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重生王伦之我的梁山>第42章 小郎面前不敢言诗
  试想,能写出“雪却输梅一段香”这种诗作的人,怎么会不爱惜羽毛、替别人做枪手?真要如此失志的话,早将会把佳作献与当朝几位爱才之高官了。

  比如那个沽名钓誉的检校太傅、号称“隐相”的梁师成,便以大肆笼络文人学士著称,凡“四方俊秀名士必招致门下”。

  他家中“多置书画卷轴于外舍”,广邀宾客前来观览、题诗和句。众多附庸者中,凡遇合意者“辄密加汲引”,培植为自己的党羽,无论官职大小,皆可得阶而升。

  比如尚书右丞王安中早年负才不得志,在京师开封“茫然无所向”,时逢梁师成乔迁,其新居“极天下之华丽”,招四方文士前去助兴。王安中献上《歌行》一首,梁师成“读之大喜”,随即荐之于上,不数年便得以“登禁林,入政府”。

  梁师成在朝中有接近天子的便利,因而他的党徒中也不乏朝廷重臣,比如王黼就曾“父事之”,就连不可一世的蔡京父子“亦谄附焉”。梁师成还曾“所领职局至数十百”,创下这一史上最牛的兼职记录,所以在开封都城中,人们将梁师成视为“隐相”。

  不知是幸与不幸,苏过与这位大太监渊源颇深。虽然他自己从没有想到借用哪怕一点力气,甚至耻于人们拿自己和其联系在一起,却不乏有心人拿他作为进幸的梯子。

  王伦如果是此等人,未免太可怕了!

  程婉儿毕竟是官宦之女,加之父亲时常关注东京官场之事,是以对许多事情都有了解。从王伦出场到出众,她已经在心里辗转过好几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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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善良的女孩,她在对王伦有那种来自异性天然的好感之时其实也明白,她的一心想在官场浸淫的爹爹不可能让他们有过多发展。学而优则仕,一个不能进入官场的秀才其实意义并不大,除了能在乡间愚夫村妇那里获得稍许的尊重而已。

  所以在王伦意外地做了这首好诗并获得苏过的赞赏之时便本能地想到,如果他能够借着这个东风,攀上苏过这座高山,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为什么替他这么想,她也说不清楚。

  只是杨四郎这个秀才一点提,苏过的热情一下子大减,她便知道,一个好机会就此错过了。

  诗仍然是好诗,但王伦想借这首诗做些什么,难了,很可惜。

  不过她还想帮着争一争。

  “这位杨小官人”,程婉儿酝酿了一下语言道:“看你也是读书人,应该是明事理的,怎地如此…呃,殊少君子之风?”

  杨四郎被她当庭之下这么一问,登时有些气短,却又不想承认了自己小鸡肚肠,只能强回道:“此事不能不存疑----若说此诗,确实是好,可是未免好得出奇!”

  也不怪他有此一说,实在是王伦太过年轻又寂寂无名,而这首诗写得又太好。

  阮小七此时听懂了程婉儿的话音,知道她是在这替王伦鸣不平,便也大呼道:“是何道理!你这厮,自己做不出好诗,偏偏见不得别人的好?如此无耻之徒,若是还在山东境内,必让你吃一顿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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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不是说说,而是真的拉开了架势要打,把绵衣都脱掉了,露出犍子一般的肌肉。幸好王伦此行为了低调,要他们趁手及朝廷禁忌的兵器都不曾带,只有被允许携带的朴刀还放在车上。否则的话,那位杨四郎只怕要当场吃板刀。www.jieyidazhiye.com

  程婉儿犹不解气,还对杨四郎道:“假如这位廖小官人做的诗乱七八糟毫无可取之处,你还会认为他是提前找了枪手做好的么?奴家观此诗的境界,便只有小苏先生这等当世一流大家才能写出来,你说他找了枪手,你觉得能写得此诗之人,会舍下面子做枪手?”

  杨四郎毕竟气短,被她这么一盘诘,半晌无话可辩解。确实,好诗又不是流水线的产品,说来就来。举凡文学史上的绝妙佳句,哪一首不是千雕万琢才出来的?正如贾岛所言,“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原说明创作之不易。

  人家真有那个本事,直接变现成名或利的好处了,哪会随便交给别人,然后随便在这个穷乡僻壤毫无价值地公布出来、就像给瞎子抛魅眼?

  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能自承其错,那也太落不下面子了。无奈只能强辩道:“反正小可之浅见,廖秀才毕竟名不见经传,突然之间做了这首绝妙好诗,不容人不怀疑!若是廖秀才欲要自证清白,不妨再做一首诗出来,那时小可心服口服,也能压得住众人口声,有小苏先生做个见证,如何?”

  这番话说的似乎正确,其实不然。

  佳作名句,很多时候都是灵感一动的产物,而且气氛的烘托也很重要,可一不可再。再伟大的诗家,也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能写出好文章来。

  李白这么牛叉的人,在黄鹤楼诗兴大发时看见崔颢写的《黄鹤楼》一诗,却也只能偃旗息鼓,叹一声“眼前好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而搁笔!

  哪怕王伦真是此诗的作者,但要在同一时刻再做一首出类拔萃的佳作出来,未免过于难为人了。搞不好因为心力交萃,再无良句,岂不是反坐实了其抄袭或者剽窃等的不堪?

  程小娘子第一次觉得有义务帮王伦找回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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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些人也觉得这样不妥,但不少人是与杨四郎相熟的,却也不便直斥其非。苏过却饶有兴味地看着王伦,似乎在等他如何处理。

  毕竟一首诗好是好,却也不至于让自己如何了,这盛世大宋能写出佳句的何止一人?

  蓦听王伦笑起来:“这样的诗,莫说一首,便是十首,对小可又有何难?只是小可此番做了,却切莫说是又找了枪手!”

  他是调侃,一众人等却都吃惊起来。先前那首已是惊人,他却毫不在意又应承了其它,而且浑不在意的样子,莫不是此地竟然出了诗仙?不然他底气何来!

  “顷刻间没有别的景致,便仍以梅、雪为题吧。你且听好了,这首诗是:‘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一屋人顿时鸦雀无声,还是苏过率先打破平静:“妙矣,从此小郎面前不敢言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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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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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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