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玄幻小说>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114、翰林奖得主
  “《笙声不息》的节目邀请?”

  钟苓子看着发来的邀请函,挠了挠头,有些不知所措。

  “是啊,这个节目算是目前国内最火的音乐类节目,白金也有赞助。”

  “之前林惜君也去参加过。”

  童菲儿微微笑着。

  “她去的那两期,我也看了。我感觉她唱的很好了,但还是被淘汰了。”

  钟苓子说着,略微有些不自信。

  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些很老牌的音乐人,实力非常强劲。

  林惜君虽然唱功不错,但在那些成名已久的顶级歌手甚至歌王歌后面前,还是太嫩了。

  “你没有信心?”

  童菲儿问道。

  “唔,毕竟,节目组的要求是原唱,而且每一期都会选定一個主题,要求参与的歌手自主创作。”

  “光是会唱歌可不行,还要考虑舞台效果,歌词和曲子。”

  “而且节目中每个参赛的歌手都有自己的辅助团队。”

  “从编曲到乐器伴奏,再到伴舞,他们都是业内顶级的水平。”

  钟苓子说着,有些心动,但更多的还是在顾忌。

  “你怕什么?你的天使会帮你的。”

  童菲儿托着腮,目光有些促狭。

  钟苓子闻言,微微有些脸红。

  “他也挺忙的吧,而且工作量也挺大,总是麻烦他,多不好啊。”

  “没事的,你先给他打个电话嘛。”

  童菲儿依然笑眯眯地看着她。

  “哦,好。”

  钟苓子当着她的面,拨通了公孙瑾的号码。

  “喂,什么事?”

  公孙瑾这时候正忙着码《三国》赤壁之战的剧情。

  “就是那个,笙声不息的音乐节目,你参加吗?”

  钟苓子小声问道。

  “之前邀请过我,我拒绝了。”

  “哦。”

  钟苓子闻言,有些失落,看了看童菲儿。

  “怎么?你想去?”

  公孙瑾问道。

  “嗯,想。”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点头。

  她需要赚钱,赚到足够多的钱,才能给外婆和妹妹更好的生活。

  妹妹上学的地方离星城很远,她即便现在住上了别墅,也照顾不上她。

  她得再找一个地段好些的小区租房子,这样就不用再让外婆每天都爬楼梯了。

  “但是这个节目需要的都是原创歌曲,还有编曲什么的,很麻烦。”

  钟苓子话音未落,公孙瑾就欣然应允。

  “想让我帮你啊?也不是不行。”

  钟苓子闻言,好看的眉眼一下子舒展开来,开心得不得了。

  “叫我一声好哥哥。”

  公孙瑾嘴角一咧,突然来了些恶趣味。

  童菲儿在旁边听着,忍不住捂住了嘴。

  但她是专业的,受过训练,不会轻易笑。

  钟苓子涨红了脸,目光躲躲闪闪,不敢看童菲儿的眼睛,没好气地道:“能不能换一个条件啊?”

  “不行,叫一声好哥哥,再加一句你最好了,我就答应你。”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钟苓子羞红了脸,气得像是要跳脚的豹猫。

  思忖了片刻,她还是强忍着羞耻,开口道:“好哥哥,你最好了。”

  “哈哈哈哈!”

  电话里那头传来公孙瑾爽朗的笑声。

  钟苓子听着,小嘴撅得老高。

  “答应了?”

  “你都叫我好哥哥了,我肯定得答应啊。”

  公孙瑾欣然一笑。

  “哼!”

  钟苓子挂断了电话,看着童菲儿一脸忍俊不禁的表情,赶忙跑出了办公室,像是受惊的野兔。

  “这两个家伙,挺有趣的。”

  童菲儿浅浅笑着,倒也没觉得不妥。

  毕竟,公孙瑾和钟苓子的定位都是歌手。

  如果真的恋爱了,对职业生涯也不会有影响。

  以练习生身份出道的偶像就不一样了。

  职业偶像是禁止恋爱的,他们只属于粉丝,保持单身是对粉丝的某种“尊重”。

  偶像一旦公开了恋爱,粉丝就会断崖式地下降,对自己的前途也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

  宿舍内,午休的时间很是清静。

  欧阳瑞换上九号篮球服,跟着隔壁宿舍的几个人去了操场打球。

  林辉在睡午觉,唐福林去了图书馆。

  公孙瑾则坐在床上码着字,最近事情有些多,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静下来码字了。

  安静的时候,看着自己喜欢的故事在指尖呈现出来,也是一种幸福。

  “我持此槊,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败袁绍,深入塞北,直抵辽东。”

  “纵横天下,所向披靡,不负大丈夫之志!”

  “此时此刻,上有皓月当空,下有江波荡漾,此情此景,感慨系之。我当作歌,尔等和之。”

  曹操骊酒临江,横槊赋诗,意气风发,睥睨天下,此时正是人生中最辉煌得意的时刻。

  《短歌行》流传千古,不仅彰显着曹操一统天下的大愿,抒发了他的忧思,而且还具备极高的文学价值,公孙瑾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对比老版三国,新三国的横槊赋诗简直惨不忍睹。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的断句,连三国杀的配音都分得清,拍电视剧的演员竟然还读不明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对于这个世界的读者来说,这首《短歌行》,应该足够震撼了。

  不出意外,这一章上传后,《三国》的评论区又一次引发了躁动。

  “卧槽?这是作者写的?”

  “我查了一下,真没有查到这首《短歌行》,是作者原创吗?”

  “太强了,我对作者的才华,佩服得五体投地。”

  “此时的曹操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曹操,他已经平定北方,挥师南下,即将一统天下,意气风发。配上这首短歌行,简直是绝配。”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脯,天下归心。”

  研究历史学的教授丁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在看到这里时的震撼。

  “好一个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好一个曹操!”

  “唉,我原本对自己的故事还挺满意,想争一争这次的翰林杯。”

  “但是《三国》珠玉在前,我就不必献丑了。”

  丁峰放下了笔,输得心服口服,拿起鱼竿和一个小马扎,就去了外面钓鱼。

  这首《短歌行》引发的轰动,远超公孙瑾的意料。

  首先是在文学界引发了巨大的地震。

  “前有《临江仙》,后有《观沧海》和《短歌行》,这真的只是个网文写手吗?”

  “行文如此豪放大气,这个开到荼靡,究竟是何方神圣?我怎么一直没听说过这个人。”

  “是啊,如此有才的人,绝对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是当晚教育局发出的一则通告。

  他们召开了紧急会议,全票通过,将《短歌行》和《观沧海》纳入了中小学生的课本,作为学生们必背的诗词。

  这下学生们倒是高兴不起来了,纷纷怨声载道。

  《三国》的书迷们倒是一阵狂喜。

  这首《短歌行》又为曹操圈了一大波粉丝。

  不知道多少人将自己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周公吐脯,天下归心”、“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翰林杯的选拔虽然还在继续,但读者们都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三国》必将拔得头筹。

  尽管这部书的剧情只进行了不到一半,但它目前表现出来的文学价值,就已经令其他参赛的作者难以望其项背。

  见书友圈里讨论得热烈,公孙瑾本人也亲自下场看了一些帖子。

  甚至还有读者@他,作者大大心中的曹操是个怎样的人物?

  公孙瑾笑着回复道:“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不到一个小时,这条评论就超过了一万人点赞,底下的评论就多达数千,其中不乏写传统文学的大佬。

  “短歌行不是抒发豪情壮志,更多的是抒发自己的忧思。”

  有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公孙瑾挑了挑眉,点进去看了看。

  “哇,这是刘老爷子!”

  “刘老爷子也看《三国》吗?”

  读者们口中的刘老爷子,是一位获得了矛盾文学奖的大佬,在如今的文学界,算是排在前三甲的顶级作家。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个鹿,指代的是汉室啊。曹操南下一统江南,他就是天下之主。”

  “可他的本意是匡扶汉室。”

  “若篡位做了乱臣贼子,与他的初心相悖。可到了他的位置,即便他不想做天下共主,也会有人推着他上去。”

  “赤壁之战,曹操必败。”

  公孙瑾亲自下场,给他点了赞。

  码完字,公孙瑾又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钢笔,开始记录他记忆中的歌词。

  每写完一首,就会在边上标注好伴奏要用的乐器和风格。

  《笙声不息》这个节目,他也有过一些了解,甚至关注过林惜君的表现。

  一般而言,节目组会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每一个歌手表演的歌曲主题。

  重金属、美声、摇滚、说唱等等。

  还有时候是给定一个特定的名词,比如花、亲情、朋友、失恋。

  类似于命题作文,给出题目后,参加的歌手就需要和自己的团队进行创作,拿出一首符合标准的原唱作品。

  在如今的大环境下,原创作品是很难的。

  更别说是如此短时间内,制作出一首高质量的原唱歌曲。

  这对选手和团队的创作能力是极大的挑战。

  单单会唱歌可不行,从作词到作曲,再到编曲和舞台设计,各个方面的要求都极高。

  所以,这个节目也是目前国内专业度最高,最硬核,收视率最高的音乐类节目。

  公孙瑾正写着,门外传来了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

  欧阳瑞推开门走了进来,他腋下夹着篮球,一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球衣被浸得湿透,紧紧贴在身上。

  “今天战绩如何?”

  公孙瑾收好笔记本,轻声问道。

  “我狂砍三十分!堪称商学院小库里。”

  “他们有个校队的,打球很厉害,一直想单防我,但还是被我突破了。”

  欧阳瑞放下篮球,脱下球衣,笑容里颇有些自豪的味道。

  “可以可以!”

  公孙瑾笑着点头。

  欧阳瑞的个子不占优,才一米七出头,一般这个个子的男生去篮球场,只能边缘ob,连球都摸不到的那种。

  他倒是个例外,打球技术相当不错。

  欧阳瑞打开洗衣机,看着里面堆着的唐福林的袜子和内裤,又是一阵无奈,只好将满是汗味的球衣扔进了桶里,倒入洗衣液浸泡。

  “福林人呢?”

  “不清楚,应该去了图书馆,或者在兼职吧。”

  欧阳瑞将毛巾搭在肩上,钻进了浴室开始洗澡。

  出浴后,一边用手搓着球衣,一边嘀咕。

  “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福林还是把袜子和内裤放洗衣机。”

  公孙瑾闻言,笑而不语。

  他习惯了手洗,几乎不用宿舍里的洗衣机。

  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公孙瑾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冬至。

  “冬至啊,要吃饺子的。”

  公孙瑾突然回过神来。

  想起了答应过要给庄晓梦做好吃的。

  女生宿舍内,易凯蒂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商量着晚上吃什么。

  “集美们,最近有什么好吃的啊?我选择困难症犯了。”

  “食堂三楼有一家麻辣香锅,味道很不错的。”

  刘婷笑着道。

  “麻辣香锅好贵的,一顿要吃莪三十块钱。唔~”

  易凯蒂躺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哭丧着脸。

  “你男朋友那么有钱,你这么扣干嘛?”

  王雪彤对着镜子涂着口红,笑着道。

  “他再有钱,那也是他的钱,我不能总是花他的。”

  易凯蒂一脸认真地道。

  “我要是你啊,就玩命地花他钱。不花白不花。别等到分手了都没花他几个钱,血亏。”

  王雪彤笑吟吟地道。

  刘婷闻言,耸了耸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易凯蒂暗暗翻了个白眼,没理会她。

  “梦梦,你晚上打算吃什么?”

  “到了食堂就知道了。”

  庄晓梦追完最新章的《三国》,仍旧有些意犹未尽,发了一句书评。

  “有时间水群,不去码字?就更这么点!谁够看啊?”

  她回味着《短歌行》,从椅子上起身,准备和易凯蒂一起去往食堂。

  “今天冬至,我准备包些饺子,你晚饭吃了没?”

  收到公孙瑾的消息后,她眨了眨眼,思忖了片刻,便又坐了回去。

  “你们去吧,有人给我送饭了。”

  “谁啊?”

  易凯蒂问道。

  “还用吗?肯定是公孙瑾啊。”

  刘婷笑着道。

  “你男朋友,都没给你送过饭吧?”

  王雪彤打趣道。

  “无所谓啊,他送我的东西很多。”

  易凯蒂闻言,低垂着眼帘,还是有些失落。

  超市里有擀好的饺子皮,倒也方面省事。

  公孙瑾简单地挑了一些鲜肉和韭菜,还有葱姜蒜和调料,然后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有电磁炉和锅子,甚至还有砧板和菜刀,酱油、老抽、生抽、食用盐、花生酱也一一具备。

  这些东西买回来是准备做火锅的。

  可惜前段时间,有女生在宿舍里做了火锅发到微信和QQ空间,惊动了消防单位。

  消防部队根据定位抓了个正着。

  然后宿舍就开始了严查,趁着学生们上课的时候发动突袭,不知道没收了多少宿舍的锅碗瓢盆。

  收上去的菜刀都够武装一个独立团了。

  公孙瑾前世有经验,买来的电磁炉被收走过,所以索性直接在自己的柜子上装了个锁。

  学生会检查的人也没深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他买来的餐具和调料一直没机会用。

  今天应该能派上用场了。

  买完食材回宿舍的时候,公孙瑾用外套小心罩着,没让宿管阿姨发现。

  进门之后,看着他拎着的饺子皮和鲜肉,林辉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行啊公孙,内行啊!”jieyidazhiye.com

  “卧槽!你在宿舍包饺子?”

  欧阳瑞赶忙关上了门,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

  “你小心点,被抓了,跟我们没关系啊。”

  唐福林有些担忧。

  “我们都不说,谁知道啊?”

  林辉笑吟吟地道,搓了搓手,一脸讨好地走到了公孙瑾旁边。

  “公孙,能不能分我一点饺子皮和肉馅,我也想包。”

  “行。”

  公孙瑾答应得很干脆,将砧板洗干净,用菜刀将猪肉和韭菜切碎,手法很是熟练。

  “行啊,刀工不错啊。一看你这握刀的姿势,就是经常进厨房的。”

  林辉一边看,一边赞赏。

  “一般般啦。”

  公孙瑾浅浅笑了笑,将处理好的韭菜和猪肉在碗里,加入葱末、姜末、生抽、老抽、耗油,然后拌匀。

  “好了,这一半分给你。”

  公孙瑾将饺子皮和肉馅分了林辉一半,然后就在宿舍包起饺子。

  用筷子夹上一团肉馅放在面皮中间,双手一捏,沿着虎口一夹,就成了一个精致的饺子。

  包饺子说真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真的有手就行。

  前世他懒得做饭,就喜欢包饺子。

  好吃,而且简单。

  回过神来去看林辉的时候,他发现林辉的手法也很熟练,显然在家也没少做事。

  “想不到吧?本公子也是会做饭的。”

  林辉挑了挑眉,颇有些得意。

  他和公孙瑾的手看起来都是很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

  但会的东西,却比唐福林和欧阳瑞多得多。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也不尽然。

  “哇,厉害,你们做好了,可以分我一口吗?”

  欧阳瑞颇有些羡慕。

  “可以,等会你洗锅。”

  公孙瑾淡淡地笑着。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欧阳瑞乐呵呵地笑着。

  唐福林看了看两人,欲言又止。

  包好的饺子在桌上摆得满满当当。

  锅里水烧开后,公孙瑾就开始下饺子。

  沸水里的饺子翻腾着,像是凫水的白鹅。

  没一会儿,宿舍里就有一蓬烟火气笼了上来。

  云里雾里的,像是蓬莱仙境。

  公孙瑾将煮好的饺子蘸上调料,尝了一口,满意地点头。

  “是这个味。”

  他拿出保温饭盒,将煮好的饺子一个个夹起,放了进去。

  “你不是煮的自己吃吗?”

  林辉看了一眼,好奇地问道。

  “给庄晓梦带的,她算是我的姐姐。”

  公孙瑾柔声说道,随即反问道:“你不给你女朋友带吗?”

  “女朋友?”

  林辉神色微怔,经过他的提醒,这时候才突然想起了易凯蒂。

  是哦,易凯蒂作为他的女朋友。

  他对她的关心,好像有点不够。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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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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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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