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我的搜查一课>第十四章:「Amami•Yuki?」
  “真倒霉——倒霉的进入了这该死的学校,又倒霉的遇见了这么一个钢琴老师,现在又倒霉的要像个傻子一样在这慢慢等着别人看完自己的书。可恶,为什么我的运气总是那么差。”

  就算看着《基本乐理》这样的书,也抑制不住想要发牢骚的心呢。伊达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立即从那个“笨蛋”手里把书给抢过来,然后马上付钱走人,一秒钟也不想再在这多待了。

  这地方有着这么多的人,可是却又那么地安静,实在让人难受。伊达喜欢在安静的地方待着,可是他更加觉得——人多的地方就应该比人少的地方要热闹。图书馆,人多却那么安静,是他最不喜欢的地方之一。

  “馆中有人,何以鸦雀无声……”伊达君抿了抿嘴,从口中轻轻说出了这么一句。他的声音很小,类似于自言自语,可是却还是被身边那位年轻人所听到了。

  与坐在椅子上的伊达君不同的是,这位年轻人背靠着靠墙而立的书柜,坐在了那冰冷的木制地板上——他蜷缩着身子,将书放在了膝盖上;除了头发有些杂乱,穿着有些过于简朴以外,还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少年了。尽管在那张戴着一副白色口罩的脸上所露出的仅仅只有一双眼睛,但是就是在他那一双如同女子般秀美的眼睛里,却有着在这世间常人眼中难寻的幽静与深邃。

  虽眼如美人,可却百分百一百是一个男人,因为不管是谁,只要穿着他现在身上所穿的那一件白色短袖T恤与那一条黑色七分裤,关于性别方面的一切疑问都将是很快就能得到答案了吧?

  有着这样身材的人,怎么可能不是一个男人呢。一定是个男人,对,没错。

  那年轻人听到伊达君的自言自语后,翻了翻书页,用一种充满磁性而又低沉的声音回应道:“这里是图书馆,当然应该是鸦雀无声,不然的话……会很失礼吧?”

  好柔的声音,甚至都可以去电视台做配音演员或者是电台节目主播了;或许他本就是哪一位著名的配音演员或是电台主播,趁着休息日在图书馆里打算闲杂的时间吧?

  谁知道呢。总之无论是眼睛,还是声音,都已经可以用“天下一绝”来赞美了。而唯一可以被用来扣分的点,就是他那一头从早上起来就没有好好打理过的中发了吧。不过他看上去好像真的是要比别的大学生要偏瘦一些呢……

  “我当然知道这是图书馆,”伊达君轻声地回答道,“可是如果这里放有一架钢琴,偶尔有艺大的学生来弹奏一首舒缓幽美的曲子来为读客们放松放松心情,那么是不是比起鸦雀无声要更好呢?”

  尽管戴着口罩,他还是下意识地用手捂着了嘴,然后才轻轻地笑了笑。他说:“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要是万一那个人弹的并不是很好的话,不光不能让人放松心情,反而弄得适得其反了就不好了。”

  他所考虑的,倒是比伊达君还要更多一些呢。

  “不会的,”伊达说,“我相信时下的东瀛人都很具备在图书馆中的基本素质,和为人在世最重要的自知之明。不会有人明明弹的不好,还非要去弹的,尤其是会进图书馆地方里来找寻文雅的儒士雅生了。”

  “你甚至都不百分之一百了解自己,又怎么敢为从未相识的人们去打包票呢?”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这位朋友,你好像一只于荒原中孤身行走的独狼一般,无法信任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呢。”伊达轻声说。

  “是么,”他说,“你仅仅只和我说了不到十句话而已,就像了解一位童年故交一样了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么?你说我是独狼,我可不敢苟同。”

  “你更喜欢杨左使,还是张教主?呵……请不要误会,我只是看你手中拿着一本“倚天”,且看的很有兴致,故而生此疑问。要我说,最适合女子的还是杨逍,不过这世上的男子,则大多都如同张无忌一般,既优柔,又寡断,每当两个或者是更多选择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便不知道该如何抉择了。朋友如果喜欢这本书,不妨直接把它买下来,带回家去,得空的时候慢慢看,也省的我老像这样傻等着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他问。

  “意思很简单——我今天来这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买你手中的这本纯文字版的“倚天”;可是我这个人呢还算是有一点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没耐心的人,所以我不可能在这一直坐着等你看完它,因为即便是我等到了最后,最后的结果也有可能会是你把它买走,而我则是空等了这大半天,错付了人生难得的少年光阴。所以,如果命中注定我最后所得到的答案是“一无所有”的话,倒不如现在就求你赐我一个痛快,让我死了这条心。只要没有了希望,人也就不会再为了一个渺茫的——他所希望看到答案而去苦等了。”

  听完伊达君的话,那位年轻人拿起了放在身边的圆顶硬礼帽。站起身,在手中翻了翻书页,便将书轻轻如一开始得到它时那般重新合上,轻轻地放在了伊达面前的书桌上,向着出口离开了。

  离开前。在他走过伊达的身旁时,他停下了脚步,半低着头,用余光偷瞥了半秒——他的侧脸。轻声言道:“深情的杨逍和优柔寡断的无忌我哪一个都不是很喜欢,“倚天”中我最喜欢的是那把百年所爱深藏心中,隐而不发的三丰道人。”说罢,便擦肩而去,再没有停留一刻,回眸一眼。

  这一擦肩的碰触,虽非刻意,却又偏偏那么刻意……

  伊达闭着眼,手中轻轻握着那册他留下的书。他“呵”的一笑,摸着眉角,自嘲地说:

  “自负了,我真是自负了,竟那么相信自己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却连自己的眼睛上了她的当,也没有半分察觉呢。”

  ……

  不过既然已经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也就不用再在这种地方久留了。就在说话这工夫,伊达已经在柜台付完了帐,如愿以偿地将它给带回了家。

  虽然书皮旧了点,纸业黄了点,旦还不失为一本……呵,漂亮的话也不必再多说了;伊达自己心中最清楚,他今天之所以费尽功夫也要得到这本书,根本就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书中的故事与主人公,而是为了到时能够参加电影的演出而做出的类似于“临时抱佛脚”的投机手段罢了。

  在这之前,他从未真正看过真的原著,而只是从网络上大概的了解了一些故事情节。而在这之后,他也没什么可能再去翻一次这本今天如同被他视若基督徒眼中的“圣经”一般珍贵的书册了。人嘛,就是这德性,要时是立即就要,抢都要抢到手,不要就立马丢到了一旁了,哪天要是桌子斜了,他甚至会用它来垫桌角。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啊,从来都是,无论以前,还是现在——他一直都是。

  只不过比起以前的他,现在的他薄情寡义起来,甚至都不会再去找什么掩饰,或者是听起来很正当的理由了。jieyidazhiye.com

  ……

  回到家,他立即便把书打开,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翻看了起来。可别人都是从第一页开始看,他却偏偏在翻了翻目录之后,就把书给翻到了第十一回——「有女长舌利如枪」。

  这么厚一本书,要全看完少说也得三五天,而且还是其他什么事情都不做,一心只在此书中的情况下。而他却只是三分钟热度,了不起也只不过有“五分钟热度”罢了,又如何能够看完这本需要三天甚至是五天才能看完的原著呢。

  除非他过目不忘,能够做到一目十行甚至是一目几十行。然而现世之中除了有「怪物」之称的,那位在两年前已经殒命了的源真浩,和有着超级天才巨星之称的李子煌,另外再加上一个泰宫亲王……

  除以上三人外,整个东瀛甚至是整个世界,有那样的本事的人简直少的可怜,甚至于用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

  而其他那些自以为自己“一目十行”的人,他们根本就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翻书罢了。翻完过后他们根本就不会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些什么,哪怕你提问他一分钟前刚刚翻到过的问题,他都也会说出“我忘了”这么可笑而又可悲的答案。

  这不,果不其然,半小时还没到呢,咱们这位伊达君就把书丢到了一旁,起身去冰箱里找吃的去了。

  食物的魅力,从来都是比书籍要来的更加诱人一些的。这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令人发指的是他丢书时的态度——他并不是随手把书一合就丢在了沙发的一旁,而是合都没有合上,就把它好像丢垃圾一样给进垃圾桶里了。这么厚,这么重的一本书丢进去,也不怕把塑料袋给弄破了,倒是心大。

  “怎么这样,怎么会这样啊。”他一边嘀咕着,一边从冰箱里取出了上周六刚在便利商店的促销活动里买回来的牛奶、麦片。接着他又去厨房取了一个小碗,把这两样东西给泡在了一起,作为了自己今天的晚餐。

  麦片喝到一半,伊达忽然放下碗,一拍桌子,便就自己刚才在书里所看到的内容,在那骂骂咧咧的说开了:“我说这小娘们也未免忒坏了一点吧,居然犹豫都不带犹豫一下的直接一剑就刺过去了,这男主也真TM是个脑袋缺根弦的笨蛋,居然还会喜欢这种女人。不就是在船上给你喂过饭么,多大点恩惠啊?要记一辈子啊?真是个笨蛋,看得小爷我心里直窝火。哼,还是小昭最好,对无忌一心一意,从来也没有伤害过他。”

  正自言自语着,家里的大门却忽然被打开了。神经质的他居然吓得从沙发上摔了下来,碗里的牛奶麦片也洒了出来。

  “哇,你这是在练瑜伽还是哈士奇拆家啊?”刚刚进屋的她看到眼前的场景,不禁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

  “说什么风凉话呢,快扶我起来啊,姐。”伊达向那个“闯入者”求救道。

  等等!姐?他管她叫做什么?

  没错了,这个人就是伊达新一的堂姐——“伊达琉璃”了。现年二十六岁,东大化学博士在读。自从伊达的父母在很小的时候不幸遇难之后,他就一直在叔叔家里生活,和这位大自己八岁堂姐也算是老相识了。

  琉璃将新一从地上一把给拉了起来,伊达站起身,摸着自己刚刚摔伤的手肘,简单粗暴地问道:“你来干嘛!?”

  琉璃说:“来看看你是不是还活着呀。难道你一年到头不来看爸跟我,也不许我来看你么?”

  伊达:“你现在看完了,我还没死,你可以回去了。”说完,伊达去厨房里拿了一条抹布,清理了自己刚才不小心弄到地板上的燕麦片。

  琉璃在沙发上坐下。看着正在清洁的新一,她说:“听说你又成为了一个学生,这个消息可真让我意外,你以前不是超不喜欢上学的么?”

  伊达:“你又不是我亲姐,管我这么多事干嘛。”

  琉璃:“堂姐就不是姐,就不能管你了么?不过看起来你现在的生活倒是还没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好歹你曾经也小红过一段时间,手里的钱省着点用应该还够养活自己几年的吧?”

  伊达:“你什么时候偷偷配了一把这的钥匙,你不觉得这样很失礼么。”

  琉璃:“什么叫偷偷啊,我可是一直都有这的钥匙的,别忘了以前我刚在东京读书的时候,可就在住在这里啊。”

  伊达:“以前是以前,现在这里是我在住,为了防止你下次什么时候趁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溜进来,请你把这钥匙给我。”

  琉璃:“好吧,我也不跟你兜弯子了,话说你不会真的忘记了吧?今天是我妈,也就是你叔母的生日,我可是奉了爸的命令专程来叫你回家跟我们一起吃晚饭的,怎么样?卖我个面子吧?”

  伊达:“你先走吧,我等会自己会去的。”

  琉璃:“一起走啦,坐我车我们一起回家,免得你还要搭计程车了啊。而且东京的计程车这么贵,你还不如把打车的钱留到明天早上买早餐吃呢。”

  伊达:“真是拗不过你,好吧,现在就走行了吧。”

  ……

  京城府,景福宫。来到高丽已经快一个月了,比起启仁,玄月似乎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说来也对,她本就是一个高丽人——对她来说来到高丽,就跟回到了家是没什么太大区别的。然而对启仁来说,无论是东京都,还是京城府,又或是曾经作为「源」所生活过长达十三个月的神奈川,对他来说都并不能够算作是「家」。

  玄月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启仁学会开始控制自己的所有情感,在她的面前,自己所呈现的永远都是一个温文儒雅、乖巧顺从的泰宫启仁。

  这天,心情大好的他,正与他那百年罕见、狠毒果决的亲王妃在书房里为即将上任的新一任京城府官准备着一份厚礼呢——

  那泰宫启仁从背后搂着爱妻,脸贴着脸,下巴挨着她的肩,手把着手,用那支「黑漆描金紫檀木管貂毫提笔」在那张四尺对开的宣纸上写下了——“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共十六字。

  写完,启仁叫来了特蕾莎,对她说道:“把它裱起来放到我的办公室,另外叫人照着它的样子临摹一副,明天送到京城府的办公室里去。”说罢,启仁转头对玄月道:“姐姐与我的每点每滴,我都要把它保存起来,才不会舍得把它送人呢。”玄月笑了笑,说:“夫君你脸上沾东西了。”

  启仁回头望了一眼旁边的镜子,说:“没有啊,干干净净的。你怎么说……”就在他回过头时,这才便真的沾上东西了,真是个调皮的姐姐,居然用笔在自己脸上花了两撇八字胡,还捂着嘴取笑道:“你看,现在不是沾东西了么?”

  “好啊,你居然敢把我的脸画成了一个大花猫,看我怎么教训你。你别跑,看我这就让你也变成一个大花猫。”

  “我才不要呢。”然而她虽这样说的,却既没有逃跑也没有躲藏。而是紧紧地用手抓住了丈夫的衣袍,将脸埋进了胸口,孩子气的说道:“不怕弄脏自己衣服的话,夫君就尽管来画画看吧。”

  这两口子,还真是一对长不大的老小孩。童心未泯,其乐融融。

  ……

  话分两头,在千里之外的东京,一个不弱于启仁,甚至于启仁还要强大的男人,此时却也正为照顾孕中妻子的心情而烦恼着。

  车子在商场的停车场里停下,李公子对身旁的明菜道:“好了,我们到了。待会你也不用跟幸子在商场逛来逛去的到处挑了,我直接带去你买母亲她最有可能会喜欢的礼物,也免得你到时候走得脚酸,挑出来还礼物还不定能够被婆婆喜欢。”

  他是一个很实际的人,他清楚的知道,与其浪费时间挑来挑出,挑一个自己最喜欢的礼物的送给别人,还不如实际一点,直接奔着别人的喜好去。不管自己喜不喜欢,只要别人喜欢就行了。

  再说她们两个年龄相差这么多的婆媳,又怎么可能会有同样的审美呢。这一点作为母亲的儿子,李公子是再清楚不过了。

  “可是我已经跟幸子约定好了,要互相帮对方的母亲挑选礼物的……”明菜拉着丈夫的手,撒娇道:“这样好了,我先跟幸子一起去商场里逛一逛,帮对方挑选好礼物,然后我再下来跟先生再去挑选一次,前面买的就当是给自己买的,跟先生一起买了就带回去送给妈,这样好吗?先生?”

  “听上去总觉得既麻烦又费时的样子……”他无奈的笑了笑,说。

  “不麻烦,不麻烦,我会很快的。”明菜说。李子煌双臂轻轻搂住了她的腰,在她额头上一吻,说道:“我的老婆大人,你还着慢着点吧。”明菜羞红了脸,轻声道:“先生又胡说了,我才不是什么「大人」呢……先生以后可不要这样叫我了。”

  子煌抿嘴一笑,道:“那好吧,那就换个称呼。嗯,我的粉丝们都喜欢叫我「哥哥」,那我叫叫你「姐姐」好了。你说好么,明菜姐姐?”

  “不要啦……”她有些害羞地说,“先生比我年长,怎么可以叫我姐姐呢,这实在是太难为情了。”

  “那要是我偏要叫你姐姐呢?”

  “如果先生非要那样叫我,那我也没办法……不过你叫归叫,我可不敢答应。”

  “你都不答应我,我叫你还有什么意思?也罢,就当我什么也没说过好了,我还是叫你小明菜吧,这你总要答应我一声了吧?”

  “嗯,小明菜在这,先生叫我有什么事么?”

  “没事,下车吧……”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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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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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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