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蜀汉之庄稼汉>第0667章 人民群众才是创造者
  滇马和蒙古马,是中国的两大优良马种。

  都是耐长途,耐粗饲。

  只不过一个是用于运输,一个用于骑乘。

  滇马可以驮着东西在崎岖的山路上连续行走半个月,每天行走六十里。

  而蒙古马有人骑乘的情况下,在草原区平均日行一百五十里,同样可以连续骑乘半个月左右。

  即便换作别的地方,速度会有所下降,但也可以达到一百里左右。

  注意,这还是在蒙古马种已经严重退化的情况下的数据。

  后世网络上有一个观点,说是人的耐力比马的好,所以长途奔袭方面,步兵比战马好用。

  同时还煞有其事的用各种观测数据作为理论基础。

  这个数据来源应该是外国洋老爷用来娱乐,观赏的那些所谓高贵血统马匹。

  然后有人就把这些数据生搬硬套用到中国来,最后形成了这个观点。

  后来还蒙蔽了不少不知底细的人。

  在西方的战争史上,大兵团骑兵大迂回作战的战役可能确实有些少见。

  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国也是同样的情况。

  世界流行的各种理论,到了中国水土不服的那就是常事,偏偏还是有人乐此不疲地被打脸。

  中国从有大规模骑兵作战的汉朝开始,一直到清朝,大规模骑兵在数日,十数日内奔袭一千多里,两三千里的战争记录屡见不鲜。

  所以那个观点同样也解释不了这种现象——除非中国历代史官孜孜不倦地在骑兵作战方面造假一千多年。

  蒙古人横扫亚欧大陆的时代,蒙古军攻打花喇子漠国讹城的战役中,一日一夜就奔袭五百公里,也就是一千里,换作汉里那就更多了。

  你叫步兵去跑试试?

  即便是没有一人双骑、三骑,单单是一人一骑,后世已经严重退化的蒙古马也足以吊打步兵的奔袭速度。

  退化的蒙古马在有人骑乘的情况下,半个月行一千五百里,换成三国时期的汉里那就是一千八百里左右。

  在这个时代,半个月奔袭一千八百里,冯永手头上的南乡士卒,拼了命应该勉强能做到,但前提是轻装。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人会被跑死或者跑吐血,真能到达那里的人不足一半甚至更少,而且站都站不起来,这不叫奔袭,这叫送菜。

  那么同时代的其他士卒,在营养、组织、纪律等方面都差了一大截的情况下,敢这么干的,跑到半路上人早就逃光了。

  所以就算是马上步兵,骑着蒙古马代步,也比步兵甩着两条腿去跑强得多。

  西方的高头大马在短途冲刺上有优势是没错,但在长途奔袭方面,它们在矮小的蒙古马面前都是弟弟,而且是小弟弟。

  在饲养方面更是天差地远。

  比起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的蒙古马。

  西方的高贵血统马匹,必须要小心伺候,要不然就会生病,失去活力。

  作为战马方面,两者各有优缺点。

  西方高头大马,则是短途冲刺能力强,适合组装重骑兵,正面冲击敌人。

  而蒙古马适合长途奔袭,在一人双骑三骑的情况下,可以在敌人看不到的地方,远远地就可以发起突袭。

  街亭一战,张郃所领的魏国中央军,骑兵部分就是有相当一部分的一人双骑甚至三骑,这才在十几天内奔袭了近两千里后,仍然可以翻过陇山,偷袭街亭。

  这让冯永第一次领教到了蒙古马作为轻骑兵战马的威力。

  即便是大量战马被跑废了,能把士卒在短时间内投送到千里之外,在争分夺秒的战场中,那就是一种胜利。

  毕竟这时代的骑兵下马作战,又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所以张郃所用的战马,即便不是蒙古马,也应该是蒙古马的近亲,或者有某种联系。

  大汉好不容易得了陇右这块产马之地,目前最重要的是,把这片土地上的适合当战马的马匹精心挑选出来,加以培养。

  而不是挑出来做挽马或者驮马之类的。

  冯永要真敢那样做,估计还等到大汉丞相开口,赵老爷子就会拿着皮鞭和长枪过来找他谈谈心。

  吴明小心地看了一眼跟在冯永身的关姬,试探着开口说道,“君侯何不用骡?”

  冯永看了一眼吴明,没好气道,“哪来那么多的骡子?”

  骡子是个好东西,是驴和马的杂交品种,兼两者的长处,乃是典型的杂交优势物种。

  耐粗饲料、耐劳,抗病力及适应性强,而且挽力大并能持久,用来拉车和驮物最是适合不过。

  虽然性情急躁了点,却很聪明,还很能善解人意。

  在后世,从大东北到大西北,乃至西南的山区,都有它的踪迹,完全没有滇马的这种地区限制。

  可以说,除了在崎岖山路比不过滇马外,骡子在运输方面,可比马好用多了。

  但这等上好畜力,如何得到却是个大问题。

  因为它根本就不能自己繁殖。

  得需要公驴和母马进行杂交。

  作为大牧场主,冯永还是知道一些情况的。

  母马基本都是在春夏两季发情。

  这个时候,牧场里精心挑选出来作为种马的大公马,它察觉到母马散发出来的费洛蒙,就会很配合地跟着兴奋起来。

  然后就是大家一起摇摆……

  可是公驴作为另一个物种,它很有可能对正在发情的母马无动于衷。

  偏偏母马的发情期也就是五到七天。

  很有可能等公驴反应过来,或者有了兴趣的时候,母马已经过了发情期。

  所以骡子哪有那么容易得到的?

  它在春秋战国时代还是个稀罕物呢,只供王公贵戚玩赏用,算是一种祥瑞。

  到了现在,虽说已经不算是珍稀动物,但也还没到成为大量常见畜力的地步。

  而且想要得到好品种的骡子,那就得有好品种的公驴和母马。

  公驴还好说,毕竟只是用来做种驴,数量不需要太多,只要有心,即便是在蜀地,总是能找到几头十几头。

  更何况还可以通过沮县、南乡、永安等地对外交易。

  但母马就难说了,就滇马那小不点模样,能生出多好的骡子?

  这玩意本来就不容易搞,更何况母马品种也不好,再加上冯永对滇马适应北方气候的估计不足,所以这几年也就没有心思去搞什么马骡。

  这个错误的决定,让冯永开始尝到了苦头。

  只见他有些后悔地长叹了一口气,“若是早知道有今日,就算是母马再难生骡子,我也要让牧场想法子攒些骡子下来。”

  攒上几年,就算品种再怎么不好,也比如今直接消耗滇马数量的情况要好得多。

  吴明听了冯永这话,嘴唇动了动,又看了一眼关姬,最终还是闭上了嘴巴。

  冯永注意到了他这一个动作,心里就有些老大不高兴,你这厮,老子在跟你谈正事,你这都已经偷瞄我的细君两次了,几个意思?嫌活得太长了?

  于是冯永就对着关姬说道,“细君,那边是不是有人在争吵?你且先过去看看。”

  关姬目光清亮,眼中有些探究地看了一眼冯永,又看了一眼吴明,却是没有开口问为什么,点了点头,举步向别处走去。

  “行了,夫人走了,有什么话你可以直说了。”

  吴明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君侯见谅,小人想说的事情,有些肮脏下流,怕会污了夫人的耳,所以刚才不敢明说。”

  这个话倒是让冯永有些奇怪了,“究竟是何事,不能当着夫人的面说?”www.jieyidazhiye.com

  吴明又看了看周围,确认没有女子,这才凑上来轻声说道,“君侯若是想要多产骡子,小人那不成器的徒弟里,倒是有人提过一个法子。”

  “哦?”冯永一听,立刻来了兴趣,“什么法子?”

  吴明转过身,对着马圈内喊了一声,“周炉,周炉,快过来。”

  只见一个年轻郎君很快就小跑过到冯永面前,他先是迷惑地看了一眼吴明,很显然不知道他的师父叫他过来做什么。

  但当他看到冯永,脸上露出无法掩饰的激动和崇拜。

  “还愣着做什么?快给君侯见礼啊!”

  吴明很是恨铁不成钢地踢了这个看起来有些傻愣的年青人。

  “小人……周,周炉,见过冯郎君!”

  周炉看起来整个人紧张过度,说话有些口吃。

  这时候习惯把冯永喊冯郎君的,基本都是南乡的早期居民。

  特别是像周炉这样的年青郎君,十个里面有九个半,都是冯永的崇拜者,他们是冯永最坚定的支持者。

  冯永很是理解地温和笑笑,像拉家常一样,尽量让他放松下来,“周炉?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是,是学堂里的先生取的。”周炉脸色发红,胸口有些起伏,看来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小人家里是匠籍,得蒙冯郎君的大恩,改成了良籍。”

  “后来小人又被选入学堂,得要正式的名字,学堂里的先生知道小人是在炉子旁边出生,所以就取了个炉。”

  妈的这帮穷酸文人,即便是再怎么无节操,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在心底瞧不起黔首,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敷衍地给人家取了这种名字。

  冯永脸上笑容不变,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又怎么成了兽医?”

  学堂的出路有两条,一条是医学院,一条则是出来干实务。

  成为兽医的,那应该算是个例了。

  “小人在学堂学了两年,又入了医学院打下手。因为病人不够用,小人又比较喜欢牲口,所以就经常跑去给牧场的牲口看病,练练手什么的。”

  冯永:……

  “你为什么喜欢牲口?”

  冯永忍住吐槽的欲•望,又问了一句。

  “小时候家里太穷,做梦都想着要一头大牲口……”

  你这个梦想,实在是……

  冯永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怎么吐槽这个。

  “然后呢?”

  “然后师父看我好学,就教了我不少东西。”

  周炉又感激地看了一眼吴明。

  吴明一脸慈祥的笑。

  真是个纯朴的好孩子!

  冯永感叹一声,然后又问道,“方才吴师傅说了,你有法子能多产骡子?”

  周炉又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吴明,得到吴明的鼓励后,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又开始红了,有些忸捏地说道,“只是胡乱猜想而已。”

  “有想法就是好事。”冯永鼓励道,“说来听听。”

  “就是……就是……”周炉忸捏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脸上越发地红了。

  不过冯永注意到,他的右手,虚握成管状,下意识地在上下撸动。

  卧槽!

  小伙子,你这动作很眼熟啊!

  冯土鳖瞪大了眼,看着周炉一上一下的手,嘴角抽搐。

  吴明看得着急,再加上他又是年长,脸皮厚,当下就干咳一声,“君侯,这周炉的意思是,待母马发情的时候,若是有人把公驴的那话儿……”

  吴明说着,顿了一顿,然后看了一眼周炉的动作,“那就很容易了。”

  周炉这才惊醒过来,连忙“嗖”地一声,把双手藏到身后,连脖子都红了起来。

  冯永看着眼前这个手足无措的年青人,久久地说不出话来,最后,他心里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你小子真特么的是个人才!

  一般人撸啊撸,都是为了满足自己,你居然还能想着去给驴……

  老子这南乡学堂,当真是人才辈出!

  “怎么想出来的?”

  冯永实在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追问了一句。

  “小人,小人在给那牲畜去势的时候,发现若是不小心碰到那东西,就会……”

  好了,你不用说下去了。

  你的观察真得很仔细。

  冯永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这个法子你们试过了没?”

  “驴没试过,但马试过了。”

  吴明连忙点头,“牧场那边的种马,有一匹也不知怎么的,没有像以前那样粘着母马,后来用了这种方法,很快就好上了。”

  好上了?

  冯永心里实在是无力吐槽吴明的话,果然广大人民群众才是生产力的真正创造者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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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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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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