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云离只能让人从自己的战马中挑选70匹上等的骏马当坐骑。士兵们一听,立刻欢呼起来,“首领万岁”,“伟大的云离大人!”草原上的人,都喜欢自己的马,尤其是一匹好马。为了公平起见,云离宣布,每一名士兵都会被剥夺两头羊羔的俸禄。
战士们对此并不反对,毕竟能买到一匹好的马,还是很划算的。那些有上好马匹的士兵,都在为自己为什么没有带来一匹好马而感到悲哀。其实,云离也是被逼的。唉,家族里的孩子太多了,要养活一个小部落,必须要精打细算,否则分分钟就会倾家荡产。
与此同时,云离也命令所有的弓箭、弓箭都换上了新的弓箭,这些都是用来提升实力的,也是用来保护自己的士兵的。每一个战士都是整个部落的宝贝,云离可不想看到他们有任何闪失。所有的士兵都从云离身边经过,云离亲自给每个人分发了一把弯刀、一把弓和一支箭矢:“一把好的武器,能让你变得更加强大,也能保护你的生命,我的勇士,永远祝福你!”这一次的分配,让所有人都认可了云离的身份,也更加坚定了他的忠诚,一个关心自己的部下,值得尊敬和爱戴。
每个骑士都有一匹好马,一把马刀,一把弓,一支箭筒,二十支箭矢,还有一顶草原上的圆顶帽子。至于盔甲,就算是队长,也是穿着兽皮的。至于打造盔甲之类的奢侈品,他现在已经没有了,等有了足够的资金再说。看着面前的一百多名骑兵,尽管他们的阵型并不整齐,但他们的目光却在盯着自己,云离心中涌起一股豪情:“这就是我的军队,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带着一支强大的军队,策马而来!”云离策马从人群中走了过去:“从今天起,我们要进行一场训练,这次的训练,最重要的是保护我们的亲人,让他们不会挨饿,不会被豺狗吃掉。我们不能再留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了,我们的家庭已经支撑不了多久了,如果我们搬到更多的草场上,那么,我们就会遇到那些野兽,所以,我们必须拿起长剑,弯弓搭箭,不然的话,我们就会被杀,女人和孩子都会成为奴隶……”他被杀了,他的妻子和女儿都成了他的奴隶?”
百余骑面露凶光,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妻子儿女也会成为奴隶,当下齐齐拔出长剑,回答道:“不愿意,不愿意,不愿意……”
“你是不是有枪啊,昨晚被一个女人弄得筋疲力尽了?声音再大一点,我没听见”
“不,不,不,不,不……”士兵们愤怒地喊道,他们握紧了手中的长剑,一副要和对方决一死战的架势。
一直站在不远处,静静看着这一幕的司马大人,原本还有些担忧,生怕云离不能指挥大军,但是现在,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一开始,他还以为云离是个公正、果断的人,对自己的子民很好,从他愿意将六百多头绵羊分给自己的子民,就可以看得出来。在草原上,部族的族长在登基大典上,都会向臣民索要牛羊,以供酋长们的贡品,而且还要强迫他们分发牲畜,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巨大的负担。他对自己的子民仁慈,对敌人的残暴,这是他身为酋长的最好的素质,但他从来不会心慈手软,他会更快更狠,更多。
今天的训练内容,云离在召集十名骑兵队长的时候就说过了,那就是骑兵和弓箭。骑兵和弓箭的战斗,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最难的就是骑兵的配合,最关键的就是战马的速度和弓箭的速度。原因很简单,因为几乎所有的骑兵都是从小就会骑马,虽然他们都是草原上的人,但是箭术的精准度却是千差万别。云离让骑兵们在没有射光箭筒之前不要和敌人近身搏斗,而是绕着敌人的队形走,等箭矢打光了再拔出长剑,与敌人厮杀。在骑射的时候,要保持一个松散的队形,两边的距离至少要有两匹战马那么宽,这样可以降低敌人的箭矢对他们造成的伤害。一旦变成了冲锋阵型,就需要组成一个严密的阵型,抽出长剑,借助战马的冲锋之力,在敌人的阵型中穿插、迂回,不断的冲锋,不断的杀伤敌人,直至将敌人彻底击溃,或者将敌人团团围住。
一切准备就绪后,云离下令让自己的亲卫在村子周围巡逻,然后带着一百多名骑兵,前往距离营地数公里的地方。这里距离部落并不算太远,而且还能看到远处的部落,一旦有什么急事,他们很快就能赶过去。两天前,云离就让锡宇大叔在这里布置了几百个草人,这些草人大小不一,最大的有三百多个,最小的有二三十个。
云离看着那一大片草人,心想这是他的第一批骑兵,不知道要射坏多少草人。算了,反正都是一堆一堆的,谁做得最好,谁就是谁,谁就是谁。
“你们有没有看到前方数百米处的那些草人,按照十夫长的吩咐,将他们全部射杀,一百个人分成两组,泰格和哥达一组。”云离用鞭子指了指那些草人,泰格和哥达都是十夫长中最勇敢的一个,有他们在,其他十夫长也会心悦诚服。
泰格和哥达策马上前:“遵命。”勒马转身,带着自己的部下离开,开始了他们的训练。哥达率领50名骑兵率先发动了攻击,“杀”哥达大喝一声,单手提着长弓,策马狂奔,后面的骑兵则分散开来,虽然只有五十多人,但气势却丝毫不弱。
当骑兵们冲到草人群百米外时,哥达举起手中的长弓,他的骑士们一分为二,左边的一排掉头向左边的草人堆跑去,右边的一排向右边的草人堆跑去,右边的一排向右边,然后又向左边跑去,然后又向左边跑去,从左边跑到右边,然后又从右边跑到左边,一直打到了后面。看到这样的结果,云离心中暗道:“不错,看来他不是什么大草原人,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第七章:在军队中
“泰格,你对哥达他们的表现有什么看法?”云离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转过身来,看着泰格,他倒要看看,这位十骑士的眼力到底有多强。
泰格面色凝重,回忆着哥达骑士团的冲锋过程,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道:“队长,我们的骑士们分散开来,速度太慢,导致我们的攻击效率下降,如果敌人强行进攻,很可能会死伤惨重。”云离听了泰格的话,目瞪口呆地看着泰格,这家伙的战斗意识还真是敏锐,短短时间内就已经领悟到了这一点,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他一定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兵指挥官。
“你能看出这一点,我就让你好好准备一下,看看你的训练效果,到底比哥达强多少?别光说自己能打死一头狼,见到一头恶狼,就吓得屁滚尿流。”云离呵呵一笑,示意他回去准备。泰格得到命令之后,立刻小跑到了自己的骑兵队伍前面,和十名骑士队长商量着怎么做,草原上的男人从来都不会认输,他们可不是懦夫。
哥达带人撤退后,泰格的五十人骑兵也慢慢地动了起来,和哥达的部队不一样,五十人的骑兵一动,就分成了两排,每一排都有一定的间隔。在距离草人堆还有百多米的时候,两支队伍慢慢分开,泰格拉开了手中的弓弦,其他十名骑士也纷纷拉开了弓弦,一鼓作气的拉开了弓弦。泰格大喝一声“放”,所有的弓箭手都射向了草人,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尖锐,越来越多。而且,这些骑兵每一队都有两匹左右的距离,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障碍。
“放!!!”他大喝一声。一声令下,骑士们再次开火,围成一圈,绕着圈子开火,和哥达训练时的训练完全不同。
“哼,我只是想叫而已,我以后也会这么做的,肯定比泰格要好。”哥达有些嫉妒地看了泰格一眼,不过他可不想承认泰格的实力比自己强,他可以偷偷学,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输给泰格,因为他总是和我妹妹走得很近,就算是我的亲哥哥,我的妹妹也没有这么好过,我怎么能让他当我的姐夫呢?
“干得不错,泰格!”云离拍了拍手,对哥达说道:“哥达,你要多加练习,下次再来的时候,我会让你的队伍变得更强。另外,我宣布,两支队伍每天都会进行一次训练,谁的成绩好,谁就能得到更多的食物和牛奶,我会给他5包马奶。输的一方,只有肉食和粗粮,不用担心,不会有人挨饿。但是,我每天都要收集箭矢,整理草人,打扫马粪......”说到这里,他看了看周围的骑士们,将他们的表情看在眼里。
“老大威武!我的运气真好,每天都能吃到肉、喝奶,还能喝到马奶酒!”骑士们对这样的生活充满了向往,以前他们连饭都吃不上,而现在,只要学会了骑马射箭,他们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哥达和泰格都瞪大了眼睛,如果输了,那可就太丢人了,不但要被手下的五十多个手下骂,而且还会被部落的人看不起,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云离点了泰格的五十个骑兵。
“转身,就是在前进的时候,转身对着身后的敌人开枪,大家跟我走,做好战斗的准备。”50多名骑兵在距离草人最多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分成了两队。“撤退”一声,云离带着一群人慢慢的走了过去,距离草人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他拉开弓弦,“回身骑射”,对着一个草人就是一箭。剩下的骑士也跟着冲了上去,在距离云离还有五十多米的时候,再次发动了攻击。停住马来一看,效果远不如绕路的骑兵,被草人射中的弩箭还不到一半。
“太乱了,阵型散乱,有几个骑士的后退动作很大,”云离说道,“在听到回击的时候,一定要同时射击,而且要保持同样的速度。当你们听到回射-散这个词的时候,就会自动选择自己的靶子,在测试自己的箭法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准头发挥到最大,知道么?”云离对着身后的一百多名骑士大喝一声。
“明白了!”随后,哥达和泰格分别带队,两支骑士小队都在拼命的练习,谁也不肯落后。云离作为裁判员,负责决定今天晚上的丰盛晚餐是谁的。
太阳渐渐西沉,草原上的寒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烈,仿佛要把这片草原变成一片寒冷的土地。可在这片区域锻炼了大半天的骑士们,却是汗流浃背,丝毫不惧这股寒意。冲锋、分散、射箭、迂回,所有的队伍都在全力的冲锋。这一天的时间里,除了马匹饮水和吃草之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训练上。结果很显然,在一天之内,他们的实力就提高了一大半。云离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经过精心的修炼,他的综合实力大概能提升两倍,到了那个时候,他就会被带到外面去历练,没有鲜血的士兵,从来都不是真正的战士。
云离带着五十多名士兵欢天喜地的回到了自己的部族,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大餐,以示对这些训练有素的士兵的奖励。一想到烤肉、羊奶,这些战士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尼玛,又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而其他的骑士们则是一脸的郁闷,他们恨得牙痒痒。他们要打扫训练场,收集箭矢,重新扎好草人。头目认为只有五六堆草人太少了,于是命令再找一千个草人,在两三里外的地方堆上十堆草人。哥达一边收拾着马粪,一边用树枝捡起一块粘稠的东西,愤怒地看着泰格的背影,破口大骂:“泰格,你个混|蛋,连我的营帐都不让我一步,你居然还敢追我妹妹做我妹夫,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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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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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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