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大汉儒尊,诗成传世惊诸圣>第三十章 浮云砚,血蟾墨
  “小仲,你说得对,是三叔过虑了。”

  见他自信满满,董成也被说服,答应下来:“我这便让人把达府诗篇首稿送到双须公府邸,至于这鸣州首稿……”

  略一沉吟,他继续道:“小仲,你有心把首稿留下造福董家,这是一件好事,但留在三叔这里,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我觉得,此稿你可交给老太公,以老太公的本领定能物尽其用,把鸣州首稿的才气,发挥到极致。”

  董成的提议,不无道理。

  董仲思量片刻,点头同意。

  两人分工,董成带着达府首稿离开,而董仲则带着鸣州首稿,前往董家后院。

  董家,后院。

  董仲立于竹林外,朗声高呼:“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晚生董仲,求见太公!”

  声音回荡,在竹林中久久不息。

  请示过后,足足盏茶时间,年迈的福伯才缓缓走出。

  “仲少爷,请随老头子来。”

  福伯开腔,说完已转身,又走入竹林内。

  竹林,茅屋。

  老太公坐在躺椅上,悠闲的歇息着。

  见得董仲前来,他适才坐起,笑谈:“小仲来啦?坐吧。”

  董仲应诺,在太公面前坐下,恭敬道:“太公,我这次来是想要将一物交予您的,希望您能将它物尽其用。”

  一坐下,他已直入主题,将那鸣州首稿从腰后背篓拿出。

  背篓,是文士必备。

  造型小巧,携带轻便。

  其内空间不小,可放笔墨纸砚及一干杂物。

  “这是……!”

  看到这一页首稿,老太公端正而坐,面带惊色。

  他珍而重之的伸出双手,将它缓缓拿起。

  纸是寻常纸张,可有了鸣州诗篇的加持,却宛如世间最佳的白玉,入手冰凉玉润。

  诗篇字字如珠,其上更有墨香久久不散。

  “好诗!此诗,应当就是今日闹得满城风雨的那一首鸣州诗篇吧?如此诗篇,也难怪那位黄县令会贪墨。”m.jieyidazhiye.com

  老太公赞叹。

  他虽已是迟暮之年,可身为一名文士,对于鸣州诗篇首稿,同样爱不释手。

  “回太公,正是晚生从那县令手中讨回的诗篇首稿。”

  董仲解释道:“晚生想将这篇首稿留在董家,作为镇宅之宝,为董家引来充足天地元气,福泽一族。”

  太公面露异色,郑重问:“鸣州首稿珍贵无比,你若带在身上,同样有助于日常研修文书,此事你可考虑清楚了?”

  董仲点头,将说服三叔的说辞,再次说出。

  听他说完,太公哈哈大笑:“好!好一个自信的状元郎!太公相信你,以你之才,这鸣州诗篇,日后定能再写出!”

  话罢,太公不再推托,而是珍重的将首稿交给福伯。

  福伯会意,将首稿拿入茅屋中。

  鸣州首稿,算半个才气之宝,但仅凭首稿是不足以吸引天地元气的,还需要经过简易的‘处理加工’。

  唯有让才气如鱼饵扩散,才能引来源源不绝的鱼儿上钩。

  种种繁琐后续,董仲相信,太公自有手段处理。

  完成任务,董仲拱手告辞:“太公,首稿交到你手中,晚生便先告辞了,不打扰您老人家歇息。”

  “且慢。”

  太公制止道:“小仲,你这次可是给董家留了大礼,若就这样让你空手而归,家里人岂不是笑话我这老家伙吝啬?”

  听闻此言,董仲重新坐下。

  不消一会,福伯重新从茅屋中走出。

  在他手中,还拿着一个砚台。

  砚台巴掌大小,厚实,应有五公分。

  砚台呈青蓝色,颜色似蓝天,其上有浮云雕塑,画龙点睛。

  “这是老朽用了半生的浮云砚,用来换你一页鸣州首稿,想来传出去家里人也不至于笑话,说我这老家伙吝啬了。”

  太公半开玩笑说道。

  董仲从福伯手中接过,拿在手中的一瞬,体内文气为之荡漾!

  “这是,文宝!?”

  略一感受,董仲已是惊呼。

  浮云砚在手,他感觉自己的双手,轻灵许多。

  太公笑道:“没错,这是老朽早年得到的一件灵宝。此宝,可为文士提高书写速度。”

  “初得之时,此宝可提速五成,这些年经过老朽文墨滋养,此宝提速可达八成。”

  太公轻轻一笑,颇为自得:“老朽有信心,此宝若能再滋养一段时间,定能更进一步,化作神通‘奋笔疾书’,提速一倍!”

  法宝分五级,其中灵宝最为常见,蕴含种种玄妙。

  灵宝之上,为法宝。

  所谓‘法’,即是神通。

  灵宝种种玄妙,更进一步,化作神通。

  灵宝,便会进阶为法宝。

  这一件浮云砚,便是即将进阶的灵宝。

  这种灵宝,被称为‘准法宝’!

  若神通奥妙,准法宝的价值,有时还在法宝之上!

  “太公,这件浮云砚太珍贵了,晚生惶恐。”

  董仲直言。

  并非他谦虚推托,而是作为准法宝,浮云砚确实珍贵!

  众所周知,文士书写诗词,威力惊人。

  只是,战场上敌人往往会多番阻扰,让文士难以书写诗词,逼迫文士只能使用威力稍逊一筹的速攻神通。

  神通,奋笔疾书。

  这是一种可用于战场上的神通!

  在争分夺秒的战斗中,书写速度若能提升一倍,便有可能趁敌不备,写下一首诗词。

  一首完整的诗词,有时足以逆转战局!

  若放在拍卖场,这件浮云砚,价值还在鸣州首稿之上!

  见董仲拒绝,太公不怒反笑:“小仲,别忘了,你不仅仅是状元郎,也是董家人。”

  “你从董家出去,在外人眼中,你代表的就是董家。如果一身行头太过寒酸,岂不让外人笑话了?”

  太公劝道:“这件浮云砚,你便拿去吧,权当是太公借给你的。等你有了更好的砚台后,再把这砚台还给太公便是了。”

  话说到这份上,董仲也不好拒绝,拱手同意。

  太公满意一笑:“好,这才像我董家儿郎。不过,丑话我可说在前头,现在这件浮云砚是准法宝,你还回来的时候,可得是法宝才行。”

  “晚生,定不负太公所托。”

  董仲郑重点头。

  太公却不知,他这一句半玩笑的话,在不久后,将成为事实。

  ……

  董仲才从竹林离开,已有仆人匆匆行来。

  “仲少爷,可算等到您了!三爷他在东院等您,说是有急事,让您出来后第一时间去找他。”仆人急忙道。

  竹林禁地,他不敢擅闯,只得在外等候。

  董仲听闻,快步赶去东院。

  东院中,果真见三叔董成坐在凉亭等候。

  在他怀中,还珍重的抱着一个盒子。

  “三叔,你找我?”

  “小仲,你可来了!这件灵宝是双须公送你的礼物。他说怕你不收,便不亲自过来了。”

  董成一见他,连忙迎上:“这玩意太过贵重,你三叔拿着心里不踏实,慌。你来了,赶紧拿去。”

  这可是文宝,珍贵无比,若弄烂了,他怎赔得起!

  “又一件灵宝!?”

  董仲惊诧。

  他送给双须公的达府首稿虽珍贵,但也不值一件灵宝吧?

  只怕,双须公是打算送他一个人情了。

  董仲暗道,对于这增来之宝,也不拒绝。

  打开盒子,只见锦盒中放着一块墨锭。

  墨锭是一块约莫二十公分高、长宽约三公分的四方体。

  通体呈暗红血色,在墨锭顶端,雕刻着一只蟾蜍。

  蟾蜍之下,刻有三字——‘血蟾墨’。

  董仲将墨锭握于手中,果真感到文气荡漾。

  血蟾墨,又一件灵宝!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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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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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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