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要的废物,到她手里就是宝物。林园便又到村里两家做家具的人家,讨要了一些木屑回来。
届时好培养菌丝。
次日一早,林园便背着小背篓,提着提篮带着小铲子,去了村后的山林。
蘑菇怕冷喜热,这个季节正是蘑菇疯长的季节,再加上昨天下了一天的雨,吸了雨水的菌丝,一定在枯叶烂木上冒出不少。
林园拿着小铲子,四处扒拉着枯叶。
看到菌丝,她就小心地连枯叶带菌丝一起挖出来,放进背篓里。
香菇长在树上,林园挖完土里的,又留意树上的。
忙到午后,林园不仅挖到了平菇和香菇的菌丝,还挖到了六朵羊肚菇。
这可是药用菌。
不仅味道鲜美,还助消化,化喘理气,是一种优良食用菌。
才这么几朵,也不好卖,林园决定,自家留一半,再送一半给陆家,给陆大娘子补身子用。
夏季的树林子里,小动物特别多。
可村民们都不爱在泥泞的山里行走,就便宜了林园。
林园采好菌丝,又意外的捡到一窝野鸡蛋,还打到了一只野猪。
野猪是出来觅食的,林园本来在犹豫,要不要打它时,它主动攻击起林园来。
林园只好不客气了,操起铲子轮了过去。
嚓——
铲子扎得很准,正扎在野猪的脖子上。
她走上前,抬脚踢踢野猪,皱眉叹道,“你这憨笨家伙,我正忙着采菌丝,没时间管你,你非要攻击我,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林园抓起野猪的一只脚,用力提了提,好家伙,好重。
回到家里时,累得她手脚酸软,坐在椅上,半天不想动。
这副身子,必竟长期营养不良,若是前世的身子,她哪里在乎一只野猪的重量?
扛一个百十来斤重的成年人,她都能跑上十里路。
“园子,你可真是太能干了,一头野猪也扛得动?”林大娘子看到扔在院中的野猪,是又惊又喜,“这头野猪,怕是有六十七斤了。”
又问她是从哪里抓到的,林园说是后山的林子里。
林大娘子拍了拍胸口,一阵后怕地埋怨着林园,“下回你千万别惹野猪,会咬人的,这回你运气好,下回就不好说,最好别理它。”
林园笑着点头,“晓得了。”一头野猪而已,她并不惧怕。
林大柱提起野猪,掂量了下重量,“六七十斤,绝对有。翠儿,到你章奶奶家借杆大秤来。”
“好勒。”林翠笑呵呵借秤去了。
章奶奶住新屋对面,和林园家的新屋,只隔着一条村间小路。
隔着几十步远而已。
昨天傍晚时,林大娘子带着林园几个去拜访过,章奶奶是个胖老太太,为人十分的精明泼辣,但心地很好。
林翠的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她就借来了秤。
野猪很大,钩子没法钩。
林园便找了个箩筐,和林大柱一起,将野猪抬进了箩筐里装好,父女俩合力抬起秤,称起重量来。
“翠儿,你去看看星点,看看有多重。”林园喊着林翠。
林翠走过去移动着秤砣,一直移到很后面。
“一,二,三,……六,六十八斤。哇,六十八斤了。”林翠一脸的惊讶,“这能卖多少钱?”
林大柱和林园同时放下箩筐。
林园笑道,“一会儿叫爹运到镇上去卖,不就知道了?”
“嗯,估摸着,能卖个二三两银子了。”林翠高兴说道。
天气热,肉类的物品不能久放,林大柱收拾了下后,将野猪扛上独轮车,带着一壶水,带着秤和切肉刀,往镇上赶去。
林园要种菌丝,没时间跟着去。
菌丝离了培养床,不赶紧着种下,就会枯死。
担心老实的林大柱不能马上卖掉野猪肉,林园写了个地址给林大柱,告诉他,若是散卖不好卖了,就送往一家酒楼,找一个姓刘的四十岁左右的中年胖厨子,他一准会收下的。
林大柱惊讶问道,“园子,你咋认得那镇上的厨子?”
林园笑道,“我去他酒楼里,讨要过喂狗子的肉骨头,你跟他说,你是林姓姑娘的爹,他就知道了。”
又怕林大柱应付不了厨子,林园写了两份做野猪肉的菜谱给林大柱,“把这个一并给他,他一定会很爽快的收下野猪的。”
这个时代,人们烧肉的方法,无非只有三种。
一,切块爆炒,而且只放油盐,其他什么调料也不放,连姜丝也不会放。
二,炖肉,炒出油后放砂锅里炖得烂熟,也只放盐,其他调料,一律不放。
三,腌制起来,煮八分熟,放冷了切片做冷盘。
什么红烧,什么和菜一起炒,放什么调料,这一世的人们,还没有想到那上面。
酒楼里烧菜,要的便是菜式新,她这个菜单,对于掌厨的人来说,一定喜欢。
林大柱接过林园写的菜谱,不仅惊讶林园的字,还惊讶林园怎么懂得这么多?
林园看出了林大柱的怀疑,便笑道,“爹,女儿进步大吧?这都是跟着志儿的书本学的。”
原来是这样啊……
林大柱也不疑心了,将纸条塞入衣兜里放好,“好呢,我马上赶到镇上去。”
林大娘子送林大柱出门。
林翠依旧独自看家,林园则带着菌丝去了旧屋那儿培植起蘑菇来。
按着前世的记忆,林园小心地将香菇菌丝,一点一点分散放入凿好的木头缝隙里,平菇则移植进木头屑里。
洒水,避光,比起种菜来,简单多了。
木头多菌丝少,明天再去采一些回来。
林园拍拍衣衫上的灰尘,关了屋门上了锁,往陆家村走去。
她要将三朵羊肚菇,送给陆大娘子。
天气热,林园走了段路,热得满头大汗,便走到秀水河旁洗手洗脸。
不远处,有个人骑马从前方走来,也停下来掬水洗脸。
穆远枫?
林园抹掉脸上的水渍,站起身大声喊道,“穆大哥?”
穆远枫转头看来,微微笑了笑,“是阿园啊,你这是要去哪儿?”
林园戴好斗笠,朝他大步走去,笑道,“我去看陆大娘。你要去哪儿?”
“我从县城回来,正要回陆家呢。”穆远枫微笑道,见林园走路热得满脸通红的,便指着马儿说道,“坐会儿马吧,轻松一些。”
林园摆摆手,“不了不了,我没有那么娇贵。”
穆远枫又意识到,林园是陆子翊的未婚妻,他这个陆子翊的朋友,将马儿给朋友妻骑,让人看了难免闲话,便没有免强。
好在百来步远就是路家了,他便牵着马儿走在前头。
林园想到林大娘子的心结,眸光一转,叹了口气,“每回看到秀水河,总会让我伤心,不,总想起我娘伤心的泪水。”
穆远枫回头看她一眼,随口问道,“大娘为何因秀水河伤心?”
林园皱了下眉尖,“还不是因为我大哥的事,十五年前,我大哥和几个同龄的小孩儿一起在秀水河里戏水玩,却不料,被不明身份的人抓走了,后来身死不知……”她长叹一声,“我娘那天惊吓过度,摔了跤,还将我早产生下来了。也因此,我爹不准她出门寻大哥,让她内疚了一辈子。”
她说着话,目光则一瞬不瞬地盯着前面的穆远枫。
林园发现,穆远枫的脚步,渐渐地慢了下来。
脊背也僵了僵,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
穆远枫的确在思考。
河里玩水的小孩?被不明身份的人捉走了?
义父说,当年,他是在丰谷县的一条河里捡到的他,至于是哪条河,义父早记不清了。
只记得,河有十来丈宽,两旁有山有田有人家,河水的下游,是个瀑布……
这条秀水河的下游,也有个瀑布。
他是林家的孩子?
“穆大哥,怎么啦?”林园急走了两步,隔着一匹马,和他并排走着,笑着问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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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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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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