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行为都很符合逻辑。
但是顾萧就是觉得自己好像遗漏了什么。
江利生前为人风流他略有耳闻,私生女在豪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他小姨子江以情虽然是江以璇的双胞胎妹妹,但是一年365天有360天都住在医院,不知情也很正常。
到底遗漏了什么?
还是说,他多心了,真的就这么巧?
毕竟,江以璇实在没有什么动机骗他。
顾萧深深呼出一口气。
就当他多心了吧。
*
江以璇知道,自己那套现编出来的说辞还是有很多漏洞的。
什么私生女什么堂妹,都是她瞎说的,江利虽然是大种马,但是很有安全意识,措施做得相当到位,因此除了正房生的儿子之外就只有一个私生女,那个私生女也并不是江莺歌。
也就是江利死了,而江莺歌恰巧姓江,她才敢这么编。
——当然,就算她不姓江,这套说辞也同样说得通的就是了。
原著的江莺歌就是个炮灰中的炮灰,只言片语一笔带过:家境贫寒,父母早亡,认识安德鲁的前一年亲姐姐就病死了,她只能靠着奖学金和假期打工艰难地求学。
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和安德鲁相爱了,却在订婚第二天就被人贩子绑架卖到大山里给别人当媳妇,短短一年就被折磨疯了,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可怜的姑娘。
江以璇叹了口气。
如果能让她傍上江家这颗大树,想必以后的日子也会有保障。
“我利用你得到安德鲁的忠心,你靠我得到江家这个避风港。”江以璇呢喃着,“也算得上一笔公平的买卖,不是么?”
至于顾萧那边,暂时不用担心,毕竟他没有上帝视角,更不能预知未来,根本无法透知她的每一步棋。
在q省象征性地停留了一天,江以璇再次启程,这次是要前往x省。
x省自然也是幌子,五天后,一行人前往a省。
再六天后,她们又坐上了飞往y省的飞机。
头等舱里,江以璇抱着怀里跟着大人们折腾来折腾去的小辰轩,有些心疼地亲了亲他的额头。
乖仔,为了妈妈的生命安全和自由,只好委屈你受点苦了。
小辰轩得到妈妈的亲亲很开心,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眨呀眨的,笑声清脆。
……
半个月后,j省某乡村。
江以璇站在民宿的院子里,穿着薄荷绿的冲锋衣,紧身防水裤和登山靴,长发扎成马尾,清爽飒气。
她扶了扶背包,转身催促:“快,争取在傍晚之前回来。”
根据原著描述,顾萧的人找到江莺歌的地点就是j省香茗山,也就是她们即将踏上的山。
这场戏可算是要演到头了。
公费旅行了大半个月的成武和顾颖每到一个城市都要陪着自家少夫人登各种山,每天早出晚归的,当地的农民都没有他们勤快。
这已经是第十二座山了。
成武也不是没问过,都被江以璇一句“我有预感,莺歌一定在哪座山的猎户家里等我”作为回应。
他能怎么办,只能跟着呗。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教会了成武一个道理。
女人的第六感,不信是真的不行。
中午时分,一行人走到半山腰,江以璇照例敲响了一家猎户家的门,说想装些水喝。
主人家是个虎背熊腰的汉子,长相凶猛声音粗犷,但是人很好说话,把她们放进了屋里坐着,自己去后院水缸帮装水。
人一走,江以璇立马站起来往里屋走,帘子一掀,果然看到一个目光呆滞的女人抱着一个睡着的婴儿缩在床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完全无视了进来的陌生人。
江以璇尝试着唤了一声:“莺歌,江莺歌?”
女人突然抬起头,眼神变得惊恐,尖叫着抱紧怀里的孩子,嗓音嘶哑: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听话!我给你生儿子,不要打我!”
江以璇脸色一变。m.jieyidazhiye.com
这房子本就不隔音,还没等她从里屋退出来,那汉子就拎着水壶冲了进来,怒气冲冲地喊:“你们干什么弄我媳妇?!”
眼看着这人就要动手,成武和顾颖连忙一左一右护住了江以璇。
成武眼明手快地上前一步,抬臂接下了汉子扔过来的不锈钢水壶,结实的手臂被砸得青了一片。
婴儿被这接二连三的动静吵醒,扯着嗓子哭了起来。
江以璇表情凝重,语气凌冽:“你再动手试试!”
那汉子被她强大的气场震慑到了,愣了半天才说出话来:“你们弄我媳妇哭,我怎就不能打你?!”
“我刚才只是去捡掉地上的戒指,谁知道一进去你媳妇就哭了?”
山间的小屋不可能奢求平坦的地基,这间房子的地面就是向里屋倾斜的,屋子之间也没有门槛,戒指在外屋掉下来,滚到里屋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事。
汉子明显知道这点,噎了一下,自己去里屋找了一圈,果然发现了一枚设计繁杂华丽的戒指,细钻闪得人眼睛疼,一看就价格不菲。
他把戒指还给江以璇,又把摔得凹进去一个角的水壶捡了起来递给成武,黢黑的脸上有尴尬之色。
成武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接过水壶。
江以璇适时从包里拿出几张红票子放在桌子上,冷笑了一声:
“我们可喝不起您家的水,这钱是给吓到你媳妇赔罪的,告辞。”
汉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看着他们走出院子,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
下了山,江以璇立刻打车前往当地的派出所,说明了情况,想寻求警力救出自己的妹妹。
j省近些年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率居高不下,政府对其相当重视,立刻出警控制了整座山,当晚就把江莺歌带下了山。
经审讯得知,那汉子叫胡刚,三年前在一个姓曲的男人手里花3000块钱买下了江莺歌。
刚开始他把人用铁链绑在家里,敢反抗就上皮鞭子抽一顿,一整天都不给吃的,短短几个月就把一个青春活力的女孩毁了。
这种猪狗不如的日子活生生地把江莺歌逼疯了,变成了一个除尖叫求饶之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的行尸走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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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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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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