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重生三国之雄霸天下>第119章 大婚!
  公元一八八年,安宁的太史慈的青州迎来了一件大事。

  年轻的青州别驾迎来了自己的大婚,新娘是青州刺史孔义的女儿——孔悦儿。

  这在别人看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对于太史慈来讲却是无比的艰难,须知这是一种在人性上的屈服。

  但在政治上,这是一种成熟。

  青州别驾,更是青州的实际统治者,怎可能在及冠之年还没有婚配?这是令太史慈手下的幕僚们无法忍受的。

  更何况还有家中老母的期盼。

  太史慈唯有屈服。而此时最佳的人选就是孔义的女儿孔悦儿。

  这事情一定下来,管宁等人大喜,开始了准备工作。

  岂料一忙起来,太史慈简直是不胜其烦,在后世时,每逢自己的同学结婚,太史慈就无限的同情新郎新娘,因为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仿佛那婚礼简直就是给别人举办的,可是到了三国,赶上自己结婚,太史慈才知道现代人和三国古人相比简直就是瞠乎其后。

  那个什么六礼实在是让人头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下来,太史慈就有一种要晕倒的感觉。

  要知道当年杜远和李仙儿结婚时太史慈正在那个“日自己”的小岛上砍野人过手瘾呢,哪里知道这么麻烦?

  先是那个“纳采”,居然要让太史慈拿着活雁去孔义家求婚,这就是《仪礼•;士昏礼》中所谓的:“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这原也没什么,可是管宁等人竟然齐齐对太史慈起哄,居然让太史慈自己去打一只大雁下来。说这样才有诚意。

  问题是太史慈的弓箭术过于精准,弄得太史慈一拿起弓箭来本能的就把大雁往死里射。令太史慈无比的郁闷,费了好大的事,才弄来一只活大雁下来。待他欢天喜地又疲惫不堪的走了之后,射大雁的那地方就名副其实的变成了“哀鸿遍野”。令千多年后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图莫奈何。

  “问名”倒是简单,无非就是生辰八字以准备合婚。拿着大雁的太史慈照着《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的规矩对孔义:“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太史氏。”

  待到“纳吉”时,太史慈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步骤不就是现在的定婚吗?因为没有麻烦而欢天喜地的太史慈连忙拿出自己这些年挣的钱财准备取下聘礼。

  岂料这时候的订婚下的聘礼并非金银,还得是大雁,当太史慈从徐盛的嘴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快抓狂了:又要去射大雁!?

  “纳征”反而最简单,一只全鹿送去了事。

  剩下的事情就容易了,所谓的“请期”,就是男家择定结婚日期后,备礼去女家,请求同意结婚的日期。也就是现在民间俗称“提日子”、“送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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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期间也发生了不少令太史慈比较开心的事情:高顺打得济南那些不识抬举的豪强地主各个服服帖帖。由王豹和许褚把守的乐安当然是固若金汤,北海的公沙卢氏被和太史慈关系大为改善的孙氏家族和刘氏家族在廖化的组织下联手灭掉。

  比较麻烦的是归降的臧霸和孙观在兼并了泰山令两大贼寇的残兵败将后,在平原郡与张举的军队处于战争胶着状态,一时半会儿分不出胜负输赢来。不过这种情况要比历史上的情况好很多。

  凡此种种,都算是为太史慈预备的贺礼了。

  不过令太史慈大感诧异的事情是孔义通知他,结婚当天居然不用他这新郎去孔义家迎亲!这令太史慈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何这对礼仪无比重视的孔义家为何会提出如此要求?

  要知古代富家子女结婚,一般都严格遵循六礼的步骤,而亲迎则是无比重要的一步,只有普通人家结婚才会从简。可是齐鲁之地是古代的文明礼仪之邦,这种事情发生在世家大族的身上当真是少见。

  待到看到孔悦儿捎来书信后,太史慈才明白为什么。

  那信纸在太史慈这后世人看来叠的很别致,正是名副其实的“双鱼书”,看着那折叠方法纷繁复杂的信纸,有点莫名其妙,要知两人虽然已经订婚,但究竟是有名无实,这种代表着“剖腹见心”的比目“双鱼书”实在是于礼不合,要知孔终究是大家闺秀,这么做一定是有万不得已的苦衷。

  太史慈摇头苦笑,展开信纸,出乎太史慈的意料之外,那信中别无他字,只有《诗经;齐风;著》一首: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太史慈看完这封特殊的情书后愣了半天,这才明白自己要娶的妻子是一个多么性格坚强而独立女孩子,因为太史慈分明从其中读出了一种带着哀怨的幸福——她渴望的不是世家大族强加给她的“礼”,而是渴望太史慈对她是一种真情实感。那隐隐的、淡淡的情愫正如信纸上的香味牵动了太史慈的神经。在这一刻,太史慈才真正的感觉到孔并非是自己印象中那个冷淡的花瓶,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儿。

  莫名地,太史慈心中有了一丝感动,觉得自己并非是最大的受害者,要知古时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日日快活,换着花样极尽床第之欢,女人怎么办呢?

  算了,既然自己无法决定现在的婚姻,那为何不去怜惜这以后便是日日枕边人的孔悦儿呢?

  太史慈暗下决心,以后尝试着努力爱她。

  只是太史慈想不到,需要他如此做的还有其他人。

  在太史慈的婚期刚刚决定不久,有一位不速之客到访,那就是孙邵。

  两人现在已经是老熟人了,见面自是一番亲热。

  孙邵也不客气,劈头盖脸便说道:“子义,你如无事,此刻便随我到刘氏宗族去一趟。否则七小姐便活不下去了。”

  太史慈刚喝了一口茶,闻言险些喷了出来。

  开什么玩笑?

  孙邵看着太史慈狼狈的样子,心知自己的话说的唐突了。连忙解释道:“自从临淄回来后,七小姐便比原来安静了许多,一点都不象她。别人不知道原因,我还是知道的……”

  太史慈看着孙邵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心知古人表达情感一般比较含蓄,虽然齐鲁大地民风开放,但孙邵这文人面对情感还是不知如何说出口。唯有理解的点了点头道:“我理解。”

  孙邵叹了口气道:“岂料自从听说子义要结婚的事情后,七小姐就又变得茶饭不思,不肯进食了。”

  太史慈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听《西厢记》或者是《牡丹亭》的恶俗情节——虽然他知道这是真的,不过自己总是感动不起来。

  孙邵看太史慈沉默不语,又叹了口气道:“其实七小姐也不是不肯进食,只是即便是她自己努力去吃,也吃不了多少,性格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化,看人还是会笑,但就是日渐消瘦。真不知如何是好,要是非到万不得已,我们家老爷子也不会令我来找子义了。”

  太史慈听到这里面色凝重起来,知道刘璇的状态很不对,因为那并不是小孩子因为得不到心爱的东西、而向父母吵闹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少不更事的小孩撒娇,那是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感情绝望。

  太史慈跟刘璇接触并不多,印象中只是觉得这女孩活泼开朗,颇为有趣,即便是把她从昌稀的魔爪中救出来时,虽然觉得她一刻也不想要离开自己,但却没有想到刘璇竟然会对自己情根深种到如此程度!

  太史慈更知道,此刻一去,只怕这刘璇又要娶进门来,如果不去,刘璇的状况又令人担忧,想到此处,心中更泛起了那晚救出刘璇后,这美女小鸟依人、惹人怜爱的样子。

  找别人诸如管宁去商量一下?开什么玩笑!这小子绝对举双脚赞成,问了还不如不问。

  算了,自己都这样了,多一个也不算多吧?

  只希望自己日后不会变成后世玄幻小说中的种马。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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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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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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