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蜀汉之庄稼汉>第0894章 软实力
  李慕和阿梅扶着冯刺史出了前院,冯刺史当场就能站稳了自己走。

  甚至长吐出一口气后,还有心情低骂了一句:

  “赵二郎非人子哉!”

  听到这话,阿梅只是抿嘴一笑。

  但李慕乃是出身世家女,从小就识文断字,文学素养不低,此时双眼发亮:

  “阿郎方才在厅中所念,别说是赵二叔,就是妾亦听得心情激荡。”

  “是吧?”想起自己方才在前院的表演,冯刺史都忍不住地给自己的演技点个赞。

  这几日的戏,并没有彩排,主要靠的,还是临场发挥。

  主要就是赵二郎这哈批,入戏太深,直接给自家兄长倒了一大樽烈酒。

  没半点眼色!

  “不见厅中诸人乎?谁不为阿郎文采所倾?”

  李慕紧紧地攀住冯刺史的胳膊,声音柔得都快要能拧出水来:

  “张娘子在外头听完,差点就忍不住冲进去了,现在比我等提前一步,跑去告诉女君了呢!”

  冯刺史哈哈一笑,志得意满。

  然后一手搂住一个妾室,笑吟吟地说道:

  “身上全是酒气,且扶吾去沐浴一番。”

  后院里,关姬与张星忆两人,等了半天,才听得门口传来自家男人的声音:

  “这么晚了,细君怎么还不睡?”

  冯刺史没有束发,披着一件外袍就走了进来。

  看到关姬挺着大肚子,连榻都没上,正与张星忆坐在桌边言笑妟妟。

  走近了,才看到案桌上铺着纸张。

  “这是在写什么?”

  “自是在等‘天生吾徒有俊才’的冯君侯。”

  关姬心情似乎极好,竟是开玩笑地接了一句。

  冯永走到跟前,低头看去,但见桌上的纸所写的,正是自己在前院所念的《将进酒》。

  他不禁吃了一惊,看向张星忆:

  “四娘竟有这等心思?只听了一遍就能背下?”jieyidazhiye.com

  张星忆骄傲地一抬头,不屑地看了一眼冯大抄公。

  倒是关姬笑着解释道:

  “前几日就知道你要念诗,又不肯提前跟我们说。四娘早在外头让人准备好了笔墨,在你念的时候就记下来了。”

  她说着,又低头看向桌上,双手捧起纸,赞叹道:

  “怪不得阿郎不愿意提前说呢!这等佳文,妾看也只有《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能与之相比。”

  “若是提前说了,何能惊艳厅中众人?千金散尽还复来,好句!这等句子,也只有阿郎有底气说。”

  冯永看到桌上还有不少纸张,上头皆是潦草而又凌乱的炭笔字体,想来是张星忆让人在宴厅外面的速记。

  倒是关姬手上所捧的纸,上面的字体铁画银勾,隐透出凌厉而不失豪放。

  一看就知道是虎女的作品。

  “好字!”冯刺史从关姬手里接过纸,“细君这个字,与此文倒是呼应。”

  “妾初闻阿郎在前院所念之诗,心头亦是激荡,故忍不住地写了下来。”

  关姬靠了过来,轻笑道,“写完后,才发现今夜所书,比往日要好上不少呢!”

  “这大概就是从字识人吧。”冯刺史的书法虽说是独创一帜,但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他看了一会,这才满意道,“前番那曹三让吾亲书此诗给曹植,正好,细君倒是省了吾一番事情。”

  此话让关姬“扑哧”一笑。

  张星忆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

  “姊夫,咱们说话要凭良心!亏得我看以你在前院醉倒,就赶快回来,让阿姊把这诗重抄了一份……”

  嗯,果然是夫妻连心么?

  冯刺史咳了一声,面不改色。

  反正在自家女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

  只是张小四这番功劳,没有得到冯刺史及时的反馈,让她心头更是不满。

  于是她满怀恶意地问道:

  “这诗还没诗名呢,要不然姊夫你亲笔题一个?”

  冯刺史讪笑:“别闹,即使是男子,也难写出细君这一手字,我是自愧不如也,如何能画蛇添足?”

  大妇则贴心多了,顺势转移话题问道:

  “说起这个,阿郎还没说此文是何名?”

  “将进酒,乐府诗。”

  “又是乐府诗啊?阿郎似乎很是喜欢写乐府诗?”

  关姬从冯永手里拿过纸张,提笔在上头写下“将进酒”三字。

  “大汉流传最广者,不就是乐府诗?”冯永微微一笑,“再说了,不写乐府诗,如何能聆听细君之唱?”

  当年关大将军唱一首《蜀道难》,让冯刺史大感惊艳。

  关姬大概也是想起了当年之事,当下温柔一笑,只是当着张星忆的面,她不好多做表示。

  于是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五花马,又是个什么典故?”

  “将骏马鬃毛修剪成瓣以为饰,分三瓣者,为三花马,分五瓣者,称五花马。”

  关姬听了冯永的解释,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多做追问,只当是哪里的风俗: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倒是妾孤陋寡闻了。”

  不过倒也符合她初闻五花马时的理解。

  毕竟能与千金裘相提并论,想来定是名贵之马。

  “不过是我师门中的习惯罢了,细君没有听说过也是正常。”

  说起这个,冯永又转而对张星忆说道:

  “既然诗中提起五花马,明日就让人挑出一匹上等好马,把马鬃剪修成五花。”

  “同时再让慕娘挑几件上等衣物,哦,还有那美酒也要准备好。”

  “只待那曹三辞行时,让他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就说是我给曹植的赠礼。”

  “此事,四娘记得亲手为之,不要出了差错。”

  张星忆点头应下。

  “阿郎对那曹植,倒是上心。”

  “不上心不行。若说当年曹操是文武皆是过人,那曹丕之文也算是可观。今到曹叡,武略不济,文才不足。”

  若是换了原历史上,曹叡也算是半代雄主。

  可惜的是,现在遇到了开挂的。

  因为连年对外惨败,第一年战胜吴国所树立起来的威信,早就已经失尽。

  登基这么多年来,曹叡现在连根基都办法巩固下来,更别说像原历史上掌控全局。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据探子所报,现在都督关中的司马懿,权力极大。

  可以自主任命关中诸军中层将领,甚至有权处死低层将校。

  再加上屯田以及特设专门的易市。

  钱粮军权政权集于一身。

  不说司马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如今曹叡对魏国的掌控力,比起原历史,要差得太多太多。

  “如今魏国可称道者,廖廖无几人。武略不过司马懿,或许满宠也算是一个?”

  “大汉武德充沛,有何惧哉?反倒是以文采论,仅曹植一人,便可压天下。”

  论起武略,不是说冯永看不起魏国的其他人,而是……

  没有了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一人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他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但是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要回去禀报陈王,所以他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

  “此马神俊矣!”

  但见此马全身油光发亮,,鼻孔极大,四蹄如碗,背腰宽且平直。

  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鬃毛被精心修剪了一番,上头还用饰物装饰,平生添了几分贵气。

  张远点头:

  “曹使者当真有眼光,此马乃是西域天马,后有人特意从西域转运而至凉州,最后送予君侯。”

  “君侯极是喜欢此马,故让人

  他说着,又拍了拍手,只见有数位仆人捧着东西上来。

  “此几物,乃是纯色裘衣,还有南乡最新款的绒衣,在外不说千金,就是万金,也是难求。”

  “至于这些美酒,西域蒲桃酒、南中蜜酒、烈酒,皆是君侯珍藏,都请曹使者一齐带回去给曹公子。”

  曹三闻此言,整面容,正衣冠,然后对着武威城深深地一拜,朗声道:

  “曹三代陈王谢过冯郎君相赠!”

  陈王这些年来失意失落,如今能得冯郎君这份情谊,也不枉陈王此次甘受朝廷猜忌,与汉人通书信。

  五月的陇右,已是满地青翠。

  来时满怀忐忑,无心观景色。

  回时收获满满,曹三再一次来到冀城时,终于有心情一观这个陇右重镇。

  这些年来,因为从汉中运转过来的物资,都要经过冀城中转,所以冀城日见繁荣。

  各类食肆客舍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甚至从南乡传过来的一种新娱乐,也已影响到了冀城。

  那就是说书人。

  雍凉自古出豪杰。

  以《紫电青霜记》为代表的侠义小说,不但极合雍凉风气,而且因为通俗易懂,更是为广大雍凉百姓所喜爱。

  往来的商队,大多都是苦脚力,苍头黔首也没什么钱去高档场所。

  偏偏受众最多的又是他们。

  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

  于是一些说书人,有时干脆跑到商队脚力睡的大通铺客舍里去讲。

  更加不讲究的,就是找个空旷之地露天讲。

  反正干这个,有嘴就行。

  久而久之,有些地方就成了固定说书的地方。

  有了市场,自然就会有消费,有些青皮暗倡也跟着流窜过来。

  为了办事方便,于是这些固定场所又开始围上栏杆,盖上棚子,以遮风挡雨。

  此时栏杆多称为勾栏。

  这等地方,在南乡早就有之。

  不过南乡的这等场所很是正规,官府有专门的曹署管理。

  因为聚拢时如瓦合,散时有如瓦解,易聚易散,所以称之为瓦市勾栏之地。

  乃是中底层百姓,往来脚力娱乐的地方。

  冀城这边,也随了南乡那边的叫法,渐渐地叫开了来。

  曹三在汉中时,早闻冯郎君治南乡的种种异闻,只是来时匆匆,要去凉州见冯郎君为要。

  如今事了,听闻冀城亦有这等奇特之处,便心生好奇,要前往一观。

  哪知亲临之后,发现此处大是粗俗,往来皆是粗衫苍头。

  当下不免有些失望,只是听闻那说书,却又让他觉得新奇,流连一番,竟是不忍立刻离去。

  隔壁又传来有女子的声音,咦咦呀呀的,似唱非唱,调子如捏着嗓子唱出来一般,当是民俚俗曲。

  什么“靖哥哥”、“蓉儿”,让人听得糊里糊涂。

  曹三顺着声音转过去,但见勾栏围住的地方,有女子脸上涂抹着劣等脂粉,如同鬼画,张嘴在唱着什么。

  旁边还有一男子,长得粗矮无比,面目憨厚,一笑就是黑黄的龅牙,一看就是从地里刨食的。

  偏偏腰间还配了一把刀,不住地围着女子转。

  时不时还配合女子说两句。

  引得下边汉子呼吸急促,叫好不已,脖子都粗红粗红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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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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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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