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秦椒傅亚瑟>第143章 人总不能活得不如个动物
  老亨利从没亲眼见过“明”。

  “明”到伦敦时,他还没有出生。他刚学会走路时,“明”就病因不明而离世。

  他的三个哥哥姐姐也没有亲眼见过“明”,因为在莱姆豪斯开中餐馆的傅登科没有钱,也没有时间带孩子去伦敦动物园。

  不过,他们都是听着“明”的故事长大的。傅登科经常把报纸上“明”的消息讲给孩子们听,熊猫饭店的客人们也经常聊起“明”。

  那时候来熊猫饭店吃饭的,都是在莱姆豪斯码头停泊的水手,以及附近船厂的华人劳工。大多数人来自口味温和清淡的华南地区,微薄的薪水和繁重的体力劳动改变了他们的口味。油水足,味道重,带荤腥又便宜的麻婆豆腐是当时最受欢迎的下饭菜。

  他们吃着四川菜,谈论着来自四川的熊猫。

  报纸上说,明和它的兄弟是传教士史密斯在四川省宝兴县发现的。他总共找到了十二只熊猫,“明”是其中最年幼的,捕获时还不满周岁。

  不幸的是,捕获后不久就有三只死去,在内陆到香港途中又有三只不幸死亡。从香港到伦敦是长达半年的海上历险,一只熊猫未能熬到最后,另一只在上岸后不久死于水土不服。

  幸运的是,它们的皮都被完整地带了回来。

  史密斯是让英国人拥有熊猫的英雄,人们津津乐道他的冒险史,说他是怎么用木笼和网捕获熊猫,一路惊险不断,换乘马车、汽车、轮船,躲过了中国的关卡、战火和头顶空袭。

  半路上,调皮的“明”还逃跑过一次,史密斯是如何用精准的枪法连续击中地面,让它不得不迷途知返。

  在海上,他们遭遇了无数次暴风雨和巨浪的袭击,关熊猫的木箱经常被撞散在船头船尾,甚至差点掉落海中。机智的史密斯用缆绳和铁链将六个木笼绑在一起,又固定在船舱里,才保证了熊猫的安全。

  但在熊猫饭店里,华人们都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冒险是强盗的遮羞布,传奇的每一页都饱浸鲜血。

  “不就是卖猪仔咯?像过去卖我们一样。”

  有水手说,自己的兄弟就在那条货轮上,亲眼见过这种稀罕的动物。待遇可比早年当“猪仔”卖的华人苦力好多了。不挨打,住的是小笼单间,不仅有窝窝头,还有胡萝卜和苹果吃,有淡水喝。天气好的白天,会被铁链栓在甲板上晒晒太阳,吹吹海风,晚上才被锁进货舱。

  “山里来的动物哪坐过轮船啊,每天都在晕船,一吐就是一甲板!”

  他们感叹到底动物皮糙肉厚,比那些沉尸海上的“猪仔”走运多了。又感叹到底是动物,记吃不记打。“明”经历了那样的一路,又在动物园里每天被狼狗撕咬训练,还不是乐呵呵地同游人握手、合影,听说还会主动和小孩子拥抱。

  “也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比我们强。”

  “明”的形象无处不在,报纸杂志、明信片、布料花色、儿童玩具……对当时处于社会底层的华人来说,这个“同胞”让他们同病相怜,又心生羡慕,甚至还是励志榜样。

  “我父亲就常说,人总不能活得不如个动物。”

  同“明”一样,傅登科的家乡也在四川山里。山不高,顶峰悬崖下长年有一线清泉涌流不息,泉水流淌到山脚下,就是有十来户人家的傅家沟。

  戊戌变法那一年,傅登科出生在一个贫苦农家,十五岁时,被传教士雇佣为仆人。

  “先说好只伺候他们一路到重庆码头,到了重庆码头又让他跟着去香港。到香港上了海轮,又说人手不够离不开他。他就想,只要工钱给够,去海外开开眼界也好。”

  老传教士比冒险家史密斯仁慈,不仅给够工钱,还教会了傅登科读书识字。可惜不到三年,他就在伦敦乡下病逝,傅登科被转手给另一家乡绅,很快就因为“东方面孔”被辞退。

  尽管他聪明能干,英文流利,能引用莎士比亚和乔叟的名言,但雇主们总是对他心怀戒心,尤其是有妙龄女儿的家庭。那个年代的英国小说和电影里,有许多邪恶的东方男人诱拐甚至绑架白人少女的故事,由白人男星扮演的角色还不如傅登科年轻英俊。

  最窘迫的一次,傅登科被冤枉盗窃,工钱和行李没拿就被赶出家门。过去伦敦的冬天,比现在更冷,也更黑暗,还没有露宿者慈善组织的搜救,他险些因冻饿倒毙街头,却被人用一碗热汤救活。

  给他那碗热汤的人,是东伦敦船厂的华裔女工。

  “就是你的曾祖母咯。她是水手的女儿,那时候才十八岁,每天在工厂里缝帆布。”

  两个年轻人相识相爱,从莱姆豪斯码头一间破屋开始奋斗,差不多用了十年时间,才开办了这家熊猫饭店。

  开张不到一年,伦敦迎来了希特勒的闪电战。

  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轰炸,连续了七十六个日夜,每天数以万计的炸弹从天而降,超过十万栋建筑化为灰烬,四万多人丧生,英伦三岛和人心都处于至暗时刻。

  就在这种时候,人们从最新拍摄的反战纪录片中看到了一个泰然自若的“明”。

  熊猫馆被炸得尘土飞扬,玻璃哐当作响,“明”仍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一如既往的娇憨可爱。

  人们从那张圆滚滚的脸上看见了安详和乐观,看见了信心和力量,压抑的内心受到鼓舞,重新燃起希望。

  “我父亲很赞赏明的生命力。小时候他常用明的故事教育我们,说它熬过了一切艰苦,所以成了大明星。人也是如此,这就叫……”老亨利半眯着眼睛回忆,“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异口同声的,秦椒与傅亚瑟背出这段《孟子》,老亨利的声音也慢慢加入进来,在黑暗、冰冷的垃圾山上回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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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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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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