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搜视频里那张瘦削但依然好看的脸,和午夜梦回反复出现的样子,完美重叠。
视频里她面对绑架亲生儿子的瘾君子,挺身而出用自己交换人质,最后几招把那绑架犯打倒在地,干净利落。
那小孩似乎生了重病,但显然和她并不认识。
时间过去这么久,她果然还是像当初一样,古道热肠,胆大包天。
善良对于沈暮歌来说,应该是来自父母的遗传,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却是奢侈。
我出生的时候,我爸爸已经在我外公的帮助下,成为加拿大华人帮派里屈指可数的人物了。走到他那个位置的人,没一个是吃斋礼佛的。
但我妈妈却和父亲完全不同。她爱我父亲的江湖血性和义气,但作为帮派里的大小姐,她被我外公保护得太好,可以说不怎么沾人间烟火气。
她面慈心软,从小到大没见过血,一直到嫁给了我爸爸,都对外面的打打杀杀毫无兴趣。
我外公挑中我爸爸,就是因为我外公只有两个女儿,都被千娇百宠成了公主,担不起家里的大任。
这个时候,横空出世又深爱我妈妈的爸爸,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但在我看来,母亲的这份所谓的善良,不仅无谓,实质却是软弱。这份软弱,直到我爸爸被那个叫沈重的警察一枪爆头,也没有改变过。
爸爸死后,我一向柔弱的妈妈,不顾我外公的各种阻拦,带我回南临,见父亲最后一面。
我以为妈妈看到她的杀夫仇人,会和我一样,怒不可遏,满脸仇恨。但她站在沈重面前,却十分平静,一脸了然,好像谁也不怪。
也许她从嫁给我父亲那天起,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了吧。
但我不同。虽然我那时候不过几岁,对死亡的概念也不清晰。但我的法则很简单,他们让我失去了父亲,而外公有能力替我爸爸报仇,那我们就该反击。
很明显母亲没有这个意思。她还匪夷所思地切断了和加拿大的联系,带我在南临找了个清静偏僻的地方住下来。
国内的生活我极不习惯,起初总是哭闹。妈妈总是在我胡搅蛮缠的时候,抱着我泪水涟涟,她说她都是为了我好。再在加拿大那样的环境下长大会害了我,我有朝一日终会成为我爸爸那样的人,手染鲜血,横死当场。
我不想让妈妈伤心,所以在逐渐适应了内地生活后,变得平和沉默。
我并没有放弃为父亲报仇的念头。
我想这样清苦艰难的生活,我妈妈这样的千金小姐,总归过不了多久。等她学会向命运低头那天,我总有机会再回到外公身边去。
等我真的长成我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人,我就可以把我该讨的债,找那些警察一点点讨回来。
可是我没有想到,命运的折磨没有先让我等到外公,却先让妈妈倒下了。
那些年,物质生活的匮乏其实我们都不介意。但外人对我们异样的眼神,顶着“杀人犯家属”这个名头,妈妈和我都活得很艰难。
十三岁那年,已经油尽灯枯的妈妈终于支撑不下去,匆匆离开了人世。
就这么可笑,我本来该是我外公和父亲事业的继承人,多伦多叫得出名号的世家子,却在南临这么一个破地方,成了没人要的孤儿。
更讽刺的是,沈重,那个杀了我父亲造成了这一切灾难的人,还假装慈悲地把我接到了他家里。
他一定是想羞辱我吧,拿他那套道貌岸然的价值观给我洗脑,让我知道有一个有劣迹的父亲,和他们那种正义阳光的生活有什么区别。
我没打算给他们任何好脸色,和杀父仇人之间,没得妥协。
但初入沈家,第一眼见到那个叫沈暮歌的小女孩,却让我着了迷。
作为一个青春期的胖女孩,她无疑是好看的。她从小应该被整个公安大院里捧成了公主,眼睛里干净得没有杂质。这样的纯净,是我在我从小到大生活的圈子里,很少看到的。
可惜她一早也知道我的身份。我爸爸当年以据说极其残忍的手段害死了她的母亲,她对我始终有浓浓的戒备。
但和她相处,总比和沈重多说几句话好。起初我和她算不上朋友,但也不至于是敌人。
那两个月我在公安大院里过得并不好。这都是沈重的自以为是造成的,他和我母亲一样,总觉得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有利于我的成长,却从不考虑,其它的人怎么看我。
我每日极少出门,但还是避免不了被大大小小的孩子欺负。有一天我只想出门买本书,就被一群人围在门口,冷嘲热讽和唾沫拳头,未成年人的世界里,一样有暴力。
我差点就要还手反击了,是沈暮歌赶到救了我。她的表情虽不好看,但毕竟是阻止了我原形毕露,从那以后,欺负我的人也变少了。
这一切,都是沈暮歌的好朋友,宋亦城的功劳。
他是南临刑警大队长宋陶的儿子,和他爹一样刚直不阿,样样出挑,是大院里小太阳一般的存在。
每当和沈暮歌去食堂吃饭的路上,看见那些欺负我的孩子对着宋亦城点头哈腰,我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在这个城市里,他就是我的反面,照出我的卑微狭隘。他所拥有的,我并不羡慕,但唯一一点,他拥有沈暮歌的仰慕,这让我毫不掩饰地嫉妒。
那年的生日是在沈家度过的。我请她在外面的火锅店吃了一顿,她回赠了我一份荷包蛋。
那是我人生中吃过最难看但又最好吃的寿星蛋。沈暮歌端着那碗蛋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了站在街对面,一脸落寞的宋亦城。
我知道那种看着自己在意的人,和别的人亲近的那种心情。我很开心地吃完了沈暮歌亲手做的鸡蛋,同时更兴奋,在这场两个少年的角逐中,我大概也会有机会赢一次。
在姨妈来南临接我回外公家之前,我决定做一件事——亲手为我父母报仇。
爸爸死在沈重的枪下,妈妈的死是这场悲剧无法抑制的后续结果,这一切都是沈重造成的。
我没有任何犹豫。尽管沈暮歌对我很好,一度也差点打动了我,让我放弃这个机会。
但我太清楚,我骨子里基因决定的,此仇不报,所有的温暖情爱,都是没有颜色的。
作为楚天南的儿子,萧家的继承人,这件事我必须完成。
甚至我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卑鄙的期待。期待沈暮歌和我一样,再一次尝到了人间的苦,和我一样成为了孤儿。
当她不再是被南临公安局长捧在手心的明珠,那我和她之间,说不定也更近了一步。
只是没想到阴差阳错,沈重没有中招,沈暮歌却差点跟着丢了小命。火势起来之后我去拉着她离开,她死活要找她的爸爸。
我实在没想到,一个平日800米长跑都无法完成的人,拼起命来能有那么大的力气。
砸下来的柱子把我们封在火场,我想也没有想,就把沈暮歌护在了身下,随即而来的剧痛让我失去了意识。
我居然也有今天,会为了杀父仇人的女儿,愿意豁出命去。
死里逃生后我第一次为我一直坚持的信念感到迷茫。
我觉得,也许我没有我自己认为的那样坏,而好人和坏人,也不一定是天生的。
我救了沈暮歌,她眼泪巴巴地守在我床边照顾我,连着那些曾经对我不友善的公安局的人,也对我温柔了许多。
原来人做善事,会心情舒畅,感觉并不赖。
养伤的日子,我一边帮沈暮歌继续补习英文,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
如果我放下我本来认定的,必须要死守的身份,我的人生也未尝不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可能。
看着沈暮歌人畜无害的脸,时常把我当哥哥般依恋心疼,我对这种平静安稳不用担惊受怕的生活产生了留恋。
我开始害怕加拿大的生活会毁了这份美好。妈妈临终前的话在耳畔回响,一旦我向着我爸爸那样的人发展,那我和沈暮歌之间,就再无可能。
我做了个外公和姨妈一定不会喜欢的决定。我决定秉承妈妈的遗愿,留在南临,留在沈暮歌的身边生活。
姨妈到的前一天,我兴冲冲地想去找沈暮歌。我亟不可待地想看到她得知我这个决定时的欣喜和安慰,却正好撞上她和宋亦城告白。
那些天因为我和沈暮歌亲密的关系,她和宋亦城生了嫌隙。我知道宋亦城在吃醋,但我偏要继续和沈暮歌越走越近。他那么骄傲不可一世的人,在感情上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但我高估了我和沈暮歌的关系。为了讨好宋亦城,她用“同病相怜”四个字就解释了和我的关系。
原来在她的心里,我不过就是她父亲收养的一个可怜虫而已,她心里从来没有我的位置。
她豆蔻年华里全部的悸动,都是留给宋亦城的。她和他之间,由不得我一个外人撼动分毫。
那一刻,我为自己这么久的内心澎湃羞愧不已。我感觉自己就是个笑话。
明明生长在不见阳光的沼泽里,和山顶上的参天大树天差地别,还顾影自怜地觉得自己,只要放下,就可以攀附光明。
沈暮歌永远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坏人”,她唯一喜欢的只有宋亦城。
好在初恋的痛苦并没有维持太多年。回到加拿大后,我按照我制定好的计划生长。沈暮歌十八岁那一年,我和姨妈一起联手,做局杀掉了沈重。
在那帮误入歧途的警察中,我还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上苍对我不薄,让宋亦城成了阶下囚。我决定不杀他,而是给他一个坏人的剧本,让他成为和我一样的人——沈暮歌最讨厌的那种人。
而这一次,轮到我扮演所谓的“好人”。我会拿走宋亦城所有的东西,以不一样的面目回到沈暮歌身边。
这一次,我不会再错失等待了这么多年的幸福。
只是没有想到,宋亦城的动作那么快,我赶到海城还是晚了一步。
再看到沈暮歌的时候,我已经是李之沐了。但我看着她对我不咸不淡的样子,看着她在皮皮做手术的间隙,魂不守舍,我知道我可能又一次输了。jieyidazhiye.com
为什么比宋亦城更早出现在沈暮歌生活里的不是我?为什么我已经费劲心机让他活在危机四伏之中,他却还是可以克服一切障碍,永远比我早一步站在她身旁?
十三岁那年的惨败,也许就决定了,和沈暮歌再相见,我和宋亦城之间还会有这场对决。
我看着我们在迪士尼乐园拍摄的照片,微笑着给表妹林绮陌发去了宋亦城别墅的地址。
很快陌陌就会找到她,告诉她当年的真相。等待她的,一定是场和宋亦城的生死相博。
我不是不心疼。但这世间唯一能够打败宋亦城的,只有让他自己堕落,幻灭在沈暮歌的世界里。
否则就算是死亡,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他在她心里永远,都有一个我靠近不了的位置。
只是最后我终于没有得逞。
其实在沈暮歌答应和我离开海城的时候,我就已经有了很不好的预感。我又一次带着她去了迪士尼,站在同样的地方拍了一张照片。
这一次她并不情愿,连照片也没有兴趣看。
她不知道,在她对着镜头露出勉强笑容的时候,我侧身在她耳边,吻了她的头发。
这就是此生唯一一张,我和她亲密的照片。
现在这张照片就躺在我贴身口袋里,会跟着我去另一个世界。
注射死刑的人是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的。我跟狱警哀求了很久,考虑到我的外籍身份,他们最后才答应通融。
冰凉的液体注入我的血管之前,我把同时带在身上的瑞士莲巧克力放在口中,二十七年来的苦与甜都慢慢融化。
我是楚离,也是李之沐。我一生只努力做过一次好人,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
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在西南边境的田野上。
黄昏如血,远山含黛。
她坐在夕阳底下,而我在她身后,静静看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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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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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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