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相识的时候,那个姑娘才十五岁。圆圆的脸颊,捏起来像柔软的面团儿,她生的很像很像她的母亲。
“......也不是绝顶的漂亮,眼睛不大,笑起来的时候更加是连眼球都看不到了,像个月牙儿一样。她磕头的时候是一路跑来的,穿过那么重的雾,身上都是湿漉漉的,脸上和脖子上不知道是汗还是雾气的.......她磕头的时候额头上还沾了一小块的青苔,看着好滑稽。”
姑娘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小时候家里很穷,做父亲的只来得及给她买下一坛子的女儿红就出了意外死了。剩下一个寡母靠着做豆花辛苦拉扯女儿长大。许多多原本是爱上她家的豆花,因为那一碗豆花每次都加很多的糖,还有很甜的红豆,他爱吃,一次两次三次的,怎么吃都吃不腻。
许多多原本只是路过那个小镇,吃了一碗小姑娘端上来的甜豆花,心情很好,所以付了足足可以买十碗甜豆花的钱,然后就走了。他一向对于钱财的看法就是千金散尽还复来。
而他每一次都是如此。
他走了很久,久到当初给他端甜豆花的女儿长大,嫁人,做了母亲,又很快失去了丈夫,然后继续做甜豆花,等到她的女儿也像她小时候那样开始给帮忙给客人端上甜豆花的时候,许多多又一次来了。
他当然不可能认出来眼前那个操劳的女人就是当初那个脸很红的小姑娘,也没有从一碗普通的豆花里吃到什么熟悉的味道。他只是觉得这一碗豆花很好吃,
再后来,他就发现,现在做豆花的,换成了那个小姑娘的小女儿。
许多多说:“她要比她娘要活泼很多。看得出来,虽然是孤儿寡母,可是作为母亲也并没有亏待过自己的女儿,小姑娘收拾的很干净,衣服虽然有补丁,但是都是自己做的。镇上的的人有的可怜这对母女,会把自己家孩子穿旧的衣服送给小姑娘,但是她娘都不会给自己的姑娘穿,她娘说了,家里再穷,自己的孩子也是穿新不穿旧。”
歌名听的时候,一开始还有点猜测,他在想着到底这一切是剧本的内容,还是许多多给这个故事前情写的小传。他觉得这个故事年代很久,许多多就算是能够共情到那个寿命很长的男主身上,也不一定能够写得出来这样细节性的小传。
可是后来,歌名也陷入了这个故事里。
歌名说:“既然这样,那么那个小姑娘就有点是邻居家里的小娃娃的的孩子的感觉,就连她的娘亲都是你看着长大的,怎么会对这个姑娘产生别样的情愫呢?”
是啊。怎么会呢?
这也是后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许多多一直困惑的事情。
他当时的失望,他当时的愤怒,他当时的心灰意冷,经过时间的洗礼和物是人非的无处回溯,都化为了现在的困惑。
许多多长久的,困顿在这一场独自一人的困惑中。
既无法得到答案,也没有办法去像别人诉说。
他当年不肯和徐嘤嘤的师爷爷讲述,后来,也就错过了那个机会。
当然不是说徐嘤嘤的师爷爷就那个啥了,人家好着呢。
只不过是当年还年轻,还带着一点八卦和共情的年轻人如今已经白发苍苍,看透了世情的老人已经没办法再和许多多站在同一个角度共情了。
人总是如此,衰老的太快,死亡的也太快,告别的也太快。或许就是如此吧,人才总是爱恨转变那么的快,做出改变又那么的难,同时,他们不断地犯错,又不断地认错。
没有一生都不能够拜托的阴影,如果有,那就让死亡带走它。
许多多没有死亡,他的时间很长,生命也很漫长。
他遇到那个姑娘的时候是十五岁,那个姑娘也是十五岁,而等到那个姑娘十九岁的时候,他还是十五岁。
不过不要紧,只要他愿意,他可有用人间的时间来改变自己的模样,他可以明年十六岁,后年十七岁,大后年十八岁,然后慢慢随着长大,生出白发,长出皱纹,从妙龄青春的少年少女,长成一对佝偻蹒跚的老头子和老太太。
“.......他活了很久很久,每一次都觉得自己不属于人间,人间带给他快乐,带给他很多新鲜的食物,美景,美人,和各种活色生香的面孔.......可是他永远都觉得自己是个过客。他就算是偶尔会为了吃不到那个很爱吃的面就惆怅,因为那个煮面的老师傅过世了,可是不要紧啊,这世上有的是另外好吃的面。”
许多多说话的样子很像是在梦游,说话的音调也很像是在梦呓,而歌名呢,他觉得自己看一场电影,独属于他,然后声音调的很低。手边放着一杯牛奶。
屋外的月光非常温柔的洒落,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的样子。
爱丽丝做梦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歌名不知道,但是对于歌名来说,这一场月光,足够让他梦回许多多身在的那个多雾的小镇。
那个小镇里,那个圆脸的,总是很爱笑的姑娘,让总是流浪的许多多,第一次觉得,原来他可以属于人间。
“好想在人间一趟啊......哪怕是当做做游戏,陪着一个人,走完一辈子,看着自己的脸上慢慢地出现白发,皱纹,少年的脸变成大人,然后走完那平庸的、大部分的人都会走完的碌碌的人生。那简直简直,就是一场认真了过了头的游戏。现在想想,当时的我,好认真好认真,在布置那此后几十年的时间的游戏过程,所有所有的过程里,都有她,都有那个小镇。”
许多多到现在还记得这个漫长的游戏计划。
以至于当歌名问他:“在你没打算这一场很长的计划的时候,你通常是怎么过的呢?”
许多多愣了一下,想了几秒钟才回答说:“也照样过,到处走走,遇到好玩的地方就待一段时间,遇到好吃的就去吃,遇到好玩的人就和对方做朋友,如果觉得这种生活很烦,我就回去我的森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然后长长的睡一觉。醒来后,就告诉自己,一切都是新的——其实我最长最长的一觉,也就过了十多年而已。足够一个小孩,长大成为少年,足够一个青春的少女,长大成为顶天立地的女强人,足够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家,重新变成一个小婴儿。”
歌名说:“听起来,没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这一点上许多多还是很明白的,其实也很好理解,关于这两者的不同,许多多想了很多很多年了,就算是再蠢钝的问题,想一年两年想不明白,那么想个一百年呢?也就明白了,“一个是随心所欲不受束缚,虽然也有的人也会这样,天大地大我最大,但是人间大部分的凡人是有束缚的,这些束缚,有的是自己给自己的,有的呢,是社会和家庭给的。但是不管是哪一方面给予的束缚,束缚的本质是不变的。”
歌名有点半算是明白,半算是不太明白:“所以,你是想要束缚的人生和经历?”
许多多点点头,说:“算是吧。”
歌名心想:“这不就是等于是受虐狂么?”
这事要是被普罗大众知道,一百个人里面会有九十九个半会觉得许多多这个生物在凡尔赛。
许多多很快补充:“也叫责任吧。人类和我们这些精怪不同,人类有责任感,精怪不一样了,精怪没有。除了被山神警告说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身份,所以才不得不时不时就搬家,因为精怪的一年等于人类的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几乎在人类的时间里,我们就是长生不老的。但是其实不是的,精怪也会老,只是很慢,就好像在人类的眼里,蜉蝣是个小可怜,朝生暮死,但是那是蜉蝣的时间和人类不一样,人家蜉蝣也是在自己的时间里度过了完整的一生的。你不能因为人类的时间漫长就去嘲笑蜉蝣的时间短暂。我们精怪的时间更长,我们都没有去嘲笑人类的时间那么短。”
“......”歌名无语。
他心里吐槽来的很快:“那是因为审时度势。精怪虽然时间很长,可是毕竟要在人间生存,在别人的地盘上活动,当然要尊重主人公。这就是俗话说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反过来来说,如果人类是活在蜉蝣的世界里,人类也不敢去嘲笑蜉蝣的朝生暮死。否则作为主人公的蜉蝣可能一巴掌打爆人类的头。
所以,综上所述,这还真不是什么人类双标,也不是什么精怪的懂事。
只不过是不光是人类,还是精怪,都很懂得审时度势罢了。可能蜉蝣也会,因为蜉蝣这么久的时间生活在人类社会,也没有专门去学一门人类的语言来嘴一下人类的高傲。
许多多没听到歌名的内心的吐槽。
他只是说道:“可能是精怪活太久了,潇洒太久了,所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呢,自由太久了,就很想去牢里溜达溜达。不是有一本名著?城里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
歌名:“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确实是名著。”
巧了,围城说的,还是婚姻。
所以,这个故事说白了,就可以概括为,是独身主义很久的精怪,忽然想要尝一尝婚姻与家庭的滋味。
这就好像那种都市言情加狗血玛丽苏的剧中的海王一样,前半生风流天下我一人,不主动不负责,到了后来,忽然遇到了一个小白花一样人设的女主,就那么一眼万年,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的借口,就好像老天爷忽然下凡,打开了海王的天灵盖,把海王的智商抽走,只留下恋爱脑一样,就忽然那么的沦陷了。
以前在花丛中偏偏飞舞的花蝴蝶忽然变成了围着一块蛋糕嗡嗡叫的蜜蜂。
结果呢,蜜蜂想要吃蛋糕上的蜜糖,蛋糕还不乐意。
人家溜了。
.......这真是喜闻乐见的剧情啊。
不过这种剧情用到许多多这个人设上,就十分的苦情了。
首先,许多多这个角色上的人设不是海王,也没有花心,甚至没有任何的缺点(有没有的,歌名也没有看到具体的剧本,业内之间打听同行演员在洽谈的剧本是大忌),这等于是神仙为了凡人下凡,舍弃高高在上的神仙日子,甘愿去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间生活。
那个时候,那个年代,别说暖气了,估计连电风吹都没有。又不同于现在,人间日子过得逍遥。以前那为爱下凡,可是实打实的真爱了。
所以也能够理解,许多多那个角色会为了这个真爱失智,告诉给一个小姑娘自己的真是身份。
许多多说:“她胆子好大.......一个小镇姑娘,知道我不是人之后,还开玩笑问我,如果她要我一口,那她是不是就能长生不老?我当时笑了很久,我说我又不是唐三藏。”
歌名说:“所以那个小姑娘到底知道了多少?又是从哪里,去知道眼睛能够救自己的娘亲的这个信息点呢?”
说白了,这个事情,才是解开许多多这个人设的多年心结的关键吧?
而这个关键的背后,一般都会被设置成剧情中的大反派。
必须在结尾的高潮段落的时候自爆来解除男女主跨越几个轮回的误会。这样才能顺理成章的大团圆结局。
但是基于其中有可能这个剧本是唐元给许多多挑的,以唐元的眼光来看,如果这个剧本的走向只这样的通俗结尾,那么必然中间有很多打脸的意外出现。
歌名很是警惕。
事实证明,他的警惕还真的有那么一点的道理。
许多多说:“她既然知道了我的身份,按照道理来说,她就有好奇心,所以,她就非常非常自然地,认出了后来登门来找我的‘老朋友’。”
‘老朋友’是山神大人。
登门的时间是许多多据实已告的第二个月。她在许多多家里给许多多送来了一篮子的茉莉花,山神大人敲门的时候她正在卷起袖子打了一盆井水浸泡茉莉花。听到敲门声,她袖子都来不及放下,等到开了门,听到了山神大人故弄玄虚的自称之后。
那个圆圆脸的少女的脸上又笑出了一对月牙儿:“你就是山神大人吧?请进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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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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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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