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四个人十分默契地将他抬到了云秀山下,丢在李记铁匠铺门前,还贴心地将玉牌掖进马明宇腰间。
且一路无话。
完全不搭理马明宇的温言软语、威逼利诱、骂骂咧咧,充分体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搬弄是非的良好品质。
马明宇骂得心累,闭上眼睛躺在担架上装死。
不知道白衣男子是谁,但他一定是个厉害人物。
自己恍恍惚惚间听得他的笛声都心生狂躁,肯定是个自己惹不起的人。
惹不起,又不想听他的安排,人生太艰难了。
马明宇有种抗争不过命运的无力感,抗争不过,那就躺平装死!
马明宇四周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乡亲,毕竟这种热闹很难得看到。
若不是马明宇鼻青脸肿加满脸血污,这就是社死现场。
李记铁匠铺很沉得住气,硬是等到日上三竿了才开门。
开门的人自然是李铁匠,他跟着周围的乡亲看了好一会儿热闹。
实在是马明宇躺平心态太足,没有新鲜戏码了,大家才散开。
李铁匠蹲在马明宇身边,拿根小棍儿捅咕他伤口,“新来的?醒醒。”
痛是痛的,马明宇心如死灰不想搭理他。
“你是李家庄李阿婆的孙子?那日我看见你买了好大一扇肉,当时我就纳闷的,你才刚回来,那里来的银钱?”
听到李阿婆三个字,马明宇眼皮动了动。
他下手更重了些。
“喂,起来了,这点伤死不了人的。”
马明宇不想搭理他。
“你若是早点接受呢,我使人去给你阿婆说一声,免得她老人家担心。”
马明宇很生气,气得呼吸都急促起来。
白衣男子到底是谁,这么不要脸。
手下也不要脸。
“行吧,你若是喜欢躺呢,就先躺个十天半个月的。只是你阿婆两日见不着你,恐怕很是担心的。”
马明宇恨恨地睁开眼睛,李铁匠看起来憨厚老实的油腻肥脸映入眼帘。
“小子,咱们是本家,我才好心跟你说这些。你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运气,你赌什么气?”
说着,伸手摸了摸马明宇额头的灼热。
若是有力气,马明宇一定拍开他的手。
不顾马明宇浑身是伤,李铁匠将他提溜起来,“走!”
一点不嫌马明宇身上腌臜。
他身形高大魁梧,拎着马明宇像拎只小鸡一样。
一路穿过堆得乱七八糟的铺子,走过后院,嗵地一声将像棵树一样栽在板凳上。
摇了摇内门边的铃铛,里面出来一个头发乱蓬蓬支棱得像个刺猬的文弱书生,身上的长衫灰扑扑的,看不出原本是什么颜色,手里摇着柄脏兮兮的扇子。
忽略邋遢的外表,吊儿郎当的身姿,这书生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尤其是眉眼,看起来有些女相,眼波流转得很不正经。
后面跟着个红脸敦实大婶,手中拿着个冒着热气滴着油的勺子,围裙上沾满油污,也不给洗洗。
大婶看了看马明宇,盯着他眉间仔细辨认了一下,“行,来了个新活计,先吃饭再干活。”
头发乱蓬蓬的书生将脏兮兮的扇子一收,顺势在马明宇身上、脸上点了又点,“伤成这样?看起来是个扛揍的。”
马明宇憋着气不说话。
三个奇怪的人围坐在马明宇周围,一边吃早饭一边打量他。
他们直接无视马明宇还淌血的手掌、胳膊、腿,大大咧咧地围着满身血腥味的马明宇吃得很开心。
他们的伙食很不错,大清早的居然有大块大块的酱牛肉,还有一盘油亮亮的小炒肉。
红脸大婶的厨艺相当了得,马明宇堵着气不肯吃,鼻息间却萦绕着浓郁的酱牛肉香味和小炒肉火辣辣的人间烟火气,一不小心还咽了下口水。
三个人就着白面馒头,几乎将一脸盆酱牛肉和一锅小炒肉都吃干净了,才像忽然想起马明宇没吃东西似的。
“李家小子,你可吃了早饭?”
马明宇气得差点被背过气去,偏开头不说话。
那眼波流转显得女里女气的书生打了个嗝,“婶子,你看他这样,像是听了绝字曲,这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我们说什么他都不听的。”
马明宇心中一动,从昨夜遇到那白衣男子听了他的曲,自己就特别狂躁。
“你能给治治?”
女里女气的书生眼波朝马明宇一横,那股柔媚之气像要滴出水一样,笑嘻嘻地说,“这可不能随便解,一个符一百文也就罢了,你怀里那点碎银也出得起。主要是,我得费尽心力给你解,你怎么报答我?”
这书生相当不正经。
马明宇提了口气,脑中迅速组织语言,准备祖安他一下。
红脸大婶拍了书生一下,差点没把他从板凳上拍下去,“你看我这记性,等着!”
风风火火地卷进厨房,又风风火火地卷了出来,扯出一张脏兮兮的黄色符纸,“吧唧”一下贴在马明宇脸上。
“叮叮,解了先。”
那叫叮叮的不正经书生慢条斯理地从怀里掏了支笔出来,隔空在马明宇脸上的黄色符纸上画了些什么符号。
黄色符纸化作一道黄水,顺着马明宇满是血污的脸淌了下来,更脏了。
可马明宇忽然觉得神清气爽了,看不正经书生和红脸大婶就跟看到亲人一样,连桌上吃得只剩盘底的酱牛肉和小炒肉都迸发出生命的活力。
不正经书生将笔随手一抛,冲着马明宇柔媚一笑,“到底不是我的东西,用着就是不趁手。”
心情大好的马明宇也不嫌他女气了,“叮叮大哥,能给我治治身上的伤不?”
不正经书生一手托着腮偏着头看马明宇,“可以啊,那先跟我签个契约书?”
也不见他动,另一只手上托了一本小书。
李铁匠偷摸着给不正经书生竖了个大拇指,红脸大婶点头,“是该签一个。”
马明宇法学生的dna动了,“什么契约?”www.jieyidazhiye.com
不正经书生莞尔一笑,“自然是做我们的伙伴啊。”
顺手用小指戳了戳马明宇的脸,“你知道是谁引荐你来的吗?你若不答应,你脸上的印记会越来越大,走到天边都有人追踪你。有没有觉得整个头都开始烫了?”
不提这一茬,马明宇还心情大好,一提白衣男子,马明宇心情垮了。
他不需要知道白衣男子是谁,只需要知道,自己根本惹不起他就行了。
自己一点都不想卷进这个世界的纷纷扰扰,只想攒够钱赶紧闪人。
不知为什么,却越陷越深。
不正经书生晃了晃手中小书,“你签了呢,好歹算是我们的伙伴,虽然有时候会遇到危险。可总归是自己人,还能保护你一二。”
眨巴一下细长魅眼,“若是不签呢,也行。可不只是得罪打印记之人,也会招惹我们的仇家哦。”
马明宇强压下对白衣男子的诅咒,“你们是护卫军?”
李铁匠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算是吧。别看我们常年留守在这里,看起来也是一副很不起眼的样子,实际上,我们跟东城护卫军是一样的。”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算是吧。
“我若加入你们,需要做什么?”
红脸大婶笑得很实在,“也不需要做什么,就是跟我们打打猎、救救人什么的。”
马明宇看着不正经书生像狐狸一样的弯弯眉眼,我信你个鬼哦。
可他也深知,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由不得自己了。
如果真如不正经书生所说,可能自己走到哪儿都像个闪闪发亮的灯牌,想低调猥琐都不行。
看白衣男子这么厉害,只怕他的仇家也不会是良善之辈。
叹了一口气,“我若签了,有什么好处?”
红莲大婶更高兴了,“自然是有大大的好处啊,跟着我们吃香喝辣不说,你还可以晋级哦。只要你够努力,就能成为东城护卫军,前途一片光明。只要你出人头地了,还可以把你阿婆带走哦。”
果然不是护卫军!
骗人都不会骗!
马明宇又暗暗叹一口气,如果有他们这本事,大概也不用认真骗了,只需要威逼利诱就行了。
转念一想,自己又不是李孟海,签了好像也没什么关系啊。
伸手接过小书,刚想打开看看里面条款都写了什么。
不正经书生就着马明宇受伤的右手往小书上一按,抹得书上全是血迹,“齐活儿,以后我们就是伙伴了。”
说着,迅速将小书摊开,嘴里快速念叨起来。
“嘭”地一声,小书燃尽了,连灰烬都不存。
不正经书生笑道,“婶子,快去给孟海兄弟拿药来,看这伤,真让人心疼啊。”
马明宇面无表情,我信了你的鬼啊。
三个人笑嘻嘻地拿了一罐什么膏药在马明宇脸上、身上又涂又抹,顺手还塞了一粒黑漆漆的药丸进他嘴里。
红脸大婶还顺便给马明宇洗了个脸。
马明宇像个傀儡一样坐着任他们折腾。
刚开始还觉得疼痛难忍,抹完药后竟然觉得浑身凉悠悠还有点痒。
虽然比不上沈青神奇的法术复原能力,但可比进医院做手术的效果好太多了。
李铁匠得意地笑,“小李子,不要觉得我们这是逼着你入贼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这都是为了你好。”
红脸大婶把马明宇腿上伤口抹完,“行了,我们也算大功一件,现在就等头儿回来看看李家兄弟是什么属性的。”
马明宇一愣,头儿?
他们这几个人还有个头?
也是,就这三人不正经、不靠谱的样子,很难想象他们做起事来是什么样。
想起脸上的灼热,“能不能先把我脸上的印记去掉?”
三个人齐齐看向马明宇,“这个我不会,得头儿来。”
马明宇闭了闭眼睛,“那我现在怎么去学堂?”
还是不正经书生有办法,翻出一顶脏兮兮的帷帽扣在马明宇头上。
“兄弟,记得每日到这里来一趟,什么时候头儿回来了,什么时候你脸上的印记就能去掉了。”
马明宇暗暗记下这三个不靠谱的古怪人类,千万不要跟他们共事。
等待这三天,马明宇脸上的灼热已经蔓延到脖颈了。
幸亏有这顶脏兮兮的帷帽的遮挡,不然,就算马明宇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去挣杜望春等人的银钱。
大概是当日当众殴打王老实等人着实风光了一把,杜望春言语间必定兄弟长、兄弟短的,似乎马明宇就是他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
不仅杜望春自己买诗文的银钱翻了番,连孙绍骏买马明宇的诗文也没意见了,私底下还给马明宇介绍了不少生意。
每日里银钱缓慢而稳定增加着,真让人愉悦。
王老实那一伙儿的大概是吃了个大亏,最近也不见他们出来活动了,马明宇的日子很太平。
虽然二妮的酱脸父亲又到家里无事找事地帮忙,虽然阿婆日日碎碎念着成亲生娃,虽然村里大妈大婶天天到家里蹭吃蹭喝,马明宇可太喜欢现在的日子了。
除了脸上这印记让人不太高兴,一切都稳中向好。
如果能够找到离开这里的方法,那就更好了。
马明宇甚至开始设想,能不能顶着帷帽逃到天涯海角,这样就可以不用卷入他们之间的是是非非了。
邋遢书生丁零没给他逃跑的机会。
或者说云山学堂没给他机会。
孙绍骏死了,死得非常离奇。
云山学堂的弟子基本不住校。
真正有天赋有前景的寒门子弟极少,基本都是因为云山学堂免学费包食宿才会千里迢迢到这里求学。
大部分都是家财万贯商贾之子来镀金的,能砸钱进云山学堂,自然也能在云秀山下添置宅院。
杜望春家如此,孙绍骏家也如此。
因为这时代商贾之家社会地位低下,就算万贯家财也少有为非作歹鱼肉乡里的。
尤其是在云秀山和云山学堂。
跟傻乎乎的杜望春相比,孙绍骏算智商正常的富二代,低调而聪明。
因为舍得花钱交朋友,在学堂里人缘不错。
没有仇家。
所以当他的尸体在云山学堂的柴房被发现时,震惊了整个学堂的人。
所有人指认,最后一个见到孙绍骏的人,是马明宇。
毕竟,他的帷帽,非常突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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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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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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