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蜀汉之庄稼汉>第0922章 两相歉
  一帮人商议完毕,各自分工,定下了未来数年荆州的一些事情。

  张白连夜转回了吴郡,去找自己的家兄。

  然后又马不停蹄地从吴郡出发,再次经过荆州,亲自前往蜀国的永安。

  得知是张白亲自送信给冯明文,知情者皆是称赞:

  吴郡张家,果然是急人之所急,真乃好义之家。

  张白到了永安,又送了拜帖,欲前去拜访掌管永安易市的费诗。

  旁人劝曰:

  “这些日子以来,欲访费公举者,不计其数,除却公事,费公举少有见外人。郎君此举,怕是未能如愿。”

  “哦,还有这等事?”

  张白听了,略有吃惊。

  张家这些年来,已经逐渐把重心放到了与蜀国的交易上。

  而永安易市,乃是为了方便蜀吴两国的交易而设。

  所以与永安易市的官吏打好关系,乃是应有之义。

  只是如今看来,似乎主管易市的费诗不太好说话的样子啊。

  张白这般想着,被派去送拜帖的下人很快回来了,果然没有带回来好消息。

  张白此行主要是为了送信,既然费诗不愿意见他,他也没过多停留,转道向锦城,然后再从继续向北。

  此时已经进入了建兴十一年三月底。

  就在张白跋山涉水的时候,魏国也有一个人,来到了凉州,同样给冯刺史送了一封信。

  “曹公子已经逝世了?”

  已经回到凉州的冯刺史,看着眼前的曹三,吃惊地问道:

  “前面你不是说,曹公子只是小病而已?怎么就这么突然……”

  曹三早已没有了第一次过来时的风光。

  这一次,他是悄悄混在商队,乔装而至。

  但见曹三神色哀痛,面容枯槁,悲声道:

  “小人原也以为陈王只是小病,哪知回到陈地后,却得知陈王早已转成了重病,卧榻不起……”

  说到这里,数尺高的汉子,竟是当着冯永的面流下泪来:

  “待陈王接到冯郎君来信时,已是病入膏肓。”

  曹三在离开凉州后,冯永想要打探曹氏家族究竟有没有遗传病,所以又借着关心病情的名义,给曹植写了一封信。

  谁会想到,竟是歪打正着?

  “陈王临终前有言:能名留冯郎君的《将进酒》,死而无憾。”

  他一边说着,一边递上信,“陈王生前曾秘托小人,让小人务必把此信送到冯郎君手上。”

  冯永得知曹植已死的消息,心里也不知怎么的,有些怅然若失。

  他机械地伸出手接过信。

  比起第一封信来,这封信的字迹显得潦草了许多。

  应当是曹植在病重时所书。

  想起自己写给对方的诗,乃是怀了某种不纯目的,哪知却换来了曹植这般诚心以待。

  被人称作“心狠手辣”的冯刺史,心里竟是罕见地有些发虚,居然不敢正眼看曹三,一时间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谁知曹三却是两膝拄地,跪而俯伏,行顿首大礼:

  “冯郎君,实不相瞒,小人前番过来,不仅仅是受了陈王所托,其实亦有探查凉州军情民心之意。”

  “哪知冯郎君不但诚心以待,更是特意赋诗一首赠陈王。陈王生前,觉得实是愧对冯郎君这番情义。”

  “如今陈王已去,小人在此,代陈王向冯郎君请罪。”

  话一说完,曹三便“咚咚咚”以额叩地。

  冯刺史看到曹三此举,脸上已是羞得满面通红。

  他连忙扶起曹三,赧然道:

  “曹义士不必如此,吾当初又何曾不是怀了私心?哪称得上是待以诚心?你这是要羞煞我啊!”

  “吾写诗赠曹公子,不过是欲借曹公子名声,涨自己声望罢了……”

  至于后来想借与曹植的交情打探曹氏家族遗传病,那算是以后的事了。

  当初自己写那一首《将进酒》,确确实实是想借机形成东魏西蜀,一曹一冯相并立的局面。

  谁知道也不知是不是李太白的诗太过牛逼,直接把曹植给奶死了。

  让冯刺史实在是有些情何以堪。

  曹三听了冯刺史这番话,再看到他这副神色,心里也不知是当信,还是把这个话当成是安慰。

  毕竟当陈王听到“冯郎君占天下文才八斗”这个评价时,可是连连点头赞同了呢。

  并直言“以冯郎君独创一帜文风之才气,必为后来者所尊崇”。

  曹三先入为主,觉得冯郎君既有这等才气,又何需攀附陈王之名?

  不过冯郎君居然会当面说出这番话,倒也让曹三心里好受了一些。

  “若是陈王在地下有知,也可放下心中之愧了。”

  冯永听到曹三此言,不由地叹息一声:

  “逝者已去,曹义士还是先保重自己的身体。”

  比起第一次来凉州,现在的曹三看起来消瘦了许多,身子极是单薄。

  脸上还有些病态的腊黄,看来他的身体并不算太好。

  “小人谢过冯郎君关心。”

  把曹三安排下去休息后,冯永呆坐着,脑子空荡荡的。

  按理来说,他与曹植连面都没有见过,根本不熟,更不要说什么交情之类的。

  可是也不知为什么,得知曹植的死,冯永心里总是有些说不出的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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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比平常少吃了一碗。

  “心里头堵得慌!”

  冯刺史吃了三碗饭后,拒绝了阿梅给他添饭。

  放下了碗筷,冯刺史叹息道,“还想着能成文坛一段佳话呢,没想到说没就没了。”

  “已经是佳话了!”

  张星忆把排骨的脆骨啃得“咔咔”响,头也不抬的说道:

  “冯郎君神往曹子建的清平宴,曹子建赞誉冯郎君的八斗才。”

  “如今世无曹子建,天下才气,唯看冯郎君一人耳。”

  冯刺史没好气地看了一眼张小四:

  “人家尸骨未寒呢,你说这些,不让人寒心?”

  张小四终于抬起头来,呵呵一声冷笑:

  “曹子建可是曹贼伪王呢,再加上又负有才名,乃是魏贼文坛旗帜。正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喊他一声曹子建。”

  真要换了以前,曹贼伪王有一个算一个,特别曹操的儿子,死哪个都是值得高兴的事。

  作为政治生物,对于张小四来说,如今这死没良心的,已经算是在文坛上正式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所以曹子建死不死,那都是无所谓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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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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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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