的碳条笔扔到一边,用手指着书房的大门。
“现在,立刻,马上,拿着这些东西给我滚——”
结果,魏征根本没鸟他,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把王子安给勾勒的三倍系水稻的素描图捧在手中,整个人都眉开眼笑。
“那老夫就不叨扰了——”
魏征左看右看,如同捧着稀世之宝,整个人眉开眼笑,眼角的折子都挤成了菊花。
“告辞,告辞——老夫则就让陛下动用人手,到天下各处,寻常三倍系水稻,一有消息,就来通知您……”
王子安:……
望着丝毫不拿自己的生气当一回事的魏征,他嘴唇哆嗦了一下,最终有些认命地从牙根挤出一个字:
“滚!”
我早知道你个老小子这么没脸没皮,又身兼狗皮膏药属性,打死我都不会找你。
不过,好在是,走了。
真好!
王子安忽然就觉得人生又生动起来,整个人又重新属于了自己。
他现在忽然有点明白李世民的感受了。
任是谁,被这么个老东西缠上都很可怕。
不过,现在终于解脱了。
至于占城稻的试种就简单多了,虽然名义上是他主持,但除了当天去看了看,指点了一下,就直接扔给了长孙冲和魏叔玉。
长孙冲是李世民直接指派的,毕竟,占城稻是人家从林邑弄来的,而且人家现在还担任着司农寺少卿的职位,正好对口,把人家甩开,有点不道德。
魏叔玉估计是魏征自己塞进去的。
毕竟,魏叔玉原本在北大营和薛仁贵、李承乾等人一起参加新兵训练呢,能回来种这个,显然也是魏征动了心思。
毕竟,知子莫若父。
自家儿子是不是打仗的那块料自己清楚,就算是从了军,也多半是文职,与其在军中混日子,还不如回来种这个占城稻,以后自己学会了杂交水稻的培养之法后,还可以让他来一个子承父业,也算是有了一份出路。
当然,对于这些王子安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自己终于自由了。
兴奋地一挥大手。
“王猛,梨园听曲走起——”
“师父,师父,我们也去吧……”
刚一出门,就见王玄策和席君买可怜兮兮地就凑了过来。
王子安瞥了他们一眼。
“今天的功夫都练完了?”
“练完了——”
“射箭呢?”
“也够数了,一千箭,一箭不少……”
“那行吧——”
今天心情大好的王师父,大手一挥,直接给这两个苦命的徒弟放了半天假。
梨园听曲!
好几天没能去了,据说最近这几天,陆德明这老家伙不知道又从哪里淘来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不仅唱得好听,还长得特水灵,特俊——
咳,说错了。
重新组织一下语言,免得那些不正经的人说咱不正经。
小姑娘不仅长得特俊俏水灵,还唱得很好听!
啧,长安城里都传遍了。
连《大唐晚报》都给专门报道了一次,若不是有魏征这个不开眼的老东西死活缠着,他早就飞过去了。
所以,今天听曲,苏苏和栩儿谁都不带,就带王猛这个有眼色劲儿的小管事,外加两个口风还算严谨的小徒弟。
谁知道,这边人还没出门。
就被苏苏带着武则天给堵住了。
当然,王子安现在极度怀疑,是武则天带着苏苏把他给堵住了,只是他没证据。
“师父,我们也想去——”
武则天躲在苏苏身后,怯生生地看着他。
王子安:……
还能怎么办?
走起!
走出大门,见王猛这厮还屁颠屁颠地跟着,王子安有些嫌弃地摆了摆手。
“行了,你不用跟着了——”
连苏苏和栩儿都跟着了,你还跟着个屁啊!
今天就听曲!
当天,王子安听了一场很单纯的曲儿。
唱曲儿的小姑娘,果然长得又俏又润。
婉转动人的江南腔调,在台上甩着水袖,唱起“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好哇,好新鲜哪……”
分外的有味道。
陆德明这老东西,还真是有眼光!
王子安心中暗搓搓地吐了一个槽,不过脸上云淡风轻,还不着痕迹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失望。
“还以为,陆德明又搞了什么了不起的角色,原来不过如此,唱得还行,就是长得有点不跟趟,忒俗气……”
果然,苏苏和武则天脸上的神色友好了许多。
我就知道!
就在王子安心中得意的时候,忽然就听得席君买闷声闷气地道。
“师父,没有吧,我看那姑娘长得挺好的,没看出哪里俗啊——”
王子安:……
感受着一左一右,一大一小,忽然冒出来的杀气,他忽然很想提起大脚丫子,一脚把这个狗东西给踢出去。
决定了,回去就给他安排一次负重长跑的爱心牌加练!
“那是因为你自己眼光有问题!”
席君买还想辩解两句,结果被坐在一旁的王玄策轻轻地拽了拽衣角,扭头看到自家师父明显不善的眼神,顿时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又悄悄地把剩下的话给咽了回去。
完犊子了!
估计是又惹祸了。
可为什么惹祸了呢,我也没说啥啊——
席君买内心很苦,觉得自己冤枉极了。
……
虽然没能与陆家梨园新来的姑娘进行一次近距离交流,微微有些遗憾,但王子安心情还是很不错。
从陆家梨园出来,带着几个人又在西市逛了一圈。
跟东市相比,西市虽然没有那么多精致高档的门店,但三教九流汇聚,人群往来如织,各处摆地摊的,玩杂耍的,更多了几分人烟气。
王子安就挺喜欢。
尤其是一些西域人开办的酒肆,热情奔放的西域姑娘,大老远地就挺着胖胖的胸脯,伸着雪白细腻的玉臂朝你招摇。
啧——
当然,胡姬什么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里的酒有特色,原汁原味的大唐版西域红酒,王子安偶尔会过来照顾一下这些姑娘们的生意。
不仅他喜欢,长安的不少人,尤其是文人都喜欢。
王子安领着几个人还没进门,就有热情的胡姬迎了上来。
“公子,夫人,里面请——”
这胡姬倒是有眼力劲,见王子安带着女伴,虽然看着王子安那俊俏的脸蛋眼神有点过分热情,但这一次倒是没有拿着胸脯主动往身上蹭,这让王子安不由偷偷松了一口气。
这些西域的葡萄酒,虽然经过发酵,但显然并不充分,酒色并不清澈,仔细看的话,似乎还有微小的渣滓沉浮,明显不如他自己在家酿制的果酒更加醇厚清澈。
不过,即便如此,这种色泽鲜亮,带着微微甜味的酒水,还是很快征服了长安人的味蕾,不仅是男人,连很多女眷都有过来喝的。
所以,苏苏和武则天两个人在这里坐着喝酒,并不显得突兀。
只是因为长得太过漂亮,老是吸引人不断的往这里偷偷打量就是。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是打量王子安的。
对这些王子安早就习以为常了。
长得太帅有什么错?
总不能天天躲在家里不敢见人吧——
“王公子,您来了——”
得知王子安来了,高鼻深目,头发微卷,身材圆润地老掌柜王大福赶紧放下手头的活计,点头哈腰地亲自赶过来,给王子安打招呼。
这货本名不叫这个,不过来中原之后,仰慕中原文化,很随大流的给自己起了这么一个听起来就很吉利喜庆的名字。
至于为什么姓王?
没别的,就是因为姓王的比较多,而且听起来就很威风。
王——
在西域,只有身份地位最高贵的人,才敢用这个字。
王子安笑着点了点头,指了指席君买旁边的空位,示意道。
“坐——”
王大福告罪再三,才欠着半边屁股坐了,然后还一脸讨好地冲坐在旁边的席君买挤出了一个油腻的笑容。
席君买:……
他有点受不了这厮身上的腥膻味,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往王玄策这边让了让。
大概是被人嫌弃惯了,这货竟然还歉意地冲席君买拱了拱手,油腻腻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不快。
“我上次给你交代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王子安饶有兴趣地晃着酒杯,观察着里面鲜红的液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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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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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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