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最后一天自然不会再赶路,林筠初一声令下,安应宗跟河简两人便立刻搭起帐篷、架起火炉、端出食材,准备在雪地里把大年给过了。
“好冷呀。”叶新夏搓搓手,蹲在篝火旁边取暖,整个人被林筠初拿棉衣和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眼睛。
“裹成这样了还冷?”林筠初抱来柴火扔到一边,想弹她的额头,但是她的额头已经被包起来了,只好遗憾地搓搓手指。
叶新夏不满撅嘴:“就欺负人,为什么你们三个穿那么少不冷,就我一个人冻成狗!”
明明是四个人的旅程,其他三个只是穿了棉衣就不冷了,只有她穿了棉衣,裹了围脖,还披上了披风,连脑袋都一并裹住了,还冷!
叶新夏这话一出,就惹来几声笑声,转头去看,安应宗跟河简在偷笑呢。
叶新夏气不过,捏了雪团扔过去:“你们太讨厌了!不可以嘲笑我!”
河简笑嘻嘻地躲过了雪球,心中暗叹他林姐可真是把夫人宠成小孩儿了,想之前,夫人就是夫人,跟他们说话都客客气气的,现在,都会跟他们扔雪球了。
安应宗在溪边舀了些水放火上烧开,将食材放进锅里闷上,不多时,香味就飘了出来。
叶新夏吸吸鼻子:“好香呀!”
“再等会儿就能吃了。”林筠初笑着说,一边将腌制好的鸡穿上木棍放到旁边烤着。
叶新夏目光落在烤鸡上,吸吸口水:“不急,我要留着肚子吃烤鸡。”
好久没吃烤鸡了,馋得慌!
林筠初宠溺一笑:“先喝点汤暖暖身子,天色都还没暗下来,有的是时间吃。”
“好吧。”
叶新夏动了动,感觉有点热了,费力地伸手去摘自己的帽子,奈何穿得太厚,胳膊被束缚了,折腾了半天就是摘不下来,一个没坐稳往后倒去,圆滚滚的像个汤圆一样落在雪地里,还滚了两圈,林筠初在一旁看着笑得不行。
安应宗和河简听到她的惊叫声回头看到这一幕,也都笑出了声。
林筠初看她滚了两圈还扑腾着起不来,才笑着上前给她解围。
叶新夏已经习惯她拿自己取乐了,如愿摘了帽子脱了斗篷,也不管三个人怎么取笑自己,抱着双膝眼巴巴盯着火上逐渐变了颜色并且开始散发香味的烤鸡。
年夜饭虽然是在野外过的,但是厨具和食材都带得足,四个人围着篝火倒也过了一个好年。
年初一四人休息了一天,初二便继续启程回家,相比来时一路金黄秋景,回时,眼之所及,除了光秃秃的树杈和偶尔出现的村庄,皆是白茫茫的雪。
许是天冷了,叶新夏也不爱动,整天窝在被子里面,只有心血来潮的时候拉着林筠初做些小吃,偶尔熬上几碗汤,当然,动手的还是林筠初多,日子倒也惬意。
这日,两人又做了些羹汤,收拾干净之后觉得马车里有些闷,叶新夏便拉开窗帘透气,远远看见有个黑乎乎的人影不知道在路边做什么,好似发觉有马车过来,急急忙忙走了,畏畏缩缩的样子猥琐极了。
叶新夏看了一眼,没放在心上,结果马车没走多久,外头就传来了安应宗的声音。
“姐,夫人,路边好像有个小孩儿,要下去看看吗?”
安应宗拉了一下缰绳,将马车速度降下来,外头的风有点大,隐隐约约觉得风里好像有孩子的哭声,但是他也不太确定。
叶新夏想起之前那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想起以前还在助婴堂的时候,几乎每年她都能在楼上看见堂门口有这样的身影,一旦这样的身影出现,基本上助婴堂就会再添一个孩子。
叶新夏一双秀眉皱起:“去看看吧。”
“好。”
安应宗应声而去,不多时就抱着一个襁褓过来:“姐,夫人,真的是个孩子,这个……”
安应宗捧着孩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们村人少,孩子是最金贵的,他长这么大,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往日用着还行的脑袋,此时一点用处都没有。
“周边可有查探过?”林筠初门帘拉开,将哇哇大哭的孩子抱进车里。
外头虽然雪停了,但是寒风仍在喧嚣,这么小一个孩子仍在雪地里,要是放主星那里,遗弃这个孩子的人得牢底坐穿!
“探过了,没人,估摸着是离这里最近一个村庄的人,你看?”
安应宗趁机将自己的手揣进怀里,一直拉着缰绳,手都要冻没知觉了!
“不用探了,人家故意扔的。”叶新夏压着怒火道,这孩子,哪怕找到他的家人,也逃不过再次被遗弃的命运。
“你怎么知道?”林筠初疑惑。
安应宗也眨着求知的双眼望向她。
叶新夏抿抿唇,心情十分不爽:“刚刚我拉窗帘,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从这个方向离开,结果我们一到这里,就碰见了这个孩子,跟以前偷偷往助婴堂丢孩子的那些人一样,我要是没猜错,这孩子,是个女孩儿。
不过他还算有良心,等到我们出现了才离开,想来也是不想让她没了,要是半夜扔出来,孩子逃不了夭折的命运。”
河简见她们停下来,自己也跑过来了解情况,一来就听见叶新夏这番话,连着安应宗和林筠初一起,三个人同时啐了一口国粹。
“娘的,他爱要不要,小闺女多可爱,我们养了就是!”
河简一拳打在车壁上,惊得马匹后退了几步,安应宗连忙安抚马匹:“你冷静些,看林姐和夫人怎么安排。”
林姐和夫人正好缺个孩子,要是她们想养,哪里轮得到河简说话?
林筠初下意识看向叶新夏。
叶新夏犹豫了一下,拉拉林筠初的衣袖:“要不,我们养吧?”
虽然林筠初没跟她提过要孩子,但是她知道筠初是喜欢小孩的,而且,她自己也想要个小孩儿,以后,筠初忙的时候,她就带着孩子等她回来,这样,等待的时光,应该就不会那么难熬了。
林筠初见叶新夏也想养,立刻拍板:“那就养!”
就这样,两个人的小家多了一个小成员,林筠初和叶新夏还没稀罕够小宝宝,安应宗和河简就已经为了谁能多抱一下而打起来了。
有钱就是好办事,安应宗将马车加速往前又赶了几个村庄,估摸着没人跟这个孩子有亲缘关系了,一进村,没多久就领着个奶娘回来,孩子的口粮就有了。www.jieyidazhiye.com
同行的还有的奶娘的丈夫和半岁的孩子,不过问题也不大,两辆马车,几个人挤挤问题不大。
有了孩子,一行人就多了一些欢声笑语,就这么一路回到县城。
回了县城,林筠初就不得不忙起来了,叶新夏也开始正常上工,家里的事务全交给了孙奶奶、柳蜻蜓和奶娘夫妻俩打理。
有了秦家的帮助,还有历城一干好友的捧场与支持,林筠初的铺子很快就开了起来,加上从星际带来的一些营销套路,铺子每日门庭若市,没两年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林筠初按照当初叶新夏说到那样,将赚来的钱都妥当分配好,买地地买地,建房的建房,做公益的做公益。
刚开始,还有人因为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的关系恶意中伤。
后来因为云夏商铺做生意讲诚信讲良心,又时不时地通过地方官员资助乡村开办学堂、给助婴堂捐钱捐物、天灾时捐助物资等等,前有百姓信任,后有官员扶持,云夏商铺的名声渐渐响了起来,直逼当年的秦氏商铺,那些难听的言论,便无人敢说了。
云夏商铺越开越大,做的善事也越来越多,助学、修路等等,财富名声虽不及皇商,但是在民间也享有盛名,每每有人提起,总少不了一番称赞。
叶新夏在锦绣堂如愿习得传承技法,之后为了避嫌,便不在锦绣堂绣坊继续做工,自己出来单干,只在每一副作品卖出之后,将分成送到锦绣堂去,偶尔也帮着锦绣堂出力一些难度较高的单子。
单干之后,有了更多的时间琢磨,叶新夏的技法又有了精进,有了自己的风格,名声也渐渐响起来,到后面,竟也攒了不少家业。
那孩子被两人命名为叶静雪,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就是孩子在一众不怎么靠谱的叔叔伯伯和哥哥姐姐们的照顾下长大的,平日里太过闹腾,哪怕是最能忍耐的叶新夏都受不了。
于是上户籍的时候,大名就被赋了一个“静”字,“雪”字,是因为她是在大雪天来到这个家的。
大概是环境熏陶又或者先天天赋,叶静雪极小的时候就展示了惊人的经商天赋,所以她一满十八岁,林筠初就将铺子扔给了她,自己带着叶新夏继续游山玩水。
一路所见所闻,都被两人以图文的形式记录下来,献给学堂做课外读物,以供学子开拓眼界,晚年间,有书生将所有材料整理成册,两人再一次为众人所知,许多文学传记之中,都有两人的名字……
(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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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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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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