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晓做事很快,行动执行力也很强。

  一家客栈的装修,招人,宣传,张晓晓只用了一天时间便搞定了。

  伙计跑堂招了三人,厨子招了六人,算账先生招了两人,掌柜招了两人,打手招了三人,店前揽客小厮招了四人,饲养动物和饲养幼苗的专业人士各招了两人。

  客栈后面有一块荒废已久的地,用篱笆墙围了起来。张晓晓便请人将这块地整理了一番。重新建起院墙,还建立了猪圈。

  做完这些后,张晓晓又花了两百两买了鸡鸭鱼猪鹅的幼崽,将鸡鸭鹅猪养在了那块地里。将鱼养在了客栈的后院池塘。

  不仅如此,她还花了三百两,大量买了许多蔬菜水果的幼苗,一年四季,很是齐全。全养在了那片地里。

  就连牛羊她都想到了,找到了附近常年卖牛羊肉的小摊小贩,并且与他们约定好了,每月定来进五十斤牛肉和五十斤羊肉。

  他还在客栈的后院,左右都重新围起一道高墙,左边装成马厩,右边装成车棚。以后客人的马车就可以放进去了。

  在繁华街道的市中心,一家新开的客栈前,此起彼伏的炮竹声“噼里啪啦”声如洪钟,响彻云霄。

  门前舞龙舞狮,敲锣打鼓,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张晓晓从客栈里走了出来后,大声宣传道:“今日盛兴客栈开张了~”

  说着就将牌匾上的红布拉了下来。檀木做的牌匾上,雕刻着“盛兴客栈”四个大字,还用金黄色的漆涂刷过。

  牌匾露出时,众人鼓掌欢呼。

  慕君笑道:“小店今日开张,感谢诸位前来捧场,小店菜色样品颇多,今日进店者,一切菜品全部半价~”

  张晓晓话音刚落,进入盛兴客栈的人一瞬间多如过江之鲫。

  小厮厨子,跑堂掌柜,算账先生都开始忙活起来。

  看着客栈里宾客满堂,张晓晓心情大好。刚准备走进客栈时,一个令张晓晓头疼的声音传入耳中。

  “慕姑娘,生意兴隆啊!”

  本是一句祝福语,但在张晓晓听来,却是不堪入耳。

  语毕,只见迎面走来一位长相不俗,俊美绝伦的谦谦公子。这公子缓步而入,若凌空而来,足不沾尘。

  他走到张晓晓面前,礼貌的行了一礼,“在下顾笙,昨晚多谢慕姑娘出手相救了。”

  顾笙?这名字好生熟悉!细想之下,才发觉,小说里不是写过,御王爷萧笙在民间随母姓,化名顾笙吗?难不成是他?

  小说中曾写:御王爷萧笙七岁丧母,十三岁被萧旭推入冰河中毁了根骨,从此武功不能精进,成了一个废人。二十岁向萧征请辞去往渔阳郡。萧征答应后,封他为御王,封地渔阳,令赐御王府一座。

  逆帝曾说: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也曾说:

  生赐神童,谦谦君子!

  玉骨冰姿,七窍玲珑!

  这三十二字是萧征对萧笙的夸赞。

  慕君仔细打量着面前的顾笙,才发现他有一张白皙俊美的脸,柳眉星眼,清澈如水的眼眸,眸色温润如玉。精致细腻的鼻,薄而红润的唇,唇上总带着一抹温暖人心的笑。

  这气质,这样貌,倒还真担得起积石如玉,列松如翠八字。

  但若说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比起小说中所写的沈宁,雪凌竹,宁羽,胡姬,宫桑陌,杜玉泽,苏蓁,魅色他还差很多。

  既然萧笙不想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份,那张晓晓也就佯装不知。

  张晓晓想着,毕竟他是皇子,也不能对他太过凶狠。这是他的时代,惹恼了他,没有好果子吃。jieyidazhiye.com

  张晓晓应道:“顾公子不必客气!公子,男女有别,你总住我家也不好,如今我的客栈已经开了,顾公子不如就住在客栈吧。我不收公子费用,如何?”

  顾笙笑着应道:“恭敬,不如从命!”

  张晓晓白了顾笙一眼,你还真不客气。

  语毕,张晓晓没再理他,自顾自离去,顾笙紧跟其后。

  东宫中,萧旭端坐在软椅上。他拿着一本书正在细细观看。

  门外,一个黑衣人步伐沉重的走了进来。

  他来到萧旭身边下跪道:“主子!”

  萧旭心不在焉道:“事情办的如何?”

  “属下办事不利,让御王跑了,还请主子责罚。”

  萧旭本是平静的双眼,渐渐变得晦暗。萧旭手中的书一下甩到黑衣人脸上,怒道:“一个废人你们都杀不了,孤养你们何用?”

  黑衣人将书捡起,低着头,双手奉上,解释道:“主子息怒,御王与慕家三小姐慕君和慕家大公子慕菡勾结在一块,慕家大公子的武功实在太高,属下不敌,所以才没能杀的了御王。”

  “慕家?”萧旭轻哼一声,“慕家人,个个都不简单呐!”

  萧旭眼中的怒火平复了许多,他伸手从黑衣人手里拿起书,“罢了,十六年前,孤将萧笙推入冰河,毁了他的根骨,令他至今武功都不能精进。萧笙如今废人一个,再加上青鸾也在孤的手里,倒也不用担心他能掀起多大风浪,反倒是沈宁,慕卿,候梦菁和萧韫,他们才应该是要重点注意的对象。”

  黑衣人行了一礼,“主子,萧笙根骨虽被毁,武功不能精进,但还是不得不防啊!毕竟萧笙天生神童,智谋无双,万一他暗中算计……”

  “天生神童,智谋无双!”萧旭琢磨着这八个字,思绪不由飘回十六年前。

  和兴二年,冰月。

  萧征带领众朝臣和三位皇子在猎场狩猎。

  那一年的冬天很冷,冬树银装素裹;寒风冷彻心扉;冬日寒气逼人;冬雪白茫茫一片!

  因是冬季,猎场的动物很少,大家能猎到动物的几率也只有百分之一。

  按照蕴国习俗,每次狩猎前,奴才就会抬出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鹿,将它放出。帝王要将鹿射中,寓意是:帝王逐鹿,问鼎中原!

  这次也不例外,等一切准备就绪后。

  几个奴才才抬来一个笼子,将笼子打开后,一只鹿从笼子里跑了出来,鹿像打了惊的兔子,跑的飞快,不过一睁眼功夫,便无踪迹。

  萧征豪迈一笑,帝王之气围绕全身,“三位皇儿,谁能替朕将那鹿抓回来,朕今日便赏谁一个恩典。”

  那一年,萧旭十五岁,萧韫十四岁,萧笙最小,只有十三岁。

  萧旭一马当先,直接骑马飞奔而去。萧韫紧随其后。

  只有萧笙不紧不慢,不慌不忙。他命小厮给自己递了块生肉后,才纵马追去。

  虽是冬日严寒,但好在空中还有一轮艳阳高照。

  萧笙逆着寒风,策马扬鞭,身姿轻盈,灵活轻巧。空中,艳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照出他修长消瘦的身影,倾斜在地面。

  不少朝臣看了,心中感叹,三皇子资质不凡,又聪慧绝顶,将来必成大器。

  一个身穿官服的老臣,笑呵呵夸赞道:“天生神童,七窍玲珑,谦谦君子,玉骨冰姿!”

  旁边一位武将听后,不解问道:“这是何意?”

  老臣解释道:“何为神童?三岁习字,五岁写诗,八岁作赋。此后,满腹经纶,填词作赋,无人可比。何为君子?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何为玉骨?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矣。”

  武将粗鲁,不识几个字。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怕别人嫌弃他文化程度低,便也不好意思再问。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三位皇子尽兴而归。

  萧征没射中的那只鹿,被萧旭射中带了回来。但萧韫和萧笙都知,那只鹿是他两让给他的。

  萧旭向萧征行了一礼,“父皇,儿臣幸不辱命,将鹿射中,带了回来。”

  萧征笑着点了点头,以示赞赏。

  萧韫却是两手空空,因为他知道,他现在还很弱,他不能抢了萧旭风头。

  他要忍,忍一时之气,做人上之人。

  若他现在争功好胜,就又会像和德三十三年萧旭对付他妹妹那样,来暗地里迫害他。

  至于萧笙,他年轻气盛,裘马轻狂,十三岁的年纪,不经人欺辱的他哪懂什么世间险恶。

  萧笙五岁习武,从小力大无穷。大家都说他是天赐神力,他自己也这么骄傲的觉着。根骨奇佳的他加上名师教导,武功不说有多厉害,但徒手杀虎却是不在话下。

  正因冬日积雪,天寒地冷,猎场里许多动物才没有食物可寻。他拿肉在猎场深处引出了一只饥饿的猛虎。

  他用着自己一身神力,将猛虎摔死在地上。抽出腰间短刀,将虎开膛破肚,扒下了他的一身虎皮,直接骑马扛了回去。

  萧笙行了一礼,“父皇,儿臣在猎场深处看到有猛虎出没,便特意打死了猛虎,扒了虎皮。想给父皇做身大氅。”

  萧征笑的一脸欣慰,“吾儿有心了!”萧征看了一眼旁边的奴才,吩咐道:“来人,把雪骨弓拿上来。”

  语毕,一个奴才将雪骨弓小心翼翼的端了上来后,双膝跪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捧弓高高举过头顶。

  雪骨弓是江湖武器榜中排名前一的弓箭。

  雪骨弓内用万年寒冰打造,外用琉璃包裹。弓身如弯月,里面散发着寒气。弓弦是用天蚕丝所做,蚕丝虽柔软却不易断裂。

  萧征笑道:“朕的笙儿天生神力,前些日子,朕从西域得到了这把雪骨宫,朕看这弓与笙儿很配,朕就赐给你了。”

  那时的萧笙小孩心性,萧征一句话就能让萧笙心中欢喜。萧笙行了一礼,满脸骄傲,“谢父皇!”

  也正是因为萧笙不谙世事,所以才在那一年最冷的一天,被萧旭算计,硬生生将他推入河中,冻坏了筋骨,导致十六年过去了,萧笙的武功一直都不能精进。

  意识回笼,萧旭睁开了双眼。他向黑衣人摆了摆手,命令道:“下去吧!”

  “是,主子!”

  黑衣人语毕,便退下了。

  今日盛兴客栈第一日开张,张晓晓在客栈里忙前忙后,一直到戌时,客栈里的人才走光的走光,住店的住店,等一切安顿好后,张晓晓才空下来,打烊收店。

  今日厨子要留两人,掌柜留一人,打手留一人,跑堂留一人看店外,其余人便都能离去。

  张晓晓走到客栈后面的庭院,空中天都黑了。张晓晓刚伸了个懒腰,也准备兴高采烈的回去时,只听院中响起一阵琴声。

  琴声婉转连绵,亦扬亦挫,意境深远。

  张晓晓顺着这琴音寻去,只听弹琴的人吟诵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张晓晓站在院外,看着亭子里的人用心的弹奏着。

  月光下,顾笙一袭黑衣,宛若夜空中的鹰。只见他墨眉如画,寒江冰眸,青峰琼鼻,飞樱点唇。恍若那冰寒雪山上的一朵高岭之花,清冷孤傲又英气逼人。

  一曲完后,张晓晓夸赞道:“真好听!”张晓晓曾在教科书上学过《庄周梦蝶》这首歌词,如今结合曲子,不禁有感而发道:“人生一世,如白云苍狗。生命之短,如蝉活一夏。”说到动情处,她看着空中的夜,眸子越发寒凉,她字字如珠,“正因生命的短暂,人世间才会有那么多悲欢离合,一生到头,如梦初醒。”

  顾笙却不赞同,“在我看来,《庄周梦蝶》是因为想逃避现实,蒙蔽自我,所以才有此一梦。人生一世,有许多迫不得已,也有许多事不能得偿所愿。而只有以梦境麻痹自己,才能将心中未完成的遗憾尽数完成。只可惜梦境终究是梦境,永不能成为现实。头枕黄粱,终不过美梦一场,梦醒后,人,还是要活在当下!”

  张晓晓一想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她从现代穿书而来,如今的一切不就是梦一场吗?

  在这里,她能逃离那个讨厌的家,那个如恶魔般的母亲。只要能逃离并不再见到他们,张晓晓便觉得,哪怕是梦境也可以一世沉迷。

  张晓晓辩驳道:“其实吧,我倒觉得,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没那么重要,如若能在梦境中,得偿所愿,我愿一梦不醒。”

  顾笙嘴角勾起一个弧度,笑的一脸温柔,“慕姑娘见解独到,在下与姑娘聊天很开心。慕姑娘,其实今晚在下是来向你辞别的,明日在下便要离去了。”

  张晓晓听后,心里跟请走了瘟神一般开心,终于送走了这尊大佛。不过,小说中写,御王爷的封地在渔阳郡。王爷不得圣旨,不能擅自回帝京。御王爷怎么会私自回京,还招人追杀呢?难不成京中有大事发生?

  细想之下,最近京城里好像是来了一些大漠西域人士。

  张晓晓好奇问道:“近来帝京城中来了许多西域人,看这些西域人穿着打扮不俗,应是西域皇室。公子可知京中发生了何事?为何有这么多西域人涌入京中?”

  顾笙解释道:“大漠使臣出使蕴国,要在蕴国举行骑射比赛。”

  骑射比赛?那这剧情不是倒回了三年前吗?三年前也有一场骑射比赛,也是大漠使臣出使燕国,在国中举行骑射比赛,圣上下旨,让御王爷赶回宫中,一同观赏。太子萧旭听到消息后,想永绝后患,便派兵出城追杀萧笙,不曾想竟让他逃过一劫,活着来到了帝京。

  张晓晓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原来如此!”

  张晓晓笑道:“公子明日既是要离开客栈,那今日便早些休息吧,我也该回去了。”

  顾笙点了点头,道了句,“好!”

  语毕,张晓晓转身离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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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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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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