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趁着夜色,去隔壁家借了几个山楂,非逼着沈春兰吃两个,她说这个最清口味了。
沈春兰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片刻后,她手指突然凉了一下。
沈春兰下意识地就要甩出去,江卫民连忙按住了她的手。
“什么东西?”当沈春兰看到自己手指上的戒指时,她忍不住看向了江卫民:“你什么时候买的?”杰伊文学网
江卫民抚摸着她的手说:“就是你找不到我的时候。”
沈春兰伸着手认真地看着戒指,戒指的样式特别老气,但是色泽特别明亮。
沈春兰勾起嘴角吻了江卫民一下,江卫民直接按住她的头吻了起来。
江卫民吻了好一会儿,沈春兰才推开他了:“你给我留口气,我刚刚吐的要死了。”
江卫民气喘吁吁的摸了摸她的头,然后才把她抱进怀里了。
过完年后,天渐渐变暖了,沈春兰也开始在各个供销社来回跑了。
供销社怕卖不出去,也怕上头查,所以一次只肯收十几件。
沈春兰跑了七八个供销社,才卖出去了几十来件。
这其中还有她以前干活的旗袍店师傅牵了线,所以那个商行一下收了她三十件。
其余的供销社,都不敢多收,就怕卖不出去,也怕政策不让。
如今她手里还有将近两千件,照这个速度下去,她到夏天来临前,肯定是卖不完的。
她也想去黑市偷卖,但是江卫民根本就不同意,她也只能慢慢来了。
沈春兰为此愁的头发都白了好几根,就在她一筹莫展时,突然隔壁阿花嫂的姑娘要走婆家了。
这是刚过完年的第一件喜事,所以村里人都特别的热情。
沈春兰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村里的人最爱跟风了,如果这种情况下,让阿花嫂家的姑娘穿着她的衣服溜一圈,那不相当于打了一个广告嘛!
沈春兰给阿花嫂家的姑娘挑了一个白底蓝花的衬衣,现在天虽然还不暖和,但是她可以穿在里面,隔着领口可以看到一点白色的里,白里最显俊俏了。
阿花嫂看到沈春兰给自家闺女送来了衬衣,她自然是乐呵呵的收下了。
与此同时,她还把她的棉袄拿去改了改,领口比平时大了很多,这样一来,更加可以突显她的衬衣了。
阿花嫂闺女走婆家的那一天,村里面来了很多人,年轻小闺女小媳妇看到她身上的衬衣时,忍不住都开始眼馋了。
偏偏这一天,沈春兰里面也套了一件白衬衣,她直接就是敞着怀,里面白底红花的衬衣,衬着她整个人年轻洋气了很多。
与此同时,她也让那几个女工也在里面套了一件,一群人里,就她们几个人最显清新靓丽。
就连江卫民也被她逼着穿上了男士白衬衣,因为他个人气质好,所以他穿上以后,还是很显书生气的。
人群里的小姑娘小媳妇,眼神闪烁地盯着她们的衣服。
冬天净穿深色衣服了,如今有那么一件颜色素雅别致的衬衣,可以给整个人提升朝气,她们自然是喜欢死了。
阿花闺女刚走,沈春兰身边便围上来四五个小姑娘了。
“卫民嫂子,你这衣服真好看,是你做的吗?”
沈春兰:“对啊!”
“那你这个是怎么卖的?我们好想买一件啊!”
沈春兰:“咱们村供销社有,不过数量不多。”
一伙人听完这句话,连忙一起跑去供销社了。
几个老娘们对着沈春兰指指点点的,沈春兰才不在乎呢,她把棉袄脱下来,直接穿着自己的衬衣走了。
当天晚上,他们村里的供销社就把沈春兰送去的十几件的确良衬衣卖完了。
第二天一大早,供销社就来人了,虽然是国营企业,但是能让他们挣钱的事,他们自然也是乐意放低姿态的。
这次他们直接进了几十件,各种花色,各种型号的,一样来了十件。
几天后,其他几个供销社也开始陆陆续续要货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在街上她们相互比着自己的衬衣,别提多得意了。
那些曾经嚼舌根的老娘们,此刻也哑口无言了,大家都以为她会因为投机倒把抓起来,没想到人家直接送供销社去卖,如此一来,村里干部也不好说什么了,更何况她是支书的儿媳妇,大家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短短半个月,沈春兰的衬衣便火了,一度到了一件难求的地步,毕竟政策有限制,沈春兰不敢多放量。
一时间供销社催货,二道贩子来找她买货,这一时间,沈春兰成了香饽饽了。
这天晚上,沈春兰吃完饭后,四婶突然来串门了,与此同时,还拿来了五斤小麦。
“春兰,你看看我能不能给我闺女换一件衬衣?”
沈春兰:“四婶,领导不让自己做买卖,这叫投机倒把,是要被抓走的。”
四婶:“我这是拿麦子换,又不是拿钱买,算什么投机倒把啊?”
沈春兰看了一眼边上的江卫民,见他没有出声反对,她便清了清嗓子说:“四婶,我给你可以,但是这事你不许往外说。”
四婶闻言立马兴奋地点着头说:“你放心,我肯定不会告诉别人的。”
沈春兰:“四婶有喜欢的花色吗?你说一下,我帮你你拿。”
四婶笑着说:“我那什么?我能看看挑挑吗?”
沈春兰:“没问题,你喜欢什么颜色就拿什么颜色。”
四婶挑了好一会儿,这才算是挑到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两天后,三大娘突然也来了。
三大娘拿了十斤小麦,表示也想换一件衬衫,这次她是帮她的儿媳和儿子一人换一件衬衫。
沈春兰见江卫民和江父都没有阻止,她自然就美滋滋的收下了。
之后的日子,接连有乡亲来拿粮食换衣服,沈春兰悄悄地赚了不少的粮食。
她有多红火,苏玲玲背地里就有多嫉妒。
关键是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她也看不上,一个个长得歪瓜裂枣的,哪有江卫民长相英俊帅气啊!
越是这样,她就越嫉妒沈春兰,特别是看到他们夫妻两个人一起出现,她都会嫉妒的要发疯了。
她决定找地方举报沈春兰,如果她坐牢了,那么江卫民肯定就会跟她复合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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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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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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