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傅斯年>第152章 先剪羽翼
  傅斯年既要平乱,也要捞人,比如有一位书法家正陷于不利的局面。

  正是“颜筋柳骨”中的那位颜真卿。

  此时他被贬官到平原,正赶上史思明攻掠河间一带。

  这位颜真卿可不只是个著名书法家,更是个颇有政治能力的官员,此刻的他组织了一万两千人,打算守住平原。

  无奈他不是专业玩军事的,很快就被围困在平原,形势岌岌可危。

  相比安禄山而言,史思明其实更具威胁,因为这个人拉队伍的能力很强。

  击溃平卢节度使刘正臣的时候,他手里也就过万的人马,后来又吞了信都太守乌承恩的地盘和人马,手下部队迅速发展到五万人以上。

  而平原就是河间的门户,颜真卿若是败了,会引起连锁反应。

  傅斯年就是掐准了这个时机,带人火速驰援颜真卿。

  史思明正志得意满地看着前方大军攻城。

  “平原一下,河间再无阻碍,裂土称王,指日可待!”

  心中还在得意间,忽然有士兵来报:右翼发现大队骑兵!

  “这周围哪有大队骑兵?能是朝廷的军队吗?”史思明非常意外。

  军制改变以后,募兵所需的花费大增,朝廷根本无力维持大量骑兵。

  即便不信,士兵总不会谎报军情,史思明还是做了相应的准备。www.jieyidazhiye.com

  命令右翼部队向东列阵,准备迎敌。

  平原城内苦苦支撑的颜真卿,渐渐感到压力变小了,派人查看才知道叛军右翼不再参与攻城。

  城里城外都犹豫,唯有傅斯年不会有半点迟疑。

  分割、包围,各种战术合理施展,令对面的史思明很快认识到,这是遇见高手了。

  赶紧叫停了攻城,列阵准备迎敌。

  傅斯年一直尽量避免与大唐的精锐部队硬碰硬,主要是担心损失太大,不管哪边牺牲过多他都心疼。

  但史思明的部队就差点意思,因为只有一万左右的精兵,剩下都是临时招募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傅斯年用五万精心训练的骑兵发起攻击,真有点欺负人的意思了。

  好久没用世俗的手段,傅斯年心血来潮,亲自披挂上阵,让手下的军队士气高涨,纷纷大声喝彩。

  眼看叛军被一伙来历不明的军队围攻,城头的颜真卿还不太明白状况,问左右:“那伙黑甲骑军什么来头?莫非是太宗当年创建的玄甲军?”

  手下也不确定,答道:“郡守,好像不是吧?你看,那有偶尔头盔被打落的,有黑有白,长相迥异于中原人,应该是异族。”

  说话间,那边已经见分晓了,傅斯年突骑冲阵,生擒敌将,活捉了史思明。

  将沥泉大枪穿在他的甲胄上,傅斯年举起史思明,运足气息并辅以法力,大声疾呼:“贼将史思明成擒,降者不杀!”

  史思明就跟块腊肉似的挂着,心中懊恼无比:

  这特么也不合理呀!哪来这么多精锐骑军?

  就算是皇帝,一时半会儿也凑不齐这么多骑兵!

  何况这一看就是久经训练的,天兵天将啊?

  而场上的叛军此时已经纷纷请降,战斗很快就结束了。

  叛军心里本来就比较脆弱,对方明显游刃有余,自己这边主将又被擒了,所以没做过多抵抗。

  傅斯年把史思明放下来,横在马背上玩味地问:“怎么样,史将军,想死还是想活呀?”

  史思明趴在马背上,艰难地挺胸回头,赔笑道:“想活,当然是想活!”

  “嗯,那就帮朝廷办点事吧?你呢,属于是从贼,现在造成的危害还不算大。若是能戴罪立功,有我帮你说几句好话,兴许不但能活命,还能继续当官!”

  “敢问将军贵姓大名?史某孤陋寡闻,将军领的军队竟从未见过!”史思明终于忍不住问道。

  打了半天,都不知道是被谁打败的。

  当得知傅斯年是道士的时候,史思明脸上的表情别提多精彩了——专业的败给业余的了?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他才是业余的那个。

  “过几天你那位发小就要归天了,还是死于非命,被自己儿子干掉的。你出点力,帮我把他引过来。”傅斯年提出了要求。

  史思明当然是不信的,但人为刀俎,他也只好先答应着。

  知道他不信,傅斯年只等洛阳那边传来消息,倒时候预言应验,还能震撼史思明一回。

  ……

  带领异族军队为大唐平乱,这多少有点底气不足,况且傅斯年又没有正经官职,所以就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为他正名。

  一般来说,这种活儿都是皇子来干,临时给他加一堆头衔,去充当个吉祥物就好。

  太子需要在长安稳定民心,而李隆基给傅斯年派的人,则是他认为比较有才干的一个儿子——永王李璘。

  就是后来被李亨打成叛贼的那个,也是李白一口气写了十一首诗拍马屁的那位永王。

  说他是叛贼真挺冤枉,他只是奉命去安抚地方。

  他是李隆基和李亨父子争夺权势的牺牲品。

  有意思的是,李亨的儿子、唐代宗李豫还是有点良心的。

  老爹一死,李豫继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的叔叔永王翻案。

  李璘奉命东巡,领山南东路、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使,江陵郡大都督。

  傅斯年与李璘,等他召集了江淮地区的人马,两边要合力做掉安禄山部的叛军。

  现在史思明这路祸害被扼杀在萌芽中,只要把安禄山手下的十几万人解决掉,安史之乱就不会像历史上持续那么久。

  李璘来了,自然也就把李白带过来了,而且是唱着歌来的——《永王东巡歌》!

  他以极其高涨的热情,投身到平叛大业中,希冀能得到永王的重用。

  在仕途上,李白仍然是一生蹉跎,但在爱情上,他无疑是很成功的。

  娶媳妇都是从粉丝里挑,还净挑有钱的主儿。

  中间有过动摇,娶了两个普通人家的女儿,还被人家看不上,嫌弃他一事无成。

  最后李白彻底想通了,还得是干部子弟觉悟高啊!

  与五十岁高龄,毅然决然地再次入赘豪门——这次是武则天朝的前宰相宗楚客家。

  安史之乱一起,李白觉得机会来了,老子不待见我,儿子未必不识货!

  于是带着很高的热情投到永王帐下,一口气写了十一首《永王东巡歌》。

  要说这文化人拍马屁,就是比一般人强!

  不但质量高,产量也跟得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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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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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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